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很多奇怪的习惯,其中一个跟喝水有关。每次喝水,我喜欢一口气把杯子里的水喝光。若是喝不完,剩下的就非要倒掉。所以,我喜欢小容量的杯子。只要小巧,刚刚好可以装让我一气喝干的水就让我满意,对好看不好看,特别不特别,倒不是很在意。

大四的时候,买了生平第一个杯子。之前是用家里的,或者吃罐头、饮料留下的玻璃瓶。那个杯子真是漂亮,而且很可爱。矮矮的,圆形,白色渐变成粉红的陶瓷,象一个小小的却又胖乎乎的南瓜。不过,它是一个美丽的小猫头,有粉红的脸,和长长的黑胡子,嘴巴裂开来调皮地笑。最让我欣喜的是,它不大不小,就是刚刚好可以让我一气喝干的容量。

我几乎是第一眼就爱上了它。毫不犹豫买下来,虽然价钱让我有小小的心疼。然后,毫不犹豫把它送给男友,虽然它让我很爱不释手。

一件我喜爱的物品,握在一个我喜爱的人手中,想想,这本身就是令人开心的一幕。

毕业时,去送男友。我们将回到各自的家乡。相隔很远,但我们说好了,五年之后,我们一定要在一起。这好象是一个承诺,简单,但郑重,让年轻的心充满了雀跃与期待。

那时下着雨。夏天清凉而又惆怅的雨。我站在雨里笑,谁都看不见我流的眼泪。哪怕短暂,离别也还是离别。大家吆喝着叫我躲到伞下。而他,抬一抬脚,上了出租车,很快就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之前或之后的很多次告别,我都是送他送到车站,一直看着车走。只有那次,站在他们宿舍楼下,看着他坐上出租车。

然后鬼使神差一般,我又去了他们宿舍。废纸满地,垃圾成堆,高低床空****。我一眼看见我喜欢的小猫头杯子放在桌子上,孤零零的,象个小可怜。不知是因为仓促,或者本来就不重视,总之,它被他遗弃了。遗忘,或者丢弃。

我竟然微微笑。我小心地带着它离开了那栋陈旧的宿舍楼。说不清楚当时的滋味,因为我太喜欢这个“小猫头”,突然有失而复得的快乐。但同时也喷涌出淡淡的失落。曾经,我是那么郑重地交给他。

从那天起,我一直用这个小猫头喝水。也开始喜欢搜集一些漂亮的杯子,不管大小,只要好看,我就囤积。我象那个贪婪的葛朗台,看着它们,一个又一个,美丽而安静。我握着我的“小猫头”,看。我仍旧没改我的习惯,那是一辈子的习惯。

从思念看到失望。

我已经知道,一杯子,有一辈子的谐音,所以,那么多细腻而敏感的女孩喜欢搜集杯子。

我不是。当初送他杯子,仅仅是不期然的巧合。爱一个人,就肯把自己的珍爱也交付出去。

十年过去了,约定五年的承诺都没开出幸福的花。冥冥中,自有天意。属于你的什么,不管绕多大弯子,终究会在你的手中,比如我的小猫头。不属于你的,哪怕有过多少期待和努力,一样还是会流离失所,比如我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