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治安法官废恩先生,并提供一个可见其执法方式的小范例

这一犯罪行为就发生在首都一个大名鼎鼎的警察局的辖区之内,而且事实上就在它的附近。人群得到的满足只能限于陪伴奥利弗穿过两三条街,来到一个叫羊肉山的地方,然后他被带入一个低矮的拱廊,往上走过一条肮脏的胡同,从后面的一条小径带入这个即决裁判所。他们拐进一个地面铺着石块的小院子,在那里碰到一个矮胖子,脸上蓄着络腮胡子,手里拿着一串钥匙。

“有事吗?”那人漫不经心地问。

“一个偷手帕的小家伙。”那个押送奥利弗的人回答。

“你是被偷的一方吗,先生?”拿着钥匙的人问。

“是的,”老先生回答,“但是我不能肯定这个孩子是否真的拿了我的手帕。我——我不大想追究这件事。”

“现在必须去见治安法官了,先生。”那个人回答说,“法官大人过一会儿就有空。走吧,小绞刑犯。”

这算是要奥利弗进入一扇门的邀请,那扇门通向一个石砌的小牢房,他边说边打开了门。在牢房里奥利弗被搜了身,但什么都没有发现,门于是在外面锁上了。

这间牢房的形状与大小有点像地窝子,只是没有那么明亮。里面脏得实在令人无法忍受。因为这时还只是星期一的上午,而从星期六晚上开始,这里就关了六个醉汉——现在关到别的地方去了。但这还只是小事一桩。在很多警局,每天晚上都有男男女女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指控(这个词值得注意)被关在牢里。与他们的监室相比,新门监狱[1]里那些经过审判、确认有罪并被处以极刑的首恶要犯住的地方,也算是宫殿了。如若有谁不信,不妨去比较一下。

当门锁由于钥匙的转动发出卡嗒一声时,那位老先生看起来与奥利弗一样的沮丧。他叹了一口气,目光转向无辜成为这一风波起源的那本书。

“那个孩子的相貌中有着某种东西,”老先生自言自语地说,慢慢地走开, 一边若有所思地用书的封皮轻轻地拍打着自己的下巴,“某种打动和吸引我的东西。他是清白的吗?看起来是的。——对了,”老先生突然停步,仰望天空,心里惊叫道,“我的天!我以前在哪里见过与他相似的面容?”

沉思了一会儿,老先生带着同样的冥想表情,走进了一间与院子相连的接待室,待在一个角落,拉开一道尘封已久的帷幕,把一大批各式各样的面孔,召唤到一个巨大的圆形剧场上,置于自己心灵的眼前。“不,”老先生摇摇头说,“这一定是我的幻觉。”

他又把这些面孔在脑海中过了一遍。他已把遮蔽这些面孔的帷幕拉开,但要把这道帷幕重新合拢却并不那么容易。那里有朋友的面孔,也有敌人的面孔,还有许多几乎已成为陌生人的面孔捣乱地挤在里面浮现出来;那里有现在已经成为老妇人的曾经花儿似的年轻姑娘的面孔;有的面孔已被坟墓覆盖,早已变了样,但凌驾于死亡之上的记忆仍能回复它们昔日的青春与美艳,重现那明媚的眼神、迷人的笑靥,透过躯壳射出灵魂的光焰;仍能悄声诉说,坟墓里的美虽已改变,但却已得到升华,它离开人世只是为了在天上设置一盏灯,以其柔和的清辉照亮通往天堂的路。

但老先生怎么也想不起一张与奥利弗容貌相似的面孔。他只好长叹一声,告别了那些自己唤起的回忆。好在他是一位心不在焉的老先生,它们不久又被埋进那些发霉的书页中去了。

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将他从沉思中唤醒。那个带钥匙的要他跟着他去审判室。他急忙将书合上,立刻被带到了大名鼎鼎的废恩先生面前。

审判室设在一个前厅里,墙上装有护壁板。废恩先生坐在尽里面的栏杆后面,靠门这边用木制栅栏围出了一块空地,可怜的小奥利弗已经被置于其中,在这威严的场面前吓得发抖。

废恩先生中等个子,身材很瘦,脊背很长,脖子僵硬,头发不多,全都长在脑袋的后面和两边。他的面孔紧绷而且通红。如果他真的不是习惯于过量饮酒,超过了有益健康的程度的话,他完全可以对他的尊容提出诽谤的起诉,并得到一笔可观的损害赔偿金。

老先生彬彬有礼地鞠了一躬,走到治安法官的办公桌前,递上一张名片,说:“这是我的姓名和地址,先生。”然后,他退后了一两步,很有礼貌和风度地点了点头,等着提问。

废恩先生这时碰巧正在阅读这天一份早报上的社论。社论提及废恩先生不久前做出的一项裁决,并且三百五十次地提请内政大臣给予他特别的注意。因此他心绪很差,满眼怒火地抬起头。

“你是谁?”废恩先生说。

老先生略带惊讶地指指自己的名片。

“警官,”废恩先生轻蔑地用报纸把名片扫开,说,“这家伙是谁?”

