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探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新形势新要求,结合社会基层组织的变革、调整与重组的新情况,中国共产党不断致力于推进基层党建的创新与发展。在改革开放前已经成型的农村党建、国企党建、机关事业单位党建这三大传统基层党建领域范畴的基础上,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又探索形成了包括城市社区党建、非公企业党建、社会组织党建在内的被学界称为三大新兴领域的基层党建范畴。因此,目前除了军队基层党建、海外党建之外,我们整个的基层党建已经呈现出三大传统领域与三大新兴领域并立共存的态势。

1.改革开放以来传统领域三大党建创新与发展的基本情况

第一,农村基层党建创新与发展。农村基层党建创新与发展,其起点就是莱西会议。中国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农村改革包产到户以后,资源的掌控权由村集体组织转移到农民个人,农村群众、农民党员的衣食住行不再是通过“挣工分”的形式由生产大队、生产小队、基层党组织来供给,而是完全靠个人劳动来实现。莱西会议明确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确立了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的工作格局。这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史上的一次里程碑式会议,成为改革开放以来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创新的逻辑起点。此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创新逐步展开,其中最具亮点的是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的创新。组织设置形式的创新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产业支部。把支部建在产业链上,利用产业支部搭建同在一个产业链上的公司、基地、农户的联动机制。二是联合支部。突破地域、城乡、业缘限制建立联合农村基层党组织,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从城乡联合党支部的创建来看,主要形态有:农村党支部与城市社区党支部联合、农村党支部与城市机关党支部联合、农村党支部与城市企业党支部联合。三是特色支部。依据农村一定范围内党员的特长、爱好偏向、从业特点,从党员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的基点出发设置特色党支部或特色党小组,以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能力。四是打工支部。一些对外开展农村劳务输出较多的地级市、县市区,倾向于在本地农村党员外出务工经商地建立党组织,以加强对本地流动党员的管理,真正实现“隔山隔水不隔音、离土离乡不离党”。这些组织形式的设置,适应了农村社会产业发展和劳动力转移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框架,为农村党组织发展打开了空间。

第二,国企党建创新与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功勋卓著,功不可没。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时期,基于毛泽东同志关于“工农商学兵,党是领导一切的”指导思想,国有企业中的党组织被定位为企业的领导核心,所有国有企业均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很显然,在这样的领导体制下,企业的党委书记是“一把手”,厂长(经理)是“二把手”,书记领导厂长、厂长服从书记是权力生态、工作常态。这种体制安排,保证了国有企业可以高效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下达给企业的生产计划,进而客观上支撑起计划经济的健康运行。其劣势是,企业生产经营缺乏自主权,被束缚住手脚,积极性不够、活力不足。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改革开放,特别是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以来,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在市场大潮中发展壮大,我们开始逐渐对国有企业实行政企分开、党企分开,稳步给企业放权、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因此,“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就成了首先要解决的体制性问题。1989年8月中央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党在企业的基层组织处于政治核心的地位”,明示“企业党委要参与讨论企业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这里首次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1990年12月,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提出了“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研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特别强调:“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一个重大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2016年10月,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同志在会议上重申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国企党组织定位的变化,也充分地体现在现行党章中。关于国企党组织的地位,党章指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关于国企党组织的工作职责,党章从“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等方面作了系统规定。从这些规定来看,国企党组织具有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定位是一目了然的。党组织作为企业

的政治核心,就是管政治、政策的核心。它意味着党组织是企业在政治上的领导者、政策上的掌舵者,是企业发展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策执行的保证监督者。

第三,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创新与发展。机关事业单位党建是机关党建、事业单位党建的统称,是涵盖一切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党建形态。关于机关党的建设,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这充分表明了机关党组织所具有的协助与监督职能,机关党组织发挥作用须以此来定位才不至于越位。为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开展,1998年3月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0年6月修订了这一条例,这是搞好机关党建、推进机关党建创新的根本指导性文件。总的看来,机关党建的创新集中体现在目标规划、实现机制的创新上。目前,机关党建的创新正沿着推动创建“四型”机关即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创新型机关、优质型机关的目标方向进行纵深探索。

与机关党建相比,事业单位党建涵盖的范畴比较多,包括高校、各类其他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基层党建工作。党章规定:“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这就明确了两种类型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地位、功能与作用发挥。其中,高校属于“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高校党委事实上在高校居于领导核心地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高校党建工作规范与机制创新表现在:一是制定规范与标准。1996年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自此高校党建工作的开展有了规范性指导。随后,为推动高校党建工作的统一化、一体化,1998年6月中组部、中宣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二是建立年会制。为强化高校党建工作开展,1989年以后中央创新了高校党建工作机制,从1990年开始坚持每年召开一次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即高校党建工作年会。这样一来,推进高校党建工作既有规范指导、统一标准要求,也有年度性、长效性的高层推进机制,从而保证了高校党建工作的健康良性发展,强化了党对高校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

