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血色回忆

卫生间里的莲蓬头水量打到最大,冰冷的水珠激烈地砸到身上,给许蓬蓬年轻的肌肤带来一阵阵的战栗。

胸前那片被楚少城触过,摸过,甚至吮吸过的肌肤,还在隐约地发烫,跟着一起发烫的,还有她年轻的心。

许蓬蓬用了大量的沐浴乳,用泡泡纱来回地洗,再用冷水冲干,然后再洗,再冲干。

或许,她一遍又一遍冲洗的,并不是那片被侵犯过的肌肤,而是留在脑子里的,那些关于白天的鲜活记忆。

算了。

许蓬蓬丢下泡泡纱,仰起脸,屏住呼吸,让如雨点般的水流打在自己的脸上,脑子也逐渐变得清醒起来。

既然决定来做这件事情,既然已经拟定好计划,就不要因为这些枝末的小事,来影响自己的情绪。

三个月前,只身来香港之前,她不是已经将未来半年里要做的事情规划清楚了吗?

许蓬蓬关了水流,用力地甩了甩头,再深吸一口气,此前的那种羞辱,败坏的感觉,果然已经被**涤得一干二净。

粗糙而简陋的地板被擦拭得干干净净,她赤着脚走向客厅,一边用毛巾擦拭着头发,一边注视着自己租来的房子。

一卫一厨一厅,一共三十平米不到,刚来的时候,灯光昏暗,家具陈旧,地板肮脏而潮湿,空气里充满了衰败的气息。一个月2000多港币,就租来这么个破烂的地方,中环果然是寸土寸金。

若不是楚少城地公司在中环地皇后大道上。而她必须在附近找一份非常恰当地工作。她怎么也不会让自己住进这样地地方。

许蓬蓬一口气付了一年地租金。若得包租公用惊异地眼光看了她好一会。

接下来。许蓬蓬花了一个星期地时间来收拾这间屋子。先是请人在屋里贴了淡绿色地墙纸。再请钟点工将地板地每一个角落擦拭干净。去灯具城买了两盏漂亮而明亮地灯。旧地不喜欢地家具都堆在厨房。反正她根本不会烹饪。那厨房也不过是个摆设。

这样一来。房间就变得焕然一新。也宽敞了不少。看起来是适合居住地小窝了。

然后又陆续地添置了小冰箱。小巧而实用地衣柜。折叠电脑桌。只有那张不知被多少人睡过地大床。笨重而巨大。也算拆了也没地方放。让许蓬蓬头疼得要命。

后来。找来包租公。请他将这老古董搬走。损失运费之类。她来掏。

包租公看到焕然一新的房间,惊喜得合不拢嘴。他是精明香港小市民的典型,见许蓬蓬全没有他寻常所见大陆客的寒酸之气,出手又阔绰得很,便借机狠狠敲了她一笔,许蓬蓬也不跟他计较,干脆请他连厨房里的那些东西也一并搬走了。

而房东前脚走,她后脚就去买了一张舒适的床垫跟全套床品,然后,看着布置一新的房间,心中的大石终于落定。

擦干头发,许蓬蓬打开纯白色的索尼笔记本,在一个隐藏的文件夹里打开记事本,想把今天的情况记下来,但刚打了两个字,手机就响了。

来电显示上写着“刘姐”,许蓬蓬笑了,来香港之后,她换了一部一千多块的诺基亚手机,和自己的大陆妹身份相贴合,而且连带通讯录里和自己亲近之人的称呼也一并换了。

这个“刘姐”,其实是她的妈妈,刘爱兰女士。

许蓬蓬接了电话,那边传来刘爱兰毫不掩饰想念的声音:“蓬蓬,在干什么呢?香港有那么好玩么?整天只顾着疯玩,一连几天也不会给妈打个电话?”

略带嗔怪的吴侬软语,让许蓬蓬心底柔软起来,撒娇道:“妈,我是来香港可不是玩,是上学来了,每天有好多课要上的,功课又重,忙起来就忘了打电话么……”

刘爱兰立刻发起牢骚来:“说到这个我就生气,蓬蓬,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读那么多书干什么?将来怎么好嫁?为读那个什么用场都派不上的服装设计师,十八岁就去了美国,好几年不在妈身边,妈日也盼夜也盼,好不容易盼回来了,又要自作主张去香港念什么研究生。念就念吧,浙大不能去吗?复旦不能去吗?偏偏要跑到香港,隔着大半个中国,又跟出了国一样!你啊,就是存心气我,嫌我啰嗦,跑到香港避难去了……”

许蓬蓬忍不住笑了:“妈,你也知道自己啰嗦了……”

