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营造国际合作环境

一、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

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是中国始终不渝的基本国策和外交战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坚持和平与发展。中国梦是中国和平发展道路的继续。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中国将始终不渝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并对当前中国面临的国际国内大势是这样判断的:“我国发展仍然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两个百年奋斗目标”,表明中国将坚持推行改革开放,继续走和平发展道路。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个梦想,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并指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是中国梦的实质,提出中国梦与美国梦以及世界人民的美好梦想是相通的。“中国梦”被认为是“新时代对中国和平发展思想的重要继承和发展”。因此,中国梦也成为新时代中国外交新理念和新思想。实现中国梦也是中国外交新任务。

中国人民在实践伟大的中国梦的同时,努力实现与各国人民的美好梦想相融相通,与实现世界永久和平的世界梦的目标是一致的。中国梦积极推动建立公正、民主、合作的世界新秩序,继续努力团结世界各国人民,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和谐世界。习近平主席在德国科尔伯基金会的演讲中指出:“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不是权宜之计,更不是外交辞令,而是从历史、现实、未来的客观判断中得出的结论,是思想自信和实践自觉的有机统一。”英国48家集团俱乐部主席斯蒂芬·佩里说:“‘中国梦’是一套理论体系,能为世界和平与发展做出贡献,也有利于稳定。我在这套理论体系里没有看到任何讨论中国人要实行霸权的内容。”“我们需要一种推动世界前进的新方式,‘中国梦’就能为这种变化提供力量。”

二、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构建平等公正、合作共赢的世界新秩序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认为构建平等公正、合作共赢的世界新秩序是促进国际社会和谐发展,各国和平共处、互利共赢,建立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选择和最佳的世界秩序模式,它包含着平等、公正、民主、合作等价值理念。

2015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傅莹在“世界秩序与中国的角色——2015京城国际论坛”的发言中讲道:“在中国,许多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国家成为世界之变的最主要动因之一,对国际事务有着越来越大的影响。中国正有意识地参与到国际体系的重塑中来,并力图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为国际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中国当然在很多方面都是现存秩序的组成部分,比如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等等。中国也是改革的推动者和新机制的参与者,比如G20和气候变化。中国也在积极创建国际体系的延伸,比如倡议一带一路和亚投行。”" class="Notepopup iconArticle-w" src="images/zhu.png" /

2015年9月2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华盛顿布莱尔国宾馆同美国总统奥巴马举行会晤时指出,“中国是现行国际体系的参与者、建设者、贡献者。”在2016年1月16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开业仪式的致辞中,习近平主席说:“中国是国际发展体系的积极参与者和受益者,也是建设性的贡献者。倡议成立亚投行,就是中国承担更多国际责任、推动完善现有国际经济体系、提供国际公共产品的建设性举动,有利于促进各方实现互利共赢。”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积极构建平等公正、合作共赢的世界秩序。新秩序的价值取向为寻求国际合作,实现利益和谐、安全共享,追求人类的共同福祉,它将能够真正实现大小国家的平等交往、互惠贸易以及人类的和谐、可持续发展。新秩序的本质为民主合作、互利共赢,新秩序的效能是由结构上的优势及民主的本质所决定的,它的结构即为多极均势。多极均势有利于抗衡单极霸权——多极均势格局为构建民主合作新秩序奠定力量基础。而且,“过去的国际秩序从未像今天这样包括分布在全球各地的主要力量中心”,肩负新秩序责任的主要大国分布在全球范围内:北美的美国、西欧的欧盟、东欧的俄罗斯、东亚的中国、甚至南亚的印度、南美的巴西。这与历史上的均势秩序不同,历史上的均势秩序在国际关系上起作用的实际仅仅局限在欧洲。力量中心的广泛分布客观上就是对单极霸权的有效分权;民主的本质保障了体系内的主权国家平等,没有凌驾于体系之上的霸权国,便于国际合作的开展,民主合作新秩序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如此可以从如下方面促进平等、公正、民主合作的世界新秩序的建立,这几个方面也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所追求的核心理念:多种文明交流互鉴;发挥大国的作用,建立新型国际关系,特别是新型大国关系;支持和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战后国际秩序,发挥联合国在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遵循国际法、国际机制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要作用。

(一)多样性的文明共融是构建世界新秩序的文化原动力

列宁认为文明的多样性是各民族、各国独立发展,互相学习、相互促进的必要条件。他在批判民粹主义的所谓要建立俄国的独特性上,要么不认真对待西欧文化,全盘抛弃,要么全盘欧化俄国的错误时指出:“民粹主义的第二个特点,就是相信俄国的独特性,把农民和村社理想化。他们以惊人的轻率态度对待西欧文化的成就。”之后又“力图欧化俄国,相信俄国会吸收全欧的文化,关心把这个文化的各种设施移植到我们这个一点也不独特的土地上来”。列宁论述马克思主义这一革命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之所以赢得了世界历史性的意义,“是因为它并没有抛弃资产阶级时代最宝贵的成就,相反却吸收和改造了两千多年来人类思想和文化发展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列宁的这些思想,对促进全球化时代各国的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人类的文明成果,共同促进世界的和平与进步,仍然具有重大意义。

亨廷顿说,“在正在来临的时代,文明的冲突是对世界和平的最大威胁,而建立在多文明基础上的国际秩序是防止世界大战的最可靠保障”。汤因比的《历史研究》是以文明为载体,研究国际体系、国家、和平与秩序等元素及其相互关系的典范。他将人类文明分为21种,来贯穿研究人类的文明史及其人类社会,对人类文明对世界历史产生的作用做了深入的研究。汤因比说:“我们必须学会认识,并尽可能地学会理解各种不同的文化结构,我们共同的人性在这样的结构中表现为不同的宗教、文明、国籍,人类的文化正是由于这些东西才在历史的过程中联结了起来。”他认为人类21种文明可以分别统归到“希腊模式”及“中国模式”中,希腊模式代表西方文明,是西方文明的主体框架,而中国模式代表东方文明。

东西方文明都以“和谐”的宗旨为基础。柏拉图的《理想国》,是希腊文明理性主义时代提倡的等级、秩序、统一、和谐的代表,此外一些古典建筑物也都体现了这一理念。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中华文明倡导“和为贵”,“和而不同”,“有容乃大”,“亲仁善邻,和睦相处”,主张“协和万邦”的精神。

“和谐是一个相对的、发展中的概念,它以事务的矛盾和差异为前提,有差异、有不同,才有和谐的存在。和谐是运动中的平衡,差异中的协调,纷繁中的有序,多样性中的统一。”人类文明也是在世界多种文明的冲突交融、不断相互学习中进步、升华,推动人类历史向前发展的。如希腊文明深受古埃及文明、古巴比伦文明的影响。阿拉伯文明广泛吸收了东西方文明,并促进了东西方文明的交融。人类要学会在文明的交融中进步,而不要以“优势文明”自居,挑起文明的冲突。

