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这种人类年龄计算法并不适用于猫。
最近我开始运动了。有些人闻状,估计会立刻讽刺说一只猫而已,有什么资格谈运动。凡是这么想的人,绝对与世隔绝,不了解近几年的运动为何物,把吃饱了就睡当作天职。他们口口声声说着“无事是贵人[94]”,整日袖着手无所事事,屁股都快在坐垫上生根了,嘴里还洋洋得意地说这是“大丈夫的光荣”,怡然自得地每天活着。
不管是运动,还是喝牛奶、洗冷水澡、跳水、夏日到深山避暑,这一系列煞有介事的举动都是从西方国家传过来的臭毛病,跟黑死病、肺病、神经衰弱是一个性质。
我去年出生,今年才一岁,自然没有见过人类病发时的状况。虽然不了解,但是据说猫长一岁相当于人类的十年。人类的寿命是猫的两三倍,但是猫可以在如此短的岁月里快速成长,证明年月日这种人类年龄计算法并不适用于猫。就以我为例子吧。我虽然才一岁多,但是聪明才智有目共睹;主人的三女儿已经三岁了,反应极其迟钝,除了哭、尿床和喝奶,什么都不懂。跟心忧天下、愤世嫉俗的我一比,她真是白活了这三年。
所以我对运动、海水浴、外地疗养这种事情的历史了如指掌,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了。对这种事情诧异的,肯定是名叫人类的少了两条腿的白痴。人类很久以前就是白痴,所以最近像发现新大陆一样鼓吹运动的功效、海水浴的好处。这种事情,不夸张地说,我出生前就知道了。
要问海水为什么有保健功效,去海岸上走走马上就知道了。那么大的地方,有那么多条鱼,一条生病的都没有。所有的鱼都在健健康康地游来游去。鱼如果生了病,身体就不听使唤。鱼一旦死去,肯定浮在水面上。所以鱼死是“漂上来”,鸟亡是“掉下去”,人一命呜呼称为“挺尸”。
如果你问横渡印度洋的人有没有见过鱼死的地方,百分之百所有人都说没有。肯定是这样的。横渡海洋的次数再多,都不会见到在海面咽气——不,因为是鱼,所以要说在浪花中咽气——从来没有谁见过在浪花中咽气漂在水面上的。那个宽广无边的绵绵大海,即使点起火把不分昼夜仔细寻找,都不会看到哪条鱼“漂上来”,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鱼的身体非常强壮。
至于鱼身体为什么那么强壮,又是饭来张口的人类所问的问题。很简单啊。因为每天吞着海水在海里泡着海水澡。海水浴对鱼的帮助显然很大。既然对鱼有效,对人类肯定也有效。1750年理查德·拉塞尔医生曾经说“只要跳到布莱顿大海里,四百四十种病立刻痊愈”,引起极大的轰动。在我看来,他们发现得太晚太晚了。只要等到合适的时机,即使是我们猫族,一定会组团去镰仓。只是现在不行。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时机。就像明治维新之前的日本人,还没来得及体验海水浴的好处就咽气了,现在的猫也一样,如果没有合适机会,不能立刻脱光光跳进大海。欲速则不达。去筑地[95]的猫还没有平安归来,我们必须按兵不动。进化论让我们猫族对于群体狂热状态有了相当的抵御能力——换句话说,在“猫漂起来了”代替“猫死了”成为惯用语之前——不能轻易去海水浴。
