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惹的祸
刚来联众的时候,因为不会打牌,常常挨骂。
遇见他的那晚,我们坐在一起,他却不是我对家。才打了两盘,我又犯了大忌,对家看我拿了一手好牌,却被别人打了235分,气得敲出一句:“今天偶遇高手,真是大开眼界,佩服!佩服!”。
我的自尊心被刺伤了,也冷冷地回应道:“现在知道也不迟啊!”而一直沉默不语的他突然开了口:“月亮已尽力了,你又何必那么认真?”
对家怨恨未消:“你说得倒轻松,你怎么不和她打对家?”
他很倔强地接口:“行,等下我和月亮对家,还我们几个打,OK?”
我的对家阴阴地笑了:“好!好!好!”
看见自已象包袱似的又被丢进别人手里,我失落极了,于是任他怎么邀请,我也不肯坐上去。只给他留下五个字“谢谢,对不起!”就走了。
好几天我不愿意去升级室,只流连于围棋室,至少在那里输了也没有人责怪我。而且当时我不懂得可以注册别的名字上网,我以为“月亮”这个名字是我在联众永远的称谓。
可最终还是按捺不住对升级的热爱,有一天,我还是去了,坐了好久,对面的椅子依然空空如也。不断有人来,可又都走了。我默默地望着那张空椅子,沮丧得不得了。正在此时他来了,并坐在了我的对面。
那晚,他陪我打了整整三个小时,我自已的分我是不关心的,我只知道他从117打到了89。我每打坏一张牌,他都抢先说:“没事的,不是你的错!”。打牌对我来说只是好玩而已,我一向不在意输羸,只有那晚我是那么希望自已能多羸一点,能打好一点。
临走时,我还是说了那五个字:“谢谢,对不起!”。他却抛下句话:“明晚,你还做我的对家!”不等我反应过来,他已走了。
就这样,我们天天在一起打牌,从陌生变得熟识。他很少说话,有时我们打一个晚上,说得话加起来不超过十句,他从不主动问我什么,也不谈论自已。但时间久了,还是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在我们之间滋生。尤其我们默默对坐,等待别的玩家的时候,我的心里会有一丝紧张。
我每晚去联众也只是为了看他,一上去我就满世界地找他,他看在眼里,会呵呵笑着调侃道:“月亮,你跑来跑去的找谁呢?”问得我脸都红了。在他的**下,我进步了好多,彼此也有了默契,以致常被人怀疑在做弊。渐渐地,他的话也多起来了,我对他越来越依赖,他对我也越加温柔,有时见不到他,我一分钟也不愿多呆。
在白天我心里想他的时候也越来越久了,这让我有点害怕,要知道,当时我已有一个交往三年多的男朋友华,他比我大很多,可以算是事业有成,而且华是在我们家最困难的时候出现的,没有华,也就没有我们家的今天。我是那么地感激华,一点也不想背叛华。可是,我心里还是有无数个“可是”。
因为这个可是,我晚上面对他的时间也少了许多,态度也冷淡了许多。
有一晚,我上了网,看见他在和别人打牌,对家是个很可爱的女性名字,我心里一动,就进去观战了,他对着我轻快地“hi”一声,就亲亲热热地与对家聊了起来,两人哥哥、妹妹的唤来唤去,你一句“小傻瓜”,我一句“小笨蛋”,真是热闹极了,我从不知道他有那么好的口才,直逗得女对家笑得花枝乱颤。而我呢,那浓浓的妒意象苦情藤一样死死地缠绕着我,我想洒脱地开两句玩笑,告诉他我才不在乎他,可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想走又好象被人定住一样,动也动不了。过了好久,他似乎发觉了我的存在,惊道:“呀,月亮,你还在啊?”我气晕了,说了一句:“Go to hall!”就跑了。
之后,我空洞地盯着他的名字,心就一直沉下去,沉下去…………那一刹那,我不得不承认自已最不愿承认的感情,挫败、痛苦、忌妒、失意,种种感觉交织起来折磨着我。我想,我再也不要理他了。
正当我预备退出之时,谈话板上出现一行悄悄话:“月亮,给我你的电话。”,又是他?!我冷冷地问:“你是不是认错人了?”他又说:“我知道你生气了,可不能怪我,近来你对我没有以前那么好了,为什么?给我你的Email,我道歉好吗?”我怔住了,呆呆地望着屏幕,心里有种模模糊糊的醒悟和喜悦。
当夜,我失眠了,二点时分我收到他的信,在信的未尾,赫热地写着他的手机话码!
没有任何的犹豫,我欢天喜地地接受了这份我早已倾心的感情。
接下来一段很快乐的日子,我们天天在一起打牌,通电话,透过一条细细的电话线将情感勾画的纯真而又生动。一切都那么美好,只有母亲忧心忡忡,从我神彩飞扬的面孔她早已看出了端倪,她冷静地问道:“华怎么办?你想过没有?”她的话象一盆冷水将我从头到脚淋个透,我一直没有功夫去想华。也不敢去想华,虽然我尊敬他,感激他,喜欢他,但他从没有给过我刻骨铭心的感觉,可是,看着母亲担心的目光,我可以从中读懂她的心思:是啊,家里已经够多事了…
在我还没有理清这感情的纠葛,哥哥突然病倒了,我与母亲六神无主之时,华又那么及时地出现了,他简直象我们家的守护神一般。哥哥病好出院的那天,我们都哭了,我望着华熬得通红的眼睛,心里清清楚楚地明白自已该怎么做了。
我拨通了他的手机,告诉他,我要去珠海看他。
在我的心里,我只想远远看一眼我所爱的人,从此天各一方,永不往来。
那天一早,女友陪我去的,车就泊在离约会地点十米开外的树荫下,旁边是快餐店,我有一句没一句地与她说着话,眼睛紧紧地凝视着前方,我默默地念道:但愿他平凡一点,平庸一点,粗俗一点,那样我心里会好受一些。
突然我的心开始不受控制地剧烈狂跳起来,一个高大的身影正健步向这里走来,虽然来往的人很多,可我不用去想,就可以肯定那就是他!他就象他形容的那样,也象我心目中想的那样,年轻富有朝气,我的视线渐渐模糊起来,我用手揉揉眼睛,才感到我的手冷得象冰。
时值今日,我已记不得他的样子,只有那双眼睛根深蒂固地种植在我心里,那是怎样一双炯炯然,灼灼然的眸子,那是怎样纯真、坦**的目光,不娇饰,不伪装,里面充满了希望和简简单单的快乐。他不停地环顾着四周,不停地看着腕表,而我就一动不动地坐在车里,委屈和痛苦压抑得自已快要发疯,我想走出去给他一个惊喜,可迈不开步子。也不知时间过了多久,他的双眼变得阴郁起来,疑惑,焦虑,冷漠种种表情瞬息万变。我没有勇气看下去,眼泪冲进了眼眶,我哽咽道:“走吧!”。
车子发动的声音惊动了他,他向这边扫视了一眼,与我的目光碰个正着,我深深地望了他一眼,想籍着这一眼,将所有的感情和内疚都传送给他…
今天想来,这也是一段平常的恋情,却将我苍白的网络生活煊染得如火如荼。
另据湖南卫视“玫瑰之约”消息:两位从网络开始的异性朋友,经过一段默契和谐的交往后,见了面。相互探访过多次,感觉依然不错。但后来因工作,地域(一个湖北一个湖南)和家庭的压力,一段美好的感情夭折于无情的现实。
爱一个人是一种习惯
你习惯他的呵护,习惯他的温柔,习惯他的淘气,习惯他的笑容
甚至在不知不觉中,你习惯用他的方式微笑,用他的方式温柔
你们彼此互相依赖,依赖着这甜蜜的习惯
每天固定的,你也习惯在特定时间听到电话铃声响起
或者是清晨你还在梦? 或者是你忙完一天回到家的深夜?