2.改革开放后新型领域三大党建的情况

第一,城市社区党建创新与发展。一般而言,城市社区党建是指在城市社区内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的作用、服务社区群众生活的基层党建新模式。社区党建的发展演进经历了三种形态,即原居委会党建、单一性社区党建、区域性社区党建。目前,社区党建创新的主攻方向是构建和完善区域性社区党建,或称为社区区域化党建。社区区域化党建也因此成为社区党建创新的重点和亮点之所在。社区区域化党建的中心是,着力构建社区区域化党建新格局。所谓社区区域化党建新格局,即以城市社区党组织本身为组织基础、组织依托,将驻社区的区域地盘范围之内的国企党组织、机关党组织、事业单位党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等所有基层党组织都有效地凝聚整合起来,所构建形成的涵盖整个社区区域的,以实现社区党建资源共享、和谐稳定发展为目标追求的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2010年9月20日,中组部主办的全国省会城市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贵阳会议,正式提出了推进社区区域化党建的“十化”的指导方针,即“领导体制扁平化、运行机制规范化、党组织设置网格化、党组织活动方式多样化、党员发挥作用常态化、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长效化、工作载体品牌化、党务工作者队伍专职化、阵地建设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成为推进社区区域化党建新格局建立、建设的基本遵循。就其优势而言:其一,构建社区区域化党建新格局、推进社区区域化党建,本质上是将经济学上的“规模效应”理论引入党建领域。规模效应理论认为,只有形成规模才能产生更大效益,从而激发形成1+1大于2的效果。构建社区区域化党建新格局,实现了对社区党建资源、党建力量的充分整合,拓宽了驻社区的机关单位党组织、企业党组织、国企党组织以及其他类型基层党组织参与社区党建的渠道,解决了社区党建中的各类基层党组织自我化、分散化、碎片化问题。其二,构建社区区域化党建新格局、推进社区区域化党建,能够通过社区本身党组织与驻社区范围内所有基层党组织的广泛沟通、充分融合,争取驻社区单位、企业对社区发展的全方位支持,切实提高社区区域经济发展能力、社会组织化程度,形成推动社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整体合力。

第二,非公企业党建创新与发展。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已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从业人员在我国工人阶级队伍中已占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已达相当规模。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对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维护非公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特殊而又重要的意义。

201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份关于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这份文件就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建立健全非公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非公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探索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加强以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为重点

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引导等相关问题,作了详细阐述和规范,为推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提供了原则性指导。对于这份文件,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基层党组织应加以认真学习与贯彻,特别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首先要明确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非公企业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明确“两个作用”,旨在引导非公企业党组织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管理开展党的活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落实,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组织带领党员群众创先争优、彰显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引领建设先进企业文化、培育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只有充分发挥“两个作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才能得到广大党员的认同和响应,受到职工群众的拥护和欢迎。

二是抓好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是非公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也是加强非公企业党建的首要任务。要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创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积极引进党员职工,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设置党组织,坚持党群共建,探索利用网络条件组建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的有效方式,扩大党的影响力。凡具备条件的企业都要抓紧建立党组织,不具备条件的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党的工作,努力实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职工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

三是加强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两支队伍”建设,是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作用的关键所在。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热爱党务工作、熟悉群众工作的标准,选优配强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培养壮大党建工作骨干力量。要加强教育培训,抓好示范培训、任职培训和普遍轮训,提高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的能力素质。要强化激励保障,健全管理制度,落实薪酬待遇,注重政治激励,充分调动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是完善非公企业党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作用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纳入本地党的建设总体工作布局,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领导机构,配强工作力量,加大经费投入和阵地建设力度,确保非公企业党建有人抓、有人管、有工作条件,为非公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创新与发展。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社会组织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国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针对有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比较薄弱的状况,我们应当越是情况复杂、基础薄弱的地方,越要健全党的组织、做好党的工作,确保全覆盖,固本强基,防止“木桶效应”。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这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很快,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承担着重要任务,需要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引领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会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其次,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社会组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参与者、实践者,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利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社会组织更好参与国家治理,汇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正能量。最后,这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社会组织是基层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领域,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挑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以更大的力度抓紧抓好。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根本目的是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把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过程,更好地组织、引导、团结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二是坚持从严从实,把握特点规律,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积极探索符合社会组织实际的方式方法,防止行政化和形式主义;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四是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社会组织情况开展工作,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实事求是地说,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创新的路还很长、难度还很大、困难还很多。因此,我们在整体推进基层党建创新的过程中,应有意识地向社会组织党建创新倾斜,顺应社会组织的发展变革趋势,不断谱写社会组织党建创新的新篇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