2014年4月1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比利时布鲁日欧洲学院发表的演讲,也强调了中华文明与世界文明相融、相通,交流互鉴的重要作用。据新华网报道,布鲁塞尔知名智库欧洲亚洲问题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达维德·富凯表示,习近平主席的演讲令他对未来中欧关系走势及其对世界影响豁然开朗。其中令他印象最深刻的是关于文明的阐释。正如习主席所说,中国与欧洲应该深化彼此对各自所代表文明的进一步了解。他说,重视文明互鉴,说明中国领导人立足长远,注重培植中欧关系的根系。

2016年1月19日至2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对沙特、埃及、伊朗进行了国事访问,并访问阿盟总部。为此,王毅部长接受记者采访,谈习近平主席对沙特等国家的访问时说,“弘扬文明互鉴,筑牢民意支撑。中华文明和伊斯兰文明各具特色,相互尊重,相互借鉴,是世界文明交流的典范”。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表示,面对煽动文明冲突的各种杂音,我们有必要通过中华文明和伊斯兰文明这两大传统文明的交流对话,传播重和平、尚和谐、去极端、求真知的理念,特别是要共同抵制宗教极端思想,反对把恐怖主义同特定民族、宗教、教派挂钩。

(二)大国合作是世界新秩序的基础

习近平主席2013年提出倡导建设新型国际关系,特别是与美国建立新型大国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认为大国合作是构建世界新秩序的基础及关键因素。

自从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把国家主权原则、均势等确立为国际关系的秩序核心以来,民族国家在国际关系中就占有了重要地位,是国际政治的主要行为体,并且由民族国家互动形成了不同的国际体系的结构。英国赫尔德教授把威斯特伐利亚秩序塑造的国家间关系的形式和动力,称为“威斯特伐利亚模式”。他认为威斯特伐利亚模式具有几个特征:第一,世界由主权国家构成并被主权国家分离,不存在比主权国家更高的权威;第二,立法的过程、冲突的解决及法律的执行,主要掌握在各个国家手中;第三,国际法是以建立最低限度的共存规则为取向的;第四,法律面前所有国家一律平等,法律规则不考虑权力的不对称;第五,国家间的分歧最终由武力来解决,有效权力的原则占支配地位,国际性法律标准只提供最低保护等。其进一步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合国对这一结构的渗入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它的核心特征。实际上,联合国宪章加强了大国的作用,进一步使大国对国际政治领导地位的要求合法化了”。虽然21世纪由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相互依赖的加深,国际法、国际组织的作用,以及对更加合理的世界秩序的追求,制约与影响世界秩序的因素已经与17—20世纪不一样了。但由于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强权政治并没有从根本上得以改变,强权政治的现实作用,使大国关系一直是国际关系的主旋律。一般而言,大国在国际事务中总是占有支配地位。大国凭借其强大的实力,政治、经济和军事手段,更容易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弱小国家。对于大国来说,它们在国际关系中比中小国家具有更多和更广泛的利益,世界的稳定与秩序和大国关系密切,大国对世界秩序负有更大的责任。地区性大国对周边国家具有影响力和威慑力,对本地区的稳定与秩序负有责任。世界性大国对全球事务具有影响力和威慑力,对世界秩序的维持、变革与新秩序的构建负有主要责任。大国政治是当代政治的必然产物,有它的弊端,也有它的客观作用。因此,在全球化的今天,构建民主合作新秩序更离不开大国的合作,大国合作是制约超级大国的理性选择,大国合作是构建民主合作新秩序的关键因素。

冷战结束后,各种力量重新分化组合,大国关系的性质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国际关系领域不再以意识形态的对立来划分敌友,而是以国家利益作为对外政策的出发点,衡量国际关系,这就为大国合作提供了历史机遇。

著名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认为美国现在是唯一可以被称为超级大国的国家,但其经济力量已相对下降,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论证美国是否已衰落,而在于美国应清楚地看到冷战后国际关系体系的变化、力量分布的变化及大国关系性质的变化,及时调整美国战略以应对更加危机四伏的世界。

国家利益重新成为影响国际关系的支配力量,具有决定意义。消除了两大意识形态的根本对立,解除了东西双方紧绷的神经,避免过于强调国际关系中的意识形态因素及其影响,有利于世界经济的正常交流与发展。国家利益成为国家对外政策的指导方针及最高原则。基辛格指出“冷战胜利使美国进入了一个非常类似18、19世纪欧洲国家体制的世界,失去了强大的意识形态威胁或战略威胁,使得各国越来越以眼前的国家利益执行其外交政策”。

美国在2003年发动伊拉克战争,试图以战争塑造美国主导的单极霸权秩序的图谋并没有顺利实现,给世界带来了新的不安全因素,恐怖主义活动更加猖獗,在世界各地蔓延。美国的国际政治专家也都在认真探讨深刻反思美国在世界中所扮演的角色,力求对美国权力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霸权主义’今天通常被认为是‘帝国主义’的一种委婉表述,但它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它是一种更加松散的统治形式,较之过去或现在的帝国更少权威主义的特征,更加依赖于同他国的协商一致。霸权理论家葛兰西在论述国内政治斗争时所作的表述:‘霸权成为事实的先决条件是将那些将被置于霸权之下的团体的利益和旨趣纳入考虑,它也意味着一种特定的均衡,换言之,霸权集团要做出合作性的牺牲。’”基欧汉也认为霸权“是与一种帝国的权力不一样,霸主在没有其他国家一定程度同意的基础上,是不能制定和执行规则的。就像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20年经验所告诉我们的,单单物质上的主导地位还不能够保证国际体系的稳定和有效的领导。霸权也需要其他国家的合作来制定和执行国际规则”。可见,即使是霸权国在新时代下也不可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也必须为了全球的稳定和安全而做出让步、妥协和合作。虽然这种合作有时可能是非对称的。

如果说正在形成的世界秩序有什么新特点的话,那就是立国以来第一次,美国既不能从这个世界抽身退步,又不能占据支配地位。

2008年末由美国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使得美国不得不寻求国际合作摆脱危机,共同应对全球性问题。美国奥巴马新一届政府也不得不改变对内对外政策。随着“巧实力”(Smart Power)概念的提出,美国现在及未来在世界外交中势必将更多寻求与国际社会合作的态度。

在国际关系的研究中比较公认的是基欧汉关于合作的定义,基欧汉把合作定义为:“通过政策协调过程,当行为者将它们的行为调整到适应其他行为者现行的或可预料的偏好上时,合作就会出现。就是:作为政策协调过程的结果,当一国政府遵从的政策被另外国家的政府视为能够促进它们自己目标的相互认识时,政府间的合作就会发生。”

基欧汉关于合作的概念,与我国学者俞正梁关于国际合作的概念相近。俞正梁认为国际合作就是指“国际关系行为主体全面或局部的协调、联合等协力行为,是一种相互适应,它是基于各行为主体在一定领域和范围内利益或目标的基本一致或部分一致”。

“在协调状态下,国家的主导战略是合作,合作的结果对各方都是最优的。因此,协调状态下合作的出现,首先是因为行为主体对绝对收益的关心,就是说,相互的合作必须能够产生合作的剩余,没有合作的剩余,就不会产生利益分配的‘协调’问题。从这个角度讲,协调状态下绝对收益是最重要的,没有绝对收益,就不可能存在相对收益,相对收益问题是在绝对收益问题的基础上出现的,而不是相反。”

