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牙大状果然非等闲之辈,开庭那天,在法庭上与甘律师唇枪舌剑似的进行辩驳。

甘律师首先为欧家杰辩护:“根据欧家杰母亲何洁英提供的购房资金凭证,情况如下:欧家杰父亲欧盛和母亲何洁英夫妇在2007年购买西关花园两套房子时共用了250万元,其中110万元是开发商征用欧伯夫妇珠玑巷祖屋的补偿款,余下的140万元,欧盛和何洁英是在欧盛的定期存折中,用了一笔2002年存的30万元到期的五年定期存款,一笔2004年续存的50万元到期的三年定期存款,一笔2005年存的60万元到期的两年定期存款,这3笔定期存款的定期存折,和这3笔定期存款转入活期存款的活期存折,以及欧盛和何洁英购买房子时用该活期存款的银行卡付款250万元的付款凭证,欧盛和何洁英均完好地保留至今。这些存款,都是欧盛和何洁英一辈子辛辛苦苦积累下来的血汗钱,这些购房凭证充分证说明了,西关花园那两套房子完全是欧盛和何洁英用他们自己的钱购买的,属于欧盛和何洁英的房产,而他俩又健在,不应该因为儿子欧家杰与陈美霞的离婚而分割他们的房子。”

他说完,向法官提供了欧盛和何洁英购房子的凭证。

欧家杰一听就暗暗乐了,甘律师用铁一样的事实证实了西关花园的两套房子是父母用自己的钱买的,西关花园的房子看来是不用分割的了。此时此刻,他后悔的是,肇庆那套房子是他出资买的,但他是偷偷摸摸地从家里取了一笔80万元的定期存款,到银行取出现金去买的,买房子时没有任何的银行凭证,买房子的发票以及房产证之类的,又通通由陈美霞保管,全部在她的手中。甘律师对他说,即使潘丽文可以作证你是拿了家里的80万元买肇庆的房子,也不能证明这80万元就是买肇庆的房子,因为她不在场,你又没有任何凭证证明肇庆的房子是你付款买的。陈美霞完全可以说,肇庆的房子是两人出资40万元买的,不然的话,为什么房产证写了两个人的姓名?如果像父母买西关花园房子那样,将80万元转入银行卡,再用银行卡付款,他就有付款凭证,而付款凭证在他的手里又保留到现在的话,那就连肇庆那套房子也不用分割了。

金牙大状身材高挑,尖鼻梁上架着个镀金框架眼镜,坐在原告席上,双手交叉在胸前,微翘着首听着。

开庭前,他虽然估计甘律师会在开庭时拿出欧伯欧婶购房子的凭证为欧家杰辩护,但不知凭证的内容,因此他一边专注地听着一边思量着对策,甘律师辩护后,他心中已有应对的良策。

金牙大状振振有词地反驳说:“虽然欧家杰的房子是父母出资买的,但在欧家杰加盟欧伯云吞面前,欧盛夫妇的云吞面只是夫妻店,是餐揾餐食,即赚一顿就吃一顿的小本生意,根本不可能挣到钱去买房子,是欧盛夫妇的儿子技术员欧家杰加盟后,一方面是发展连锁店,走外延扩张的道路,另一方面是办起了云吞面食品加工厂,解决因公司发展云吞面需求大增的问题,欧伯云吞面才发展为集团公司,挣了大钱,欧盛夫妇才有可能有钱买房子。欧盛和何洁英买房子的三笔定期存款,30万元的五年定期存款是2002年存的,50万元三年定期存款是在2004年存的,60万元的两年定期存款是在2005年存的,欧盛是在2002年发展连锁店,成立集团公司,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的,也就是说,这三笔存款都是欧伯在集团公司挣了钱才存的,因此,欧伯买西关花园那两套房子的钱,不是他们在2002年前、即集团公司成立以前辛辛苦苦争来的血汗钱,而是集团公司高速发展挣的钱。”

众所周知,一个几年期的投资项目在头一两年是挣不到钱的,甚至亏损,集团公司在2002年才起步,把欧伯和欧婶在2002年存的30万元五年存款也说成是集团公司挣的钱,这显得太牵强了,但为了驳斥甘律师,金牙大状顾不了牵强不牵强了。

他继续说:“开发商征用欧伯祖屋时,是补偿了欧伯110万元,但没有证据证实欧伯是用了这110万元买西关花园那两套房子,开发商是在2006年补偿110万元给欧盛的,当时正值集团公司高速发展的阶段,急需大量的资金投入,欧盛是将这110万元补偿款投入公司的发展,而不是用来买西关花园的房子,他是在2007年挣了钱后才在西关花园买房子的,因此,开发商给欧盛的110万元的补偿款与他在西关花园买的房子毫不相干。”