电话铃声响起,你用最温柔的声音期待着是他的回应
当传来的声音不是他时,你总是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失望
因为对他甜蜜的习惯
然后有一天你们分手了,你难过、伤心、失望与不舍
因为你还是一样依赖着那习惯,
但是你却必须舍弃「习惯」的权利
你不再有权利习惯他的呵护、温柔、淘气与笑容
于是你有了新的习惯
你开始习惯想到他时流着眼泪及想着逝去的记忆
你开始习惯每天睡前不再有他的耳语
你开始习惯每天日落前站在窗前看着夕阳沉默不语
你开始习惯
直到有一天,你忙得忘了这些习惯
你不再习惯 不再习惯对着夕阳发呆
你才猛然发现很久、很久没有想起他的温柔了
你甚至有些忘了他的样子,模模糊糊的,
你只记得他有着一头的直发
你只记得他有件美丽的蓝衬衫,
你只记得他曾经有着那样好看的笑容
不过,都已经是模模糊糊的了
那时候,逝去的爱情终於变得美丽,不再有遗憾
我们害怕失去爱情
也是害怕失去对一个人甜蜜的『习惯』
或 我们并不是真的失去『习惯』
而是试着习惯没有那些习惯的生活
这,也是一种习惯
段誉爱上黄蓉
(一)
十八岁那年我高中毕业顺利考上了省理工大学,从此与杨斌邂逅了一段不解之缘,也让我明白,爱情不是童话,也不是小说,不要轻易放弃身边不经意而垂手可得的幸福。
我和杨斌是在学校溜冰室认识的。那天,好友真真强行把我拉到溜冰室陪她玩,我无奈只得抱着我看了一半的《天龙八部》心不甘情不愿地坐在溜冰室的石椅上百无聊赖的看着溜冰室形形色色的男女。
真真一到溜冰室就像个公主般在溜冰场上出尽风头,顺溜,倒溜,花样溜法……正在我目瞪口呆之际一个男生张开双手向我这边冲过来,我们同时“啊”地尖叫一声于是被摔成一团。我凶神恶煞地望着这个不速之客,他却在看到我手中捧着的书后笑了。
“你笑什么笑,神经病!” 我愤愤不平,哪有人撞了人不道歉还笑的。
“你好,你也喜欢《天龙八部》啊?”
“你管我,你这个人真不懂礼貌,撞了人还问东问西的。”
他双手合并向我敬了一个礼,对我说:“对不起了,可爱的小姐。我叫杨斌,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瞪了他一眼就站了起来:“刘紫若。”谁知道他拉出了我的裙子,我狠狠地瞪着这个莫明其妙的杨斌,“你这无赖,到底想怎么样?”
谁知道杨斌脸红了,不好意思地摸摸头对我说:“不好意思,我今天是第一次溜冰,所以经常摔倒,还不小心撞到你,可是我…我…如果没有人扶我的话我站不起来。”
杨斌满脸通红地望着我,就在那一刻我笑了,拉起穿着溜冰鞋的手忙脚乱的他。
我和杨斌就这样认识了,成了一对欢喜冤家。他常常找我出去玩,不过通常都是去一起侃金庸的小说。杨斌说,和我聊天是一种享受,因为我们兴趣和爱好是如此接近。
按杨斌的话说,我们是不折不扣的铁哥们,彼此谁也离不开谁。反以,杨斌从来就没把我当成女孩子,即使我像所有的淑女一样留着一头飘逸的长发,喜欢穿白色的长裙。杨斌常常会发呆地望着我的侧面说:“紫若,其实你看起来真的很像一个淑女呢!”每次我都恶狠狠地瞪着他。
(二)
我喜欢金庸的小说,迷恋文字,但我绝不是一个柔弱得令人疼惜的女子。应该说,金庸的小说里王语嫣是最唯美的,美丽得令人心动。而杨斌最喜欢的金庸小说里的女子,正是王语嫣。
我坐在图书馆外面的台阶上,望着蓝蓝的天空上飘着我白云,心神不定,深深地叹气。杨斌凑过来小小声地问我:“紫若,你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是哪种类型的?”
我对他直翻白眼“还用问吗?当然是靖哥哥啦!他憨厚老实,对人诚恳,用情专一……唉,真是有说不完的优点啊!”随即我哼起那首时下流行的《我不是黄蓉》,我不是黄蓉,我不会武功,我只要靖哥哥,完美的爱情。我不黄蓉……
杨斌笑笑说:“也是哦,如果不是郭靖那样的傻子,谁能忍受你这古怪刁钻的丫头啊!”
我“哼”了一声:“你以为像你啊!十足段誉的性格,花花公子,没有男子汉气慨。你去配你的神仙姐姐吧!”
我和杨斌不欢而散,其实到底为什么只有我心里最明白。我是有那么一点喜欢杨斌的,但我也知道,他喜欢的不是我这种类型的女孩子。是悲哀吧,又或是无奈,有时候人的感情真是很奇妙的东西。
晚饭后我坐在宿舍和真真乱侃。楼下有男声拖了一把长嗓子在楼下卖力地叫着:“刘紫若,刘紫若……”。我心虚地说道:“谁这么不识抬举!不去!”真真跳到阳台上看,又回过头来朝我喊:“紫若,是上次在溜冰室认识的那个帅哥耶!”
