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歪在办公室的椅子里,翻看一本一九四八年的《午夜侦探》杂志。正看到罗素·丹瑟尔的一篇私家侦探小说,门开了,罗素·丹瑟尔走了进来。

生活中时常有巧合出现。几个月前卷入“卡丁和尼克尔斯案件”①之后,我就认识到了这一点。但每次巧合真的出现时还是会吓人一跳。我张开嘴,合上,眨了眨眼,随即站起身。来人关上了门。

“嗨,侦探先生。”他招呼道,随即越过屏风,边走边好奇地打量着四处散落的纸板箱,然后扑通一声把手提箱扔在为来访者准备的椅子上,“还记得我吗?”

“还记得你吗?天哪,我正在看你以前写的一篇小说呢。”

“开玩笑吧?”

“绝对不是。”我把杂志递给他看,“雷克斯·汉尼根系列小说中的一篇。”

“你从来不再看自己早期的作品吗?”

“随你怎么说。过了这么多年,我一个字也不记得了。”

我记得。那是差不多七年前的事情了,在离海岸一百英里左右的一座名叫柏树湾的村庄。一位名叫朱迪丝·佩奇的女士雇我跟踪她的丈夫。她丈夫一到周末总是不见踪影,所以她怀疑他在和别的女人约会。佩奇把我带到了柏树湾,在那里我陷入了一起凶险可怕的三重谋杀案。这起谋杀案涉及往昔岁月中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以及丹瑟尔二十年前写的一本平装版悬疑小说。尽管丹瑟尔没做错任何事情,那本小说却差点要了他的命。如果那天他不是怀抱美女、畅饮美酒庆贺自己最新完成的西部小说,而是待在自己的海滨小木屋里,那他必死无疑,因为那晚有人纵火烧了小木屋。

“我从来不再看自己六天前写过的东西。”他说,“而且,我所有的小说都被那场大火烧了,记得吗?”

“没有。”

还是那个老丹瑟尔,我心想。愤世嫉俗、辛辣刻薄、充满自嘲,还有些自暴自弃。他曾经非常用心。读一读五十年代之前的汉尼根系列故事,你就能看出这一点,看出他曾经多么才华横溢、前途无量。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有一辈子那么久。在那之后发生了种种只有他自己才能理解的事情,让他变得越来越糟。

我心中的想法一定流露在了脸上。丹瑟尔冲我撇了撇嘴,毫无幽默感地笑道:“可怜的老家伙,是吧?”

如果说他现在还对什么事情用心的话,可能就是金钱和美酒。现在他看起来很清醒,但呼吸中仍有股淡淡的波本威士忌酒味,说明他午饭时喝了酒,也许下午茶时也喝了酒。他的面容带着所有喝过酒的标记:鼻头和脸颊泛红,肤色灰白,灰蓝色的眼珠充满疲惫,眼白上遍布血丝。他比我印象中至少瘦了十五磅,灰色头发也变得稀疏。他今年大概六十岁,而他看起来的的确确就是这个年纪——在他身上看得出每一个艰辛、不快的年头。

“你不必说出来。”他又耸了耸肩,“所有的作家都是酒鬼,你知道。将要成为酒鬼、基本算是酒鬼、十足的酒鬼、彻头彻尾的酒鬼、改过自新的酒鬼,总之是其中一种。全都是酒鬼,我们他妈的每个人都是。”

“为什么这样?”

“没有比这更难过的了。五个月来我没赚到一分钱,或者说四个月来我几乎没写出任何东西。不是因为我写不出东西,而是因为我卖不出任何东西。”

“离那里很近。詹姆斯堡。但她也不是特别有钱。如果我不能赚点钱回去的话,迟早她会把我扫地出门。”

“市场紧缩。从上到下,竞争非常激烈,大部分像我这样的老一代码字工都被挤出来了。是有很多作品不断出版,但要么是签约的大部头垃圾,要么是批发商生产的东西,要么是出版社雇用文人写的俗套作品。现在我没机会进到那些出版社。平装书编辑全都是二十五岁左右的英语文学专业毕业生,上班前从来没看过一本该死的平装版小说。他们构建起自己固定的作家群体,只用那些正奋力往上爬的作家。我的经纪人现在正跟其中一个谈——惊心动魄的成人西部小说系列,要价三千块。但不会有这种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