“我的名字,先生,”老先生不失绅士风度地说,“我的名字叫布朗劳,先生。请允许我问一下,这位利用执法者的身份,平白无故地侮辱一位体面人士的治安法官的尊姓大名?”说完这些,布朗劳先生四周看看,仿佛在寻找某个能够为他提供答案的人似的。

“警官!”废恩先生说,将报纸丢到一边,“这家伙受到什么指控?”

“他没有受到任何指控,阁下,”警察回答说,“他是来告发那个孩子的,阁下。”

法官其实知道得很清楚,不过这是激怒对方的好方法,而且对方抓不到把柄。

“来告发那个孩子,是吗?”废恩先生鄙夷地将布朗劳先生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说,“叫他宣誓!”

“在宣誓之前,我必须请求说一句话,”布朗劳先生说,“我要说的是: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我真的不会相信——”

“住口,先生!”废恩先生蛮横地说。

“我偏不,先生!”老先生回答说。

“你马上给我闭嘴,否则我把你赶出审判室!”废恩先生说,“你是个目空一切、没有教养的家伙。你怎敢侮辱治安法官!”

“什么!”老先生叫道,涨红了脸。

“叫这人宣誓!”废恩先生对书记员说,“我一句也不想再听。叫他宣誓。”

布朗劳先生火冒三丈,但考虑到如果发作起来可能会伤害到那个孩子,他压住了火气,尽快地按要求宣了誓。

“好的。”废恩说,“你指控这个孩子什么?你有什么话要说,先生?”

“我正站在一个书摊旁边——”布朗劳先生开口说。

“住口,先生。”废恩先生说,“警察!那个警察哪里去了?喂,叫这个警察宣誓。好了,警察,说说怎么回事!”

这位警察以应有的谦卑态度,叙述了他是怎样抓到被告,怎样搜了奥利弗的身,怎样在他身上一无所获,此外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有证人吗?”废恩先生问道。

“没有,阁下。”警察回答说。

废恩先生默默地坐了几分钟,然后转向原告,怒气冲冲地说:

“喂,你到底打不打算控告这个孩子?你已经宣过誓。因此,如果你拒绝提供证据,我将判你蔑视法庭罪。我将凭——”

凭什么,凭谁,没有人知道。因为书记员和监狱看守正好在这时大声咳嗽起来,书记员还将一本很厚的书掉到了地上(当然是一个意外),这样,这句话后面的内容就没人听到。

在多次被打断和一再受到侮辱的情况下,布朗劳先生努力地将事情说了一遍。他说,他当时吃了一惊,看见这个孩子在跑,就追了上去。他表示,如果法官认为这孩子虽不是小偷,但与这桩窃案有关系,他也希望法官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地从轻发落。

“他已经受伤了,”老先生最后说,“我担心,”他朝被告席上看了一眼,着力强调道,“我真的担心他是病了。”

“哦!是的,也许是这样!”废恩先生冷笑道,“喂,小无赖,别玩你那套把戏了,在我这里可吃不开。你叫什么名字?”

奥利弗想回答,可是舌头不听使唤。他的脸色惨白,整个审判室似乎在他眼前不停地旋转。

“你叫什么名字?你这顽固的小恶棍!”废恩先生问道,“警官,他叫什么名字?”

这话是对着站在被告席旁的一个穿着条纹背心的看守老头说的。他弯下腰来,将法官的问话向奥利弗重复了一遍,但发现他确实处于无法理解问题的状态。他知道,奥利弗不回答只会增加法官的怒气,加重对他的处罚,于是自作主张替他胡诌了一个名字。

“他说他叫汤姆·怀特,阁下。”好心肠的公差说。

“他不能说得大声点吗?”废恩说,“好吧,好吧。他住在哪里?”