列举上述情况后,他最后才画龙点睛地说:“上述充分说明,欧盛和何洁英在西关花园买的房子,绝非是他们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而是他们的儿子欧家杰加盟公司后,通过他的努力,把父母的夫妻店发展为集团公司,欧盛夫妇这才挣了大钱,这些事实充分说明,欧盛和何洁英买房子的钱,全部是他们的儿子欧家杰挣来的。而且,这套房子产权证上的房屋所有人也正正是写着欧家杰。”

金牙大状绝非是信口开河的“口水佬”(广州话,只会说,不做事实的人),他为了打赢这场官司,做足了“功课”,连欧家杰那一年从工厂回家帮父母经营云吞面,欧伯集团公司那一年成立,开发商那一年给欧伯拆迁补偿金,欧伯那一年买房子等都了如指掌,加上他思维敏捷,能言善辩,像编故事似的,把发言编造得貌似合情合理,不明真相的人就会觉得他说的话颇有道理。

欧家杰不由得傻了眼。开发商给的110万元祖屋拆迁补偿款,父亲的的确确是放在银行里,公司发展和经营需要资金时,父亲当然是会先拿去用,到买西关花园房子时,父亲才重新筹集110万元,他相信任何一个老板都会是这样做的。那50万元三年定期存款不是2004年存的,而是以前的定期存款2004年到期后续存的,续存时,由于母亲人老眼花,又不懂办理手续,叫了欧家杰一起去银行办理的,的的确确是父母在夫妻店时辛辛苦苦挣的血汗钱。还有那60万元两年定期存款,父亲身为公司董事长,一年的工资有10多万元,每年还有巨额的分红,日常家里只是开支柴米油盐肉菜水电,几年来有60万元的定期存款有什么奇怪?金牙大状竟别有用心地把这3笔钱说成是集团公司高速发展后所攒的钱。

欧家杰没想到金牙大状会把公司的发展说成是他的功劳,凭良心说,父母才是公司的发展的最大功臣,首先是父亲及时采纳潘丽文走连锁店的外延发展道路的建议,这是公司能够高速发展的前提,其次是父母建立的基业和他们市场影响力,吸引了不少饮食个体户加盟公司。潘丽文的功劳也是很大的,是她提出了发展连锁店集团公司的思路和方案,而且不辞劳苦前后跑了三年多,市内、省内和国内发展了50多家分店。他欧家杰虽然在广州市外围发展的10家分店做了一些工作,但都是经潘丽文审定的。如果要论公司发展的功劳,他是最小的。金牙大状避重就轻,恶意贬低他父母的辛勤劳动,把功劳全归他身上,无非是要说明父母买西关花园的房子的钱是他挣回来的,应该进行分割,金牙大状真的是阴险毒辣,不择手段。

与金牙大状唇枪舌剑相反,甘律师从容淡定,像广州的白云山那样,任凭风吹雨打,我自岿然不动,他心平气静地反驳说:“欧盛的云吞面以前是小本生意,后来成为集团公司,不是欧家杰的功劳,是公司董事长欧盛和公司董事何洁英,以及欧家杰前妻,现任欧伯云吞面食品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潘丽文的辛勤劳动。潘丽文2002年加盟欧伯云吞面后,向公司的董事长欧盛提出走连锁店的外延发展道路,把欧伯云吞面发展成为集团公司,欧盛采纳了她的建议,并任命她当上公司的副总经理,负责发展连锁店工作。欧伯云吞面这六年来能高速地发展,是董事长欧盛英明决策的结果。”

金牙大状微翘着首,针锋相对地说:“欧家杰的父亲欧盛已经是68岁多的老人,母亲何洁英也是64岁多的老人,按照中国劳动法60岁退休的规定,欧盛在2000年早就应该退休,何洁英在2004年也到了退休年龄,即使他们继续工作,由于两人都患有高血压病,体弱多病,根本就有没有能力去挣那么多的钱买房子。也就是说,房子虽然是欧盛夫妇出资买的,但买房子的资金实质是欧家杰挣来的,房子是属于欧家杰的房产。因此,这套房子必须要进行分割。”

他说话时神气活现,一副胜券在握的神态。

甘律师依然有凭有据地辩护着:“从集团公司成立的那一年,即2002年到现在,欧盛一直都是集团公司的董事长,公司的所有经营决策都是由他决策的,何洁英是公司的董事,在公司协助欧伯工作,他们两人虽然都患有高血压病,但一年365天,除了春节休息几天外,天天都在公司上班,而且,每天工作10多小时。欧盛和何洁英之所以有钱买房子,是他们成功经营欧伯云吞面挣回来的,是辛辛苦苦工作的血汗钱,而不是欧家杰挣回来的。”

