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路得就长到了十四岁,成为恩典红房学堂最大的学生了。

女生部的学生,到了这个年龄,便都停了学,跟父母回家,商议婚嫁大事了。路得没有父母,约翰和萝丝琳娜就做主送她去省城的中学继续念书。

在一应事情上都听从约翰和萝丝琳娜安排的路得,在这件事情上却表现出了少有的倔强。路得说我可以留在学堂里教小班的学生,或者帮厨房管账,或者做女生的舍监,总是能养得活我自己的。最后约翰板了脸,说恩典红房学堂不需要一个才念了几年小学的人,路得方噤了声。

路得离开温州的时候,是个春天的早晨。坐在马车里,在马蹄踏起的轻尘里悄悄拉开围帘,路得看见了一角江南四月明丽的蓝天,路边云霓般盛开的杜鹃花,还有约翰和萝丝琳娜遥遥挥手送别的身影。风把他俩的灰布长袍鼓鼓地扬起来,仿佛是两只坠到路边的风筝。

“慈悲的神啊,求你让约翰叔叔等着我回来。”

路得双手合十,默默地祈祷。

当时她并不知道自己正在谱写历史。

许多年后,有人在地方志里发现了路得的名字——她是温州郊县第一位到省中读书的女子。

路得去省中读书以后,几乎每个月都写信回温州。每一封信里,都有了一些新的内容。外边的天地有多大,路得的眼睛就有多大。世界可以绕过路得,路得却没有绕过世界。约翰很快就知道,恩典红房学堂圈囿出来的范围,再也不是路得生活的全部了。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心里就有了些隐隐的失落。

路得好比是一只坠落到他掌心的伤鸟,他精心地治好了,一心盼望着它能海阔天空地飞起来。可是当他真的托着它飞起来时,他的掌心就不再是它的窝巢了。他明明白白地知道,他养好了它的日子,就是它离开他的日子。他却不能不去护养。

它坠落下来的时候,他是一种伤痛。

它飞翔起来的时候,他是另一种伤痛。

只是中间无端地流失了许多的岁月。

约翰也月月给路得写回信,对她讲学堂里发生的种种变化。校舍的扩建,学生和先生人数的加增,新课程的设计,等等。他的信绕着恩典红房转过无数个圈,却始终没有触及他自己生活里一些至关紧要的变迁。

很多年后,当岁月洗涤了记忆河谷里的一切遗憾幽怨时,他才有勇气承认,那时他其实是有意对路得隐瞒了事实真相的。

涓涓帮保罗整理办公室里的藏书。够不着书架的顶层,只好搬了张凳子垫在脚下。不料身子没有站稳,就碰倒了书架上的一个相框和书架内侧挂着的一件衣服。

相框里是保罗的全家福照片。

照片上的保罗太太,笑容很是苍白孱弱,犹如夜幕来临之前地平线上最后一缕几近无色的阳光。玻璃已经摔碎了。一条深黑的裂纹,沿着她的肩膀延伸开来,将她的脸切成两半。

涓涓的心扑扑地惊跳了几下。听说保罗太太很快要做肾脏移植手术。手术的效果如何,也是凶吉难卜。便赶紧将相框揣进自己的书包里,想等明天去换块新玻璃,再悄悄地摆回去。

又去拾地上的那件衣服——原来是保罗的礼袍。酒红色的厚缎底子,橘黄色的三角领边,领边上缝了一圈丝穗子。保罗穿礼袍的场合很少,一年里只有几次,比如带领复活节圣诞节的礼拜,或是主持婚礼和施洗典礼的时候。

涓涓只见过一次,那次是献婴礼。她本不信教,只是为了看热闹排场来的。

保罗穿着礼袍走上台来,她几乎认不出他来了。那天早上他还和她一起喝咖啡,给她讲关于路得的故事。他和她都为那个最终与他祖父擦肩而过的中国女子唏嘘感叹不已。那时他和她平和地聊着天,虽然各自兜着各自的圈子,彼此相隔并不遥远,甚至有那么一两分亲近。

可是后来当他穿上那件礼袍的时候,她觉得他突然就很像牧师了。礼袍的颜色和质地都很沉重,山一样地隔开了他和她的世界。他在山巅上,与上帝只有一步之遥,温和的目光洞悉一切地扫过芸芸众生。她在山谷里仰视着他,突然就有了尘埃仰望太阳似的绝望。

那天礼拜完毕,他走下台来和会众一一握手。握到她的时候,他没有马上放开。他轻轻地捏了捏她的手,说我的道讲得那么乏味吗?我看见你打哈欠的。她喃喃地说了一句“不是的,是你的袍子”就沉默了。他松开她的手时,她觉得她的指头没有了,她的指头都已经像蜡似的融在了他温热的掌心。