“他没有固定的住处,阁下。”警官说,再一次假装听到了奥利弗的回答。

“他的父母呢?”废恩先生问。

“他说在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阁下。”警官根据常情编造说。

询问到这里,奥利弗抬起头来,以乞求的眼光环顾四周,声音微弱地喃喃着,请求给他一口水喝。

“胡说!”废恩先生说,“别想糊弄我。”

“我觉得他是真的病了,阁下。”警官劝说道。

“我比你清楚。”废恩先生说。

“扶他一下,警官。”老先生说,本能地伸出双手,“他要倒下去了。”

“别管他,警官。”废恩叫道,“他想倒就让他倒。”

奥利弗获此仁慈的许可,昏倒在地。审判室里的人面面相觑,但无人敢动。

“我知道他在装样子。”废恩说,仿佛这就是不争的事实,“就让他躺在那儿吧。不久他自己就会厌倦的。”

“您打算怎样处理这个案子,先生?”书记员低声问道。

“即决裁判,”废恩先生回答说,“判他三个月拘禁——当然是服苦役。退庭。”

门为此而打开了,两个人正准备把失去知觉的孩子弄到牢房去,一个上了年纪的男子匆忙奔进审判室向着审判席走去。这人穿一套黑色的旧衣服,外表虽然寒微但是正派。

“等一下,等一下!不要把他弄走!看在老天爷的份上,请等一下!”新来的人赶得上气不接下气地喊道。

虽然主管这类衙门的鬼神们对于女王陛下的臣民们,尤其是对于那些贫困阶层的人们的自由、名声、身份乃至生命拥有随意裁量、独断专行的权力;虽然在这些围墙之内,每天都发生着足以使天使哭瞎眼睛的奇闻怪事,可是这些情况除了通过报纸这一媒介泄露一点外,对公众是封锁的。[2]因此,看见这位突然闯入的不速之客如此扰乱审判秩序,废恩先生不禁勃然大怒。

“这是怎么回事?这个人是谁?将他赶出去。退庭!”废恩先生吼道。

“我有话要说。”那位男人喊道,“谁也别想将我赶出去。我全都看到了。我是那个书摊的主人。我要求宣誓。你们不能使我沉默。废恩先生,您必须听我说。您不能拒绝我,先生。”

那人有理有节。他的态度十分坚决。问题变得严肃起来,要压下来已经不可能了。

“让这个人宣誓。”废恩先生咆哮着说,态度十分不好,“好了,你有什么话要说?”

“是这样的,”那人说,“我看见三个男孩,除了被抓的这个,另外还有两个。这位老先生看书时,他们正在马路对面闲逛。偷东西的是另外一个男孩。我亲眼看见的,我还看见这个孩子被这件事完全吓呆了。”这时,可敬的书摊老板已经缓过气来,于是更连贯地将窃案发生的经过详细叙述了一遍。

“你为什么不早点到这里来?”废恩先生停顿片刻后问。

“没有人帮我照看书摊。”那人回答说,“能够帮我的人都参加追捕去了。直到五分钟前我才找到一个帮忙的,于是我就一路跑了过来。”

“原告正在看书,是吗?”废恩先生又停了片刻,问道。

“是的。”那人回答说,“那本书还在他手里呢。”

“哦,就是那本书?”废恩说,“他付钱了没有?”

“还没有。”那人面带微笑说。

“我的天,我完全忘记了。”心不在焉的老绅士天真地喊道。

“一个大好人哪,居然还要指控这个可怜的孩子!”废恩说,十分滑稽地竭力显得仁慈,“我认为,先生,你是在十分可疑和不体面的情况下拥有这本书的。你应该感谢自己的运气,因为物主不打算起诉你。记住这次教训吧,伙计,否则法律早晚会逮住你的。把这孩子放了。退庭。”

“岂有此理!”老先生叫道,压抑了很久的怒火终于爆发了,“岂有此理!我要——”

“退庭!”治安法官说,“警官,听到没有?退庭!”

命令被执行了。愤怒的布朗劳先生一手拿书,一手拿着竹手杖,在无法遏止的狂怒中被带出了审判室。但一到院子里,他的火气就消了。小奥利弗·特威斯特面朝天躺在人行道上,衬衫的纽扣被解开,太阳穴上洒了一些水,脸色惨白,浑身冷得直哆嗦。

“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布朗劳先生说,朝着他俯下身去,“叫一辆马车,麻烦哪位叫辆马车,要快!”

马车叫来了,奥利弗被小心翼翼地抬到了一个座位上,布朗劳坐了另一个座位。

“我可以陪你一起去吗?”书摊老板探进头来说。

“噢,我的天,当然可以,亲爱的先生。”布朗劳不假思索地说,“我把你忘了。哎呀,我手里还拿着这本倒霉的书!跳上来吧。可怜的人!时间很紧迫了。”

书摊老板上了马车,马车载着他们驶去。

[1]昔日伦敦一座著名的刑事监狱,1902年撤除。

[2]或者实质上是封锁的。——作者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