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之后,埋葬的地方

小时候,父亲常带她去爬山,站在山头远眺台北的家。

“左边有山,右边也有山,这是拱抱之势,后面这座山接着中央山脉,是龙头。好风水!”有一年深秋,看着满山飞舞的白芒花,父亲指着山说:“爸爸就在这儿买块寿地吧!”

“什么是寿地?”

“寿地就是死了之后,埋葬的地方。”父亲拍拍她的头。

她不高兴,一甩头,走到山边。父亲过去,蹲下身,搂着她,

笑笑:“好看着你呀!”

十多年后,她出国念书,回来,又跟着父亲爬上山头。

原本空旷的山,已经盖满了坟。父亲带她从一条小路上去,停在一个红色花岗石的坟前。碑上空空的,一个字也没有。四周的小柏树,像是新种。

“瞧!坟做好了。”父亲笑着:“爸爸自己设计的,免的突然死了,你不但伤心,还得忙着买地、做墓,被人敲竹杠。”她又一甩头,走开了。山上的风大,吹的眼睛酸。

父亲掏手帕给她:“你看看嘛!这门开在右边,主子孙的财运,爸爸将来保佑你发财。”

她又出了国,陪丈夫修博士。父亲在她预产期的前一个月赶到,

送她进医院,坐在产房门口守着。紧紧跟在她丈夫背后,

等着女婿翻译生产的情况。

进家门,闻到一股香味,不会做饭的父亲,居然下厨炖了鸡汤。

父亲的手艺愈来愈好了,常抱着食谱看,有时候下班回家,打开中文报,

看见几个大洞,八成都是食谱被剪掉了。

有一天,她丈夫生了气,狠狠把报纸摔在地上。厨房里刀铲的声音,一下子变轻了。

父亲晚饭没吃几口,倒是看小孙子吃得多,又笑了起来。

小孙子上幼稚园之后,父亲就寂寞了。下班进门,常见一屋子的黑,只小小的电视亮着,前面一个黑忽忽的影子在打瞌睡。

心脏在衰弱,父亲的行动越来越慢了:慢慢地走、慢慢地说、慢慢地吃。

只是每次她送孩子出去学琴,父亲都要跟着。坐在钢琴旁的椅子上笑着,盯着孙子弹琴,再垂下头,发出鼾声。

有一天,经过附近的教堂父亲的眼睛突然一亮:,

“唉!那不是坟地吗?埋这儿多好!”

“您忘啦?台北的寿墓都造好了。”

“台北?太远了!死了之后,还得坐飞机,才能来看我孙子。你又信洋教,

不烧纸钱给我,买机票的钱都没有。”

柪不过老人,她去教堂打听。说必须是“教友,才卖地。

星期天早上,父亲不见了,近中午才回来。

“我比手画脚,听不懂英文,可是拜上帝,他们也不能拦着吧!父亲得意地说。”她只好陪着去。看没牙的父亲,装作唱圣歌的样子,又好气又好笑。

一年之后,她办了登记,父亲拿着那张纸,一拐一拐地到坟堆里数:

“有了!就睡这儿!,”又用手杖敲敲旁边的墓碑:“hello!以后多照顾了!”“

丈夫拿到学位,进了个美商公司,调到北京,她不得不跟去。

“到北京,好!先买块寿地。死了,说中文总比洋人比手画脚好。”父亲居然比她还兴奋。

“什么是寿地?”小孙子问。“就是人死了埋葬的地方。”女婿说:“爸爸已经有两块寿地了,还不知足,要第三块。”

当场,两口子就吵了一架。

“爹为自己买,你说什么话?他还不是为了陪我们?”

“陪你,不是陪我!”丈夫背过身:“将来死了,切三块,台北旧金山北京各埋一块!

父亲没说话,耳朵本来不好,装没听见,走开了。”

搬家公司来装货柜的那天夜里,父亲病发,进了急诊室。

一手拉着她,一手拉着孙子。从母亲离家,就不曾哭过的父亲,居然落下了老泪:“我舍不得!舍不得!”突然眼睛一亮:“死了之后,烧成灰,哪里也别埋,撒到海里!听话!”

说完,父亲就去了。

抱着骨灰,她哭了一天一夜,也想了很多。想到台北郊外的山头,也想到教堂后面的坟地。

如果照父亲说的,撒在海里,她还能到哪里去找父亲?