现在她终于有机会近距离地看见了这件礼袍,其实它一直就随随便便地挂在书架旁边的一个旧木钉上。袍子很旧了,袖口已经磨出了毛边,肩头的针脚开始驳露,前襟被烛泪烧出了一个铜钱大的洞眼。袍子通身都是褶皱,每一条褶皱里,似乎都掩藏了一个人生故事。故事太多太重,袍子渐渐兜不住了,就露出些无可奈何的颓败相来了。

失去了讲台和灯光的陪衬,它原来也就是一件普普通通的旧衣服。

涓涓把袍子取下来裹在自己身上,袍子很宽也很长,边角窸窸窣窣地拖在地板上。她把脸埋在衣领上,闻着岁月和男人交织而成的复杂气味,突然觉得自己如雨后竹笋节节长高了,高得可以坦然地走进保罗的世界。

这时候她听见了保罗的脚步声。她慌乱地脱下礼袍,袍子的下摆绊了她一跤,她几乎跌倒。保罗伸手过去扶住了她。她也不看他,却将袍子叠齐整了,嚅嚅地说了一声“衣服破了我帮你补一下”——脸颊早已涨得绯红。他轻轻一笑,说我的道具也该修理了,便再无话。

涓涓就摊开文稿,在电脑前坐下来,开始打字。脸上脖颈上的热,过了一会儿才渐渐退了下去。背上的却没有。她知道那是两道目光。那目光极是湿润厚重,在她的背上踯躅游走了几个来回。她的背在那样沉重的怜惜之下不堪一击地驼了下去。手指也很是僵硬了起来,错字连篇。

“林颉明要结婚了。圣诞节。在这里。”他说。

她没有说话,他却知道她听见了他的话,因为她的手颤了一颤,突然停住了。

时隔多年,垂老的约翰·威尔逊坐在他波士顿郊外的小平房里,享受那饱实得带了些重量的秋日阳光时,仍能清晰地回忆起路得从省城归来那天的每一个细节。

路得回乡的那天是个礼拜天,恩典红房学堂放假,住校生都进城玩去了。路得没有找到人,就直接去了约翰的住处。

天色有些晚了,秋风渐渐起来,暑气却还没有消去。暮色里知了在高一声低一声地聒噪着。路得走得热了,汗水将她剪得齐整的短发湿成大大小小的圆圈,贴在她的额头和颊上。

当然使她出汗的还不仅仅是天气。

那天她穿的是一件月白斜襟上衣,一条青布宽摆裙子,白线袜上露出短短一截小腿。这样的学生装束对小城的人来说还是一道新奇的景致,路得觉得脸上身上到处贴满了好奇滚热的目光。那样的目光让她有些窘迫。三年的离别不算长也不算短,刚好叫她捡拾起了大城市的新潮,却又不够使她丢弃小城人的本分。她不停地用手绢擦着额上颈脖上的汗水,可是她的脚步并没有因此慢了下来。那天她归心似箭。

路得走上约翰门前的石阶时停了一停,旧事如烟如云丝丝缕缕升腾而起。

十年前她曾经像野狗似的躺在这里,等待着命运的施舍。那天约翰弯下腰来把她抱进屋时,她注意到了他澄蓝色的眼珠和唇上金黄色的胡须。这样的色彩搭配在她看来有些怪异,却又有些莫名的亲切。蜷在约翰怀里的时候,她清晰地记住了他身上的复杂气味:有一丝油垢味,有一丝洋葱味,也有一丝汗味。

许多年以后,岁月把她压榨成一个无悲也无喜的干瘪老太,遥望山那边海变成了洋的地方,她依然可以毫不费劲地回忆起独独属于约翰的那种气味。

轻轻地推开那扇古旧的木门,屋里半明半暗,路得看见约翰斜靠在藤椅上闭目恬息。地上掉了一本书,是班扬的《天路历程》。路得拾起来,掸了掸上面的灰尘,突然发现里边夹着一页纸。这页纸似乎已经被打开合拢过许多次,折痕上已经磨起了毛边。上面只有五行字,没有抬头,也没有落款,像是一封没有写完的信,也像是一首刚刚开了个头的诗——是用英文写的:

路过冬日寒冷的原野,

我不知该如何向你倾诉。

假如我拐入另外一条小路,

不知是否会遇见,

同样的一棵树。

路得将纸条折起来,放回去,心却无由地颤了一颤。

朝西的窗口漏进丝丝缕缕的夕阳,将约翰的脸涂上一层铸铜般的光亮。约翰比三年前清瘦了一些,颧骨很高,眼窝很深,两片薄薄的嘴唇像两扇门,闩起了一丝安详的与世无争的微笑。

