从北朝开始,中国历代政府对于胡商的管理原则就是适当集中,委托管理。适当集中指的就是让胡商们集中居住。当然,规定归规定,执行归执行,事实上胡商们行动很自由,足迹遍及中国大江南北。委托管理指的是设置“萨宝”之类的官职,让胡人中有威望者来管理胡人,对政府负责。比如西安博物院所藏的史君墓石椁的主人“史君”就是一位萨宝。

史君原名尉各伽(Wirkak),是生在5世纪末到6世纪的粟特人。他曾经在凉州担任过胡商萨宝,成为官府与胡商之间的联系人、调解人。隋唐时期萨宝这个职位依旧保留,因为政府觉得通过这种方式管理胡人更为便捷。

唐朝政府还在广州设立专门管理外商的机构“市舶使”。我国历朝政府与外国客商常有算政治账的现象,即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外国客商货物,以柔化远人,例如唐代广州等港口,外国船舶到日,市舶使在商品中要抽出一部分用作上贡外,其余的于市场上交易。阿拉伯人的史料证明,上贡的那部分商人可以得到政府优厚的报酬。《中国印度见闻录》卷一第三十四条:“海员从海上来到他们(指唐)的国土,中国人便把商品存入货栈,保管六个月,直到最后一船海商到达为止。他们提取十分之三的货物,把其余的十分之七交还商人。这是政府所需的物品,用最高的价格现钱购买,这一点是没有差错的。”作者紧接着特地以药材交易举例:“每一曼那(mana)的樟脑卖五十个‘法库’(fakkouj),一法库合一千个铜钱。这种樟脑,如果不是政府去购买,而是自由买卖,便只有这个价格的一半。”可以想见在这种政策下外国药商踊跃前来交易的场景。到了宋代此类政策依旧有延续,但宋太宗时期曾经叫停,《宋会要辑稿》:“淳化二年四月,诏广州市舶:‘每岁商人舶船,官尽增常价买之,良苦相杂,官益少利。自今除禁榷货外,他货择良者,止市其半,如时价给之。粗恶者恣其卖,勿禁。’”

同时还有很多胡商很精明,知道一定要有靠山才可以在长安生存。例如玄宗时人元澄所撰《秦京杂记》中就有这样一个故事,故事主人公李蔼接任京兆尹后,急需筹措三千缗钱,问属下何以取足,属下请他询问捕贼官韩铢。韩铢就告诉李蔼,让他来日升堂时将自己拖拽至庭前,责问为何西市波斯客与汉客交杂,这件事就算办成了。李蔼不明其中缘由,但还是依言责备韩铢。胡商们得知消息后,二百余家胡商送来了“压惊钱”,李蔼果然筹到了所需的钱。这个韩铢看来就是胡商们的靠山,有他在,胡商们就有较大的行动自由,所以当韩铢受到上级责骂,他们就赶紧来安慰韩铢。

胡人就是唐代商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有他们在,才组成了完整的唐代商业图卷。他们的活力来自丝绸之路的吸引力,基于大唐开放包容的精神来评价胡商群体,更能感受到大唐文化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