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时,半仙要了霍华的生辰八字,摆出他求神问仙的全部家当,一个人在厅房里捣鼓半上午,出来时故意把喜色拿捏着不全露出来。

生着黄半仙的气,生着成为她这样一个人活着的气,俊煜也懒得回娘家。刚结婚那阵,她很乐意转娘家,自从成了别人家的人,回到自己家里去时,却是从未有过的待遇,黄半仙对她的热情和尊重仿佛是发自肺腑的。

俊煜的妈妈才敢大大方方地对女儿也像待儿子那样好,抛下地里的庄稼,一整天钻在厨房里为她做好吃的,也不许俊煜帮忙,俊煜只好坐在一只小凳子上,跟母亲隔着门槛说话。

“你婆婆好些了吧。霍华上次来,说要吃凉粉,怪我正忙着收麦子,真是,走了我这大半年都不安心。”

“妈妈呀,你傻呀,他就是一时嘴上说说。哪都有卖,你真是。”

俊煜也不晓得她妈妈是真傻,还是怎么的,每次都说那句话:

“唉,菩萨要是能赐给你们一男半女的,我这辈子就没愁的了。”

俊煜立马站起来,怒也不是,哭也不是。转去厅房里转了转,想起以前那破败贫穷的时候,俊煜心里酸了酸,爸爸妈妈太苦了。又去以前住过的屋子里,里面堆满了装有小麦、玉米的袋子,一辆自行车和工具箱挡在门后,床铺上积着厚厚的尘土。存有她物品的一只红木箱子堆在几只蛇皮袋子上头,上了锁的,她从床铺底下摸到一把钥匙。

这会儿翻动那些小玩意儿,明信片、发卡、假珠子的手链,俊煜感觉哪一样都令她心里翻江倒海,仿佛才懂得了珍惜和用心,可时光不再。她在一个夹有丝线的本子里头,翻出一张明信片来。俊煜按住狂跳的心,背面写满了字,她早不记得这个了。那是在哪年放暑假的时候吧,沈老师将明信片夹放在她的课本里。

红笺小字,说尽平生意。鸿雁在云鱼在水,惆怅此情难寄。

她记得自己当时耻笑了的,觉得那是白话。之所以留着它,只是因为想学沈老师的钢笔字,她跟班里的同学都模仿过。只庆幸当时留下了它。俊煜夹回本子里,深深地把它锁起来。

端了杯水过来,她妈妈不知在忙什么,暗昏昏的厨房里冒出蒸汽来,那字里行间的惆怅,就像这蒸汽一样袅袅漫漫,也在体内某个难以知晓的位置濡渗着,她在小凳上呆坐下去。蒲公英和冰草在墙根也在菜地里旺盛生长,几只鸡将脖子伸伸缩缩着冲着人傻里傻气地张望。丝丝的风吹过,摇撼着墙头的茅草,从霍家园子里移来的月季正开放,腥甜的气息一阵阵加强,转瞬又淡弱了,向日葵还没有长出大脸盘,阔大的叶片一阵阵颤巍巍地抖动,细茎的辣椒枝上,白色小朵的花还在开放,再望出去,恍惚黄土原上似要苍翠起来了。

“要不,我给你们打听下,抱养一个吧。”她妈妈忽然把嘴伸出来,对着她的脸说。

忽有百只虫子,在蛀她的心。可惜,这个最疼她的女人脑子里只是她那点可怜的见识,那也只是一套男人教会的东西。就算村里那些年轻人,也大多还有着根深蒂固的思想,一定要结婚,一定要传宗接代,再抱孙子,再完满地入土。循环往复,活着时要一直进行下去,这就是全部的人生,在这世间活一遭的使命。

她妈妈一定认为是被上天多眷顾了的,女儿嫁给了城里的有钱人,有房有车,将来还要去大城市生活,这是天上掉馅饼的事。她很满足。或许,这个没识几个字的妇人,也有自己的狡猾吧,尽量装着糊涂的幸福样子,好让女儿也满足于糊涂的幸福,不要闹腾,而要知足于在霍家的好生活。说白了,哪个人,不想把拥有现世安稳放在最先呢?俊煜头一次想到,妈妈也是有自己的聪明诡计的。