我不理真真,搬着我的《天龙八部》认真的看着。谁知道被书中“段誉”这两个字刺痛了我的眼睛,索性蒙着被子睡起觉来。
(三)
趴在宿舍的阳台上向楼下张望,杨斌早已无影无踪。我直骂杨斌小气,为什么不多等一会,害我饿得要命却没有人请吃饭。
我趿着双拖鞋,闷闷不乐地走到学校外面的桂林米粉店点了一份白椒鸡杂粉,一个人埋了头扑哧扑哧地吃粉条。
我抬头,杨斌坐在对面微笑着看着我,我被他吓了一跳。狠狠地骂:“你是鬼啊,出现也不招呼一声。”
杨斌抬起头笑了。笑过后才说:“下午我们球队和别的学校比赛,你来看吧。”我气鼓鼓地看着杨斌说:“切,不去!”
杨斌不理我,埋下头来又淅沥哗啦地吃粉条,嘀咕着:“我请你喝雀巢咖啡,还有可比克薯片。”
坐在足球的看台上,我很懊恼自己的贪吃,为了一瓶饮料和一包薯片就把自己当成地瓜被毒辣的太阳烤着。又有一些不明白,为什么杨斌非得用尽心思让我来这里受罪,莫非他要报复我让他在宿舍楼下空等一场?不过其实我心里并不介意他这样的报复,甚至有一丝窃喜。
杨斌穿宽大白色10号球衣,和一群男生在足球场上左右奔突,矫健飒爽如一只麋鹿。杨斌用他的头顶进了一个球。他欣喜若狂,在操场上跳将起来,叫我的名字,向我伸出“胜利”手势。我第一次发现他笑起来那么好看,让我觉得灿烂得耀眼。
我傻傻地笑着,看着他来回奔跑的身影,有一种幸福的感觉。随即我又否认了自己的想法,因为我很怀疑那是因为我被太阳晒晕了头的一时错觉。
(四)
杨斌每天都叫我去陪他练球,我也乐得有人请吃饭,请喝饮料,包揽了我的零食。真真老是笑话我,说我动了凡心,要我请吃喜糖。我大声说没有,她恶狼一样的扑上来拿枕头打我,我哈哈大笑。
我笑,其实我心虚,谁都不知道我是真的喜欢杨斌的,那么帅气的男生,会踢足球,会喜欢金庸的书,像“段誉”一样英俊多情…… 我自己都没发觉有眼泪滑下脸庞,那么段誉会喜欢黄蓉吗?虽然他每天叫我去看练球,请我吃东西,可是他身边围绕着多少女生暗恋他啊!
我发信息给杨斌,说请他吃冰淇淋,他屁颠屁颠地跑过来。拉着我的手就朝学校外面冲,我的脸红了,从他手中抽出我的手。小小声地问他:“杨斌,你说,段誉会喜欢黄蓉吗?”
杨斌莫明其妙地瞪着我:“白痴,段誉当然不会喜欢黄蓉啦,因为他们根本不是在同一个年代。”
我鼻子一酸,有眼泪流下来,赶忙去擦。杨斌却抢先用他的袖子拭去了我的眼泪,严肃地对我说:“段誉不会喜欢黄蓉,但我却会喜欢上你,紫若,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我激动得泪流满面,倒向我多才多艺英俊小王子的怀抱,还带着满心的幸福。从那以后,理工大学的校园里便多了一对经常为了金庸的书而争得面红耳赤,为了看球赛或是去图书馆而讨价还价的恋人。
彼岸花开了,等待你回来
绯,鬼鬼在唐朝等你,在黯销等你,不做任何言语,静静等待,等待花开......
千暮,只为你痴
一
“王,死魂灵......”玉煞术士,手持着精灵玉,微起唇,默默地开口。
灵转抬起搭在禅杖上的手,眉间出现了难得一见的波动,“死魂灵的寄主,终于出现了吗?”,他微微转身,看着身畔的玉煞,一丝象征着至尊的银丝落入手中,灵转静静地把玩着,“等了千年,终于出现了!”
“死魂灵的寄主,会是灵转王永恒不变的威胁。”
“威胁?是吗.....”灵转的嘴角扯出一丝讽刺的笑,他苦苦守候了千年所等待的人,那个亚克斯国父预言的人,会是毁了他的人么......
“把她带到我面前,玉煞!”威严的音调自玉煞的头顶响起,让他有些畏惧,只是心底是无奈的苦笑,灵转王是他玉煞用生命守护的王。
“玉煞明白”
二
亚克斯国父,是灵转王诞生之初的黯销国术师,他见证了灵转从一个小小的战士成为黯销国的王,他默默的守护着这个国,这个王。
“王,斯魂灵的寄主会毁了你”亚克斯的一句话让灵转苦等了千年
月着西窗,灵转看着黯销国千年不变的月色,坚毅的唇瓣扯不出一丝笑意。
“王,死魂灵的寄主,千暮带来了。只是......”
“只是什么?”
“她,是个痴儿......”
一抹艳红,自灵转的嘴角滑落,“痴儿,呵呵,痴儿......”他跌落在地,身躯再也无力支撑疲惫千年的心。
“玉煞,你退下。”
缓缓步下王座,灵转痴痴地望着苍白的千暮,千暮的眼底没有他,没有他......
“暮儿,我等了你千年,也恋了你千年,千年之后,你的痴,为谁?”
灵转恋了千年的千暮,不!应该是死魂灵,竟----痴了.....
月泪,坠入灵转的手心,满室的精灵火变得凄迷,“国父的一句话,我等了你千年,苦苦的等待里也恋了你千年,千暮----千年,只为你痴。”
灵转轻抚千暮白皙的脸庞,眼底的哀伤流入千暮的身体,千暮的身体微微一颤,她倏地抬头,看向了灵转。似有灵犀般,灵转的目光对上了千暮的。他们相视一笑,灵转举起手中的禅杖
“风之殇,破!”
玉煞看着精灵球里渐渐被白光包裹的两个人,指尖泛白
“宿命!”亚克斯轻叹着转身离开。
三
彼岸花开,生生相惜;奈何桥畔,双魂萦绕。
终年冰雪围绕的黯销国,在一片寒冷中毅然。灵转王,已然不复。
然而,自灵转王不在以后,黯销国便没有了王,一个无为而治的国家,开始了跟多的动乱.....