路得忍不住伏下身去,将自己的脸贴在了他的脸上。她感觉到有一股温热的潮水,在心的地方汩汩地汇集流溢,渐渐地充盈了她十七岁的身体。她像一枚初熟的满含汁液的果子那样,饱涨得几欲在第一阵秋风里爆裂。她的舌头温软地探开了他的唇。这是一次崭新的经历,她完全没有想到那宁静的门里竟藏匿了一个如此深邃又如此鲜活的世界。

她的舌间突然就有了生命和力度。

约翰模模糊糊地哼了几声,醒了过来。坐起来,恍恍惚惚之间,他看见了一室光亮。柔软。温暖。清明。灿烂。

过了一会儿他才渐渐找到了光源。

他看见了一张刚刚脱下稚气披上第一丝风情韵致的脸。他毫无防备地被那一双炭火般的眸子烧伤。他听见他的生命骨架在炽烈的火焰中不堪一击地轰然倒地,散成无法收拾的一堆。虽然他具有了所有的碎片,他却再也无法组装回一个原先的自己。燃烧是在瞬间发生的,他没有想到的是,余烬竟会长长地延及了他的后半生。

他颤动着下巴,一遍又一遍地自言自语:“是梦吗?是梦吗?”

路得笑了,笑声如铜铃在四壁来回碰撞,发出嘤嘤嗡嗡的回响。

“约翰,你是不是梦见过我?”

这个称呼听起来有些滑稽,路得后来才意识到是因为她省略了“叔叔”二字。

路得坐在约翰的脚边,紧紧抓住了约翰的手。她的手很小,他的手很大。她抓不全他的,反而被他整个团住了。

“路得,我的小路得啊。”约翰的声音有些哽咽。

这时候楼梯响了起来,一个女人窸窸窣窣地走下楼来。女人一只手提着裙裾,另一只手扶着腰,步子有些笨重。

“亲爱的,晚上吃鸡蛋面可以吗?”

在走下楼梯的那一刻,女人抬头看见了路得,两人同时吃了一惊。路得刚嚷了一声“萝丝琳……”就突然怔住了,因为她注意到了女人丰满低垂的胸乳和微微隆起的腹部。

路得夺门狂奔而去。

看不见路,看不见人,也看不见树,只觉得耳边有风嗖嗖擦过,口鼻之中有一些飞尘的味道。当她终于腰沉腿软地停下步子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坐在了一片矮坡上。身后站着约翰。

约翰面色苍白,气喘吁吁,双手紧紧地捧着胸口,仿佛心已经掉在了手上。坡上没有树,却前后左右地种满了一丛丛茂密的野葵花。硕大的花朵追逐着日尽之前的最后一缕夕阳,扬开金黄色的灿烂笑容。

“为什么?为什么?”

路得仰脸问天。

天无语。只有鸽群从头顶飞过,鸽哨声悠悠地不绝如缕地融在暮霭之中。

约翰一把将路得抱起来,正如她小时候那样。他想告诉她,他和她之间的阻隔不是岁数,不是种族,也不是人群。站在他们中间的,只有一个威严的上帝。

可是他什么也没说。

他用消瘦却依旧有劲的双臂,高高地举着娇小的路得,颤颤地走进了葵林深处。夕阳像一只腌坏了的咸鸭蛋,蛋黄稀稀地腥腥地淌满了天与地的交界之处。

当然,约翰·威尔逊当时完全没有想到,历史在磕磕碰碰地走过一个世纪之后,会发生如此惊人的重复。他的嫡亲孙子竟然在地球的另一个地方,遭遇了另一个温州女子。

保罗悄悄地打开教堂的门,风一样地潜进黑暗之中。

没有脱靴子,也没有开灯。穿着大衣坐到地上,手脚相团,就有了几分狗熊似的笨重。一屋的暖气之中,冰坨般寒冷的身体渐渐化开,思绪如水漫无边际地流淌开来。

夜已经很深了,门外的街上寂寂无声。偶有野猫跑过,细碎的步子在半软半硬的积雪上踏出马蹄般的惊心。

夜是他的城堡。在这个无色无光的世界里,他终于可以避开人群,把灵魂肆无忌惮地摊铺开来歇息。

此刻,他的妻子,一个叫约瑟芬的女子,正躺在被鲜花和祝愿卡铺满的病房里安睡。

两天以前,她接受了肾脏移植手术。他小心翼翼地攀缘在希望上,却又无时无刻不在担心着可能出现的排斥现象。她身体的每一个细微变化,都让他把心绷得紧如琴弦。

在麻醉药和止疼药的双重作用下,妻一直在清醒和昏睡之间的灰色地带徘徊踯躅。为了让妻能够在清醒过来时立即看到他,他已经在妻的床前守了两天一夜了。今天晚上妻在他的祈祷声中突然清醒了过来。

“保罗,给我唱一首《我有一个荣美家乡在天那边》,好吗?”

