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在阁楼上忙个不停,因为十月一到,天气转凉,午后时光也变短了。有那么两三个钟头,暖暖的阳光从天窗照进来,乔就坐在旧沙发里,把稿纸摊在面前的大箱子上,埋头写个不停。她的宠物小老鼠“刨刨”则带着它的大公子在房梁上溜达。那是只神气的小家伙,胡须骄傲地高高翘起。乔专心致志,奋笔疾书,直到写满最后一页,这才龙飞凤舞地签上大名,扔下笔杆,大喊一声:
“好了,我已经尽力了!要是再不行,只好等下回了。”
她靠在沙发上,把稿子认真通读了一遍,不时加上几个破折号,又添了许多像小气球一样的感叹号。接着,她找了根漂亮的红绸带,把稿子牢牢扎好,恋恋不舍地盯着它看了好一会儿。毕竟,她在里面投入了不少心血。乔在阁楼上的书桌是一只靠墙摆着的旧锡皮碗柜,她把稿纸和一些书都存在里面,免得被“刨刨”盯上。可别说,“刨刨”还挺热爱文学,只要瞧见书就啃。乔从小锡柜里掏出另一份手稿,把两份稿子都塞进口袋,悄悄溜下楼,把笔墨留给“刨刨”随便啃随便喝。
她轻手轻脚地戴上帽子,穿好外套,从后窗跳出去,踩在矮门廊顶上,然后一蹦,落在青青河岸边,再绕了一圈走到马路上,这才定了定神,伸手招呼经过的公共马车,坐车进了城。她一脸乐不可支,又显得神秘兮兮。
如果这个时候有人看见她,肯定会觉得她举止蹊跷。只见她一下车就健步如飞,直到找着某条繁华大街上的某个门牌号。她费了不少力气,才找到要找的地方,接着走进门洞,抬头打量脏兮兮的楼梯,在原地呆站了一会儿,然后突然冲回街上,像来时一样匆匆走开。这个过程重复了好几次。对面楼上有个黑眼睛的年轻绅士在凭窗张望,看见这一幕可给乐坏了。第三次跑回来的时候,乔鼓起勇气,压低帽子,遮住眼睛,“噔噔噔”爬上楼梯,像是下定了决心,要把一口牙统统拔光。
大楼门口挂着不少招牌,其中就有个牙医招牌,一副假牙开开合合,吸引路人注意那一口白牙。年轻绅士盯着假牙瞧了一会儿,接着穿上大衣,拿起帽子,下楼站在对面门口,边笑边打了个哆嗦:“自己一个人跑过来,还真像她做的事。要是她待会儿难受的话,最好有个人送她回家。”
十分钟后,乔跑下楼来,脸涨得通红,一看就是刚刚经历过一番折磨。她看见门口的年轻绅士,一点儿也不高兴,只是点了个头,就匆匆走了出去。小伙子快步跟上,同情地问:“难受吗?”
“有点吧。”
“挺快的嘛。”
“对,幸亏快!”
“你怎么一个人来?”
“不想让别人知道。”
“真没见过你这样的怪人。弄出几个?”
乔莫名其妙地盯着她的朋友,接着哈哈大笑起来。
“我想弄出两个,但得等一个星期。”
“有什么好笑的?乔,你搞什么鬼呢?”劳里一头雾水。
“你才是呢。你跑去上面那个台球室干吗呀,先生?”
“抱歉,小姐,那不是台球室,是健身馆,我来学击剑。”
“太好了。”
“怎么了?”
“你可以教我呀,等我们演《哈姆雷特》的时候,你可以演雷欧提斯[1],比剑决斗的那场戏就有的看了。”
劳里放声大笑,惹得几个路人也忍不住微笑起来。
“不管演不演《哈姆雷特》,我都会教你的。击剑可有意思了,能让人变得精神起来。不过你那句‘太好了’说得那么干脆,肯定不止这个原因吧?”
“对,我很高兴你没去台球室,希望你永远别去那种地方。你去过吗?”
“偶尔吧。”
“希望你别去了。”
“这又没什么大不了,乔。我在家也打台球,但得有好对手才好玩。我挺喜欢打的,有时候会跟内德·莫法特和他那帮伙计比一比。”
“噢,老天,真糟糕,你会上瘾的,浪费时间,浪费钱,变得像那些坏小子一样。真希望你能做个正派人,别让朋友们失望。”乔摇着头说。
“小伙子就不能偶尔玩点无伤大雅的游戏?打台球怎么就不是正派人了?”劳里有点火了。
“那得看他怎么玩,在哪里玩。我不喜欢内德和他那帮人,你最好离他们远一点。妈妈都不让我们邀请他,虽然他很想来玩。要是你变得跟他似的,妈妈也不会让我们像现在这样一起玩了。”
“会吗?”劳里紧张地问。
“当然啦,她看不惯那些公子哥,宁可把我们关进帽盒里,也不愿让我们跟那种人扯上关系。”
“好啦,她倒还不用拿出帽盒来。我不是那种公子哥,也不想变成那种人,只是偶尔想玩点无伤大雅的游戏,你难道不想吗?”