“国父,为何不向国民说明王的下落?”满头大汗的玉煞,刚刚处理好边境的暴动回到国都。
“玉煞,这,不是你的职责!”亚克斯国父似乎有些愠怒。
“可是......”玉煞还想说些什么
“够了,下去!”亚克斯不耐烦的挥手,斥退了玉煞。他微微转身,身后的影子有些暗淡。门外的风,依旧寒冷地呼啸着,呜呜的风声......
我问你:“为什么要离开?”,你说:“这里没有我存在的意义了..心,在这里倦了..”你说它是微唐朝而写,而它却被遗弃在角落,你的心也随之被遗落.....绯,你可知道,在那个角落里一直躲藏着一个魔鬼,一直在默默注视它,一直在你的身后为你拾起遗落的心...
你,依然带着失落和悲伤离开了唐朝,离开了黯销.....
魂灵逝,灵转亡,鬼鬼要去找那彼岸花,带回唐朝,守着它--等待花开---复活两颗心---两个魂,再续未完的爱....
唐朝依旧继续着它的繁华,可繁华已经变了样,原有的清新自然已经浑浊不堪。“一星陨落,暗淡不了星空;一花凋零,荒芜不了春天”,唐朝少了你我,它不会改变什么.....绯,你可知道,在鬼鬼的星空里,陪伴鬼鬼度过漫长黑夜的唯一一颗星---坠落了,鬼鬼的星空失去唯有的光亮;绯,你可知道,在鬼鬼的春天里,给鬼鬼带来一丝温暖的唯一一朵花---凋零了,鬼鬼的春天变得冰冷苍白;绯,你可知道,其实鬼鬼害怕黑暗,害怕冰冷,害怕漫长的等待.....
灵转等了魂灵千年,鬼鬼等不了千年,鬼鬼可以用有限地呼吸来等待,直到呼吸停止的瞬间......
绯,这是鬼鬼在无眠的夜中为你写的
命中注定心相牵
灵转百世生,心等命相连
千年寻红颜,魂灵何时现?
千暮出,魂灵现
痴情泪,流心间
苦守千年,只为一见
弃黯销,为红颜
国父无奈,心中难选...
明月泪,夜容颜
流星划过,泪落心间
国君离,战争起
玉煞苦言,国父愁面...
万语千言,化作一丝红线,两心相牵
绯,彼岸花开了,鬼鬼在唐朝等你回来......
魔鬼寄语:寂静夏夜,魔鬼难眠.....
魔鬼贪恋红尘,好想做人,宁愿魂飞魄散,也要换得一世情缘 .....
恋红尘
魔鬼连红尘,万般苦做魂;灵转再见日,魂灵已现身
黑暗魔鬼(ID:2883) 宝.╬ 绯(ID:2011) 唐朝论坛
无聊夏夜为你点上一首周华健的《若不是因为你》
缺陷的美唤醒了枫叶的浪漫[月之伤]
当车轮辗过的那一瞬,她在闭上眼睛的那一刻,看到了满天飞舞的浆体染红了马路边上的白雪,像一朵朵盛开的玫瑰,强烈着高贵。这是她一辈子都忘记不了的颜色。殷红。她叫静,那年17岁。
熙攘的街道,挺拔的梧桐,9月的空气中散发着桂花的香味。熟悉的教学楼,熟悉的教室,熟悉的课桌,却有一张张陌生的面孔。静终于明白物是人非这个词的真正含义。他们应该大一了吧,要不是当初的那场意外,自己也应该同他们一样吧。静这样想着,继续往前走,但不同的是,她的左胳膊多了一根拐杖。正是这根拐杖,让她这个花一样年纪的女子的心理和生活从此变了模样。
谁都无法想象,这8个多月的时间静是如何扛过来的。在那期间,她恨过所有人。她恨自已的错觉不是真的;她恨睁开眼睛时看到的那干净的白色不是在天堂;她恨听到医生悄悄对妈妈说,这孩子的左腿可能要永远失去知觉了;她恨学校为什么要安排晚自习;她恨妈妈为什么没有让自己住校;她恨那天自己为什么没生病;她恨那位醉酒司机为什么没有再撞狠一点,就永远不会遭受这么大的痛苦。
静变了,变得孤傲,变得冷漠,变得拒见任何人。她希望把这些当做自己的保护膜,谁都无法触碰——她的尊严。
傍晚的太阳温柔地照在静冰冷的身上。她趴在桌子上,用手指轻轻地划着“折断了翅膀的女孩,永远不会再飞翔。”
每天放学总是最后一个离开,她不愿跟那些正常的同学融为一体,自己是个另类,是个不键全的人。所以她把别人的关心都视作是一种变相侮辱。因此她没有朋友,这也令她无所谓,一个人挺好,不是吗?因为怕妈妈太辛苦,静坚决地反对了她的每天接送要求。她不愿让别人知道自己是个脆弱的人——她的骄傲。
终于,浑浑噩噩的高三在浑浑噩噩中即将结束。妈妈由于工作的原因没能请下假,于是让静自己先回家,回头再来替她拿东西,静没有说话。其实东西并不多,自己也可以。当她用惯用的姿势趴在桌上乱划的时候,突然感觉自己眼前的光线暗了许多。她知道是他,便没有抬起头来。励,一个阳光般的男孩。
她没有忘记,由于腿脚不便,教室在4楼,每天的上下学都是一次严峻的考验,是他的开始搀扶,到最后的索性直接背她上去。看到他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样子,她心里不是没有感激,只是那场经历让她始终没缓过神来。“嗨,李沁静,该减肥了,越来越重了。”说完,自以为很幽默的笑得前仰后合。静只是默默地说声谢谢,然后转身回到座位。励总是微笑着耸耸肩。其实静并不胖,个子也不算高,顶多只有75斤左右。他只是想让她笑笑,有那么难吗?