她执着他的手,露出一个苍白的少女般羞涩的微笑。这首歌是他祖父母创办的恩典红房学堂的校歌,也一直是他和约瑟芬最喜欢唱的。可是在今天,这个歌名让他有些莫名的惊心。他把约瑟芬的手塞进被子里,说还是给你唱一首新歌吧。

后来他给她唱的是一首牧羊曲。

轻轻听,

他在轻轻听,

我的牧人识得我声音。

他感觉到妻的身体在他的歌声中渐渐松弛,鼻息再次均匀地响起,才敢悄悄地离开病房。他不愿意回到没有妻子的家中,便开着车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转了很多圈。停下来时,才发现自己原来是在教堂的门口。

现在回想起来,和约瑟芬的相识实在是一个平和而缺少细节的过程。

那时保罗已经离开美国来到加拿大就读圣彼得神学院,并在附近的社区学院进修中文。约瑟芬是他同班好友的妹妹。

对二十出头的保罗·威尔逊来说,人生的目标极为简单明了:他似乎从出生开始就在准备去神奇的中国寻找他爷爷当年的脚印。他在固执地等待着任何一个细微的机会,只是他当时并没有想到,他和他的目的地中间隔置的,竟会是他的整个后半生。

保罗的择偶条件和他的人生目标同样简单明了:他需要一个愿意与他同行去中国的女人。

那一年的感恩节,保罗到好友家里吃饭。饭桌上保罗极为兴奋地谈起了他的东行计划。一桌的宾客对这个血气方刚头脑发热的年轻人不着边际的想法发出惋惜的叹息——那时红色中国的大门对外边已经关闭很久了。在一桌丰盛的食物和同样丰盛的叹息声中,保罗却看见了约瑟芬一双盈盈欲泪的眸子。约瑟芬也在轻轻地叹气,保罗却听出了叹息与叹息之间的不同含义。

那天约瑟芬那双眸子如宁静的阳光,瞬间遮蔽了一切喧嚣的蜡烛。保罗悬得高高的心,突然落到了实处。

他知道从此他将不再独行。

六个月后约瑟芬成了保罗的妻子。

约瑟芬是保罗对于女人的唯一和全部认识,在此之前他生命里关于女人的那个篇章几乎没有任何可以圈点的景致。

约瑟芬婚后生下一子一女,先是绵绵无期的产后综合征,后来又是慢性肾病,必须长期就医。保罗原先设想在第二个孩子断奶之后就举家迁移香港,自己也曾两次去香港探过路。保罗站在维多利亚港湾,几乎闻到了隔岸吹来的海风。闭着眼睛,他似乎听到了对岸那块广袤的土地低沉的脉搏声。在那些连绵不断的眺望过程里,他把他的心丢失在海里了。

回到多伦多,便有了一些莫名的空洞和失落。

他的东行计划由于约瑟芬的病无限期地搁浅了。几年以后,他终于决定在多伦多安居,受聘成为福音堂的牧师。午夜梦回,保罗至今无法完全理解上帝的幽默:约瑟芬是上帝为了实现他的梦想而送给他的礼物。然而在得到礼物的时候,他却丢失了他的梦想。

保罗在地上坐了一会儿,眼睛渐渐适应了环境,再看四周,就不是先前那种深不见底的幽暗了。大堂深处,似乎有朦朦胧胧一线光亮,将夜割开细细一条缝,冲淡了墨一般浓稠的黑暗。保罗踮着脚尖朝着那光亮走去,走近了,才发现那光是从他的祈祷室里发出的。

悄悄推开虚掩的门,他发现里边有一个穿着睡袍的年轻女人。

女人光着脚坐在地板上,仰脸愣愣地对着墙上的那个木头十字架出神,头发散云似的堆了一肩。

保罗轻轻地叫了一声“涓涓”,女人吃了一大惊。转过身来,将睡袍的前襟紧了一紧,脸就腾地红了。

“我没想到,你会在这个时候来。”

“看来睡不着觉的并不只是我一个人。”

保罗脱下自己的大衣,披在涓涓身上。大衣很长,将涓涓整个地裹住了,只剩下一张尖细素净的脸。祈祷室里没有椅子,涓涓挪了挪身子,保罗就靠墙坐在了地板上。两人近近地坐着,都不说话,却觉得空气浓稠得如同研磨不开的墨汁。

这时候保罗的肚子叫了起来,在静夜中响亮如鼓。涓涓就起身朝门外走去。

保罗听着涓涓窸窸窣窣的脚步声穿过大堂,走上楼梯,消失在楼梯拐角她暂时栖身的那个小房间里。过了一会儿,脚步声又窸窸窣窣地响起。再回来,涓涓手里就多出了一个托盘,上边是一杯热茶和一盘蛋炒饭。当然,蛋炒饭是一种较为简捷的说法,其实饭里边还有一些其他的内容,比如虾仁、青豆、鸡丁等等。