在今天的全球化时代大国关系出现了新的模式——“伙伴关系”,这种伙伴关系是一种不结盟的关系,不针对第三方,结成这种关系的国家各方都能达到双赢,而且,能够促进多国关系互动,有利于国际关系健康发展。这种新型伙伴关系被世界不同类型国家广泛采纳,为国际合作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基础。

1994年9月中俄两国国家元首在莫斯科签署《中俄联合声明》,在构建21世纪世界新秩序中,中俄确立了“建立面向21世纪的建设性伙伴关系”,这是一种新型的建设伙伴关系,即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的完全平等的睦邻友好、互利合作关系,既不结盟,也不针对第三国。中俄两国互视对方为多极世界体系正在形成条件下维护和平与稳定的重要力量的大国,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相互沟通与合作,包括解决全球问题上的合作,为建立稳定公正与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做出贡献。1996年中俄两国把双边关系再次提高了一步,为“战略协作伙伴关系”,2001年签订《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使这种伙伴关系有了牢固的法律基础。中俄在构建21世纪世界新秩序的政治理念上最为相近,中俄结成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基础也在于此。时任俄外交部长的伊万诺夫说:“在建设新世界秩序的原则和方式上的一致把我们联系在一起……正是这种对未来国际关系的共同看法奠定了俄中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可称作是目前大国关系中的一个范例,它上升到了真正的战略高度,却是不结盟的,不针对第三方,不会威胁任何第三方,并为两国长期合作和共同发展提供保障,“战略协作模式在实践上有极大便利,它给予两国进行战略合作的一切可能,在需要时两国可以实施各种形式和程度的战略合作,同时不束缚两国的独立和全方位外交,使两国保留选择的余地。在战略协作的总体框架之内,两国合作有较大的灵活性。战略协作的双方是伙伴关系,而非盟友”。中俄两国在冷战后都主张建立一种相对均衡的多极世界新秩序,在对外关系上两国都追求全方位、非对抗性的外交,在安全领域两国都极力维持国际战略稳定,在国际事务中积极协作,为建立民主的多极合作世界新秩序而积极努力。

1997年11月10日,江泽民与叶利钦在北京举行第5次最高级会晤,又重申了中国和俄罗斯为建立多极世界和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而努力的愿望。中国和俄罗斯认为,国与国结成针对第三国的联盟和战略联合的时代已经过去,各国特别是大国应该顺应世界多极化的趋势,并在相互尊重、平等、有益于各方及照顾各方利益的原则基础上发展关系,这对世界和平与发展至关重要。中国和俄罗斯认为,在新世纪里,国家间的相互信任、平等合作及其多样化的统一将确保人类的和平与繁荣。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建立起面向21世纪及未来社会的,对所有各方都平等的、不可分割的全球、地区和次地区安全格局。2005年7月,中国与俄罗斯再次发表了关于建立国际新秩序的《联合宣言》,明确提出了建立世界新秩序的政策主张。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成为大国合作的典范。此后,中俄双方领导人高层互访不断,推动双方关系达到历史最好时期。战略协作伙伴关系通过上海合作组织以及金砖国家的合作不断发展深化。

中美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也积极寻求建立建设性伙伴关系。克林顿政府推行同中国的“全面接触”政策。1997年10月江泽民对美国进行了国事访问,两国发表了联合声明,提出了“共同致力于建立中美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2001年确立“建设性合作关系”。2009年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宣誓就职11天之后致电胡锦涛,在电话中明确表示,“对中美关系而言,没有比两国关系更为重要的双边关系”。

1992年2月,时任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和时任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举行会晤,发表了关于两国新型关系的《戴维营宣言》,宣布“俄罗斯和美国彼此不看作是潜在的敌人。今后它们的关系是建立在相互信任、尊重对民主和经济自由共同信念基础上的友好和伙伴关系”。1992年6月叶利钦访问美国期间,两国总统签署了《俄美伙伴和友好关系宪章》,提出“俄美将在国际舞台上相互密切地合作以推动和捍卫共同的民主价值、人权和基本自由”。1994年1月《莫斯科宣言》中,俄美两国关系确定发展成为“以平等、互利和相互承认民族利益为基础的成熟的战略伙伴关系的新阶段”。1995年俄罗斯进一步调整对西方的政策,在俄美关系上提出建立“平等的伙伴关系”;中法1997年建立“全面伙伴关系”;欧盟同中国2003年建立“欧中全面战略伙伴关系”;1997年日本同俄罗斯建立“相互信任的伙伴关系”;等等。

并且,新型伙伴关系成为单个国家与地区组织(集团)之间的一种合作模式。中国与欧盟的发展就具有这样的意义。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欧盟是最大的发达国家集团。2003年9月

欧盟推出新的对华关系战略:《走向成熟的伙伴关系——欧中关系的共同利益与挑战》,中国积极响应,会后发表《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明确提出了未来几年从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军事和社会5个领域合作。在2004年5月欧盟扩大至25国后,已超过日本和美国,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而中国也自2003年开始,成为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2003年中欧盟贸易额为1252.2亿美元。

中国与东盟关系的发展也体现了这一模式。1997年12月,江泽民主席出席东盟—中日韩首脑非正式会议,双方发表了《中国—东盟首脑会议联合声明》,确定了中国—东盟面向21世纪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方向和指导原则。2003年中国与东盟的关系也发展到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国成为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第一个域外大国。为加强协调配合,中国以“10+3”(东盟10国和中日韩)为主渠道积极与东盟携手推进东亚合作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并在“10+3”框架内逐步开展中日韩三边合作。2006年5月17日,中国东盟民间友好组织签署了《中国东盟民间友好合作宣言》。

在大国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新的伙伴关系的情况下,也再现或逐步形成相互关系的一些基本原则。第一,国家利益至上原则。自从民族国家成立以来,在国际关系中“国家利益至上”就是一个突出的原则,各国的外交政策及战略都是从符合本国的国家利益为出发点的。只是冷战期间由于意识形态的对抗,使得国家利益以意识形态划线,敌友分明。冷战结束后,国家利益重新置于各国外交政策的首要地位,大国间的合作以不违背“国家利益至上原则”为底线。