她没有忘记,那些个飘雪的日子里。励每晚送她到家门口,特别是路过当初静出事的地方,他总是滔滔不绝地讲个没完。静都怀疑他是不是从所有的书里钻出来的,怎么话那么多。而此时她总是默默地听着,不说话。事实上,她也插不上话。很多次,她都想用沉默去拒绝他施舍给她的关心,她不想连累他,自己的缺陷那样明显。但励好像始终都没有心领神会。
其实,静知道自己是自私的,看到励对着别的女生笑,会偷偷吃醋。看到他打篮球投中回头对自己做一个胜利的动作时,又觉得很温暖的幸福。
只是他们都不说,其实他们都知道。
“嗨,李沁静,那天你借我的书都还没还,你让开,我找找。”他总是在霸道中加了些温柔。只听他一边翻一边叹气。“唉,这女孩子家,课桌里怎么这么乱,真不怕以后嫁不出去。”“要你管!”“哟,小丫头还发起脾气来了哈?”静没有回答,眼睛看着窗外,脑袋里拼命地转着,我啥时候借他的书了?想不起来。只听一个响指。“OK!”转过头,只见他两个肩膀上各挎着一个大书包。那样子真简直可笑到了极点。“走,我带你回家。”那口气,真像是大人使唤小孩子,弄得静满脸通红,哭笑不得。
静记得,已好久没有在他的背上过了。被他强制背上背下的日子好像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她现在可以尝试自己走路了。虽然还有些吃力。静也记得,励鼓励她进行康复训练时的倔强的脸和她跌倒时焦急的模样。只要有时间,他们从来没有停止过。一年的时间,有过汗水也有过泪水。不过,也有回报。医生说,像她这种情况,真是一个奇迹,以后能完全康复也说不定。这让妈妈高兴坏了。
这次不同往常,一路上两人都沉默不语。静开始不习惯这种安静,有几次都试图想要打破沉默。却又不知如何开口。干脆继续埋头苦走。快到家门口的时候,励突然停下脚步,叫住一直向前的静。“嗨,笨蛋。你那分数能上跟我一样的大学不?”
6月灼热的阳光肆虐着。他们就这样站着,一个在前,一个在后。原来,我们一直都在。
寂寞的泪在他们之间是多余的,也是不值得的,骄阳在为他们拭去寂寞的泪。
终于,曝晒在一旁的寂寞,被两颗火热的心给融化了。励用他的痴心换来了静的真心。
那年的恨被那年的爱,侵蚀的一干二净。
转身、微笑。“能,一定能。”
那年的爱,随着那年的花儿一起到天涯。
她的笑,那样美,那样甜。
后记:
静安静的像个孩子,就是在励出现以后开始明白,原来自己的态度就是飞翔的高度。曾经的那些遭遇都将变成生命里最美的风景线,而她跟励不平凡的爱情也将成为一生中最动人的惊叹号。
赫励,一个从小失去父亲的孩子,无尽的磨难,不为人知的过去,使他懂得如何关心别人。所以,当他看到静的第一眼时,这个不起眼的小女生,一张干净的脸上嵌着一对如玻璃一般透明的眼睛。灵魂的美丽与身体的缺陷毫无关系。她需要照顾,也需要保护。
幸福,一个令人敏感的词语。现实中的虚假几乎让我们忘却了它真的存在,是真情唤回了迷离的心,是真情带给了我们最纯,最真的感觉。它流露的是最美的誓言,渗透的是永恒执着的真爱。当它空降时,抓住瞬间。彼此拥有。就是这样简单。
最后的最后,还是老土的说上一句,祝天下所有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什么我们总是不懂得珍惜眼前人?在未来预知的重逢里,我们以为总会重逢,总有缘再会,总以为有机会说一声对不起,却从没有想过每一次挥手道别都可能是诀别,每一声叹息,都可能是人间最后的一声叹息。
离别与重逢,是人生不停上演的戏,习惯了,也就不再悲怆。
爱情何尝不是贪婪与恐惧的平衡?愈想占有,愈容易失去。爱是尽量占有和尽量避免失去之间的平衡。
失望,有时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
不望着会令你流泪的东西,那是唯一可以不流泪的方法...
留在对岸的红玫瑰
第一次见到鹤的时候正值寒冬。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我穿着厚厚的军绿色大棉袄、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脖子上还系着一条红格子的围巾。我知道以一副笨得像熊的样子出现在一个陌生并且很优秀的男孩面前很傻,但那时的我狼狈之极,实在没有心情去展示自己的可爱。刚被相恋两年的男友换衣服一般地换掉,又因为工作上的事和主管领导吵了一架,我整天都是一副失魂落魄蓬头垢面的样子,好朋友实在不忍心看着我就这么沉沦下去,开始给我灌输忘记失恋痛苦的最佳办法,就是再谈一次恋爱,并且张罗着给我介绍男朋友。
我像一只拴线的木偶一样被欣带到她家的时候,鹤已经先我一步来到了这儿,一副主人的姿态骑在院子里的一辆大摩托车上。他傲慢地看了我一眼,我也抬抬下巴,天鹅一般随欣走进了屋子里。然后我一句话也不说,深深地陷在沙发里一动不动,等着欣把菜烧好,又一盘一盘地端上来。直到我们三个人围着圆圆的餐桌吃饭时,我还是没有说一句话。鹤像提问课堂上的学生一样问我问题,他问一句我就被动地答一句,看都不看他一眼。我生活工作一团糟,哪有心情来见你这个“优秀男孩”!我只是不忍伤朋友的心,才这样任人摆布的。我有些不屑回答他的问话。
我压根没想到鹤会喜欢上我。鹤第一次约我的时候,我说很忙,没空。隔了两天,他又打来电话,我还是那句话。第三次的电话是欣替他打的:“你好歹也给我几分面子嘛!”