保罗一天在医院里都没有心思吃饭,到了这一刻实在是饿急了,也顾不得客气,端起来三下两下吃完了。又喝了半杯柠檬茶,长长地打了一个哈欠,说:“剩饭有时胜过法国大餐。”

涓涓想说那不是剩饭,是专门给你做的,想明天一早送到医院去的。话在舌尖上滚了几个来回,最终没滚出口,却化成了唇上的一缕浅笑。

涓涓知道保罗平常极少在祈祷室里用餐,就将碗筷收在托盘里端了出去。回来时发现保罗已经靠在墙上睡着了。肌肤松垮下来,平日的干练果敢如沙子渐渐沉淀下去,疲惫似水浮上了脸面。虽有了几分老,却是那种舒展的随意的漫不经心的老。仿佛是一棵有过一些经历的树,枝上干上也许有了年月的疤痕,根底里却是一股连时间也无法撼动的沉稳和淡定。涓涓知道那份沉稳淡定不是出自枝干,也不是出自根,而是出自那比枝干比根都高都深的东西。

想到保罗竟肯把那份疲惫那份老如此放心自如地铺陈在自己面前,涓涓心里突然涌上了一股细细的知心的暖意。呆呆地看了一会儿,就脱下身下的大衣,盖回到保罗身上。又将灯关了,在保罗脚下坐了下来,听着保罗的鼾声如秋蝉声声响起,看见窗外一丝冷月,爬过窗帘,攀上墙壁,在十字架上洒下一层泪似的光亮。

“孩子,你跟上帝求的东西,我不知道他肯不肯给你。可是我知道,他给你的,一定是最好的——尽管不一定是你求的。”

鼾声停了。黑暗中保罗握住了涓涓的手。

涓涓忍不住笑了,说保罗你总是这样自以为是吗?你怎么没想到今天我也许是在替你向上帝求呢?全世界的人都在替你太太求,却没有人想到其实你也挺可怜的。

保罗的心动了一动,眼睛就热了。

此刻保罗想起了他的爷爷,那个把肉身带回了美国,却把灵魂留在了中国的男人。在保罗决定应聘做福音堂牧师的那一天,他给在波士顿的爷爷打了一个电话。那年奶奶已经去世,爷爷老了,缓慢却无可抵御地老了,眼睛和耳朵也都背了。保罗几乎喊叫着说完了他的决定,电话那头是死一般的沉静。保罗以为老头没听明白,就又大声说了一遍。还没说完,爷爷就抖抖地笑了。

“孩子,你知道当牧师的好处在哪里吗?你可以替你的朋友和你的敌人同时祈祷。你知道当牧师的坏处在哪里吗?你的朋友和你的敌人都同时忘了替你祈祷。”

当时听起来像是关于牧师生涯的一句笑话,许多年后,当寂寞如无所不在的细沙撒满了他心里的每一个角落时,他才渐渐明白了那话语里的沉重。久而久之,他已经渐渐地习惯了倾听这一种姿势,不知不觉地,他就忘了其实他本来也是可以倾诉的。没有人会想到他的心田早已漏水,露出了嶙嶙峋峋的贫瘠岩石。甚至连他自己,都已忽略了他生命中本来可以具有的其他可能性。

可是,今天晚上,那个猜到了他的秘密并为他祈祷的,却是一个与他的生活轨道南辕北辙,甚至还不信他的神的陌路女子。

热泪无声地流过了保罗的颊。

萝丝琳娜在中国结婚后,曾有过三次怀孕三次小产的经历。这三次的经历使得她身心俱疲。二十九岁的萝丝琳娜感觉到生命的热情正如水从她沙漠般的身体里渐渐漏失,在中国的土地上,她也许注定了是一棵不结果子的无花果树。

于是她坚决要求回美国。

一九〇七年冬,在中国整整生活了十年的萝丝琳娜,终于和丈夫一起搭船回到了美国。

恩典红房学堂所有的学生都来送别,码头上起起伏伏一片蓝色。远远看过去,像是涨潮的江水溢到了岸上——那是约翰和萝丝琳娜亲自为学生设计的海军蓝校服。

人群里唯一的一个白点是路得。

路得踮着脚,高高地扬着手里的白手绢。江风吹过,路得手一松,手绢就飞上了天。手绢像一只白色的海鸥,躺在轻风上,跟着船软软地无心无绪地飘了很远,一直飘到江水拐弯的时候。