她想要违抗父亲的意思,把骨灰送回台北。又想完成父亲生前的心愿,葬到北京。

“老头子煳涂了,临死说的不算数。就近,埋在教堂后面算了。”丈夫说:“人死了,知道什么?”

她又哭了,觉得好孤独。

她还是租了条船,出海,把骨灰一把一把抓起,放在水中,看一点一点,从指间流失,如同她流失的岁月与青春。

在北京待了两年,她到了香港。隔三年,又转去新加坡。

在新加坡,她离了婚,带着孩子回到台北。

但是无论在北京、香港、新加坡或台北,每次她心情不好,都开车到海边。

一个人走到海滩,赤着脚,让浪花一波波淹过她的足踝。

“爸爸!谢谢你!我可以感觉你的抚摸、你的拥抱,谢谢你!我会坚强的活下去。”

她对大海轻轻地说。发现自己七海漂泊,总有着父亲的陪伴;不论生与死,父亲总在她的身边……

父爱在我的名字里

我的名字不是父亲取的。父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一个地地道道的文盲。在我满月的时候,父亲特意请来乡里一个挺出名的算命先生,得知我五行缺金,又因为父亲希望我长大有出息,能够跳出穷山村,于是算命先生便给我掐出这样一个名字:金翔。然而,就因为这个名字,我的童年很孤寂——小伙伴们常玩的“打仗”的游戏,是不会让我加入其中的——他们会咬文嚼字般地称:金——翔,今天要投降,多不吉利呀!于是就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晾在一旁。

那种感受父亲是顾及不到的。也不知父亲是因没进一天学堂,还是因成天忙于繁重的农活却仍无法脱离贫困,而造成他长年阴沉着脸和暴躁的性情,加上那望子成龙的心切,便构成他对我独特的管教方式——娃儿的出息是骂出来打出来的!而我对父亲的恨,也正是在这一次次的领教中,不断加剧加深的——尽管我的学习成绩应验了他那句全村闻名的“至理名言”——为此,我时常想,也许就因为这种应验现象,才致使我的整个童年和少年时代都是在父亲的“至理名言”中度过的?!

——所以,当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天,一口气冲上山顶,哭了,——不是为自己十年寒窗所获的美好前途,成为全村羡慕的第一个大学生,而是为自己终于可以脱离父亲的管制,实现不想见到他的梦想!所以,对向来节俭的父亲大办酒席,忙着招待前来祝贺的乡亲的那个高兴劲儿,不屑一顾;所以,在冲出家门的时候,我是那样急急迫迫而义无返顾,一点儿也不顾及父亲的黯然神伤……

在省城念书的前两年,我没有回过一次家,没有认真给父亲写过一封信,就连每次收到他托人寄来的生活费,我也只是应付性地写上“钱已收到,勿挂念”的类似短语。直到大三那年,直到父亲托人给我写来一封书信时,我的灵魂和良知才受到了一次强烈的震动,我才开始懂得该如何去咀嚼和阅读自己生命中一再忽略的、仇恨的那份沉重的父爱——

信是父亲找上初中的小侄子写来的,没什么要紧事,只是问我好不好而已。可信写了满满几页,只因小侄子详细地讲明父亲来信的原因,说是父亲那晚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自己吃镆,拿起来刚咬一口,两颗大牙就莫名其妙地没了,一看呢,馍上一片血红,牙都粘在上面……惊醒之后,父亲便再也睡不着了。于是天刚亮就找小侄子写信。——而这一切呢,仅仅因为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说是梦见大牙掉是要死亲人的。而父亲首先想到的是他离家在外求学的儿子。

读到这里,我对迷信的父亲的举动报以嗤之以鼻,甚至愤然。最后,小侄子讲了一个令他惊讶不解的事,说他就在铺开纸,提笔欲写时,却因一时记不起我的名字而猛然顿住了,结果遭到父亲的训斥:“亏你狗崽子还念了这么多书,记性也恁赖,叫——金翔!”“金——祥”于是小侄子一边念叨一边写在纸上。“写错了!写错了!……”小侄子说当时父亲望着他刚写下的名字大声喊道,紧接着,从他手里夺过笔,在纸上硬梆梆地写下“金翔”两个字后,讷讷地告诉他:“我这一辈子只识这两个字!”小侄子说他当时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他说,要知道,全村人都知道二爷他老人家一字不识,包括他自己的名字呀!!