冬天的夜来得特别早,太阳刚落,就已万家灯火了。因为天冷,街上行人很少,鹤的手插在羽绒服的口袋里,孤独而又执著地站在我家的那条胡同口等我。顺着长长的深深的胡同,我一步一步朝鹤走近。一看到我,鹤就咧开嘴笑,他鼻尖冻得红红的,眼睛里却有一团跳动的火焰。鹤带着我去看了一场电影,又去路边吃烧烤。就在这个晚上,我才发现,鹤其实是个热情似火的人。他傲慢,只是他见到陌生人时一种本能的保护自己的方式。在鹤这团火旁边,就算是再冰冷的雪,也会悄悄地、一点一点地融化。
那时,我最欣赏鹤的地方就是他口算极好。鹤是中学的数学老师,而我上中学时,是最怕数学的,一上数学课就头晕脑涨,把脑袋想破了也弄不明白那些数字和方程式。可是鹤不,我随便说出哪怕是带小数点的两个数字,无论是加减乘除,他都能用比计算机还要快的速度回答出来,而且准确无误。我们常常一边散步我一边给他出题。可是,他并不喜欢我欣赏他这个地方,他常常委屈地说:“你就喜欢我这个呀?”然后一扭头,眼睛看向别处跟我赌气。他的这个样子让我暗自好笑。
有一天晚上坐在电影院里,鹤悄悄附在我耳边说:“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有三个原因。第一你不成熟,第二你任性,第三你喜欢吃零食……”这叫什么话?这些都是我的缺点啊!“这才能说明你有气质,有女人味啊!”鹤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继续在我耳边说道。“我有什么气质,顶多我有些孩子气。”我有种受愚弄的感觉。“可孩子气也是一种气质啊。”我扭过头去看电影。我听到了鹤吃吃的偷笑声。
鹤有个条件很不错的同学喜欢他,可是他却对那女孩不理不睬。鹤说有一年冬天,下着很大的雪,那女孩约他出来,走在雪地上时,鹤不小心脚下一滑,差点摔倒,那女孩忙去扶他,鹤却很反感。他说,应该男孩去扶女孩,而不应该女孩扶男孩。我问他,如果是咱们两个人在雪地上走,你被滑倒了,我肯定要去扶你一下啊,你也会反感吗?他很快就回答,不会,因为你跟她不一样!于是,我知道了,当一个人不喜欢另一个人时,总是可以找到反感对方的理由,而且这种理由随手可抓。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可是,我却想不到相恋两年的男友离我而去的理由竟是鹤喜欢我的理由。我想盖都盖不住的缺点,让男友可以心安理得地放弃我是因被他称之为我总也改不了的缺点,在鹤眼里,却成了宝贝。一时间,我竟鼻子一酸,差点掉下泪来。看完电影,送我回家的路上,就在那个深深长长的胡同口,鹤第一次拥抱了我。隔着厚厚的羽绒服,我能感受到鹤咚咚的心跳和他心的温度。鹤慢慢走进了我心里。
一天,收拾房间时,我无意中翻出了我和前男友的一张合影,看着照片上我甜甜的笑和那张曾让我难以入眠的熟悉的脸时,我竟没了心痛的感觉。我突然发现,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已从失恋的阵痛中脱离出来了。我平静地撕碎了照片,扔掉它的同时,我也扔掉了一段旧情。
我和鹤的爱情温度随着气温日渐升高。可是,美好的东西往往都很短暂。就在我和鹤的感情越来越深时,我的工作也越来越不顺利。我决定放弃这份让我看不到希望的工作,我开始去省城郑州寻找新的机会。来来往往,坎坎坷坷之后,终于,省城有一家广告公司同意接受我。这时,冬天已经走远,春天来了。
嫩绿的树叶挂满枝头的春天,一切都充满希望的时候,我和鹤的爱情却急转直下,绝望到底。我从此要一个人漂泊在外为自己的梦想打拼了,而鹤却不能和我共闯天下。鹤是孝子,他无法割舍父母那种拴了线的爱,他只能留在家里,在父母的视线范围内打转转。分手的那个晚上,鹤第一次送玫瑰花给我。火红的玫瑰燃烧的却是一种痛!我眼泪滴落在那一片片怒放的花瓣上,不知心之所在。我问自己,我是不是太争强好胜了,一个人去人地两疏的地方闯**就是为了给那些仅仅因为我没有高学历而只会否定我的人看吗?可是,工作时那种让我窒息的感觉却促使着我要向他们证明我是优秀的!而我维持自己尊严的前提条件却是以牺牲爱情为代价!我的泪越来越多地掉在玫瑰花上,鹤叹息一声,拍拍我的肩说:“傻丫头,别哭了,我能理解你……”痛过哭过后,那束玫瑰我没有带回家,我把它放在了我和鹤第一次拥抱的胡同口,用来祭奠这段早夭的爱情。
我义无反顾地背着简单的行囊离开了家。之后,我给鹤打电话,他的万般客气让我感到了一种无形的距离。几次三番之后,我们再没有联系过。这样又过了两个月,我从欣的口中得知了鹤要结婚的消息。我一惊,想起了分手时鹤的话:“放心吧,我很想得开的,跟谁结婚都是结婚。”话很是潇洒,可是,语气却满是万念俱灰。我当初并不在意,心想像鹤这样聪明的男孩,不会为情所困继而对爱失望这样糟蹋自己的。谁知他真这样对爱绝望?怀着一种歉疚的感觉,我趁国庆长假回了趟家。其时,鹤正值新婚,我不敢去找鹤,就在欣的服装店里一边听欣对分手后鹤备受打击的种种描绘,一边不住地掉眼泪。我后悔不该一时意气用事非要证明自己的什么价值而要以爱情为代价,也难过鹤为什么这么极端。
我眼睛红红地坐在欣服装店的门口,眼巴巴地等鹤从这儿路过。他中午放学回家,欣服装店所在的路口是他的必经之路。我不听欣的阻拦,一定要看看鹤结婚后的样子。终于,鹤骑着摩托车从这儿经过了,欣叫住了他。我腾地站了起来。虽然只是鹤的侧面,但我还是看到了我不愿看到的答案:鹤脸上丝毫没有新婚的快乐与幸福。我一句话也不说,就那样倚门而立,静静地、心痛痛地看着鹤。鹤终于感觉到了我的目光,他扭过头来,我看到了他的眼睛。像分手时那样,充满了痛楚与无奈。我的眼泪哗然而下,鹤一阵沉默,然后掉头而走,他的摩托车在我眼前留下了一溜黑烟。
就在这一刹那,我知道,我和鹤中间将永远横着一条跨不过的河流。我在此岸,他在彼岸。隔河相望,那束爱的玫瑰却看得到够不着。像水中月镜中花那样虚无飘渺。心一抽一抽地痛,掉落在地上的,是我眼泪的碎片。在一种难言的痛楚之中,长假尚未过完,我便带着一颗失落的心匆匆逃回了郑州。
后来,好长一段时间后,有同事向我表示好感。可我一点爱的欲望都没有。因为每当这个男孩来邀请我,我便会想“如果是我跟鹤”……事情总是在还没有开始便“卡壳”了。于是,在后来的日子里,对每个向我走来的男孩,我都会微笑着说不,一直到现在。
2006的春天,郑州的风特别多,我的心也灌满了风,干干的、空空的。我刚刚听说鹤的妻子给他生了一个女孩儿,一家三口现在其乐融融。想必,人们经常说的“爱情是可以培养的”真的在鹤身上应验了吧。可是我,直到现在还孑然一身。我淡淡地笑,心里也有几分不甘与嫉妒。心想,如果是我跟鹤,我们会更幸福!
