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凌镜闻言,也一脸诧异,只是他没有亲眼见到霍千帆,远没有江歧君那么震惊,他问道,“他怎么会落到这个地步?他们家破产了?还是你根本就是没看清楚认错人了吧?”

江歧君摇摇头:“没有认错,的确是他,我还和他说上话了……不过他的状态很不好,我感觉是发生什么事了。我刚刚上网搜了一下,原来他爸妈在大半年前就车祸去世了,他哥哥霍江楼接管了霍氏集团,但是至于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就不知道了。”

凌镜眉一挑,问道:“你还喜欢他?”

江歧君俊美的脸上露出些许绯红:“我只是放心不下……”

“明白了。”凌镜知道江歧君是还喜欢着霍千帆,虽然时隔三年,但还没有放下他,不过他可要提醒他,“歧君,你以前还担心过霍千帆会不会来找你要糯糯,现在霍千帆落魄,就是绝对不会来找了……你要真的要去招惹他,糯糯的事……”

糯糯听到凌镜叫自己,立刻开心地用小手拍拍自己的胸口:“糯糯,糯糯!”

江歧君看着儿子天真可爱的模样,面上流露出温柔,又带着无奈似的笑了一下:“但是你也知道,要是我没碰上他也就罢了,现在碰上了他,我怎么可能坐视不管?你没见到他,他是真的变了很多,以前……”

他没再说下去。

凌镜不喜欢霍千帆,不会了解他的心情,三年前的霍千帆长相帅气、身材修长挺拔,简直可媲美任何明星模特,一双黑眸星辰一般熠熠生辉,他朝气蓬勃的,面上总是挂着笑容,让人一看就心情好起来,虽然是个不务正业、也不爱读书的富二代,但是很少会有人对他心生厌恶。

现在的他……和以前实在是差的太多了。

对面的凌镜见了他的模样,忍不住叹了口气:“你真是前世欠了他,我真是前世欠了你……我帮你找人去打听打听吧!”

江歧君闻言,眸子中迸发出光亮:“谢谢你。”

凌镜低下头去,轻轻捏了捏糯糯的小手:“我是看在糯糯的面子上,才不是帮你呢!糯糯,你说是不是?”

糯糯还在咬草莓,像个仓鼠,虽然不懂凌镜说的话,但还是认真地附和说:“是的~!”

“乖儿子就是乖,来,干爹香香小手——”

……

第三章我从来不爱管人闲事

第三章我从来不爱管人闲事

中午,太阳猛烈地曝晒着这座城市,虽然有风,却还是使得整座城市都温暖起来。

霍千帆本来就因为干活干得热了,今天日头又大,因此到中午休息时,已经是脱得只剩下一件短袖。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藏青色短袖,坐在钢筋堆上,拿着刚买来的五块钱的盒饭,忍不住松了一口气——

干了一上午的活,终于得到了片刻的轻松。

今天的菜好像也还不错,他打开盒饭,果然看见除了看不见蛋的番茄炒蛋以外,居然还有一块大排,即使这块大排可能大多都是面粉,但也比一点肉也看不见的要好。……其实这些东西,若是放在以前,他是看也不会看一眼,甚至说不定还要把它踢开,说一句“这是猪食么”。不过现在,每个月只能挣四千的条件下,这已经是很不错了。

而且他也饿了,压根不挑,用嘴巴咬着一次性筷子掰开后,就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今天天热了,吃饭就越发热了,霍千帆又是火气旺盛的小年轻,因此吃了没一会儿就满额头的汗水,他放下筷子,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拿着擦了擦额头的汗,擦完了,见手帕已经变黑了,连那巴宝莉牌子的标志都脏了,忍不住在心底叹了口气。

他以前讲究,从来不用纸巾擦手擦汗,都是随身携带男士手帕,也不洗,用脏一块扔一块,他妈妈会帮他一打一打地买。这一块是当时被赶出S市来A市的时候随身带着的,因为没有任何可以留个念想纪念自己母亲的东西,所以就把手帕当成了纪念品,一直随身带着。

现在看来,不能再用了,得洗干净去收藏起来,否则,就要用坏了。

他正看着手中的手帕发呆,突然听见头顶有个声音说:“擦个汗还要用手帕,霍老弟你也太讲究了吧?”

说着,就来拿霍千帆手里的手帕。

霍千帆不留神,但下意识地攥紧了手帕,他抬起头来,面无表情地看着对方:“放手。”

说话的人是绰号杨胖子的男人,是工队的副队长,最爱欺负这些工人,而他最看不顺眼的人就是霍千帆,觉得霍千帆特别装逼,所以他一看霍千帆居然还不肯给自己,立刻来了火气,假笑着说:“看你,还认真起来了,一个破手帕,有这么值钱?”说着,故意把手一扬,将霍千帆另一只手拿着的盒饭猛地打落在了地上。

他看了一眼地上狼藉的饭菜,得意而又阴险地笑道:“哟,对不起哦,你也真是,怎么连个盒饭都拿不住……”

周围其它吃饭的工友都看着这一幕,虽然同情霍千帆,但碍于杨胖子的威势,都默不作声地管自己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