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们又花了十五分钟讨论这件事。的确很奇怪。为什么会有人声称六位不同的作家剽窃了同一份作品,还想敲诈他们每个人?为什么要在所谓剽窃发生了三十年之后才提出控诉?这可能是一件大规模敲诈。但是,这一敲诈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能实现,那就是:每个被敲诈者都认为,第一,他的确做过跟这一敲诈有关的错事;第二,他是唯一的被敲诈者。这六位通俗小说帮的成员基本上都不可能是剽窃者。而且,敲诈者——如果他神志清醒的话——应该明白,这六个人中的某一个很可能会跟其他人提起这件事,那么很快所有人都会知道其他人也收到了相同的信件。这样的话就没人会付钱给他。

所以,这到底是为什么?

据丹瑟尔所说,其他人也跟他一样,完全摸不着头脑。他所了解到的就是,这几封信都是从旧金山寄出的。这就意味着寄信人可能是这座大城市几百万人口中的任何一个,包括大会组织者、六位作家的亲朋好友和点头之交。所有人都对这篇名为《迷雾》的小说很陌生,不过他们都记得《灯光下的罪恶》。这部电影现在还常常在电视上放映。作者的写作风格也很陌生,他们都觉得可能是出自初学者之手,而不是哪位成名的职业作家。

大多数通俗小说帮成员打算对此事一笑置之,他们认为这不过是某个疯子的杰作。但同时,他们也有点好奇,还有点不自在。陌生人做出的不寻常、不正常的行为往往让人感到紧张。因此,丹瑟尔跟他们提起我时,大家达成一致,认为让一个既是侦探,平素又收藏了大量通俗小说的人参与进来是个不错的主意。

“你要知道,这件事背后的主谋很可能根本不会出现在大会上。”我说,“很可能这只是个恶作剧,你们以后再也不会接到‘迷雾’的信。”

丹瑟尔说:“但假设我们中的某个人再次收到他的信呢?”

“那么,这就是一座桥梁,我们可以通过它找到事实真相。”

“当然,我会尽我所能,现在你已经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不过别抱太高期望,我就是去会场转转。如果我能帮上忙的话,可能也要通过某些渠道。”

“当然可以,请便。”

“我认识一个在好莱坞工作的家伙。”我说,“他认识电影行当的一些人。他也许能挖出点《灯光下的罪恶》的背景,以及有关罗斯·泰勒·克劳福德的事情,可能会取这起敲诈相关。”

丹瑟尔对这一方法大加赞赏。随后,他看了看表,像所有口渴的人一样,舔了舔嘴唇,“嗨,差不多五点了。”他说,“我得走了。”

我点了点头,“你能不能把手稿留下?我想看一下这篇小说,看看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我问他晚上宴会的事,丹瑟尔告诉我宴会八点开始,在欧陆酒店十五层的M套房。我们又握了握手,他就去解决自己的口渴问题了。他走了之后,我也起身解决了自己的口渴问题:从放在文件柜上的保温盘里拿起咖啡壶,给自己倒了杯香浓的咖啡。

我的新办公室坐落在德拉姆街,离水边不远。那栋建筑几年前翻修过,我将拥有两间宽敞明亮的房间,而不是现在这套死气沉沉的一间半屋子。新地址周边是金融区、河滨码头、库房、安巴卡德罗中心、轮渡大厦等等,人气十足,交通便利。最棒的是,比起这里又涨过一次的房租,那里的租金每月只贵了四十美元。

这是二十年来我一直工作的办公室,然而又不完全是。

但我一直把打包这事往后推。三天前我买好了纸板箱,此后我有很多空闲时间,但其中大部分时间我都在阅读罗素·丹瑟尔等人写的通俗小说。也许是我太懒了,但更有可能是出于心理原因:对于我这种性格的人来说,离开一处生活了相当长时间的地方,一处美好回忆远多于糟糕回忆的地方,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