第二,相互控制的不对抗原则。在现实国际关系中,大国间产生矛盾与争执的情况很多,利害之争经常发生。但有关国家都注意控制矛盾发展,尽量不使双方关系走到对抗的地步。如美俄关系的矛盾焦点主要集中在北约东扩问题上,北约东扩不断缩小俄罗斯的战略空间,对俄的安全构成直接威胁。俄罗斯对待北约东扩的态度各时期也有不同,从一开始的坚决抵抗,到后来的积极应对,使19+1的20机制得以实现。但北约东扩的结果毕竟使美俄在中欧、东欧“相遇”,战略回旋空间缩小,因此美俄在此问题上的矛盾和冲突不断。但双方都把握不对抗原则,不断寻求妥协。由于近年来的乌克兰危机,特别是俄罗斯将克里米亚半岛归入俄罗斯领土,俄乌矛盾激化,美国及其欧盟对俄罗斯采取经济制裁措施,俄美及俄欧关系都陷入紧张状态。但无论是俄罗斯、美国和欧盟都积极寻求解决危机的办法。再如,中美关系的最大障碍为台湾问题,美国虽承认一个中国原则,但又不断在台湾问题上冒犯中国主权。美国如果不改变霸权主义的理念及行径,中美关系的这一顽症不会消除。然而,中美因台湾问题不断争执的同时又都注意有礼有节,避免矛盾升级和极度恶化。近年来,美国插手南海争端,不断对我国正当维护南海主权和合理利用开发南海权益制造麻烦和威胁。但中美双方总体上都能从中美关系的大局出发,不冲破双方互利共赢的局面,以及中美对世界的和平与安全负有重要责任的意识。此外,在反对伊拉克战争的问题上,法、德、俄、中旗帜鲜明地反对美、英发动伊拉克战争,尤其德、法与美国的矛盾在当时已相当尖锐,在伊拉克重建问题上各方与美国的原则也有分歧,利益也不同,也展开了斗争,但又都避免与美国完全对立。可见当今的国际关系比较成熟,大国处理问题都比较冷静和理性,尽量用和解的办法解决问题。

第三,利益求同的协商原则。“伙伴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建立国家间的协商机制,并且作为制度化的一种措施,以达到加强相互信任的目的。伙伴关系一般都规定:国家首脑定期互访,总理之间举行年度会晤制度,其他各级官员的各种会议制度。同时领导人通过热线交换意见,危机处理。此外还有通过参加世界和地区的各种会议,达到多边高层会晤,协商解决复杂的国际问题。这是国际关系健康化的一个很重要标志。

2009年2月,时任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就美国的亚太政策发表演讲,强调美方将与亚洲国家“同舟共济”,开创双方合作的新时代。美国承认只靠其一国无法解决金融危机及世界的能源问题、环境问题、恐怖主义问题。中方表示欢迎美国为亚洲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多发挥建设性的作用。

希拉里访华期间与时任总理温家宝的会谈中,对中国为推动经济增长所做的努力和采取的举措表示赞赏,表示奥巴马政府愿同各方合作应对金融危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美方愿同中方共同努力,应对包括发展问题在内的各种挑战。温家宝强调,中美建交30年来的历史证明,合作共赢是唯一正确的道路。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中美不仅要同舟共济,还要携手共进。双方要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出发,照顾彼此核心利益,不断丰富建设性合作关系内涵,使两国关系在新的起点上向前迈进。这符合双方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增强国际社会战胜挑战、共创未来的力量和信心。中国政府愿与美国政府一道,为此作出积极努力。

(三)国际组织是世界新秩序的重要主体

在未来的世界新秩序中,国际组织仍将是重要的主体,其中包括政府间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联合国作为由主权国家组成的世界上最具普遍性的国际组织,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中,将发挥重要的协调作用。

联合国是二战末期由美国总统罗斯福提出的,它是在国际联盟的集体安全思想基础上,汲取其失败的教训,实行由五大常任理事国拥有否决权的大国一致原则,在英国、苏联、中国、法国等国的积极参与下创立的,试图建立在大国合作基础上保障全球普遍安全的机构。在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中,各成员国的安全靠整个体系的集体力量来保障。多极世界是全球安全和繁荣所必须的,在多极化的世界中,联合国的协调、监督、维和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影响全球利益的问题必须由全球机构做出决策;并且,联合国是世界性组织,它有193个成员国,它的议事日程囊括了国际合作中所有有意义的内容,涵盖内容之多,辐射范围之广,是任何其他组织或机构无法替代的。联合国安理会是唯一有权采取强制性措施的维护和平的机构,其决定对会员国有约束力,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负有主要责任。联合国安理会是主要大国进行协商和作出决策的论坛。并且,这个论坛对于发展中国家以及那些寻求国际问题的一致性解决方案之基础的国家来说,具有特殊意义。它提供了一种非殖民化和国际制度改革的框架。

基欧汉认为,正式的国际组织是有目的的制度,它有明确的规划、对个体和集团的角色有具体规定,也有一定的行动能力。与国际机制不同,国际组织可以参与有目标导向的行动。约瑟夫·凯米莱里认为,国际组织有助于确定时间表和议事日程,并且推动了决策过程,这些过程本身获得了生命并且截然不同于其任何成员国的偏好与优先性考虑。现实主义大师摩根索对集体安全也有过高度评价:“集体安全是有案可稽的克服执法系统的完全分散化缺陷所作的意义最深远的深广尝试。传统的国际法让受害的国家去执行,而集体安全则设想国际法准则由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国来执行,不论它们在某一特定场合是否受到损害。这样,未来的违法者必须经常想到要面对所有为保卫国际法而自动采取集体行动的各国的一个共同阵线。”

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能否发挥作用取决于大国的作用,取决于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的强权关系。是均势基础上的多边合作,还是绕开联合国的霸权主义,是联合国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英赫尔德教授认为“《联合国宪章》框架在许多方面代表着国家间体系的延伸”。他认为《联合国宪章》模式主要的特征是,“第一,世界共同体由主权国家构成,它们由既特别又制度化的紧密的关系网络相连结。个人和团体都被视为国际关系中的合法行为者(尽管作用有限)。第二,受殖民力量、种族主义政权和外来侵略者压迫的民族,被授予了得到承认的权利以及在表达自己的未来和利益方面的自决权。第三,对‘有效权力原则’提出质疑的各种标准和价值观被逐渐接受;相应地,严重违反国际准则的行为在理论上也不再被视为合法。对武力的诉诸加以限制,其中包括对经济力量的不正当使用的限制。第四,创立了旨在有助于在国际事务中进行立法和执法的新的规则、程序和机构。第五,一些法律原则被采用,这些法律原则用以界定国际社会所有成员其行为的形式和范围,并为国际准则的建构提供一系列指南。第六,保护和平、推进人权和建立更多的社会正义,被公认为具有集体优先权;‘公共事物’包括整个国际社会。为尊重一定的价值观,例如和平、禁止种族屠杀。第七,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的全面不平等得到承认,同时新的规则——包括‘人类共同遗产’的概念——得以建立,以用来创造一些方式来治理对领土、财产和自然资源的分配、占有及利用”。

虽然联合国在冷战时期主要由美国操纵,其创立的一些国际机制为美国的经济发展,为美国的强大奠定了基础。但联合国多边主义机构的本质,其创立的集体安全机制,为避免战争升级,维护和平,起到了重要作用,客观上也促进了人类的共同进步,特别是冷战结束后,联合国在国际维和、维护稳定、研讨解决人类共同的环境保护、共同打击恐怖主义、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展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贡献。当然联合国发展到今天也显现了它的历史局限性:“联合国的构架是用来容纳人们1945年时所理解的国际权力结构的。全球被分割为具有不同地缘政治利益的各个强大的民族国家,这一点纳入了《联合国宪章》的构想。……而且,《联合国宪章》用新的形式(通过第51条)认可了为‘自我防御’而采取的必要的单边国家战略行动,”使得它在“先发制人”的霸权主义面前显得软弱无力。联合国对会员国会费的依赖使它易受大国影响的情况更加严重。缺乏一种机制以使联合国在地区和跨国的功能性及文化性力量(机构、集团或运动)中享有直接的地位,而这些力量通常会对国际问题拥有重要的发言权,这一情形加剧了联合国在国家政治中的脆弱性。因此联合国走到了改革的岔路口,用前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的话说,这个时刻的决定意义可能不亚于创建联合国的1945年。联合国改革的必要性是与其集体安全的理论局限性,及运行机制密切相关,更离不开国际政治现实的制约。