海水浴需要去海边才能实现,运动则没有那么多限制。二十世纪的今天,不运动的人就像昔日的贱民一样让人避而不及。不运动不是指不会,而是做不到,经我鉴定无非以下两种情况:没时间、没心情。想当初经常运动的人被笑为下人,如今不运动的人却沦落为下等。人类对事物的评价就像我的瞳孔一样,根据时间和场合的变化而变化。我的瞳孔忽大忽小,人类的好恶也会有翻天覆地的不同。
翻天覆地也未尝不可。事物都有两面性。东西也有两端。在同一个事物上引发黑白分明的显著变化,也是人类机灵的体现。心脏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可以立刻指挥大脑转换视角。弯下腰从**看天,总是别有一番趣味呢。如果古往今来的人都言必称莎士比亚,该多么无趣。偶尔也需要弯下身子从**看看哈姆雷特,评价说“你写得不怎么样啊”。没有人这样泼冷水,文学界就没有进步。
所以之前贬低运动的人忽然变得热爱运动,连女人都拿着球拍在大路上蹦来蹦去。如果你连这都能接受,就不要讽刺我们猫谈论运动了。
接下来我想解决一下大家的困惑。很多人都好奇我们会做什么样的运动。如人类所知,很不幸,猫不能握住东西,所以球、球拍相关的运动肯定不行。然后就是我们猫没钱,所以不能做花钱的运动。这么一来,猫的运动必须满足不用钱、不用器械两个条件。你肯定会想,那就是散步或者叼起金枪鱼就逃跑了吧。这种只让四肢做力学运动,随着地球引力顺势而为的事情,既简单又无趣。这种活动冠以“运动”之名,简直是对这个名字的侮辱。当然也不是所有的运动都需要物质刺激。像“鲣鱼赛跑”、“寻找大马哈鱼”这样的运动我还是很喜欢的,只不过这样的运动都是为了奖品,假如没有奖品,立刻就没有兴趣了。
我想了很久,想做点没有奖品也很有意思的运动。
比如从厨房隔雨窗上跳到屋顶。
比如用四只脚站在屋檐的梅花形瓦片上。
比如走过晾衣竿——可惜竹子太滑了站不住,一次都没成功过。
比如从后面偷袭小孩——这是我最喜欢的运动之一,只不过事后经常挨揍,现在也尽量减少到一个月做三次。
比如用纸袋蒙住头——太痛苦了,简直毫无趣味可言。而且没有人类帮忙根本不能成功取下来。
还有就是在书皮上磨爪子——被主人发现我就惨了,与其说这项运动是锻炼全身肌肉,不如说是脑力运动。
这就是我所说的旧式运动。
新式运动就更有意思了。
首先要介绍的是捉螳螂——捉螳螂不像捉老鼠那么大张旗鼓,危险系数也低。是夏末秋初时节最上乘的游戏。
捉螳螂的方法如下:首先去院子里找一只螳螂。运气好的时候毫不费力就能找到一两只。然后“嗖”的一声带着风跳到螳螂旁边。接下来就有意思了,螳螂受惊之后肯定第一时间举起它的镰刀。螳螂精神非常难能可贵,不管对手强弱,先做出抵抗的架势。
我用右手前爪轻轻一拨高举的镰刀。别看它举那么高,头部特别软,一拨就软趴趴倒下了。此时螳螂的表情就特别可爱,满脸透露着“怎么回事”的惊诧。随后我绕到它背后轻轻拉起它的翅膀。那翅膀之前都是谨慎地叠起来的,冷不防被我这么一拉,马上忽闪开来,露出里面跟吉野纸[96]一样浅色的内衣。夏天还煞费苦心穿两层,真是奇怪。这时,螳螂肯定就扭头往后看。只有很少的几次是整个身子转过来对着我的,大部分情况下是仰起头直直扭向后面,像是在等待我接下来出手。