那天几乎所有的人都哭了,然而哭得最凶的却是萝丝琳娜。也许在那时她就预见到了,思念与时间无关,与距离无关,甚至与婚姻也无关。

威尔逊夫妇回国之后,在萝丝琳娜的老家波士顿定居下来。约翰在一所神学院就职,至老至终再无探险的冲动。萝丝琳娜很快就再次怀孕,这次她安然地生下了一个儿子。接着就有了老二老三和老四,从此便一直在家相夫教子。

她对自己在中国度过的青春岁月讳莫如深。

萝丝琳娜在五十九岁那年死于一场肺炎。在她身后,她的孩子们才从父亲那里渐渐知道了母亲前半生的故事。

约翰·威尔逊在九十一岁高龄时无疾而终。在收拾他的遗物时,他的儿子们发现了一双样式古怪的旧布鞋和一本边角翻卷颜色泛黄的日记本。日记突兀地中断在一九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那是威尔逊夫妇离开中国的日子。

那天,约翰只写了一句话。

我的眼珠掉在了海里,世界一片黑暗。

不知不觉地,就到了十二月。街上的音乐灯饰人流,渐渐地就有了些抑压不住的节日喜庆。

涓涓下楼来开信箱,竟有三封信,贴的都是中国邮票。一封来自母亲竹影,一封来自李猛子叔叔,另一封来自上海的方雪花——都是从林颉明那里转过来的。

母亲和李叔叔的信里,不约而同地问到了她的婚期。这样的问题他们已经问过数次,她却一直避而不答。方雪花也问过,却不是在这一次。

方雪花从前写信,都是写给她和林颉明两人的。这封信却只写了她一个人的名字。方雪花的眼神退化得厉害,字写得极大,歪歪扭扭的,一页纸也写不满几句话,都是些饮食起居的寻常问候。

“现今的上海,路也多了。若回来,总是可以住在我这里的。”

结完尾,落完款,方雪花又在纸边上加了这样一句话。涓涓知道,这句看上去极为随意的补充,却是这一整封信的要点和精髓。在洋那边关注着她的人群里,方雪花似乎是第一个猜到了自己处境的人。

涓涓在桌上铺开信纸,准备给家人写回信。这封信她拖了很久,已经拖到了不能再拖下去的地步了。现在她只有告诉他们了。只是她宁愿用写信的方式告诉他们。至少在信上,她不用去回答那些她无法回答的问题,也不用去听那些她不想听见的叹息声。

我已经决定不和林颉明结婚了,因为两人的性格不合。

涓涓开了一个头,却再也写不下去了。心里涌动着千头万绪,流到笔尖,却成了生涩锈重的一坨。便将笔扔了,在**无心无绪地歪了一会儿。又起来,开了柜橱,拿出保罗的那件袍子来,继续缝绣起来。

涓涓刚把礼袍拿到房间里的时候,其实并不知道要做什么。后来她把它平整地摊在**,目光抚过那片骄傲地憔悴着的酒红,就突然有了想法。

洞眼,那个被烛油烧坏的洞眼,是这件礼袍的致命伤。她的任务,就是遮掩这个伤口。

涓涓从袍子宽领边的内侧剪下一块布条,来补这个洞眼。当然不是那种寻常的按部就班的补法。涓涓将布条做成一个十字架,又将那十字架工整地缝在洞眼上。那十字架不大也不小,却正好能让最后一排的人看得清晰。涓涓把修补好的礼袍挂在墙上,自己远远地站在房间的尽头端详。那十字架意想不到地掸去了岁月的积尘,使那件在尘世里滚过许多回的旧衣服,瞬间生出新奇的光彩来。

涓涓走过去,把脸贴在那个暖黄色的十字架上。她知道一个星期以后,圣诞前夜,保罗将会穿着这件修补过的礼袍,主持一场似乎与她有关,又似乎与她毫无关联的婚礼。

捧着衣服走下楼梯,她在过道里停了一停,轻轻地咳嗽了一声,咽下了那一口尚未完结的叹息。她想演习笑容,笑容来得有些迟缓。当她走到保罗办公室门前的时候,脸上终于有了些细细碎碎的笑影。

“道具修理完了,就等着戏开演了。”

保罗接过礼袍,手指在那个黄色的十字架上轻轻抚过,光亮照得他满眼生辉。

“我女儿想邀请你去她那里过圣诞节,明天来接你。”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没有抬头看她,她却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想给她一个台阶,让她避开那个尴尬的场景。

“谢谢你女儿,我想留在这里过节。”

静默中响起了轻轻一声感叹。

“温州的女子,都这样勇敢吗?像你和路得?”