——因为这就是父爱!除了父爱,便再无法解释这种奇异而真实的现象!那一刻,我那对父亲的恨包裹着而变得无知、粗砺和麻木的灵魂,被深深地灼痛了,苏醒了!我禁不住地泪流满面,双手捧着书信、朝着家乡,蓦然跪下——向父亲,向我那一生付出了大爱却得不到理解、更别说回报的父亲,忏悔,忏悔……

你的体温是最暖的棉被

像不少的男人一样,他偶然会喝醉酒。他得承认,每一次,在他进家门前的那一刻,并不怎么像个醉鬼,只是妻子一开门,他的醉劲就来了。他开始摇晃着一屁股跌到沙发上,鞋子也甩到东南一只、西北一只。他并不是想为难妻子,只是想让她哄哄自己,像小时候母亲哄他那样。长大以后,母亲不哄他了,而结婚之后,哄妻子更是成了他的义务。所以,他很想在酒精壮胆的那一刻,发个不大不小的威,让妻子哄哄他。

但是,他不知道,妻子是顶讨厌男人喝酒的,尤其讨厌喝醉的男人。关于这一点,结婚前,是他们彼此了解的盲区。因为恋爱时,他即使被朋友骂作"见色忘义",也每个周末和她腻在一起。她根本没有机会见他喝醉过,也就无从表达对喝醉酒的反感。

直到他们结婚一年后。当新婚的甜蜜渐渐淡去之后,他也就和那些朋友都一一联系上了,并顺利回归到他们的队伍中去。

回归之后,他开始偶然喝醉。每次当他开始想恶作剧地闹一下,故意扶着妻子的肩膀跌跌撞撞往卧室走的时候,妻子总是把他推开,说,熏死人了。有一次,妻子这样甩开他的时候,他因为毫无准备,一下子跌倒在地板上,胳膊肘蹭破了一大块皮。虽然妻子给他找来红药水和纱布,但是他仍然很难过。平日里,他们亲热的时候,他也问过妻子这个问题。妻子总是说,受不了酒气,从小讨厌酒味,一闻到就觉得恶心。他不知道该怎样辩解,只能无奈地想,可能和妻子出生在医生家庭有关,是一种洁癖吧。

虽然每次喝醉的第二天,他都很后悔,但是一到周末,他仍然拒绝不了朋友的邀请。几个老爷们说着说着,也就喝多了。不知道从哪天起,他再喝酒回家时,他的被子和枕头就被摆放在客厅的地毯上。第一次看到时,他像个被赶出家门的孩子,觉得很委屈,抱起被子就往卧室走。那是第一次,妻子开始哄他了,很小心地说,喝了酒就要睡客厅,因为他喝了酒总是打鼾,她根本无法入睡。"听话嘛,你就睡客厅啊。"说完,妻子就把卧室的门反锁了。

那晚,他的酒迅速地醒了,脑子立刻清醒了,然后是深深的伤感。他感觉自己被抛弃了,像个什么旧物件那样被妻子丢置一旁。他张开一只手迅速撸了一把眼睛,感觉眼睛潮潮的。

从那以后,他每次喝完酒,就径直走到客厅的地毯上,拉开自己的被子悄悄躺下。虽然正如同《东邪西毒》里所说的,酒越喝越热,但在喝完之后,尤其是他孤单一人躺在地毯上后,却是越来越冷。每一次,他双臂交叉抱紧自己时,酒意迷离中,他总幻想有一只手臂是妻子的--她抱紧他,把自己的温度传递给他。他在这样的幻想中迷糊睡去,却总是在半夜冻醒了过来。很多个这样的夜晚,他就瑟缩在一个人的被窝里,伤感到天明。

那一次,他是铁了心要喝多的。朋友们都很惊异,他不停倒满自己的杯子,任谁都劝不住他。他终于头晕目眩,但心里是清醒的。他的眼泪落下来,糊得满脸都是。大家都只当他酒后哭闹,一直劝他多喝水。其实,他根本没有闹,什么也没说,只是无声落泪。人散后,一个兄弟把他送回了家,帮他打开家里的门后,他小心地扶着客厅的墙、门框,走到了自己地毯的铺位上。倒下去,他便失去了意识。

他再醒来时,听见了自己的呻吟声。他下意识地摸了一下头,摸到的全是水,他又用尽力气摸了摸身下铺在地毯上的单薄的褥子,几乎已经湿透了。他感觉到气短,浑身冷得发抖,虚弱得没有一丝力气,但他意识清醒,知道是酒精太多而导致脱水了。他感觉自己快要死了,没有力气起来,就用尽力气喊着妻子的名字。卧室的门是关着的,妻子根本没有回应。他就拿起身边的一只鞋子,使劲敲着旁边的茶几。妻子醒了。