全球化背景下联合国的改革目标与其未来担负的历史使命,成为新的时代课题摆在我们面前。2004年12月2日,安南将改革方案报告提交给第59届联大,联合国重大改革进程由此开始。此次改革体现的精神为:第一,重申了现有一个五个常任理事国具有不可动摇的否决权这一机制;第二,发展中国家在安理会的席位应当扩充,满足发展中国家多年来正当和强烈的愿望;第三,安理会的成员在地区上要基本上达到平衡;第四,由于地区大国和发展中国家席位的增加,将扩大安理会的作用;第五,安理会扩大的适度性,有利于保证安理会机制的精干性和高效性。总之,联合国无论怎样改,都会坚持它的终极目标:维护联合国多边主义机构的本质;维护安理会集体安全机制;加强经社理事会的作用;在机构精干、议程创新、时效性和应对各种危机上不断追求。联合国肩负的历史责任,就是消除战争,维护世界和平;解决全球问题,促进人类的共同发展。这是联合国的职责,也是我们构建民主合作世界新秩序的重要保障。当然联合国的改革不会一帆风顺的,联合国安理会改革的席位之争,实为秩序之争。日本、德国、印度和巴西等地区大国都想挤进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常任理事国是联合国赋予大国政治地位的一种身份的象征,具有对国际事务的否决权,因此,这个席位之争,不仅仅是争取哪一国的利益问题,而是代表了一些大国及地区的利益与安全问题,甚至国际安全,进而将会影响到世界秩序模式之争。如何使联合国既取得美国的支持,又能抑制单边主义,发挥大国协调一致的积极作用,利用大国合作,使各大国能够担负起维护国际稳定,构建民主合作新秩序的历史重任,是国际社会将不懈追求的目标。

2005年9月14日在纪念联合国成立60周年的首脑会议上,各国首脑达成了共识,认为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寻求人类共同发展上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60届联大主席国瑞典时任首相约兰·佩尔松在主持发言中说,“国际合作已成为国家利益的一部分。”胡锦涛作了“维护安理会权威,加强集体安全机制”的重要讲话。他强调,联合国安理会在解决事关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大全球和地区问题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应该保证安理会履行联合国宪章赋予的职责。60年的实践证明,安理会在解决事关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大全球和地区问题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他就加强集体安全机制主要提出了以下建议:第一,坚持多边主义,维护安理会权威。只有加强多边合作,特别是加强联合国作用、维护安理会权威,才能有效应对日益增多的全球性威胁和挑战,真正实现普遍安全。在涉及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大问题上,应该由安理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依照联合国宪章采取集体行动。第二,有效应对威胁,提高安理会效率。安理会既要具备迅速反应能力,也要注意标本兼治,制定从预防到恢复和平、从维和到冲突结束后重建的全面战略。中方支持安理会在应对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问题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第三,体现民主原则,改进安理会决策。国际关系民主化是当今时代的潮流,在安理会上也应该得到体现。发展中国家占联合国会员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但在安理会的代表显然不足。中方主张在广泛一致的基础上扩大安理会,增加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的代表性,让更多国家特别是中小国家有更多机会参与安理会决策。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经济危机几乎危及到世界各国的情况下,各国呼吁发挥联合国在挽救国际金融危机、经济危机中的不可替代作用。据联合国网站报道,自从金融危机发生以来,时任联大主席布罗克曼(Miguel d'Escoto Brockmann)一直在呼吁联大在解决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应发挥积极、独特的作用。2008年6月初联大主持召开“全球经济和金融危机及其对发展影响国际会议”。布罗克曼说:“我们要记住:我们今天所采取的解决办法也要考虑到自从1945年以来,世界经济已经发生显著变化这一事实。我们需要一个21世纪的体系机构,来支持一个21世纪的全球经济,这种经济应该反映出具有活力、包容、使大家都获得安全和公正的特点。”布罗克曼2008年召集成立了一个由18名世界知名经济专家组成的改革国际金融和经济结构委员会。该委员会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施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担任主席。

2015年,在纽约联合国总部,联合国举办了具有历史意义的成立70周年系列峰会。峰会期间,各国围绕消除贫困与饥饿、解决不平等、妇女赋权、促进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和转型、保护地球和应对气候变化等关乎世界和平繁荣、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全球性议题展开讨论,再次确认联合国在国际合作中的核心地位,达成了丰硕成果。在峰会上,习近平主席发表了重要讲话,坚决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战后国际秩序,支持联合国发展议程与维和事业,推动南南合作,推进妇女事业,创新全球发展,等等。

2016年1月11日,联合国总部举行活动,纪念1946年联合国大会首次会议举行70周年。在联合国总部当天举行的特别纪念会议上,第70届联大主席吕克托夫特回顾说,“1946年1月10日,联合国大会首次会议在英国伦敦威斯敏斯特中央大厅举行,51个国家出席,选举来自比利时的保罗-亨利·斯巴克为首位联大主席。如今,联合国193个会员国代表着全球99.5%的人口,已成为世界最有代表性的审议机构。2015年,国际社会通过了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及巴黎气候协定,必须提出具体行动,使所有人参与,以推动落实这些协议”。

由此可见,国际组织特别是联合国,是构建世界新秩序的重要主体,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国际制度是世界新秩序的重要保障

第一,国际社会为什么需要国际制度?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国家追求利益的本质,以自我利益为中心的行为者,“为了解决共同利益困境和共同背离困境,各个行为者都放弃独立的政策决策,在这种情况下,制度得以产生。行为者这种行为的原因建立在各自的自我利益基础上。正是在他们各自的利益基础上,行为者共同建立起行为规范,实现共同希望的共识安排,以便解决独立政策决策的困境”。因此,需要国际机制提供信息、减少不确定性来促进国际合作,用国际制度的约束力来保障国际合作的顺利实现。

