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着几日的阴雨天, 在姜黎出院的这一天将将好放晴。

冬天的阴霾已经过去,她顺手把一大堆厚病例资料塞进抽屉,劫后余生的感叹了一句, “冬天终于过去了。”

“幸好这个冬天有你陪着我。”

阮星蘅淡笑不语, 姜黎这时候才想起来他把车停在了校园外面的停车场上。

她随口问了句:“你带我来京大做什么?”

“你不是一直觉得那四年我们的生活是平行线吗,我来带你看看。”

姜黎哦了一声,把手从毛衣袖子里伸出来,玉白的手腕明晃晃的朝他面前晃了晃,等到阮星蘅牵住她的时候, 她的嘴角缓缓溢出了笑容,却仍然口是心非说, “阮星蘅, 你这样牵着我,他们要是问起你你怎么说啊?”

“按结婚证上的说。”

姜黎又哦了一声,觉得阮星蘅这个人真的是个点也点不透的木头桩子, 除了接吻的时候喜欢喊她宝宝, 其他的时候简直就是个不解风情的大傻瓜。

想听他喊声老婆也太难了!

她来了脾气, 气鼓鼓地甩开他的手, 兀自往前走着。

走了两步, 姜黎回头发现阮星蘅还站在原地, 他两只手撑在胸.前, 好整以暇地盯着她笑, 似乎笃定了她这个方向感极差的姑娘, 摸不清这京大的路。

“这儿是展览墙, 都是一些历年作文竞赛的高分作文。”

快要把她惹急了, 阮星蘅徐徐走了过来。

他伸长手臂, 轻轻揽住她的肩头, “如果我们狸狸是个聪明的宝宝,一定很快可以找到里面的一篇作文。”

他别过脸,唇有意无意擦过她的耳畔,温热的呼吸像是小小的刷子,挠的她心头一阵发痒。

姜黎禁不住这样的诱.惑,她弯着腰从他臂弯里退了出来,装模做样推了他两下,“阮星蘅,你别总想着白日**啊。”

“第三排第四个,我一眼就看见你署名了。”

将近一百篇竞赛作文,姜黎就有这种奇妙的能力,能在一大堆眼花缭乱的字迹里,第一个认出阮星蘅的笔迹。

有些东西就像是命中注定一样,就像渺渺众生,在那个蝉鸣不止的盛夏傍晚,她第一眼就在人群中看见了他。

然后,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

阮星蘅的作文能得竞赛国奖,姜黎一点也不奇怪。姜黎觉得阮星蘅其实是个全能型人才,高中的文理分科只是让他精于一门,把擅长的事情变成极致优异。

作文是手写,0.5的标准黑笔字迹,熟悉的笔锋轮转,行文末的落款署名熟悉极了。

这篇文章的名字叫《她与春》。

辞藻华丽感情流露丰富而明显,其实不太像阮星蘅习惯用的文笔。

他最后用的署名也非本名,而是取了一个叫“狐狸先生”的名字。

在文章的最末尾,他写道:“在山野里自由自在的小狐狸,她一出现,我就知道春天要来了。”

“但是春天不会长久,她也不会永远陪伴我。”

姜黎曾经给过阮星蘅一个命题,这个命题的条件是“春天到来”,命题的结论是“她会永远爱他”。

而在阮星蘅这里,命题逆否,姜黎爱他的那一时刻,于他而言,就是春天到来。

姜黎长长呼了一口气,忍住眼睛里的泪水,拿起相机拍了张照片。

还是没忍住,她掀起眼皮朝上,背过身子来回深呼吸了两下。

“好遗憾,本来你应该一直有春天的。”

“不遗憾,狸狸。”

还是从背后拥住她的姿势,阮星蘅悄无声息地抬起手,指腹在她眼下擦了擦。

他还是用那副冷静又理智的语气和她说:“未来的时间有很长。”

趁着这个机会,姜黎把阮星蘅在京大的故事都看了个遍。

他是京大的名人,宣传介绍的牌子到处都是,她不顾磨脚的鞋子,执着的把有过他痕迹的地方都走了一遍。

阮星蘅抽空接了个电话。

电话那边是顾川野,从知道他和姜黎复合以后,这家伙对他的语气就一直不大好,吊着嗓音,即便隔着电话筒,也能听出一股欠揍的声音。

“我说阮大博士,您的大驾准备什么时候光临啊。咱们这个记者发布会可都等着开呢。”

年初时候,阮星蘅把人工心脏的后续合作权给了顾川野和沈听肆的新创公司。他们公司最近也在抢占新兴科技这一行业的资源,又加上他们几个人的情份,这个项目给他们,也算是理所应当。

顾川野还在那边喋喋不休:“你不能因为我给你的顾问费太少,就消极怠工吧阮星蘅。信不信我跟姜黎打小报告啊?我们这个是公益项目的,不挣多少钱。”

