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要离开这座耗尽了我青春意气的城市了,除了不甘和无奈,还能怎么样呢?
南地十年,我差不多能完全听得懂这里所有的方言俚语,记住几乎每一条路径,每一条街街巷巷。
这里的水玛瑙一样绿,岛上的植卉四季如碧;沙滩广阔温柔,潮涨而没,潮落而出;商业街上的服装专卖店,熙熙攘攘,花红柳绿,没钱也不要紧,带上一双眼睛和一张嘴就行了……所有这些,曾像夏天的海风,将我的青春吹动,现在它们依然如故,而我将回到已十分陌生的故乡,一个在时间上几乎停滞的西北小镇。
这座城市整整耗去我生命中甚为宝贵的十年,我的三十岁到四十岁在这里忙碌地度过了,消失得无影无踪。按照现在人们对生命的划分,这是真正的黄金十年。
那一年初春,家乡乍暖还寒。我把两辆大巴和线路转给了别人。不是做不下去了,实在是这个行业太烦人了,跑客运五年,从来没有睡过一天早觉,每天早上五点起床,晚上十点睡下,风雨无改,整个人比机器还像机器。好在,五年劳碌,换来了还有些丰厚的收获,用这些资本,可以做一些想做的事了。
四月,我怀揣着三十万元积蓄,随妻弟南下闯明天。说创业有些不准确,因为还不知道会从事什么业,说闯**也有点儿夸张,毕竟还有点儿目标和方向。发小和各路朋友为我饯行,在镇上最大的饭店“凤来居”,大伙儿敬以西凤大曲为我壮行色。其时,由家乡通往县城的小路两旁桃花灼灼,五峰山上崭新松针的清香直直漫下河堤。
妻弟小我一岁,其实也称得上发小。小时候,我们一块儿打架、和尿泥,一起上小学、中学。他比同村青年先一步南下,先是在广东,再是杭州,最后在这座城市一待五年。在这个海风吹酥的地方,娶了老婆,生了孩子,对于依然在漂泊的打工族来说,他已算半个当地人了。相信随着时间的延伸,他将扎下更深的根须。
其实妻弟也没什么实力,唯一的本钱就是那一米八五的大个头儿和帅气的外表,一颗还不算笨的头脑外加勤快能干。当然,这些放在哪里也算一个好男人,足以吸引姑娘了。这些年,他一直在工厂做工,做冰箱组装,由一线工人做到了质检小组长。虽然不是核心人员,厂里的各种信息也看在了眼里。他强力要求我南下开厂。理由是,一个有开厂实力的人不开厂,活着就是严重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