如果对方一直是这个态度,就达不到运动的效果了,所以我会在差不多的时候再送上一爪子。如此一来,有远见的螳螂一定会设法逃跑。不顾一切愣是跟我对峙到底的,都是没有经受过教育的野蛮螳螂。如果遇到这种螳螂,我会瞅准它转过来的瞬间,恶狠狠地把它抽到一边。通常能飞出两三尺远。不过敌人如果老老实实转身继续袭击,我只能受累,沿着院子的树木,像飞鸟一样绕几圈。螳螂只能逃出五六寸远。因为已经知道了我的力量,所以无心恋战,只是纠结应该往左右哪边逃比较快。可惜我可以左右包抄。螳螂叫苦不迭,只能尝试扇动翅膀,试图前进一大步。螳螂的翅膀又细又长,原本是为了与头部保持美感才长的,真正一见果然是百分之百的装饰品。就像日本人学英语、法语、德语一样,都是一点实用性都没有的东西。所以螳螂居然想到使用这么个没用的长长的翅膀来逃脱,对我来说一点挑战都没有。螳螂计划的是前进一大步,实际上还是在地面上爬了几步罢了。
虽然也觉得螳螂可怜,但是为了达到自己运动的目的,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小小内疚一下,就再次跳到螳螂前面。螳螂由于惯性来不及急转弯,仍然继续向前行进。我照着它的鼻子就是一爪子。此刻,螳螂必然张着翅膀就倒下了。于是我就轻轻将前爪踏上去,休息片刻,再松开。松开之后再放上。七擒七纵是诸葛亮的杀手锏之一。我会重复三十分钟左右,直到螳螂再也动弹不得,才叼到嘴里左右摇晃,然后吐出来。螳螂在地面上装死一动不动,我就用手把它拨起来,再顺势轻轻踏上去。如果这也玩腻了,最后才啊呜啊呜地吃掉。哦,这里我要跟从来没吃过螳螂的人说一声,螳螂肉一点都不好吃,而且营养特别少。
乐趣仅次于捉螳螂的运动是捕蝉。别看都叫蝉,可不一定是同一种东西。人类不也是么?也分油滑的、聒噪的和消极的,蝉则有秋蝉、鸣鸣蝉和寒蝉几种。
秋蝉很顽固,不好玩。鸣鸣蝉比较蛮横,略困扰。只有寒蝉最好玩。这种蝉只有夏末才有。等秋风从和服腋下的缝隙钻进去,无情横行皮肤直至人们着凉感冒的时刻,它就一直摇着尾巴不停鸣叫。这种经常叫的蝉,在我看来,它们的天职就是聒噪和被猫吃。初秋就是取它们性命的时刻,也称捕蝉运动。
有一点要跟大家说明,虽说是捕蝉,绝对不能要滚在地上的。地面上躺着的,身体一定已经被蚂蚁攻占。我捕蝉绝对不碰这种蚂蚁的温床。在高高的树枝上“知了、知了”叫着的才是我的目标。
顺便我想问问博学的人,蝉叫的时候,到底是“知了、知了”,还是“了知、了知”?你给出的解释将极大地影响蝉类研究。这也是人类比猫优越的地方,也是人类引以为傲的地方。如果不能马上回答,就好好考虑一下。不过不管怎么叫,对捕蝉运动来讲都不构成阻碍。只需循声爬树,趁对方还在自我陶醉地鸣叫之时,一巴掌拿下。