第二,国际制度为什么会使国际合作得以实现?国际制度具有三个特征,也即具有三个方面的效用:一是权威性。国际制度虽然是无政府国际社会中的制度,是权力分散状态下的规则,但却是国际社会成员认可或达成的规则,代表了某个领域的行为准则,因而具有相当高的权威性。国际制度的权威性确定了国际制度在大多数情况下对于大多数国家是有效的。二是制约性。指国际制度对国家行为的制约作用,目的是使国家行为符合国际制度的规范。但是,由于国际社会没有强硬的法律执行机制,国际制度制约作用和国家遵循国际制度的动机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际制度可以使理性自私的行为体较好地实现自我利益这种功能。国际制度的建立取决于国家尤其是大国的自愿行为,但一经建立,就对所有参与制度的国家具有约束作用。三是关联性。随着国际社会相互依存的程度越来越高,国际行为体之间交往活动越来越频繁,国际制度会不断扩展。国际制度的延展使得在世界范围内可以逐步建立起一种国际制度网络体系,使各个问题领域的制度联系在一起。相互依赖,共同利益的增多,使得国际合作更容易达成。但也不是共同利益存在,合作就会自动达成,还需要制度性安排、国际合作秩序的规范和制约。共同利益的存在对合作的演进是重要的,也是我们分析国际合作问题时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但仅有共同利益的存在,并不能必然导致国际合作的实现。就如基欧汉所指出的那样:“在很多情况下,即使有共同利益,合作也照样会失败”,“既然共同利益有时与合作联系在一起,有时与纠纷联系在一起,那么合作就不单单是共同利益的问题了。特别是,当不确定性突出以及主体获取的信息的能力不一致时,集体行动的障碍和战略上的估算,也许会使行为体无法意识到它们之间所存在的相互利益具有可实现性。”毫无疑问,在涉及全球公共问题的管理与治理上,共同利益是国际合作产生和进行的一个基本前提,在全球化的相互依赖的世界中,人类在很多问题领域已经存在而且将会存在越来越多的共同利益及共同面临的问题,但是个体之间存在的这些共同利益要转化为现实,共同面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实现合作,最终还需要借助国际制度来保障和维持,使国际合作在有序的规范的状态下实现,促进人类的共同可持续发展。

但追逐各自利益的国家为什么也可产生合作,而且是必要的?——“当出现的结果不是行为者共同希望的帕累托最优均衡结果的时候,困境就产生了。为了解决这种困境,并确保实现帕累托最优结果,各方必须合作。而一切制度的出现,就是为了解决共同利益困境,对行为模式进行严格规范,以确保不出现欺诈行为。”

因此,国际制度具有约束力,各行为主体怕违背制度遭受惩罚的代价。国际制度一旦建立,将导致行为者的希望趋同,并使行为者强迫自己进行合作。因为偏离合作将损害自己的利益。

第三,什么样的国际力量格局更有利于国际制度的实施?更有利于国际社会的共同发展?新现实主义提出“霸权稳定论”——基于权力的国际机制理论,对此基欧汉有过恰当的评论:“对霸权稳定论的一般有效性的看法,常常被过分扩大了。单一大国的主导地位也许在特定的情况下对世界政治中秩序的形成是有意义的,但是这并不是世界秩序形成的一个充分条件,我们也没有理由相信这是个必要条件。”虽然基欧汉承认霸权在机制形成中的作用,但认为在霸权国衰落及无霸权状态的情况下,国际合作同样可能发生。我们认为国际机制及国际制度的建立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历史上霸权国在合作行动不可能,或根本不愿意合作的情况下(受霸权的价值取向、利益偏好所决定),独自承担了建立国际机制的成本。特别是现行国际机制大多是二战中及二战后由美国主导建立的。但是,我国许多专家学者都认

为如果没有霸权领导则国际机制既不能产生又不会维持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我们也赞同基欧汉没有霸权的国际合作也是可能的观点,这种合作可以通过国际机制的作用而得到促进。并且,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进一步认为,在全球化时代,如果没有霸权国的情况下,国际制度同样可以建立,而且,制定的国际制度更符合国际社会的普遍利益。因为,在没有霸权国的情况下,体系内的国家主权是平等的,使发展中国家也能充分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制定有利于体系内的多数成员国利益的条款,使互利合作更容易实现。这样民主的国际合作新秩序就是非常必要而且将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对基欧汉称赞的有利于霸权的“非对称的合作”加以修正。并且,国际制度一旦建立,具有相对独立性,并不依赖于霸权的力量,制度具有一定的“惯性”(延续性)及变革的客观要求。

国际法、国际机制、国际制度都是规范国际关系,使国家间关系能更好的协调、合作,维护世界和平,形成有利于世界稳定与发展的世界秩序的必要保障。三者没有本质区别,但作用各有侧重。国际法是已形成明确法律条文的国际关系的行为准则,具有权威性,它的合法性得到全世界的广泛认同,各国通常都愿意遵守国际法,“互惠互利是国家遵守国际法的最具约束力的力量,遵守国际法通常能够满足单个国家的多种利益以及所有国家的共同利益”,如果违背国际法会受到国际法庭的仲裁,虽然国际法庭对顽固抵抗的国家执行其判决也有无能为力的时候,“国际上不存在一个保证各国都会遵守国际法的司法部长,但一国如果经常性地严重违反国际法,意味着该国主动被国际社会放逐,在国际上举步维艰。在放逐的情况下,一国的贸易、外援、旅游、影响力等等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基欧汉说“国际机制是那些具有明确规则,得到政府同意,适用于国际关系的特定领域的制度”,可见其认为机制就是制度。斯蒂芬·克赖斯勒的定义更为细化:“机制可定义为特定国际关系领域的一整套明示或默示的原则、规范、规则以及决策程序。原则是关于事实、原因和公正的信念;规范是指以权利和义务方式确立的行为标准;规则是对行动的特别指示或禁止;决策程序是作出和应用集体选择的普遍实践。”基欧汉认为,国际机制可部分解释为促进世界政治尤其是国家之间实质性协议达到的工具。机制提供原则、规范和决策程序,帮助行为体克服达成协议的障碍,从而促成协议的达成。机制使得行为体更容易认识到它们的集体利益;即使从霸权稳定论观点出发的“公共物品问题”也提高了对国际机制的需求;问题密度增加将导致国际机制需求的增加;国际机制需求是国际机制在发展普遍性承诺规范、向决策者提供高质量信息方面的部分有效功能;机制可用于排他性的、狭隘的利益,也可用于追求更为宽泛的共享目标。

基欧汉认为制度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但他吸收了把制度作为一般模式,如布尔的“国际社会的制度”,“国际货币机制”与“国际贸易机制”也是制度的观点;以及具体的制度可能是一般行为模式的典范,如联合国是多边外交典范的思想。认为具体的制度可采纳道格拉斯·诺思的定义来划定“构成人类重复性互动的规则、规则的强制性特征以及行为规范”。基欧汉认为国际制度的作用:“人们创制出国际规则与国际制度,以求减少世界事务中的冒险行为和不确定性,希望改善安全困境。外交发生于一定的国际规则、制度的实践的环境中,国际规则、制度和实践对行为体的动机产生影响。”

自由主义的积极观点是,一个开放的国际政治经济、有着基于国家主权的规则和制度,提供了国际合作的动机,也许会影响国家的国内制度、促进和平。自由主义的价值在于,会让我们意识到国际合作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国际制度的实施需要国际组织的监督、执行和对违背国际制度的行为采取制裁措施。