"又喝多了。"妻子站在他的枕头边,看起来是那样高大和威严。"是要喝水吗,自己怎么不早点端好放旁边?"看他半天不语,不停地颤抖,妻子蹲下身来,他呻吟着说:"我冷,我冷。"

妻子抱了一床被子加在他身上。"冷,冷。"他还是叫着。最后,他的身上压着三床厚厚的棉被时,他感觉到了窒息,但仍然冷着。

那晚,妻子带他去了医院。医生说,喝醉了酒,必须有人陪伴,要不然会有生命危险。妻子对医生笑笑,他却没有任何表情。

他在医院住了三天。"我们离婚吧。"他出院回到家的第一句话,让妻子半天没有回过神来。"为什么,好好的离什么婚?"妻子吃惊地看着他。

面对古老的选择

他本在一家外企供职,然而,一次意外,使他的左眼突然失明。为此,他失去了工作,到别处求职却因“形象问题”连连碰壁。“挣钱养家”的担子落在了他那“白领”妻子的肩上,天长日久,妻子开始鄙夷他的“无能”,像功臣一样对他颐指气使,居高临下。

她日渐感到他的老父亲是个负担,拖鼻涕淌眼泪让人看着恶心。为此,她不止一次跟他商量把老人送到老年公寓去,他总是不同意。有一天,他们为这事在卧室里吵了起来,妻子嚷道:“那你就跟你爹过,咱们离婚!”他一把捂住妻子的嘴说:“你小声点儿,当心让爸听见!”

第二天早饭时,父亲说:“有件事我想跟你们商量一下,你们每天上班,孩子又上学,我一个人在家太冷清了,所以,我想到老年公寓去住,那里都是老人……”

他一惊,父亲昨晚果真听到他们争吵的内容了!“可是,爸——”他刚要说些挽留的话,妻子瞪着眼在餐桌下踩了他一脚。他只好又把话咽了回去。

第二天,父亲就住进了老年公寓。

星期天,他带着孩子去看父亲。进门便看见父亲正和他的室友聊天。父亲一见孙子,就心肝儿肉地又抱又亲,还抬头问儿子工作怎么样,身体好不好……他好像被人打了一记耳光,脸上发起烧来。“你别过意不去。我在这里挺好,有吃有住还有得玩……”父亲看上去很满足,可他的眼睛却渐渐涌起一层雾来。为了让他过得安宁,父亲情愿压制自己的需要——那种被儿女关爱的需要。

几天来,他因父亲的事寝食难安。挨到星期天,又去看父亲,刚好碰到市卫生局的同志在向老人宣传无偿捐献遗体器官的意义,问他们有谁愿意捐。很多老人都在摇头,说他们这辈子最苦,要是死都不能保个全尸,太对不起自己了。这时,父亲站了起来,他问了两个问题:一是捐给自己的儿子行不行?二是趁活着捐可不可以——“我不怕疼!我也老了,捐出一个角膜生活还能自理,可我儿子还年轻呀,他为这只失明的眼睛,失去了多少求职的机会!要是能将我儿子的眼睛治好,我就是死在手术台上,心里都是甜的……”

所有人都结束了谈笑风生,把震惊的目光投向老泪纵横的父亲。屋子里静静的,只听见父亲的嘴唇在抖,他已说不出话来。

一股看不见的潮水瞬间将他裹围。他满脸泪水,迈着庄重的步伐,一步步走到父亲身边,和父亲紧紧地抱在一起。

当天,他就不顾父亲的反对,为他办好有关手续,接他回家,至于妻子,他已做好最坏的打算。临走时,父亲一脸欣慰地与室友告别。室友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埋怨自己的儿子不孝,赞叹他父亲的福气。父亲说:“别这么讲!俗话说,庄稼是别人的好,儿女是自己的亲,打断骨头连着筋。自己的儿女,再怎么都是好的。你对小辈宽宏些,孩子们终究会想过来的……”说话间,父亲还用手给他捋了捋衬衣上的皱褶,疼爱的目光像一张网,将他兜头罩下。