目前国内有关人工心脏的本土厂商几乎没有,越是稀缺的地方,越是有未知的金子。

阮星蘅在合作之初,有考虑过盈利的问题。

当记者发布会上有锐利的记者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阮星蘅微微一笑,把心里想好的答案告诉了大家。

“首先是因为我是个医生,治病救人是我的天职,我希望这颗心脏的售价是普适性的而非特有的,只有金字塔尖的少数的人才能用的。其次,我的太太一直热衷于社会公益事项,这颗心脏我命名为‘黎明’,也是赋予了她的涵义。”

在场的记者哄闹成一团,其中最兴奋的莫过于本来是过来打酱油的八卦娱乐记者。

专业补光的镁光灯亮起,过强的闪光灯让阮星蘅的眼前炫目了一下。

他眯了下眼睛,仍然安静地侧耳倾听下一个记者的提问。

这个记者先是是个娱记,不需要话筒嗓门也扯得老大,“据我所知,阮医生凭借一张京大校草的热搜荣登医学界梦中情.人的第一名,英年早婚难道不会觉得可惜吗?”

阮星蘅挑了下眉,说,“不觉得可惜,反而庆幸她能早点答应我的求婚。”

这场比较严肃的京大宣传话的气氛在最后陡然放松,有好事者提议要将他优秀校友上的照片更换掉,姜黎立刻笑眯眯地附和。

“就是嘛,谁还用二十岁的大学生照片啊,赶紧给他换掉。”

盛明月跟着顾川野一道过来,她负责一些摄影的拍摄工作,听见姜黎的话,一点儿也不客气的拆穿了她,“咋的,你男人现在西装革履,事业有成的样子放上去就不吸引人了?”

盛明月哼了一声:“怎么那么爱吃醋呢。”

“就爱吃醋,我嫌吃饺子没醋蘸不行啊?”姜黎立刻反击,“我不跟单身狗说话!”

她大大方方的把手上的钻戒在众人面前展示了一遍,微抬着下巴,目光流露出自然而然的骄矜,阮星蘅任由她挽着胳膊,他低低笑了两声,只有她的耳朵能听见。

姜黎立刻转头看了他一眼。

阮星蘅伸手搂住她整个肩,他的脸上泛起清浅的笑意,如果熟悉他的人会知道,这样的笑容是十分少见的。此刻他微侧过头,专注的目光落在她生动的眉眼,像是进行某种庄重的宣誓一样,他很认真的流连在她的脸上。

“她叫姜黎,是我的太太。”

回程的路上,姜黎脑子里总是不受控制的想起他这句话。

阮星蘅说话总有一种正经的刻板在,可偏偏就是这种极致的规矩,不经意的打破,最令人着迷。

尤其是刚刚名流荟萃的场合,他就这么毫无征兆地拉着她进了他的学术圈,用一种很郑重宣告的语气告诉所有的人。

他的妻子叫姜黎,他研发出来的第一个心脏,就是用她的名字来命名。

姜黎做记者的这些年,接触了很多三教九流的人。

她发现了大部分男人的共性。

他们不懂得尊重女性,不会承认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

不管是出于那可怜又可悲的“男性尊严”,还是封建流传的“父系地位”的思想,大部分事业有成的男性,会希望能有一个温柔贤惠的顾家妻子。

他们将妻子视作菟丝花,永永远远的攀附着他们的权势和地位而生。

有的女人会选择拥有自己的事业,但是不论他们做了多少的成就,也会被所谓的“好妻子”“好母亲”的定义所就缠住。

你不够尊重丈夫,疼爱孩子,没有为家庭奉献一切,你就不是一个好的女人。

可是阮星蘅不一样。

他总是肯定她的价值,在每一场他所拥有的荣耀之上,他都会冠于她的名姓。

他是真的认可她的理念,尊重她的职业,允许她的一切个性。

就算有时候有些笨拙也没关系,他就这么轻轻笑着,一步一步牵着她往前走。

国际医学交流会的时候,阮星蘅说过一句让她印象很深的话。

他说:“没有姜黎,就不会有现在的阮星蘅。”

其实姜黎一直很想对他说:“没有阮星蘅,也不会有现在的姜黎。”

当她磕磕绊绊的把自己的想法表达给阮星蘅听的时候,坐在床榻上的男人落下了一声极轻的笑,尔后便是他靠过来的动静。

阮星蘅说:“为什么一定要成为好妻子和好母亲呢?与其说要变成我喜欢的样子,不如说,我喜欢你的全部样子。”