也许,正是因为我一直摆脱不掉这种“如果是我跟鹤”的心态,才会固执地认定对岸的红玫瑰才是我的红玫瑰,不停地刺痛我流泪的心。虽然我知道没有“如果”……
我们最后的校园民谣
我喜欢的音乐是两个极端——摇滚和校园民谣。我记得我第一次这么说的时候的确有人伸手过来摸我的额头看我是不是发烧。
我有六盘心爱的CD,《校园民谣1》,《校园民谣2》,《高晓松作品集》,以及麦田公司的红白蓝系列。朴树的白色孤独,叶蓓的蓝色忧伤和筠子的红色**。
我总是觉得中国五四时期和90年代初的大学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学生。五四时期有轰轰烈烈的诗歌运动,到了90年代,还有大学生为了海子的死亡而焚烧诗集以悼念。于是海子极其惨烈的死亡也随之有了光环。90年代还有高晓松。只是我们喜欢称他为搞笑松而已。
一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应该怎样来界定高晓松的音乐。我也不知道听惯了重金属的自己为什么突然对那么柔软的音乐着迷。我记得我最初把高晓松的作品集借给我的朋友听的时候,他回答我,好是好,不够味儿,没摇滚带劲。朋友的回答让我跌破眼镜。可我却是真正感受到那些哀伤清淡的旋律里面所蕴藏的**,如同夜晚大海的黑色波浪,一波一波朝我内心深处打来,雷霆万钧。就像杜拉斯曾说过的“潮水匆匆退去又急急卷回”。给我更多冲击的还有他的歌词。我喜欢的作词人有三个,高晓松,何训田,林夕。有乐评人曾经说过,有了这三个作词的人,所有的诗人都该感到惭愧。何训田的歌词需要欣赏的人有强烈的西藏氛围来支撑,而林夕的词太偏重于城市里精致的爱情。而高晓松的词可以在晚上听,可以在白天听,可以夜色阑珊时听,可以在阳光明媚时听。小A曾经笑着说高晓松的歌像是万金油,百病皆治。我说不对,他的歌太老的人不能听,太小的孩子不能听。因为高晓松的歌词里总是会流淌着一条青春的河,时光蔓延,哀伤弥漫,轻而易举地就能将人覆盖。拿给小孩子听他还不知道是青春,拿给老人听他们想起了青春应该是民国时的水深火热,至于什么青春的忧伤之类的我想和他们八竿子也打不上。我总是喜欢设想这样一个问题:当我们已经大学毕业,每个人都在生活的夹缝里谋取营生,每天穿着整齐的西服穿行于石头森林的时候,突然听到诸如笔记本,考试,英语语法,寝室窗前的美丽香樟,同桌的漂亮女生,食堂门口常看见的帅气男生,心爱的书包,不及格的成绩单,毕业纪念册,足球场等这些词语的时候,有多少人会停下脚步,有多少人会涌出泪水。
然后是老狼。老狼身上似乎天生就有一种流浪歌手的气质。我一直都记得老狼在《流浪歌手情人》里哼唱“你只能一再的一再的一再的相信我”时,表情与声线是如何的哀伤与清澈。老狼的歌声像是一本日记,他就一页一页地将他的和我们的成长撕给我们看,于是相同的年轻和忧伤浸染了当时大部分的大学生。比如他唱的给女生写的情书,好兄弟彼此猜硬币,午夜哀伤的电影,弹吉他的流浪歌手。当初最早听他唱歌的人已经长大了,还没长大的我们继续听他的歌。“那天黄昏,开始飘起了白雪,忧伤开满山岗,等青春散场,午夜里的电影,写满古老的恋情,在黑暗中,为年轻歌唱。”恋恋风尘,恋恋风尘。
一直以来我偏爱叶蓓,那个迎风吟唱的蓝色歌手。说是“偏爱”是因为从对校园民谣的贡献来讲叶蓓的确比不上高晓松和沈庆。但是我喜欢。我最早接触校园民谣就是听的叶蓓,比老狼都还早。我记得第一次听到叶蓓唱歌是在一条喧嚣的大马路上。我经过一家叫“麦田风暴”的音像店,里面在放叶蓓的《B小调雨后》。一瞬间我停留下来,身边所有的喧嚣都立刻退得很远,包括那辆嚣张叫嚷了很久的洒水车,空气里只有她空灵的声音辗转回旋。旋律以血液的形式汩汩地流进我的身体。我觉得自己的身子像是夸父,一瞬间身体有变成山脉变成大海的冲动,皮肤上有开满离离的野花的**。身体消失,灵魂飞升。就是这样,有点像佛经中的顿悟或者立地成佛。
叶蓓是个朴实无华且低调的歌手,我不知道这种性格在一个歌手身上究竟是一种优点还是一种缺点。叶蓓是声乐专业的本科学生,可是她很少炫耀这些的确值得她炫耀的东西,她也很少卖弄她轻而易举就达到的高音C,她就是那么安静而忧伤地唱,没有喧嚣和做作,如同月光下的湖泊,平静,但有着令人眩晕的银色涟漪。
之后我开始生活在白衣飘飘的年代。我穿越整个城市找遍了所有的校园民谣,然后就疯了一样地听。可是看看那些CD的出版日期,背后总是写着1995。这代表着什么轮不到我说,我只能说我以后很难买到新的校园民谣了。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认为那个时候的大学生是幸福的人,因为他们可以有唯美而忧伤的旋律来当做日记本,记录所有高昂或者哀伤的青春。
说到青春我想起沈庆,他的那首《青春》总是让我念念不忘。有些时候生活真的就像他说的一样:“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四季的雨飞雪飞让我心碎却不堪憔悴。淡淡的云淡淡的梦,淡淡的晨晨昏昏,淡淡的雨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我想我到了很老很老的时候,老得几乎可以隐入落日的余辉的时候,我也会记得,年轻的自己曾经很喜欢过一首叫《青春》的歌。因为这首歌就是我的青春凝聚成的油画,我的整幅青春光彩夺目。我曾经在一个谈话节目上听到沈庆这么评价自己:青春的记录者。不管他记录的是谁的青春,总之我很喜欢并且很赞赏这种定位。他用音乐当做纸笔,写下大学时代的忧伤。就像他唱的那样:“我要埋下所有的歌,等它们被世间传说。”