这项运动看起来简单,真正做起来可费劲呢。我有四条腿,在大地上爬行不输任何动物。至少从数字角度来看,四条腿的我不输两条腿的人类。从爬树的角度来看的话,比我灵巧的家伙还不少。且不说以爬树为天职的猴子,就连猴子的子孙后代——人类,都不容小觑。本来呢,我觉得这项工程有悖万有引力,即使做不好也在情理之中,唯一头痛的就是给捕蝉运动带来了很多不便。还好我有爪子当利器,爬总是能爬上去的,只是没有看起来那么容易。有时候眼看要接近,寒蝉却警觉地飞走。我又不能像寒蝉那样奋不顾身地跳起来,只能哀哀地接受白爬一趟的悲惨命运。
还有一个危险,寒蝉会照着你头上撒尿。它绝对是瞄准了再撒的。爬树爬到一半,又不能逃走,只能尽量往旁边躲,避免尿液打在身上。在飞走之前尿一下,是什么心理状态下的生理反应?没准是不舍得走。或者趁敌人不备,为自己多争取一些时间逃跑。就像乌贼吐墨、小混混露纹身、主人卖弄拉丁语是一个性质。这个问题也是蝉研究中不可忽视的问题。研究透彻了绝对能写一篇博士论文出来。当然,这又是题外话,接下来咱们言归正传。
蝉最喜欢扎堆的地方——用扎堆可能有点奇怪,其实是群聚,可是群聚这个词略显迂腐,我们还是用扎堆吧——蝉最喜欢扎堆的地方是梧桐树。这梧桐树的叶子异常繁茂。而且每一片叶子都有团扇那么大。它们彼此掩映,从外头根本看不到树枝。这简直是捕蝉运动的天然障碍物。有首民谣的歌词是“只闻其声,不见踪影”,我都怀疑是专门针对我作的。没办法,我只能遵循着声音往上爬。一般爬大概两米高,就到了梧桐树开始分叉的地方,我在这里稍事休息,顺便透过层层叠叠的叶子,努力侦查蝉的藏身之所。我爬上来的这一路,已经有反应快的蝉哗啦啦飞走了。有一只发觉就不得了。蝉跟人一样,特别喜欢模仿别人。紧接着后头会连着飞走好几只。等我到了分叉口的时候,基本只剩满树寂静鸦雀无声了。好不容易爬那么高,无论看哪里,无论把耳朵竖多高,都感受不到蝉的存在。这时候又懒得转身下去,只能在分叉处原地休息一阵,等待以后的机会。等着等着,不知不觉进入梦乡。等到突然惊醒,只闻扑通一声,我已经从分叉口的梦乡一屁股摔到了石头铺的地面上。
大多数时候还是能够捕到一只的。只不过扫兴的是,从树上下来的时候只能用嘴叼着,到地面的时候蝉大多已经死了,再怎么摆弄都毫无反应。要说捕蝉的乐趣,就在于装死装了很久的寒蝉,突然努力收缩尾巴想要逃跑的时候,一爪子踏住。这时候它就会鸣叫起来,毫无章法地忽闪近乎透明的薄羽翼。动作之快之美,堪称蝉界的一大奇观。每次捉到寒蝉,我都会请求它表演一段,直到看腻了再一口吃掉。有的蝉即使到了腮帮子里还尽职尽责地唱呢。
除了捕蝉运动,还有一种运动叫滑松。滑松没必要大费笔墨,我跟大家简要描述一下。
看到这个名字,你肯定想当然地认为滑松就是从松树上滑下来,其实不是的。这也属于爬树的一种。只不过捕蝉运动中,爬树的目的是捕蝉,而滑松运动中,爬树本身就是目的。这就是两种运动的差别。
自从“且燃常青松,暖慰最明僧[97]”之后,直到现在,松树皮都疙疙瘩瘩。要说防滑,没有什么东西比得上松树树干。手抓着放心,脚踩着安心——总而言之爪子抓上去感觉超级棒。
我总是一口气抓着树干爬到树顶,蹿上去是为了跑下来。有两种跑下来的方式。
第一种是头冲着地面一路爬下来。
还有一种是维持蹿上去的姿势,尾巴垂直地面,倒着爬下来。
现在我要向人类提一个问题,你们觉得哪一种方式更困难?