(五)国际关系民主化是构建世界新秩序的价值取向

15、16世纪的欧洲文艺复兴运动,17—19世纪的欧洲资产阶级启蒙运动,以及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使资产阶级民族民主思想广泛传播。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涵义为“自由、平等、博爱”。洛克在《政府论》中提出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中心为反对奴隶制的专制统治,批判奴隶主阶级宣扬的“人生而不平等”的等级思想及强制观念。“把自由看作是在不受强制的前提下自我作主的行动,自由也就是一种权利。这种权利是一种天赋的自由权利,这种权利包括生命权、思想权、言论权、政治参与权、财产权以及人的行动不受干涉强制的自由权等。这种天赋的自由权利,从契约论的观点来,也是一种平等的权利。人人是自然平等的,并且享有天赋的自由权。自从法国大革命以来,自由与平等就是自由主义追求的两个最重要的政治和道德理念。天赋权利并非是仅仅说明人在自然状态下所有的权利,而是要说明在政治社会状态下,政府和他人也没有侵犯个人的自由权的权力——只要个人的行动不构成对他人的权益的侵害。保护个人的自由权,恰恰是政府的责任。人人作为平等的公民概念,就具有着这种基本内涵。如果说,某个人所享有的自由比其他人更多,而有些人的自由更少,那就意味着有些人的自由遭到践踏,而有些人则享有着他人没有的特权。这就违背了公民社会的基础性观念。近代欧洲社会政治权利的平等,是在反封建专制的斗争中逐步实现的。自由主义的平等观首先就是要消减这种由出生决定的人的不平等。或者说,首先就是要实现这种政治权利的平等,人人都有平等的选择权、被选择权,受教育权等。而政治权利平等的实现,也就是自由的实现。”

列宁的民族自决原则与苏维埃俄国的《和平法令》,是现代国际关系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原则思想及纲领文宪。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苏联十月革命的胜利、欧洲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是推翻帝国主义国家的源动力,是反抗地区霸权秩序的重要力量。1917年沙皇俄国被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推翻,成立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这是人类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事件,开辟了国际关系的新时代。苏维埃人民代表大会于1917年11月8日,通过了列宁起草的《和平法令》,宣布坚持民族自决原则与各民族平等争取民主的和平,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战争。苏维埃向一切交战国的人民及政府建议,立即就公正的民主和平进行谈判,停止战争。列宁在《论民族自决权》一文中指出“所谓民族自决,就是民族脱离异族集体的国家分离,就是成立独立的民族国家。”“建立最能满足现代资本主义要求的民族国家,是一切民族运动的趋势。最深刻的经济因素推动着人们来实现这一点,因此民族国家对于整个西欧,甚至对于整个文明世界,都是资本主义时期典型的正常的国家形式。”苏维埃俄国退出帝国主义战争,宣布废除沙俄时期与帝国主义国家签订的一切分割弱小国家的不平等条约及秘密协议。列宁在《和平法令》中对民主和平与兼并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他宣布,民主的和平就是立即实现“不割地(即不侵占别国领土,不强迫合并别的民族)不赔款的和平”。“凡是把一个弱小民族合并入一个强大国家而没有得到这个民族的同意合并,希望合并的,明确而自愿的表示,就是兼并或侵犯别国领土的行为。”同年12月3日,苏维埃政府发表了《告俄国和东方全体伊斯兰教劳动人民书》。它提出了社会主义国家对待东方被压迫民族的基本原则:反对民族压迫,坚持民族自决权,支持被压迫民族反对帝国主义的民族解放斗争。它指出,一切被压迫民族应当是自己国家的主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样式来建设自己的生活,有权决定自己的命运。为此,苏维埃政府于1919年7月25日发表了《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对中国人民和中国南北政府的宣言》,即《第一次对华宣言》。宣言庄严宣布“放弃沙皇政府从中国攫取的满洲和其他地区”,废弃一切特权,把从中国人民那里掠夺的一切交还给中国人民。1920年9月27日,又发表了《第二次对华宣言》,进一步宣布:“以前俄国政府历次同中国订立的一切条约全部无效,放弃以前夺取中国的一切领土和中国境内的俄国租界,并将沙皇政府和俄国资产阶级从中国夺得的一切,都无偿地永久归还中国。”并按此宣言的精神与中国签订了《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议》。协议规定“将中国政府与前俄帝国政府所订立之一切公约、条约、协议、议定书及合同等项概行废止,另本平等、相互公平之原则,对华两宣言之精神,重新订立”。中苏协议是中国近代以来外交史上第一个平等友好的条约,使苏两次对华宣言的原则具体化。也可以说是世界外交史上最公平的条约。这个协议确定了两国之间的正常关系,不仅对于中国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在国际关系史上,在处理两国关系,特别是大国与小国的关系上都具有典范作用。

列宁的和平共处思想及政策的提出,在国际关系史上具有重要意义,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思想基础。1919年12月5日苏维埃第七次代表大会通过列宁起草的《关于国际政策的决议》,它明确提出,苏维埃国家“希望同各国人民和平共处”,并强调和平共处的基础必须是“让美国资本家不要触犯我们,我们是不会触犯他们的……我们愿意和一切国家发生事务上的往来”,发展贸易和经济关系。列宁说:“有一种力量胜过任何一个同我们敌对的政府或阶级的愿望、意志和决心,这种力量就是迫使他们走上同我们往来的道路的全世界的共同的经济关系。”列宁提出的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和平共处的原则在国际法的发展史上揭开了新的一页,这一原则在国际关系的发展中愈来愈显示它的巨大影响。就是在今天全球化时代,在构建民主合作的世界新秩序中也仍有着积极重大的意义和作用。

在探索用民主的思想,用一种国际组织来作为构建世界新秩序的领导核心的实践,首先是20世纪20年代成立的国际联盟。“国际联盟的目的是‘用洛克自由主义原则建设国际秩序机制’,‘《国联盟约》就是将自由民主社会的理念移植到世界事务中去。这种理念是人类发展进程中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国际联盟是第一个试图在理性基础上制定解决国际问题统一标准的大型组织。”“国联公约试图在国际关系领域重新强调道德因素,完善各种仲裁程序,并试图通过创立一个国际组织以建立一种类似于国内政治权威的国际权威。”美国威尔逊总统创建国际联盟,提出用集体安全机制取代均势、公开外交、以国际法来规范国家行为等的《十四点原则》,实为用美国的民主模式来重新塑造世界秩序。“作为制订外交政策的一种态度,威尔逊主义假定美国具有一种特殊性,这种特殊性表现为其无可匹敌的美德和无可匹敌的实力。美国对于其力量和其目的的正义性是如此的自信,以至于它可以想象在世界范围内为自己的价值而战。美国特殊论是威尔逊主义的外交政策的出发点。”虽然威尔逊是从维护美国的利益出发的,并且认为美国具有重新塑造世界秩序的实力及民主优势,并且,国联过分追求的抽象的理性主义、过分夸大世界舆论对侵略的抵制作用,以及诸多弊端限制了其实际发挥作用的效力,但用民主、集体安全的思想来构建世界秩序的理念还是值得肯定的,客观上威尔逊的理想主义也对国际社会的发展带来深刻影响,在国际联盟的集体安全思想基础上建立的联合国,至今在维护地区及世界和平上一直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并且在全球化时代必将起到更大的积极作用。

爱德华·卡尔在探讨道德在构建世界新秩序中的作用时有如下观点:“无视权力因素是乌托邦意识。但是,如果无视世界秩序中的道德因素,则是一种不现实的现实主义思想。在国家之内,每个政府都需要权力支撑自己的权威,但它同时需要被统治者的许可作为自己的道德基础。国际秩序也是如此,它不能仅仅建立在权力的基础之上。原因很简单:从长远看,人类总要反抗**裸的权势。任何国际秩序的先决条件都是高度的普遍认可。”

