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党支部选举的任务和要求

(一)党支部选举的任务

1.按期改选党支部委员会。党章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必须按期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没有正当理由,随意拖延换届选举时间,甚至长期不进行换届选举,是一种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践踏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对此,党员有权提出批评和意见,上级党组织应严肃对待和处理。当然,如果理由正当、情况特殊,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也是允许的,但必须写出报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换届选举时间的延长期一般不得超过2年。

党支部委员会提前改选的情形

◆委员缺额较多。

◆党支部委员会存在严重问题。

◆由于其他原因,上级党组织决定提前改选的。

党支部委员会延期改选的情形

多数委员外出无法按期改选。

任期届满正值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紧迫任务难以改选。

遇到某些突发性事件。

党支部存在问题正在进行整顿等。

2.补选党支部委员。补选党支部委员,一般是换届改选后的支部委员会,由于委员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影响了党支部工作的正常开展,此时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补选党支部委员是在原党支部成员的基础上进行的增补。

应补选党支部委员的情形

党支部委员因故调离,或本人辞职。

党支部委员离休、退休或患严重疾病不能履行职务。

党支部委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因故调离,而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未满,在这种情况下,上级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命新的书记或副书记。

3.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党支部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和名额,必须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办理。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是在党员中有威信和受到信赖的正式党员。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时,被选人不限于本支部范围的党员,只要是党代表大会所属党组织范围内的党员,都可以被选为代表。任何人都不能不经选举而作为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

(二)党支部选举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1.民主选举。民主选举的具体要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候选人名单要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支部委员会的产生,要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

选举时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在选举中,绝不允许进行派别和非组织活动,绝不允许追查选票、虚报票数以及打击报复等错误行为。

选举中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级党组织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的决定,或者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并报再上一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2.实行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就是实行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人名额的不等额选举办法。差额选举有两种具体形式: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提出的候选人人数,一般应超过应选人数20%。二是正式选举前进行预选,经过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经过预选,凡得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的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得票不超过半数的不得列为正式候选人。

党章规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无记名投票,即选举人在选

举时不公开署名的投票方式。无记名投票具有以下优点:

◆可以使选举人不受候选人在场的影响,免除顾虑,选出自己信得过的人。

◆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可以使候选人不知道谁不赞成自己,有效地避免可能出现的某些违反党内选举法规的行为,特别是防止打击报复行为。

◆同举手方式相比,无记名投票方式更为庄重,计算票数较为准确,使选举人感到自己的权利受到尊重,可以激发其主人翁责任感。

3.严格执行选举工作纪律。在选举中,凡是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损害选举人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经发现,有关党组织必须及时制止、纠正和认真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可以作出选举无效、责令重新进行选举的决定(须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正式宣布执行),并给予有关党组织、党员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九个严禁”换届纪律

严禁拉帮结派

严禁拉票贿选

严禁买官卖官

严禁跑官要官

严禁造假骗官

严禁说情打招呼

严禁违规用人

严禁跑风漏气

严禁干扰换届

(三)党支部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及其内容

1.选举准备。

(1)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改选党支部委员会的请示。换届选举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并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改选党支部委员会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即可着手进行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改选党支部委员会请示的内容

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立时间、届满时间。

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

提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

(2)准备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就如何起草工作报告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拟出提纲,指定起草人。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成绩充分肯定,问题一定找准,反复修改完善,最后由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3)进行选举教育。党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对党员进行教育。

选举教育的内容

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宣传教育。

大会指导思想的宣传教育。

干部政策和干部标准的教育。

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

(4)酝酿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必须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其形式可以先由党员或党小组提名,支委会集中各方面意见经过认真酝酿后提出;也可先由支委会提名,交党小组或党员酝酿讨论。在酝酿和确定支委会委员候选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工作能力和政治思想表现;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必须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能够充分反映本支部各方面的情况以及党员、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5)制定大会选举办法。支委会应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选举办法需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制定本办法的依据。

大会选举的内容、名额及差额数。

候选人产生的办法及排列的顺序。

选举方式。

选票画写方法及认定有效无效的规定。

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

投票的具体要求和做法。

确定被选举人当选的规定以及当选人的排列顺序等。

(6)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选举会场。选票要整齐划一,不得做记号或标记。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预选产生的候选人可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同时,应列出与应选名额相等的空格,供选举人另选他人

时填写。选票上要加盖支部印章。会场的布置要庄重、朴实。

2.选举实施。

(1)清点人数,确认选举资格。选举大会由上届支委会主持。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清点结束后,要向全体党员报告结果,说明本支部党员总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实到会党员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在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时,则宣布会议有效,可以开会。否则会议无效。

(2)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是换届改选大会的一项重要议程。报告经全体党员讨论、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党支部委员会应将工作报告准备一式两份,一份报送上级党组织,一份归入党支部文书档案。

(3)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党支部委员会拟定的选举办法在报经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在支部党员大会正式投票选举之前,要提请党员审议,然后表决通过。大会的监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可以由党员提名,也可以由支委会提出建议名单。不管由谁提名,都必须经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都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监票人负责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4)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正式选举前,支委会要向支部党员大会公布候选人名单,并如实地介绍候选人名单的推荐过程和每个候选人的工作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帮助党员比较全面地了解候选人的情况。如果有党员提出询问,支委会要向党员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也可根据选举人的要求,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和说明,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5)分发、填写选票。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准确地核对参加选举人数和选票数,使两者相符,然后将选票分发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向大会主持人报告。选票分发完毕,由监票人向党员说明填写注意事项和要求,然后由党员填写选票。

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选票不得涂改、撕损,填废一般不给更换,按弃权或作废处理。

选举人因故不参加会议,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填写。

党员可以投弃权票,但应慎重决定。

投弃权票后不能另选他人,投不赞成票后可以另选他人。

在选举中选举人可以投自己一票。

(6)投票、开票。投票前,票箱要当众由选举工作人员检查,确认无误后当众封箱。投票顺序是先由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党员逐个投票。不设票箱的可由监票人逐一收回选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数。如果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有效;如果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无效。

(7)计票判断当选人。计票即通过唱票和计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记录下来,据此统计每个得票数量,并按规定判定当选人。

(8)宣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计票结束后,监票人要对计票的结果签字并当众公布候选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并说明当选的名单需报请上级批准后生效。选举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要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支委会归入文书档案保存,待保留一段时间后经上级许可后销毁。

3.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1)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支委进行分工。选举大会结束后,应及时召开支委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支委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选举产生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以及研究支部委员的分工。

(2)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选举结果。支委会应将选举大会的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将支部班子成员分工情况,书面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和备案。

(3)做好落选人的思想政治工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