找了个借口,就从家里逃了。她妈妈又要装大包的东西给她。谎称有熟人的车在村口等着,她得赶紧走了,又怕她妈妈撵到村口,改口说,霍华晚上回来,不管谁的车,拦到一辆她就坐上了。

倒是实话,这天是星期天,在镇上上学的学生都该返校了,俊煜上学时,来来回回自己走路,如今家家买了车,一定要亲自开到镇上去,一直送进学校里。

她的爸爸,更是不可能跟女儿当面谈起这类话题,俊煜难以猜测,夫妻俩谈起女儿的生活时,究竟会说些什么,有一点点愁苦不?可是,怪他们什么呢,这是当初她自己亲自去“遇”来的命运。

俊煜谁的车都没拦,一路走回去,走了两个多小时,脚趾上磨出了水泡,痛入心扉,她把住这实在的痛感,眼泪借着流下来。避开大路,她绕着苞谷地边走。一行行细而直的苞谷秆上结满了棒子,田地边上长满了杂草,这个时节,漫山遍野泛着让人心动的绿,庄稼和野草拼了命在长高,长出气势。云朵在天边飘着,一线清亮的水在河沟里闪着,俊煜走着。

前头走着沈老师,俊煜乖乖地跟着。一颗心烈烈地跳,沈老师忽然转身,捉住了她,俊煜被强大的男人的气息(书里的文字)淹没了,他的手和舌头在空中忽闪,怎么也够不到俊煜。一辆车子驶近来,喇叭声没有惊醒俊煜。她难以设想那番喘息的场景,沈老师渴望得到的东西,令俊煜至今难以想象,但她有林大夫那样多汁的闪闪发光的身体和幻想。

回到家,俊煜睡了很久。

此后,就找借口不再回去。妈妈好久也没有打过电话,妈妈除非迫不得已,不会亲自去摁手机上的那些数字,总是半仙接通了电话,“你妈妈要跟你说话呢”,才会听见她递上声来:“你是俊煜吗?”然后问,“你吃的啥,好着没有?俊来没有闯祸吧?你在霍家,可要仔细,不要太随性,听婆婆和丈夫的话。”

她喜欢光脚坐在花园墙上,满园子生机,令她心里安稳。无意听到玄麻村里谁家的女孩儿嫁到镇上来的,她热烈地打听到了,却一次也没有去找过,偶尔在街上碰上了,隔着一层玻璃似的发些感慨,“我记得你跟俊来一样大的,时间可真快呀。”而她们,便也不会来找她。

天明了,又天黑。睡前,她想洗澡,懒了懒,还是早上吧,头发不容易干。早起,却只洗了头,她很少用那个洗澡间,白晃晃的一间大屋子,经常空洞洞地期待着,真是浪费,又有点恐怖,浴缸和莲蓬头是金色的,猛一下要提醒人注意到什么似的亮眼,赶紧关上门。打眼看过去,这屋子里,沙发、地毯、墙壁上为宴会准备的灯、柜子里几十只亮闪闪的杯具,哪一样都是可疑的。

婆婆得在乡下养病,狗屁,全是假的。牺牲了霍凡在乡下,好把她绑在这里,在苔蓝,人要问起来,霍华怎么不成家,可以给人说有个乡下媳妇。而在双子镇,霍华成了家,俊煜为什么怀不上,霍华常在城里啊。俊煜还要隔三岔五去医院“诊治”。上帝啊。也许霍华谈过很多个女朋友,哪个,他都留不住的。撞上了黄俊煜,你这个傻子。

俊煜来来回回在宽敞的屋子里走动。俊来的化学课本、鞋子,理直气壮地占据着一个位置,想起半仙夫妻俩满足的红脸膛,她更加地愤怒,将一只烟灰缸摔出门去。俊煜到底是不敢砸地板的,倒不是怕霍家人,却是怕黄半仙晓得了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