那边刘爱兰顿了一顿,也笑了起来,许蓬蓬连忙柔声道:“妈,我来念这个管理学硕士,不也是为了将来帮爸爸管理好企业吗?以前家里的担子都是爸爸跟姐姐在扛,我只顾在大树底下乘凉了,现在她走了,我也该接过她的手了……”

提到昭华的名字,刘爱兰沉默了一会儿,继而哽咽起来:“昭华虽然不是我生的,可那孩子能干,又听话,同你又亲,我打心眼里喜欢她,可惜这孩子命太苦,五岁上就没了妈,搬到咱们家以后,我一直把她当亲生女儿来养的,谁想到她这么想不开,公司事务上出了点差错,谁也没有怪她,可她就不肯给自己活路了……”

许蓬蓬咬着唇,想起姐姐许昭华明亮的笑靥,心中痛如刀绞,再也不忍听下去,颤声道:“妈,我累了,你也早点休息,嗯,我会照顾好自己的——有空我就回去看你,拜拜。”

匆匆挂了电话,闭上眼横躺在**,那血淋淋的一幕,像是梦靥般缠了她半年,以为忘了,却从不曾离去,只要稍稍提及,就会清晰无比地浮现在她的脑子里。

同父异母,长她4岁的姐姐,许昭华。

从小在一处厮磨着长大的许昭华。

口口声声叫她“小莲蓬”的许昭华。

和她分享女孩间所有秘密的许昭华。

待她的好,超过这世上任何一个人的许昭华。

从来不认为她的叛逆是不务正业的许昭华。

力排众议,支持她去美国实现服装设计师梦想的许昭华。

毅然将家中企业重担挑过来扛在自己肩上,只为她能在自己的天空更好翱翔的许昭华。

等她去了美国,一天一个电话打给她的许昭华。

她在大洋彼岸,对她的思念比对母亲还要深的许昭华。

所有细细碎碎的记忆全部泛滥成灾似的涌出,许蓬蓬躺在**,狠狠地流下泪来。

半年前,父亲的公司因为投资失误,损失巨大,几乎面临破产,家里笼罩在愁云惨雾之中,或许是因为太忙,许昭华连电话也很少打给她了,偶然一次强颜欢笑的网上对话,却让许蓬蓬发现了她的憔悴,和精神上的极度萎靡,跟从前永远精力充沛的那个女强人,形成了惊心的对比。

许蓬蓬匆忙跟导师打了招呼,提前结束了美国的课程,买了回国的机票,该是回去的时候了,她希冀这次回国,能替许昭华和父母分担些许压力。

永远也忘不了,回国的那一天,她连家都没有回,而是径直去了公司,想给还被蒙在鼓里的许昭华一个大大的意外。

可是,还没走近公司的旋转大门,许昭华却抢先一步,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意外。

事到如今,她仍然无法接受,无法去回想的意外。

那天天晴,碧空如洗,万里无云。

许蓬蓬走到那栋二十七层的大厦前,鬼使神差地往天上望了一下。

大厦顶端,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阴翳,缀在大厦之上,碧蓝的蓝天之下,有一种极不和谐的突兀。

那天的阳光大盛,刺痛了许蓬蓬的瞳孔,让她的眼睛眯了起来,甚至流出了一点点的泪。

还没等她看清,那一点阴翳,猛然向前跃了一点,然后,以极快的速度,在蓝天的幕盖之下,像陨石一般坠落下来。

“嘣——”

沉闷的一声,血光四溅,大厦地下被打扫得纤尘不染的水磨理石地面,出现了血肉破碎的一团,一滩猩红的血,在净色的地面上迅速地蔓延开来。

就落在许蓬蓬眼前。她的脚下,三四米的距离之外。

有人开始尖叫起来,歇斯底里的尖叫。

许蓬蓬赫然心惊,站在那里,手足麻痹,一动不能动。

死者面朝下,身材娇小,身着黑色的香奈儿职业套裙,小腿**,一只鞋子散落了,露出白净的脚,脚弓微微蜷起。

她的头发披散,乌黑,打着卷儿,精致而典雅。

许蓬蓬心脏几乎要爆裂,眼睛机械地转动着。

她手中握着一条白金项链,项链的一端从指缝里泄出,无辜地闪耀在血滩里,阳光下。

许蓬蓬脚下瘫软,在眼泪汹涌而出的瞬间,人也一头栽倒,昏了过去。

……

自此之后,她得了严重的悸血症,一丁点的血色都见不得。虽然半年来,经过心理医生的悉心治疗,跟自己下意识的努力,已经好了大半,但是,仍然会在看到突兀的红色时,仍然会止不住地心惊肉跳,周身战栗。

待如潮般的泪水慢慢退去,许蓬蓬爬下床来,返回卫生间洗了把脸。

然后,回到电脑桌前,将今天发生的事情,滴水不漏地记了下来。

打出的最后一行字是:此仇必报,不计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