他说得很客观很实际,令人感到可信,不像金牙大状那样强词夺理,无中生有。

令欧家杰想不到的是,金牙大状还提出,由于欧家杰和陈美霞结婚后,欧家杰经常借故打骂陈美霞,弄得陈美霞体弱多病,需要资金治疗,欧家杰还欠了陈美霞半年的生活费,欧家杰要补偿陈美霞30万元。他和陈美霞结婚后,对陈美霞百依百顺,何来打骂陈美霞?陈美霞天天吃得好睡得好,每晚都在四方城酣战到三更半夜,何来体弱多病?他明明只欠陈美霞三个月的生活费,怎么变成半年呢?但这件事是无法说清楚的了,因为他给生活费陈美霞,陈美霞是没有签收的,她说半年,欧家杰无法和她对证。

欧家杰一向认为,律师是主持正义的,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没料到这个金牙大状理横曲折,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简直是一条讼棍。

世界就是这样,有的人为了私利,就把错误说成是正确,把邪恶说成是正义,把谬论说成是真理。

怪不得有些西关人戏称他为“金牙大犬”,意思是说,他在打官司时像颠狗那样乱吠。当然,它还有另一层意思,那就是,打完官司后他又会像饿狗那样咬当事人一大口。

在法庭调解时,金牙大状坚决不同意调解,他誓言旦旦地对陈美霞说他一定能够打赢这场官司,一定能够分割欧家杰在西关花园的房子。

而甘律师也明确表态,如果陈美霞不分割西关花园的房子,欧家杰所有的1/2肇庆房子,可以给陈美霞。

看来,双方是难以调解的了。

陈美霞是江湖中人,有自己的主见,她感到甘律师的辩护有理有据,很客观,法官是会支持欧家杰的,她是很难分割欧家杰的西关花园房子的,而她的肇庆房子的产权证的房屋所有人写明是她和欧家杰的,是必须进行分割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她不仅在经济上蒙受损失,两个弟弟也要露宿街头了。这场官司她的底线是保住肇庆房子,给两个弟弟居住。

调解要结束时,她不听金牙大状的摆布了,向法官表明,如果肇庆的房子归她所有,欧家杰补偿她10万元,她就放弃分割西关花园的房子。

她十分清楚,法律是无情的,如果法院作出对她不利的判决,上诉无果后,法院就会强制执行,金牙大状是绝对没有回天之术的,倒霉的只会是她自己。

欧家杰没想到陈美霞最后同意了他的方案:西关花园那套房子归欧家杰所有,肇庆那套房子归陈美霞所有。

他知道这是因为陈美霞慑于法官主持公道,维护正义。

双方协商后,欧家杰补偿陈美霞5万元,虽然他和陈美霞结婚只有半年,半年的生活费也只是1.5万元,但现在不只是生活费的事情了,而是离婚补偿。陈美霞说什么体弱多病,需要钱看病;什么离婚后要搬回肇庆住,需要买床铺家具等等,虽然这些并不是事实,但正如甘律师提醒的那样,这些事虽然不一定是事实,但客观上是有这样的可能,法官是会考虑。为了尽快解决财产分割,办好离婚手续,他只能作出让步。

欧家杰的钱包几乎没有隔夜钱,哪有钱补偿给陈美霞,最后还是欧伯欧婶给的。

这场官司看上去是平分秋色,欧家杰和陈美霞各要了一套房子,但实际上是欧家杰大赢了,因为西关花园那套房子的价值为肇庆那套房子的4倍。

欧伯虽然心疼,但又感到儿子和陈美霞离婚是件天大的好事,因为陈美霞是“红颜祸水”,是儿子变坏的祸根,离开了追求享乐、好吃懒做的陈美霞,儿子才有希望重新做人,破财送祸,值得。

陈美霞因离婚就轻易得到一套房子和5万元,欧家杰感叹,怪不得有人说,女人离婚越多越有钱。

虽然保住了西关花园的房子,但欧家杰心里十分沮丧,他想起了西关人那句形容一个人途穷日暮悲惨情景的流行语“人又老,钱又无,老婆又走佬”(广州话,人老了没有钱老婆又跑了),他感到自己正是如此呀,他发梦也没想到,昔日不可一世的欧总,千万富翁欧伯的继承人,风光一时的西关风流人物欧家杰,今天却落得如此潦倒凄惨的下场。

他知道,这是他自己一手酿造成的苦酒,只有自己来面对,要怨,只有怨自己了。

痛定思痛,欧家杰这时才切肤认识到,美貌只不过是外表的现象,同心同德,患难与共,才是夫妻之间最珍贵的品德。

他想起了前妻潘丽文,想起了和潘丽文共同生活的日子,才感到潘丽文是难得的妻子。可他有眼无珠,和潘丽文离了婚,还做了很多伤害她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