他再次哽咽,感受如灯的父爱,在他有限的视力里放射出无限神圣的亮光

我要不是你亲生的,能长得这么漂亮吗

那年冬天,他用自己的棉衣把那个女娃裹回家里时,遭到了史无前例的怒骂。这个家本就不富裕,而他们已经有了两个儿子,一家4口靠着他在镇上做临时电工的那点微薄收入勉强维持生计。她指着他的鼻子喊,要么你在哪里捡的还送回哪里去,要么你就别回来了。

小镇的冬夜,寒冷而寂静。他怀里抱着孩子,在镇卫生院门前走来走去。当他终于下定决心把孩子放回那张长椅时,躲在他棉衣下的女娃竟然对着他笑了一下。他心一惊,不,不能把这娃娃扔掉,这是一条命啊!她只好妥协了。从此,他是爹,她是娘,而这个女娃娃,随他的姓,叫金宝。

金宝无法喝米汤,喝进去就会吐出来,小脸苍白。他急得抱着她在地上团团转,是啊,她需要母乳的营养,而不是米汤的粗糙。他小心翼翼地抱着她,一点一点地在结了冰的地上蹭到后村,后村有刚刚生完孩子的人家。

可人家拒绝喂奶给金宝,自己家的孩子奶水还不够吃,怎么能喂给一个不知亲爹娘是谁的野孩子。他几乎是被人家推出房门的,在对方关门的一刹那,他一只手抱着她,一只手插进门缝中,门紧紧地夹住了他的手,门又缓缓地开了。他收回痛得失去知觉的手,嗵的一声跪在地上。

金宝满足地吃到了母乳,而她如此年幼,怎会知道,爹的那只右手,整整一个月无法正常工作。有几次,险些出了事故。

从此,他成了远近的名人,因为他抱着她,几乎求遍了附近所有在哺乳期的妈妈,也几乎是跪遍了村里村外。为了报答人家,谁家有事他都会去帮忙,比如谁家屋顶漏水,谁家结婚,谁家出殡……

金宝6岁了,常常偎在他的怀里,被他的胡子扎得咯咯笑。两个哥哥上学了,她就缠着爹陪她玩。他跪在地上,双手着地,她骑在他的背上,喊着驾驾驾,大马快跑。他就在自家屋里的砖地上,双手双腿着地向前爬。娘说,不许让你爹当马,你爹有风湿病。

他知道,他再陪着金宝玩,也没有金宝和孩子们在一起时开心。他节省了自己的午饭钱,买了糖果,分给邻居家的孩子,央求,你们带金宝玩,我给你们糖吃。

吵架时,其他孩子骂她:金宝丢丢,没有爹娘。她大声辩驳,我有爹娘。孩子们嬉笑着跑开,你爹不是你亲爹,你娘也不是你亲娘。

她哭了,擦着眼泪,对自己说,爹是亲爹,爹会当大马。他让她坐在他腿上,说,你看,你大哥叫金石,你二哥叫金锁,只有你叫金宝,为啥?因为你是爹的宝贝疙瘩。说着抱起她一起照镜子,你看你和爹长得多像,要不是亲爹,你能长得这么漂亮吗?

她破涕为笑。尽管年幼的她看不出自己与爹长得像不像,但她坚信,她是爹的宝贝疙瘩。如果爹不是亲爹,自己就不能长得这么漂亮。

金宝7岁那年,爹和娘为了让不让她上学而发生争吵。娘说,女娃读书有什么用?爹说,金宝必须读书,进城做有出息的人。已经供了两个哥哥,家里没有钱再交金宝的学费。爹打算出去借,娘挡在门前不允许,他用力地把娘推倒在地,在娘的哭声中,挨家挨户地借到了钱。

爹把她送到学校,一遍遍地嘱咐她,好好读书,以后做有出息的人。她用力地点头,虽然她不知道什么叫有出息,但她知道,等有了钱,她一定要给爹买这世上最好的酒喝。

9月的小镇,骄阳似火。她下了课后,看见爹蹲在教室外,衣服被汗水沾湿在身上,嘴唇干裂。他说,爹怕你第一天上课不习惯,爹这就回。

也就是那天,她第一次发现,爹走路时,腿是微微弯曲的,背也是驼的。而那年,爹刚40岁。

她放学回家,家里坐着两位衣着光鲜的城里人。城里女人一见到她,就奔过来拥住她,有些语无伦次,孩子,妈妈对不起你,孩子,你长大了……她挣脱出来,藏在爹背后,爹把她拉过来,金宝,他们才是你亲爹娘。跟他们回城里,那才是你的家。她不依,死死抱着爹,喊着,爹骗我,你是我亲爹。爹转过身去,再也说不出话来。