夜幕低垂,暖调的光铺在浅色的床单被套上。

床头的一盏落地灯光在雪白的羊绒地毯上晕开圆色的光,这间坐落于京市市中心的三层小洋楼,是阮星蘅在今年送给姜黎的独一份生日礼物。

是他少年期许的,一个盛大灿烂的未来。

他真的给了自己喜欢的女孩一个家。

“不成为母亲也可以吗?”姜黎皱了下眉头,自从她这一次生病住院,宋丽萍似乎一下就意识到自己还有个血脉相亲的女儿,对她的态度较之从前热络了许多,有时候偶然的谈话,她也会明里暗里劝她要个孩子稳固感情。

姜黎不知道要怎么做母亲,她向来是很开阔的,和阮星蘅分离的那一年就做好了不再结婚的打算,也压根没想过生孩子这件事。

谁知道后来还是嫁给他了。

“我尊重你的意见。”

阮星蘅微微一笑,他穿着浅色的毛衣,领口松松垮垮,露出一截清瘦的锁骨。他伏案查阅她的出院病历,鼻梁上架了一副眼镜框,神情专注又认真。

认真的男人最迷人。

姜黎从床头爬到床尾,光着脚踩在软绵绵的地毯上。她屏着呼吸靠近他身边,冰着一双手,忽然就塞进他的衣领里胡**了一通。

不知道碰到了什么地方,姜黎下意识捏了一下,明显感觉到阮星蘅呼吸猛地一急促,一股强劲的力道抓住了她的手腕,随即力道加重,她失去平衡,一下坠入他怀抱里。

“你怎么反应那么快?”

姜黎咬着唇看着他,她有一种做坏事被抓包的心虚,所以哪怕是察觉到腰后硌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也不大敢动作,只控诉地睁着一双眼睛看向他。

阮星蘅不轻不重拍了下她的臀.部,她那点不安分的动作立马就规矩了下来,本来就水汪汪的眼睛睁得更加圆了,不敢置信地盯着他看,紧咬的下唇又无辜又委屈。

阮星蘅笑了下,腾出一只手撬开了她的唇,他碾压上被她咬出痕迹的红.唇,声线干净清朗。

“别委屈,谁先招惹的?”

姜黎抿了下唇,伸出手指把他的衣领向下勾了勾,义正言辞说,“是你先勾.引我的!”

她还是这样的蛮不讲理,透着一些让人好笑的无赖,天生纯洁又美丽的面孔,让人只想纵容。

阮星蘅扔下了手里的笔,当他的笔落在书桌上的那一刻,姜黎心里咯噔一下,暗道了声不好。

她胡乱的挣扎起身,不小心抬脚揣上了阮星蘅的胸膛,他顺势往后倾倒,冰凉的指节抓住了她的脚腕。

“阮星蘅,医生说七天不能同房的。”

笑意微微弥漫,阮星蘅将她的小聪明一览于眼下,他抓住她的手缓缓摸上自己的喉结,声线低迷而危险,“宝宝,今天是第八天了。”

好你个阮星蘅!

大半夜不睡觉翻她病历本,居然是为了确认这个!!

姜黎气的又是一脚踹过去,她没踢动,反而被阮星蘅横抱了起来,迷迷糊糊她又重新回到了那张**,舒服的棉质被套,是白天她和阮星蘅一起在家具城选的样氏。

阮星蘅亲了下来,慢慢的,带着他特有的速度攻势,姜黎感觉自己无形中被他牵引。

他像一个老练的猎手,她就在这个温柔乡里沉迷。

直到一个冰凉的东西靠了上来,和贴在唇上的火热温度截然相反的,姜黎拼命想要向下看,却被阮星蘅固定住视线,动弹不得。

没合上的电脑放着一首悲伤情歌,音符安静的流泻而出。

当唱到“他不懂你的心假装冷静”的时候,阮星蘅毫无征兆地俯下身,将她的上衣推至领口处。

他喉结上下滚动了下,又低下头,眸色晦暗深邃。

“狸狸。”

姜黎简直羞愤欲绝,纯白色的衣柜正对着床面,一尘不染的柜面刚好反射出他们交叠的身影。

姜黎不大好意思看,耳根被他撩得红透了。

阮星蘅偏偏不自知,修长的手指灵活的解下她的内.衣扣,深黑色的蕾丝就这么挂在他骨节分明的长指上,他自上而下,视线不算清明地望着她看。

这样的角度,总是让姜黎想到阮星蘅做手术的时候。

他认真专注,极富有能力,很是迷人。

同样的视角,同样的如玉的一双手,现在捏着的不再是圣洁的手术刀。

而是她的……蕾丝内.衣。

禁欲的破坏感一下到极致,姜黎难耐地咽了下口水,阮星蘅的手掌轻轻覆盖上去,他唇角勾了下,竟然跟着音乐小声哼唱了起来。

阮星蘅贴在她耳边说:“让我来探探你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