中国、俄罗斯、法国、德国以及广大发展中国家都积极倡导世界的多极化,追求国际关系民主化,在国际政治中坚持反对霸权主义。2004年6月14日,钱其琛在庆祝“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创立50周年的国际研讨会”上的主旨发言中指出“平等的观念应成为实现国际关系民主化和法制化的基础。国家有大小、贫富、强弱的不同,但在法律上是平等的,都有权平等参与国际事务。民主与平等原则,应在国际关系中加以提倡和履行。对一些小国、弱国和处于特殊困难的国家,要照顾到它们的关切。但寻求与它们真正平等合作是最重要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二战后随着亚洲和非洲地区反对殖民主义、争取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运动的发展和建立新型的国家关系,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国家间的友好合作的共同愿望和呼声下,于1954年6月,由中国周恩来总理与印度、缅甸两国总理在讨论解决双边关系,友好合作的发展睦邻友好关系中首先提出并倡导。1955年4月在万隆召开的亚非会议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进一步得到充实和发展,被与会的亚非国家广泛赞誉与接受,并走向世界,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赞赏及拥护。“它闪耀着亚洲文化的光芒,是新获得解放的亚洲人民对现代国际关系的重大贡献。在那以后的半个世纪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经受住了世界风云变幻的考验,逐渐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作为指导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邓小平曾经指出,“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好的方式。”“这是因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概括了新型国家关系的本质,体现了时代发展潮流和世界各国及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进入21世纪,人类社会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变革。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国与国之间相互交往不断增加,相互依存日益加深。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实现各国的和谐相处,通过国际合作,有效应对各种新的问题和挑战,实现共同发展与繁荣的目标,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新课题。近年来国际上围绕新形势下的国际秩序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都有新的发展。在诸多尝试和探索中,有成功的,有不成功的,也有在实践中证明是错误和有害的。人们在实践和思考中得出相同的结论:在今天这一相互依存而又多元多样的世界上,作为指导国际关系的基本理论,最有生命力的仍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综上所述,世界新秩序的和平变革与重构是世界历史发展到全球化时代的客观要求与人类追求利益共享、和平与安全的主观愿望的必然结合。虽然各国主张建立的世界新秩序的构想及原则不甚一样,有的甚至是针锋相对的,如单极霸权秩序的构想与多极均势秩序的构想之间。但人类之间还存在许多共享利益,这是世界秩序能一步步发展到今天的根本所在。利益和谐是全球化时代国际社会共同发展的必然,只有在利益和谐基础上协调国际关系,才能实现各国的国家利益。我们坚信我们倡导的多极均势基础上的民主国际合作新秩序终将实现,这决不是脱离实际的理想主义的幻想,而是基于对相关历史的比较分析与国际关系的本质特征以及当代国际政治发展的现实分析及战略前瞻,而得出的综合结论。

三、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

党的十八大首提“人类命运共同体”,指出,“合作共赢,就是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理念中的重要理念,是构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习近平主席在重大国际场合多次提及的高频词。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中国空洞的说教,而是中国对事关人类和平与发展的重要事业提出的中国声音,给出的中国方案。从国内提高各民族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到国际上呼吁和灌输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人类是生活在地球上的命运共同体。这是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相结合在新时代的再现。

2013年提出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切实抓好周边外交工作,打造周边命运共同体。“打造周边命运共同体,这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带一路”战略实际上也是在推动区域、次区域的命运共同体建设。“一带一路”建设,用经济合作这条金线,促进贸易便利化,提高各国商贸交流的水平,以及企业间的交流合作扩大交往的广度和深度,拓展和带动就业渠道;用文化交流这条红线,促进沿线各国的文化交流活动,加深各国对不同国家民族风俗的认知,促进文化的交流互鉴。用军事安全合作这条安全线,打击恐怖主义及各种极端势力,促进各国的安全共享。

2015年12月16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强调:“网络空间是人类共同的活动空间,网络空间前途命运应由世界各国共同掌握。各国应该加强沟通、扩大共识、深化合作,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此,提出了五点主张,第一,加快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中国愿同各方一道,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技术支持,共同推动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让更多发展中国家和人民共享互联网带来的发展机遇。第二,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促进交流互鉴。中国愿通过互联网架设国际交流桥梁,推动世界优秀文化交流互鉴,推动各国人民情感交流、心灵沟通。第三,推动网络经济创新发展,促进共同繁荣。中国愿意同各国加强合作,通过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建设信息经济示范区等,促进世界范围内投资和贸易发展,推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第四,保障网络安全,促进有序发展。网络安全是全球性挑战,维护网络安全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中国愿同各国一道,推动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网络空间国际反恐公约,健全打击网络犯罪司法协助机制,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和平安全。第五,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促进公平正义。国际网络空间治理,应该坚持多边参与、多方参与,发挥政府、国际组织、互联网企业、技术社群、民间机构、公民个人等各个主体作用。各国应该加强沟通交流,完善网络空间对话协商机制,研究制定全球互联网治理规则,使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更加公正合理,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

可见,结伴而不结盟,合作而不对抗,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已经成为中国外交的新思维和新理念,是构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重要举措。截至2014年底,中国与70多个国家、地区组织确立了不同形式的伙伴关系,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奠定了广泛和厚重的基础。

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营造国际合作环境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继承中国外交的优良传统,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国际关系基本原则,坚持和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秉承万隆会议精神,与世界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友好相处,互利合作。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外交新思想、新理念不断涌现,提倡在国际关系中践行正确的义利观,义利兼顾、以义让利、互利共赢;倡导建立新型国际关系,特别是新型大国关系,提出与美国建立新型大国关系,避免修昔底德陷阱;提倡在国际关系中摈弃丛林法则,及以大欺小的行为。丢掉你赢我输,你少我多,零和博弈思想等,在国际上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和影响,为营造国际合作新环境创造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中国与72个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建立的协作伙伴关系,是不结盟而又双边协调的合作关系,并不针对第三方,这在实现双赢的同时维护了国际关系的和谐,有利于实现国际共赢”。

基辛格说,中国在世界舞台上日渐活跃。中国有可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现在每一个国际论坛都积极寻求它的意见和支持。无论按何种标准来看,中国都已恢复了它在世界上影响最为广泛的那几个世纪中的地位。

南非《星期日独立报》文章“中国梦的种子埋在过去”,认为“在多次皮尤调查中,世人都表达对中国治理模式的满意,是有理由的”。

法国专家高大伟认为,新丝绸之路可以消除极端主义、营造良好的地区合作环境,带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团结和繁荣。他说:“新丝绸之路的构想呼应长期和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求,这将会为根除极端主义创造条件。在欧盟与欧亚各国的大力支持下,新丝绸之路将会带领全世界65%的人口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团结和繁荣的高度。新丝绸之路是欧亚大陆之梦,一个我们可以共同追求的梦。”

可见,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为国际合作营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为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全球共治提供了良好的范式。这不仅仅对中国的发展有利,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成功,而且对世界各国人民的友好合作、互利共赢都有积极的贡献和建设性作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