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不断有新作为、新突破

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局很好,但改革任务依然繁重而艰巨,必须下更大的决心、用更大的气力,不断有新作为、新突破。

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前,国务院各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还有约1300项,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数量更多。仔细分析已向社会公开的审批事项清单可以看出,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还有很大空间。应继续做好政府“瘦身”、取消审批权的改革,最大限度地向市场、向社会放权,把市场能自行调节的交给市场,把社会组织能自行承担和自律管理的交给社会组织;同时,坚决把有利于发挥地方政府优势、有利于提高管理服务效率和方便服务的事项下放给地方政府。不仅应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的数量,而且应注重取消和下放更多“含金量”高、对市场和社会影响大的审批事项,特别是逐步减少对投资项目的层层审批,以激发社会投资创业的积极性。

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目前,行政审批不规范问题很突出,主要表现为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立不规范和审批实施过程不规范。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必须公开透明和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立和实施。应推行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并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向社会

公开,各部门和地方政府还在实施的审批事项应尽快公布目录清单。在目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适应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新设的行政审批事项,应遵循法律程序,经过严格论证才能设立。对于一些地方和部门不符合法律规定设立的各种名目的行政管理事项,应切实加以清理和废止。为规范行政审批的实施,应对审批程序、条件和标准、时限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向社会公开。

着力优化创新行政审批。优化审批权的配置,对过于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审批事项进行整合,按照有利于提升管理效果、方便行政相对人的原则进行重新配置,解决多头审批、重复审批问题。改进审批流程,对现有审批流程进行梳理和评估,重新设计工作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创新审批方式,特别是利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通过网上审批等新方式提供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

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做到放管结合。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必须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管。审批是一次性的源头管理,监管是长期性的过程管理。减少审批、强化监管,对于各级行政机关而言,是由行使权力向承担责任转变、由实施管理向提供服务转变,要求更高、任务更重。在监管对象量大面广、监管事务环节多链条长的情况下,必须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切实加强监管和服务。至关重要的是,多设路标、少设路障,抓紧把规范市场

运行、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规则、标准、治理体系建立起来。

把握好放权的进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方向要坚定、决心要大,但取消和下放什么事权,下放到什么程度,应综合考虑市场自行调节的外部环境、社会组织的发育成熟程度、政府的监管能力等各方面条件和能力,把握好放权的力度和节奏,提前谋划应对下放权力后的新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既能带动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体制改革,又能与全面深化改革进程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要求相适应。

加快推进法治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遵循法治轨道。坚持法治基本要求,依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行为;同时,加快清理、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进程。特别应强化执法,加快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经济、法治社会,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从而真正做到市场、企业、社会活中有序,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让社会参与改革。政府取消哪些事项、下放哪些事项、保留哪些事项,下放的事项由谁承接、保留的事项由哪些政府部门负责,需要通过适当形式组织相关群体代表和专家进行讨论和评估。改革方案的执行、审批行为的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通过相应的渠道开展监督。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有利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拥护,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深入,取得预期效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