“想呀,没人反对,玩就玩呗,只是别玩野了,行不?不然我们的好日子就要到头了。”
“我会努力做个大圣人的。”
“我可忍不了大圣人。做个单纯、老实、正派的男孩就行了,我们永远不会抛下你的。要是你跟金家的儿子那样,我可不知该怎么办了。他是有钱,但不懂怎么花,又是喝酒,又是赌钱,离家出走,我猜还假冒他爸的签名,总之坏透了。”
“你觉得我会有样学样?太抬举我了吧!”
“不,不,才不是呢——哦,天哪,当然不是!——我只是听人说,钱会**人犯罪。有时候,我真希望你也没钱,那我就不用担心了。”
“你会担心我吗,乔?”
“你有时候心情不好,看什么都不顺眼,我就挺担心的。你性子太倔,要是走上邪路,我担心没法阻止你。”
劳里一言不发地埋头走了几分钟。乔看着他,后悔自己刚才一时口快。虽说劳里嘴角挂着笑,似乎在嘲笑她的提醒,但眼睛却要冒出火了。
“你是打算回家的时候一路教训我?”过了一会儿,劳里问。
“当然不是啦。怎么了?”
“如果是的话,我就去搭车了。如果不是,我就陪你走走,顺便告诉你一件特有趣的事。”
“那我不说了,快告诉我吧。”
“好,那我就说了吧。这是个秘密,要是我告诉你的话,你也得跟我说一个秘密。”
“我又没有秘密。”乔刚一开口,就赶紧闭上了嘴,想起自己还真有个秘密。
“你知道你有——你根本藏不住事,赶紧说说,不然我也不讲了。”劳里嚷起来。
“你的秘密是好事吗?”
“当然了!跟你认识的人有关系,简直棒极了!你得听听,我都忍了好久,憋得可难受了。好啦,你先说。”
“你回家什么也不许说,行不?”
“一个字也不说。”
“私底下也不会笑话我?”
“我从来不笑话别人。”
“才怪呢。只要你想知道啥,准能从别人嘴里套出来。真不知你是咋做到的,反正你天生就会哄人。”
“过奖过奖,快说吧。”
“呃,我给报社编辑留了两篇故事,他说下个星期给我答复。”乔凑在好友耳边轻声说。
“美国著名女作家马奇小姐万岁!”劳里欢呼着把帽子抛上天,然后又一把接住。这个时候,他们已经出城了。劳里的举动逗得两只鸭子、四只猫咪、五只母鸡、六个爱尔兰小孩都乐不可支。
“嘘!我敢说,不会有啥结果的,但要是不试试看,我总归是不死心。我没跟别人说,不想让大家失望。”
“你肯定会成功的!嘿,乔,现在报纸上每天登的东西,有一大半都是垃圾。跟它们一比,你的故事就是莎翁杰作了。等它们变成铅字,该有多好玩呀!咱们难道不该为女作家骄傲吗?”
乔的眼睛闪闪发亮,有人相信的感觉棒极了。好友的一句赞扬,胜过报上的无数吹嘘。
“你的秘密呢?该你说了,泰迪,不然我可不信你了。”乔说,试图扑灭劳里几句鼓励让她燃起的希望之火。
“说出来可能会惹麻烦,但我也没发誓要保密,那就说了吧。不把这个好消息原原本本告诉你,我心里堵得慌。我知道梅格的那只手套在哪里。”
“就这个?”乔大失所望。但劳里点了点头,神秘兮兮地眨了眨眼。
“就目前来说,这个已经够劲爆了。等我说出它在哪里,你肯定会同意的。”
“那就赶紧说呀。”
劳里俯下身子,在乔耳边悄悄说了三个字。乔马上脸色大变,呆呆站在原地,盯着劳里瞧了好一会儿,显得又惊讶又气愤。接着,她拔腿就走,边走边厉声问:“你怎么知道的?”
“我看见的。”
“在哪儿?”
“口袋里。”
“一直都在?”
“对呀,浪漫吧?”
“才怪,好恐怖。”
“你不高兴?”