另外一首《青春》是筠子唱的。我只记得那里面的吉他声有着让人落泪的破碎,恍惚的旋律,下雨的黄昏时分的冷清街道,路人空洞的眼神,一切都贯穿着旧电影昏黄的色调。筠子的声音高昂嘹亮,可是却有着忧伤的嘶哑,如同水晶杯子上的裂痕,听着筠子的声音我总会想到石康的话:“我看见一阵一阵尖锐的忧伤划过我的心脏”。《青春》里面有一句歌词:我脸上蒙着雨水就像蒙着幸福。当我听到筠子用梦呓一样的声音唱出这句歌词的时候,我听到了青春在天花板上扇动翅膀的声音,像是蓝天上嘹亮宣言。这让我想起我看到过的一篇乐评《十三楼的折翼天使》。里面所有的文字都浸染着一种情绪——孤独。筠子就给我这样的感觉,不,应该说所有的校园民谣歌手都给我这样的感觉。那些书写青春歌唱青春的人都离开学校了,他们意识到自己远离了自己清澈的柏拉图,于是他们拒绝离开,于是社会的喧嚣抛弃了他们或者说他们抛弃了社会的喧嚣。于是他们就孤独了。这就有点像不想长大的彼得·潘,他不想离开童年,于是他的伙伴长大了,他一个人留在了永无岛,于是他成了一个最孤独的孩子。高晓松他们的孤独是一种城市里的孤独。就像莫文蔚在《十二楼的莫文蔚》里宣扬的寂寞一样。
莫文蔚是商业流行歌手里面我很喜欢的一个,她在《十二楼》里准确地演绎出这个飞速发展的后工业时代给人们投下了怎样孤独的暗影。我想高晓松他们的孤独也一样。城市的发展越来越远离他们依恋的纯真年代。我想起一个我记不起名字的爱尔兰歌手的歌:整个城市在旋转,可是我转来转去总是孤独;喧闹的灯火照亮了一切甚至夜幕,可照不亮我手心的孤独;我们的青春无情地飞逝,年老的我啊依然孤独;最后我进了天堂,可天堂里孤独的我依然跳着孤独的舞步。
我想把孤独的内容演绎得最生动的还要数朴树了,那个白色的寂寞歌手。《那些花儿》里清晰的流水声音让我想起时光的荏苒,一起长大的朋友分散到天涯,距离的隔断真的让大家做到了“老死不相往来”。青春不再,光阴不再,麻木铺天盖地,涌入血液心脏骨髓。大多数人习惯了,接受了,屈服了,只有朴树不,于是他用带着哭声的歌问道:“她们都老了吧,她们在哪里呀?”然后有人听见,然后更多的人听见了,于是大家一起重新痛。“新的人间,化装舞会,早已经开演,好了再见”。朴树说他梦到一个孩子在路边的花园哭泣,因为他心爱的气球丢掉了。我知道那个孩子就是那些校园里孤独行走的歌手,高晓松,沈庆,叶蓓以及他们和她们,但我不知道那个丢失的气球代表着什么,我也不知道那个气球最终飘到了什么地方。
高晓松们的低调已经是对社会的一种退让,可是这个金钱至上的年代似乎还不满意,于是校园民谣被逼到了死角。以前校园民谣有商业价值,于是唱片公司也乐得赚钱,当校园民谣不再有号召力的时候,于是就有了“1995”的大裂谷。断裂,挣扎,消失。沈庆现在是一家音乐网站的总裁,西装革履地出入任何场合。当我看到沈庆在一个谈话节目上穿着西装唱《青春》的时候,想想那个毛衣牛仔裤的沈庆真的是恍如隔世。高晓松写书拍电影去了。老狼没有了消息,偶尔会在某某大学的校庆上看见他,可是脸上早已没有了年轻的飞扬,眼角的沧桑让人唏嘘。那天在一个采访中老狼说自己对未来还没有方向,于是我想起了他当初唱《月亮》时迷茫的样子:“我说什么我说什么,我为什么我为什么唱起了歌”。而叶蓓则在华纳公司唱情歌,听着她唱什么“你的怀抱”“回忆忘不掉”之类的东西的时候,我真的很难再想起她唱“夕阳下我向你眺望,你带着流水的悲伤”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了。不过叶蓓还是很不错的,因为她还会唱“很旧很旧的风在天上”。而庾庚戌呢?我只记得他在接受采访时说:我没唱校园民谣了,我在做设计,因为我要吃饭。“因为我要吃饭”,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鼻子酸酸的。排山倒海,物是人非啊!也许就像李碧华说的那样:“很多隐退的演员重新复出,不要以为是割舍不下艺术,皆因付不起醉生梦死的代价。”对校园歌手来说,很多人隐退不是不喜欢校园民谣,而是付不起理想至上的代价。
听到庾庚戌采访的那天晚上我就做了个梦,梦见高晓松叶蓓他们一起唱《孩子》:“我想跑跑得很快,心在不安里飘**,但看一看四周,想到你已白发苍苍。春天的花朵,开在冬天的雪上,风吹过的过去,我们从未曾忘记,想和你分享,可是你已经老了。孩子孩子我还是孩子,孩子孩子我不是孩子,你原谅我吧,别对我说吧,我原谅你了,可我终于哭了。”
我一直不愿意接受某些媒体所宣称的“校园民谣时代的结束”。我在等待自己上大学的时候纯真年代能够重新降临。会有忧伤的歌手会在校园里弹吉他,会有为海子焚烧诗集的悼念仪式。可是按照眼前的情况来看好像希望很渺茫。也许在我大学毕业以后,我会对着我即将离开的校门说:校园民谣的时代真的过去了。我想那一刻我会听见黑色的劲风从耳边呼啸而过的声音,如同午夜最后一班飞驰而过的地铁。但是我想我会深刻地记得,那些歌手曾经是我生命花园里的灼灼桃花,我旅途驿站的阳春白雪,我青春的夜空里瞬间绽放而又转瞬即逝的美丽焰火。就像叶蓓的《蒲公英》:“一开始/我就站在这里/在风里面长大/没人路过身旁/为了你一句叮嘱/你留下的旧地图/我穿着这件衣裳/守着这片山岗/天黑了/没有星星的夜/没有雨的春天/没有你的流年/我不怕迢迢路远/我不怕浩浩人烟/我要随着风飘落在你的脚边”。那些寂寞的年轻人就像蒲公英一样,站在山岗上,守候我们心里的纯真年代,守候一份希望渺茫的希望,守候一份我们曾经的坚持。
我们最后的校园民谣,夕阳下我向你眺望,你带着流水的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