勇敢?勇敢是一个多么无奈的词。涓涓不禁想起那个叫路得的同乡女子,用那双历经磨难的脚,日夜兼程地从省城赶回温州的情形。路得一定没有预想到,她无限绵长的孤独一生,竟是从那一刻开始的。如果有选择,路得一定更愿意绵羊般地藏在约翰的怀中,把约翰和他们的孩子作为她生活的全部境界。可是路得没有选择,所以她只能选择勇敢。

天底下只有失却爱情的女人,才会选择勇敢的。涓涓想这样对保罗说,可是她最终保持了沉默。

保罗不会懂的,因为保罗是牧师。牧师在世界里钻得太深,见过了太多的人,听过了太多的故事。牧师深知关于人的一切,牧师却不知道人。

涓涓刚要转身离去,保罗突然从身后拥住了她。“孩子你哭吧,哭过了,就好。”

保罗的胸膛很结实,也很柔软,唤起了涓涓很多关于温暖的久远记忆。涓涓突然就有了哭意。眼泪如惊涛骇浪在胸间汹涌地撞击着,撞得她遍身生疼,眼中却只是干涩。

她知道,她已经在多伦多这块土地上把眼泪流完了。

她转过身来,用双手抱住了他的腰身。她的双手舒展开来,刚好在他的身上完成了一个圆环。她的头娇小地埋在他的胸前,他的下巴倦鸟似的歇息在她的头上。他们像两棵身首交缠的树木,在缺少色彩和景致的寒冬里,静静地相依取暖。

“是我先丢了,塔米才捡过去的。”

涓涓轻轻地笑了,孩子似的。

威尔逊夫妇走后,路得继任成为恩典红房学堂的校长——她是温州城里第一位女校长。

路得担任该校校长达五十年。

这所学校历次更名,先叫红房学校,后叫红星小学,再后来成为鸿德里小学,多年来一直是省级重点学校。许多赫赫有名的政界学界商界大人物,都记载在这所学校的校友名册上。

路得工作到六十七岁退休,退休两年之后便病逝在家。路得终生未嫁,一直与威尔逊夫妇保持着不疏不近的书信来往——直至后来政局变化,越洋通信被禁为止。

一九九七年的秋天,约翰和萝丝琳娜的孙子保罗·威尔逊终于踏上了向往已久的东行之旅。

当他走进鸿德里小学的校舍时,当年的那幢红砖绿瓦的小房子,如今已被推入学校的角落,成为校史资料室。教学楼是另外两幢四方形的钢筋混凝土建筑。当年的西郊如今已是城市的一部分,公路笔直地从校门口经过,往来的汽车在路边的法国梧桐上落下阵阵轻尘。

保罗拦住一个正在操场上跑步的小女孩,问知不知道约翰·威尔逊这个名字,女孩茫然地摇了摇头。又问知不知道路得,这次女孩的脸上就有了灿灿的笑容。女孩一路引领着保罗走到草地深处,那里有一座大理石的半身塑像。是一个中年女人,身穿一件中规中矩的敞领春秋夹克衫,头发整齐地在风中扬起,眉眼之间是一丝无欲无求无悲无喜的淡然微笑。

雕像底座上有一行篆刻大字:“人民的园丁”。

下面又有几行小字,记载着生卒年月和生平事迹,等等。

离开校园的时候,保罗有几分失落。他反反复复地告诉自己:那只是一座雕像。那是后人根据自己的想象雕塑出来的。那不是真正的路得。

涓涓辗转反侧,久久无眠。夜像一截冗长而无序的旅途,将她消耗得精疲力竭。睡眠是在清晨的时候到来的,却又被立刻惊醒——是电话。

“我已经替你请好了律师,下周带你去。用别的途径,也是可以申请移民的。”

涓涓冷冷地笑了一笑,声气里就有了几分阴毒:“你这番好心,她知道吗?律师费是你出,还是她出?”

片刻的迟疑之后,那边才说:“这件事,是她主动提出来的。”

男人的语气里,有着格外的克制温存和容忍。涓涓的心软了一软,便叹了一口气,说:“别为我费这个心了。都什么时候了,还不快去准备?别让人等太久。”

也不等那头回话,就“咣”的一声挂了电话。

尚未落枕,电话铃又尖厉地响了起来。涓涓接了,就很是不耐烦起来:“你还要怎么样呢?又想急着结婚,又想心安理得,这世上的便宜,总不能让你一人都占了吧?”

那头怔了一怔,才扑哧一声笑了:“这么大的火气,跟谁发呢?”涓涓这才知道那人不是林颉明。隔着电话线,便将一张脸涨得绯红。听那头的声音,竟很是陌生。问了,说是薛东。

“哪个薛东?”

“你还认识别的薛东不成?忘了?在飞机上。”

涓涓想了一想,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人是和她坐同一趟飞机来多伦多的。机场分手以后,两人就一直没有联系过。那日在飞机上,自己对多伦多的生活尚有着雾里看花似的憧憬。不过三四个月的光景,雾散了,竟是一片无花的凄惶。事过境迁,一切恍然已如隔世。

“问候你圣诞快乐呢。给咖啡馆那边打过好几个电话,才知道你搬了家。怎么样?在这边过得好吗?”