“当然啦。简直太荒唐了,怎么会这样?老天哪,梅格会怎么说?”
“你可不能告诉别人,记住啊。”
“我又没发誓。”
“这个你懂的,我相信你。”
“好吧,我暂时不说。但是好恶心啊,你要是没告诉我就好了。”
“我还以为你会高兴呢。”
“别人要拐走梅格,我会高兴?才怪呢!”
“等别人来拐你的时候,你就会觉得好多了。”
“我倒要看看谁敢!”乔恶狠狠地大声说。
“我也想看看!”劳里一想到那一幕,就忍不住哧哧笑起来。
“我这人听不得秘密。自打你跟我说完,我心里头就乱乱的。”乔毫不领情地说。
“跟我比赛冲下这个小山坡,你就没事了。”劳里提议。
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山坡缓缓向下延伸,乔实在禁不住**,马上飞奔而下。不一会儿,她就把帽子和梳子全跑丢了,发卡也落了一地。劳里先跑到终点,心满意足地发现自己的小伎俩大获成功。只见他的阿塔兰忒[2]跑得气喘吁吁,头发也乱了,眼睛也亮了,脸颊也红了,不高兴的表情统统不见了。
“要是我是匹马就好了。天这么好,马就算跑上一英里,也不会喘不上气来。能这么跑跑真棒,但你瞧呀,我都变成什么鬼样子了。去,你这个小天使,把我的东西捡回来。”乔边说边一屁股坐在枫树下,河岸边铺满了艳红的落叶。
劳里慢腾腾地爬上山坡,去捡乔丢下的东西。乔则重新绑好辫子,希望自己收拾好之前不会有人经过。但说来也巧,这会儿正好有人经过,而且偏偏是梅格。她出门走亲访友,穿着端庄的礼服,看上去特别淑女。
“哎,你在这儿干吗呀?”梅格打量着妹妹一头乱蓬蓬的长发,惊讶不已但又不失风度地问。
“捡树叶。”乔低眉顺眼地回答,装作在刚刚捧起的一把红叶里挑挑拣拣的。
“还有捡发卡,”劳里插了一句,把五六只发卡扔在乔膝盖上,“梅格,这条路会长发卡,还有梳子和草帽。”
“乔,你刚才疯跑来着!你怎么能这样?你什么时候才能不胡闹啊?”梅格边训妹妹,边整理衣袖,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头发。
“等我年纪大了,身子僵了,得用拐棍了,到时候再说吧。别老催我赶紧长大,梅格。你一下子就变了个人似的,我已经够难受的了,就让我再多做一阵子小姑娘吧。”
乔边说边低下头,假装欣赏红叶,不让姐姐看见自己颤抖的嘴唇。最近,她觉得梅格长得太快,一下子就成了大人了,劳里说的秘密更是让她心惊胆战,担心姐妹分别的那一天已经不远了。劳里见乔一脸悲伤,赶紧转移梅格的注意力:“你上哪儿去了呀,打扮得这么漂亮?”
“加德纳家。莎莉跟我讲了蓓尔·莫法特的婚礼,简直是金碧辉煌。新郎、新娘已经去巴黎过冬了,想想就幸福!”
“你嫉妒她吗,梅格?”劳里问。
“怕是有点。”
“太好了!”乔嘟囔着,猛地一拽,戴上帽子。
“怎么了?”梅格一脸惊讶。
“要是你这么爱财,就绝对不会跑去嫁给穷人。”乔说。劳里无声地提醒乔管住嘴,乔却冲他皱起了眉头。
“我才不会‘跑去嫁给’谁呢。”梅格说完便端庄地走开了。乔和劳里跟在她后面,边笑边窃窃私语,又捡石子往河里打水漂,像梅格心里说的,“就跟两个小屁孩似的”。不过,要是没穿最漂亮的衣服,她说不定也会忍不住加入。
接下来的一两个星期,乔一直古里古怪,让姐妹们都摸不着头脑。邮差刚按门铃,她就冲到门口;每次碰上布鲁克先生,她都没好口气;老是愁眉苦脸地盯着梅格看,时不时跳起来晃晃她,或是莫名其妙亲她一口;劳里又经常跟她打暗号,聊些什么“展翅雄鹰”。最后,姑娘们都觉得这两位脑子出了毛病。从乔跳窗出去的那天算起,两个星期后的星期六,梅格坐在窗边做针线活,惊讶地发现劳里追着乔满园子跑,最后在艾米的凉亭下逮到了她。梅格看不见下面在干吗,只听见又是尖叫又是大笑,接下来是一阵窃窃私语,还有报纸被翻得哗哗作响的声音。
“我们该拿这丫头怎么办啊?她永远都做不成淑女。”梅格不高兴地看着两人追逐打闹,叹了口气。