根据人类浅薄的见识,反正要下来的,不如直接头冲着地面下来比较省事。真是大错特错。估计他们只知道源义经大人在鹎越降落[98],觉得源义经大人都能向下降落,区区猫辈能够头朝下摔落,已经应该感恩戴德了。
可不能这么小瞧我们。你想想猫的爪子是冲着哪里长的!每一根都弯向后面。所以能够像消防钩一样挂到某个东西上,再靠近。但是反过来推力却没有。现在假设我正顺着松树往上爬。我本来是地面动物,从自然引力的角度思考,我也不能长时间在松树顶端逗留。最终总是要下到地面。如果什么都不管闭着眼睛一跳,落地速度难免太快。因此总要用一些什么手段,缓冲一下自然引力,也就是所谓的“降”。
落和降看似有天壤之别,其实没有那么严格的界限。落得慢一些就变成了降,降得快一些就变成了落。落和降,只是字面上的差别而已。我不想从松树落下来,所以把落的速度放慢,就成了降。这就要求必须借助外物,才能抵抗落下的速度。前面也提到,我的爪子根根向后,如果头冲上,借助爪子的力量,反而利用了落的趋势,让落变成降。这道理显然易见。
如果头冲下,像源义经大人那样跳离松树呢?爪子反而一点用都没有。只能哧溜哧溜往下滑,不能承受自己的体重。如此一来,即使初衷是降,也会毫无悬念地落到地面。这也是鹎越之战很惨烈的原因。放眼整个猫族,能看得清这里面门道的,估计只有我。因此我将这种运动称为“滑松”。
最后我要说说围着篱笆绕行的运动。
竹篱笆把主人的院子圈成了四边形。跟走廊平行那条边约长十六七米,另一条边宽八米。现在我要讲的绕行篱笆的运动,就是站在篱笆上环行一周。虽说这个篱笆需要修葺,好在四条边还是不间断衔接的。而且中间还有一条篱笆是用火燎过的粗粗的圆木头,在上面稍事休息,也很方便。
今天精力比较充沛,从早上开始我已经来回绕了三圈了,越绕动作越娴熟。我一鼓作气开始绕第四圈,结果刚过了半分钟,从邻居家屋檐飞来三只乌鸦,列成纵队停在我前头两米处。真是没礼貌,妨碍我运动。哪有来路不明的乌鸦随便停在别人家篱笆上的道理。我生气地冲它们喊:“没看见我要过去吗!喂,快让开!”
离我最近的乌鸦嬉皮笑脸地看着我。它身后那只正在四处打量主人的院子。第三只正在用篱笆桩子磨自己的喙。它们仨肯定是过来觅食的。
我给了它们接近三分钟的时间,允许它们就这么站着,等待回答。乌鸦通常被称为“勘左卫门”,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我左等右等,对方既不打招呼也不让路。我无奈,只得继续往前走。离我最近的勘左卫门见状,倏地打开了翅膀。我暗喜,看来它们还是被我的威严震慑到打算开溜了。结果高兴过早,那厮只是换了个姿势,从朝左站原地换成了朝右站。简直混蛋!如果在地面上,我绝对不会容忍的,只可惜现在精疲力竭,没有教训勘左卫门们的气力了。等它们自行飞走也不太可能。首先,再等下去,我自己都站不住。对方有羽毛,天生就是站在窄窄的篱笆上歇脚的,想站多久就站多久。而我已经走到第四圈,已经非常疲惫。其实绕着篱笆走,观赏性和运动量都堪比走钢丝,就连没有障碍物的时候,我都不敢保证一定不会掉下去,更何况从天而降三个一身黑的拦路贼呢。对峙了一会儿,我决定自己终止这项运动,主动跳下篱笆。争执太麻烦,不如就这样吧。敌人数量多,而且面孔陌生。喙尖尖竖起,就像天狗的干儿子一样。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还是躲开为妙。贸然迎战,万一摔到地上,就是更大的耻辱。
刚拿定主意,朝左站的乌鸦突然叫了声“呆瓜”。紧接着第二只也跟着叫“呆瓜”。第三只语气柔和了些,却“呆瓜,呆瓜”叫了两次。再怎么敦厚老实如我,也忍无可忍了。在自己家院子里被区区乌鸦欺负,传出去我再也没脸见人。虽然我还没有名字,不利于丑闻扩散,但是毕竟不体面。如此一来我只能迎头痛击了。俗语有云,“乌合之众”,虽说它们有三只,没准实力弱得很。我怀揣能打多久打多久的破釜沉舟之心,一步步走过去。乌鸦们就跟没看见一样,还一脸无辜地交头接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