涓涓沉吟了片刻,说还好。说完了,连自己听了都觉得勉强。就笑了,说你不是都听见了吗?猜都猜到了,还问什么。

薛东就不往下问了,只说圣诞节你要是一个人过,不如到我这里来。还有一瓶北京醇,一块喝了吧,是前次回国的时候偷带回来的。涓涓“咦”了一声,说你怎么就觉得我能喝酒。薛东说凭你这心情。酒要是不喝,这节日还能过得下去吗?

涓涓听了,竟无以对答。

放下电话,睡意便烟消云散了。就起身洗漱打扮。

淡淡地化过了妆,将头发编成一条辫子,辫梢上绕了一圈暗红色的发带。又从衣橱里拿出一套桃红色的羊绒衣裙——那还是方雪花送给她的结婚礼物。穿上了,对着镜子照了照,就吃了一惊。衣裙很是可身,将腰肢掐得极是细巧,那腰肢以外的地方就有了些出乎意料的丰满。那衣裳的颜色,浓了一分,便沾染了俗艳的嫌疑。淡了一分,便失之于苍白贫瘠,端的十分相宜地衬出了她的两颧杏红,一痕雪脯。镜子里的模样,比平日鲜亮了许多,竟有了几分新娘的样子。

坐到床沿上,慢悠悠地穿着丝袜,才明白过来,自己并不是今天的新娘。

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正是八点半。此时塔米大概也化完妆了吧?不知塔米会穿什么样式的婚纱?梳什么样式的头?塔米这样的身材长相,站在任何地方都是抢眼的,服饰因着她才有了生命和灵气。服饰沾了她的光。服饰是背景,她才是永远的前景。

再过一个半小时,这个永远是景致的塔米,将会一身洁白风情万种地抵达这里,签下她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份文件。

当然,证婚仪式只是蜻蜓点水的一瞬间。签完字后他们会坐进林肯长轿,前呼后拥地出发,去塔米父母亲在城北的花园别墅,与那里几百名的亲朋好友会聚——那才是百里长亭不散宴席的开始。古今中外,有钱人嫁女,大概也就是这么几种模式。

涓涓下楼来,到大厅转了一圈。大厅早已布置得花团锦簇,过道已用粉红粉蓝色的缎带一路缠绕,讲坛上铺了一圈白色和紫罗兰色交织的纸铃铛。铃铛正中,是两颗用几十朵玫瑰拼堆出来的相互交叠的心。玫瑰像是刚刚从枝头剪下来的,花瓣上尚带着最后的露珠,仿佛在惋惜着一段骤然终结的年轻生命。

涓涓伸出一个手指,掸了掸花瓣上的水珠。心想她若肯给自己换个场合,换种心境,换种活法,这两颗心中的一颗,就会是她江涓涓的了。如此这般,她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在多伦多留下来,随心所欲地使着这个男人的钱,继续做她服装设计师的梦。可是偏偏场合换不了,心境换不了,活法也换不了。所以那颗高高地摆在讲坛上的心,也只能是属于塔米的了。

她意识到她已经把最近最直接的一条路堵死了。从今往后,她注定了要孤独地走很多的弯路。没有人知道她会在这些弯路上走多久。兴许一年。兴许十年八年。兴许一辈子。

涓涓黯然神伤地离开了大厅,来到保罗的办公室。

保罗一大早就来了,为证婚仪式做最后的准备。教会里这样的场合,通常都有同工一起帮忙。可是今天是圣诞前夜,同工都放假回家了,约瑟芬依旧还在家养病。保罗其实完全可以让涓涓过来帮忙的,可是他没有开口。林颉明是阻隔在他们中间的一块大礁石,他们日常交谈的所有话题,都如夜行的船只般小心翼翼地绕过了这块礁石。

办公室里没有人,桌上的咖啡尚冒着氤氲的热气。祈祷室的门大开着,涓涓一眼就看见了那件酒红色的礼袍。

保罗跪在坛前,袍子在地毯上铺展开一朵惶惑而不知所措的花。保罗的声音遥遥地细细碎碎地飘了过来,仿佛经历了千山万水。涓涓待了一会儿,才把那些碎片渐渐地连缀成一个模糊的整体。

“恩慈的主,求你赐温柔的怜悯,怜悯仆人肉身的软弱。用你属天的力量,将那**挪开……在你没有难行的事……”

涓涓静静地走出了教堂,来到了街上。雪终于停了,天上有气无力地出了一轮太阳。风刮在身上,有一种赤身**的寒冷。有轨电车穿过长街,留下空洞而持久的铃声。

到薛东家应该坐哪一路车呢?

涓涓问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