“我倒希望她别做淑女,现在这样多有趣,多可爱呀。”贝丝说。乔有秘密,却跟别人分享,没告诉她,她其实有点伤心,但绝对不会表现出来。
“这样真糟糕,但我们永远也没法让她得体大方。”艾米插了一句。她坐在旁边织花边,一头鬈发扎得漂漂亮亮。这两样东西让她觉得自己优雅大方,像个淑女。
几分钟后,乔蹦蹦跳跳地进了门,躺在沙发上,假装看报纸。
“你看见什么有趣的东西了吗?”梅格屈尊问道。
“没什么,就一个故事,我看也没啥了不起的。”乔回答,小心翼翼地不让大家看见上面的署名。
“你最好大声念念,让我们也开心一下,就别神神秘秘的了。”艾米摆出一副大人的腔调。
“名字叫什么?”贝丝问,不知乔为什么要把脸藏在报纸后面。
“《画海争锋》。”
“听着还不错,念念吧。”梅格说。
乔重重地清了清嗓子,又长长地吸了口气,飞快地念起来。姑娘们听得津津有味,因为那是个爱情故事,又有些伤感,最后主角差不多全死光了。
“我喜欢那段漂亮画儿的。”乔读完后,艾米赞许地说。
“我更喜欢那段儿女情长的。真怪,维奥拉和安吉洛刚好是我最喜欢的两个名字。”梅格边说边抹眼睛,因为“那段儿女情长的”结局悲惨。
“谁写的?”贝丝问。她恰好瞥到了乔的脸色。
读报人猛地坐起身来,把报纸一扔,露出涨红的小脸,无比激动但故作严肃地大声说:“你姐姐。”
“是你?”梅格嚷起来,手里的针线活都掉了。
“很不错。”艾米评论说。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哦,乔,我为你骄傲!”贝丝扑上去搂住姐姐,为乔的“巨大成功”欣喜若狂。
噢,这一家子是多么快活啊!梅格说什么也不敢相信,直到看见报上确实印着“约瑟芬·马奇小姐”的大名。艾米对故事里有关艺术的部分发表了一番委婉的批评,又提议写续集,可惜男女主角都死了,实在没法往下写了。贝丝激动万分,开心得又唱又跳。汉娜进来瞧见“乔写的东西”惊讶得大喊“莎翁再世”。马奇太太知道后无比骄傲。乔又哭又笑,大声宣布,自己就像只骄傲的孔雀,尾巴已经翘上天了。《展翅雄鹰》报在大家手中传来传去,就像真有只雄鹰在马奇家上空振翅翱翔。
“跟我们说说呀。”“什么时候开始的?”“稿费有多少呀?”“爸爸知道了会说什么呀?”“劳里会笑话你吧?”一家人把乔团团围住,连珠炮似的抛出了一堆问题。家里随便出点什么小事,都会被这群容易激动的家伙变成热闹的节日。
“别叽里呱啦了,姑娘们,我会统统告诉你们的。”乔心想,不知伯尼小姐对《伊夫莱娜》[3]有没有她对《画海争锋》这么骄傲。讲完了自己是怎么送出那两篇故事的,乔接着说:“我去问结果的时候,编辑说他两篇都喜欢,但新人没稿费,只能登出故事,加上署名。他说这是一次练笔的好机会,等新人成了老手,自然有人愿意付钱,所以我就让他登了。报纸是今天寄来的,劳里撞见了,硬是要看,我就让他看了。他说挺好的,我应该多写点,他会保证下一篇能收到钱。我太高兴了,因为很快我就能养活自己,还能帮到大家了。”
乔一口气说完,然后把头埋在报纸里,眼泪噗噗往下掉,打湿了她的小故事。因为,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自力更生,得到亲人朋友的夸奖。这次小小的成功,似乎是通往美好结局的第一步。
[1]雷欧提斯,莎士比亚戏剧《哈姆雷特》中的人物,哈姆雷特恋人奥菲莉亚的哥哥,在妹妹溺水身亡后与哈姆雷特比剑决斗。
[2]阿塔兰忒,希腊神话中一位强壮美貌的公主,让求婚者和她赛跑,胜者可以娶她为妻,失败者会被杀死。
[3]此处指英国女小说家弗朗西斯·伯尼所写的长篇小说《伊夫莱娜》,讲述自幼被人收养在乡下长大的少女,步入伦敦社交界后经历种种磨难,最终收获爱情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