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截了当地说,就是叔父侵吞了我的财产。这事儿,在我去东京上学的这三年时间里,他轻而易举地做到了。从世俗的眼光来看,将所有家产都交给叔父去打理而自己不闻不问的我,就是个大傻瓜。而以超越世俗的眼光来看,那么我或许可称是纯粹的圣人吧。如今我回过头去看那时的我,一想到自己为什么不具备坏一点的天性,就为当时过于质朴、幼稚而懊丧不已。不过,我也产生了这样的念头:要是能想个什么办法让自己回复到呱呱坠地时的状态,重头再活一遍该多好啊!请你记住,你所认识的我,已经是被世俗的尘埃污染过的我。倘若可以将受玷污年数较长的人称为“前辈”的话,我倒是确实可以做你的前辈了。

可以想见,倘若我能像叔父所希望的那样跟堂妹结婚,那么在物质方面恐怕是对我较为有利的。我觉得这几乎就是明摆着的事情。然而,叔父要将女儿强加于我,其实是一种策略。他向我抛出婚姻的彩球,与其说是出于惠及两家的好意,不如说是基于贪欲的卑劣算计。我并不爱堂妹,不过也仅仅是不爱而已,也并不讨厌她,事后想来,我拒绝了她,多少还是有些许欣然快意的。虽说从财产被侵吞的角度来看,无论怎样结果也并无多大的区别。但从被算计一方的角度来看,我没有娶堂妹为妻,就等于没有任由对方摆布。从这点来说,我至少并未完全丧失自我。不过说到底,这些都是不值一提的鸡毛蒜皮。或许在毫不相干的你看来,我这种无谓的执拗还十分可笑吧。

后来,别的亲戚介入了我与叔父之间。当然了,对于这位亲戚,我也是完全不信任的。岂止是不信任,我甚至抱有敌意。因为在我发觉叔父欺骗了我的同时,我已经认定其他人也心怀叵测。我的逻辑是:既然父亲曾经如此赞赏的叔父都是这么个德行,别人自然就更是等而下之了。

尽管这样,他们还是将理当属于我的财产给清理了出来,折算成现金的话,要比我预期的少多了。对于我来说,要么一声不吭地接受,要么与叔父对簿公堂,除此之外,没有第三个办法了。我愤愤不平,却又犹豫不决、不知所措。因为真要打官司的话,恐怕不费上几年是不会有结果的。我还是个学生,将宝贵的学习时间耗费在这些事上面,定会使我痛苦不堪。思前想后之下,我决定拜托住在市里的一个朋友,就是那位初中同学,将我所得到的遗产全部变卖为现金。朋友奉劝我不要这么做,我没听。事实上我那时就下定决心要永远离开故乡。我内心发誓:再也不与叔父见面。

离开故乡之前,我又去给父母上了一趟坟。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去扫过墓。恐怕今后也永远不会有前去祭扫的机会了吧。

老朋友替我办好了我交代的事情。当然,这是我回东京很久之后的事情了。在乡下,要想卖掉田地也不容易,更何况急于出手的话,就有被人趁机杀价的风险。因此,我所收到的金额,要比时价少很多。坦白地说,我的全部财产,其实就是我离家时随身带出的一些公债和朋友后来汇来的现金。不用说,父母的遗产早就大幅缩水了。更何况并不是被我败掉的,所以越发令人窝火。可是,对于学生生活来说,这已经是绰绰有余的了。事实上我连这些钱所生的利息的一半都用不了。而这种经济上的宽裕却又使我的学生生活进入了另一个始料未及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