她被城里男人抱上了那辆小轿车,她拼命地挣扎,爹,我要不是你亲生的,能长得这么漂亮吗?爹……

挣扎中,她见到的是娘扶着门框抹着眼泪,两个哥哥追了出来。而爹,给她的只是一个冷冰冰的背影。

她进了城,住进了楼房。他们告诉她,那年有了她时,父母还没有结婚,是没办法才把她放在镇卫生院的长椅上,可这么多年来,父母一直在寻找她。她捂着耳朵,哭哑了嗓子,她不想知道这些,她只知道自己那么那么想念着爹。

可是,这一切都改变不了一个现实。那就是,要叫城里男人为爸爸,城里女人为妈妈,而她自己,被改了名字,叫杨阳。

金宝的亲生父母留下三万块钱算是抚养费,余下的两万会分期寄过来。他本是不要这钱的,可他们走前把装着钱的包扔在了院子里。他把那钱收好,说必须还给他们,让他们用这钱供金宝读大学。

他整夜整夜地失眠,闭上眼睛就是金宝的影子。

他做工时,听到一个女娃的声音喊爹,像极了金宝的声音。一走神,手里的电钻打偏方向,反弹回来的石子飞速地崩进了他的左眼。镇卫生院没有这样的医疗条件,转到县里时,左眼已经保不住了。失去左眼的同时,他失去了工作,只拿到了临时工那点少得可怜的抚恤金和伤残费。

城里寄来第一张汇款单时,他就决定把所有的钱都送回去。进了城,按照汇款单上的地址找到了金宝现在的家。他蹲在楼下等。他等来了那辆黑色的小轿车,是金宝的父亲,他迎上去,与此同时,金宝和她的母亲从车里下来。金宝看到他,一下冲过来抱住他,爹,爹,金宝想你啊!金宝看到他的眼睛,哭得更凶了,他摸着她的头,爹有右眼,爹还能看得见我漂亮的金宝。

爹把钱强行塞给他们,说,拿这钱供金宝读书,让她做有出息的人。然后再次狠心甩开金宝,弯着腿,驼着背,跑开了。他拼命跑着,跑到听不见金宝的哭声时,停下来,才发现竟然跑丢了一只鞋。四十几岁的汉子,蹲在马路上,失声痛哭。

他总是进城,偷偷地看上一眼金宝,金宝并不知道。这么多年,爹一直在默默地看着她长大,而当她和一群同学走出校门时,看到了树下的他。只是6年,她当然不会忘记。可6年的城市生活,却足以让一个女孩子变得虚荣。

他知道她看到了自己,迎了上来,还带着右眼的泪水。同学问,杨阳,你认识他吗?他就站在她面前,他竟然紧张了,掌心渗出汗水来,他多希望她能像小时候一样,坚定而骄傲地说,这是我爹。

可是,她却摇了摇头,说了句,不认识!

26岁的杨阳在市医院工作,是药剂室的一名医生。儿时的事情尽管未曾全部忘记,毕竟十几年过去了,那些模糊的记忆偶尔也会翻出,可很快就会散去。

那天,她像以往一样从窗口接过药方,按照药方取药给患者。递来的药方上,写着的名字是,金胜利。她微微一怔,抬头,窗口很高,只能看见患者的头,她看得清楚,那只萎缩的左眼和已经花白的头发。

药方上写着“氨酚待因”两盒。她取药的手止不住地抖。这是一种抵抗癌症疼痛或大手术后疼痛的强效镇痛药,那么,他为什么要买这种药?她戴了口罩,穿着白大褂,他看不到她,拿了药,走到大厅的椅子前坐下。这次他是偷着跑出来的,因为他怕孩子们和孩子他娘惦记,他的病又重了,不依靠城里的这种镇痛药,是忍不过去的。

她打了电话给开药方的医生,对方麻木地说出三个字:食道癌。

她走过去时,泪水已经模糊了视线。他正在用自带的水吃药,看了看依旧戴着口罩的她,并未认出,低下头,把自己的药盒揣进口袋,起身准备离开。

她一步步跟出去,在医院门外,她终于喊了声“爹”,声音哽咽,却坚定,我要不是你亲生的,能长得这么漂亮吗?爹!

他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没有回头,浑浊的泪顺着右眼滚落。能够对他说这句话的,除了他的金宝,还能有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