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煜不领情,沈澈又一次没显出不悦。

太子殿下张口还没说话,像是突然察觉到什么,身子微向房门处转去。

几乎同时,就听见一声鸟鸣,清亮高亢。

鸟儿极通人性,门前鸣叫过,算是打了招呼,才自敞开的大门处飞进屋里。

那是一只毛色纯白的鸟儿,落在赵煜左臂的精钢护臂上,还不忘了拿头在赵煜胸前蹭蹭,亲昵着呢。

蹭了几下,它目光转向桌子,直勾勾的看盘子里的大鸡腿。低着声音“咕咕”。

赵煜叹气:“就要吃的时候最乖。”

他自己从早忙到晚还饿着肚子,倒是舍不得把鸟儿也一起饿着,拿筷子夹起一只鸡腿,放到门边,不忘了念叨:“吃过一次就知道好吃了,以后照旧自己捕食去,好生生的野性,都要磨没了。”

像极了家里大人数落孩子,嘴硬心软。

沈澈听到这儿,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

换来一人一鸟怒目而视,当然,他只能察觉出当下的气场变化,不知是人还是鸟,不满意了。

便讪笑两声,解释道:“赵大人这宠物威风得紧,宠着点也就宠着点吧。”

鸟儿吃奉承,分的出好赖话,听见夸赞,表示很满意,拍拍翅膀展威风之后,继续大快朵颐。

赵煜转向沈澈赞道:“殿下敏锐得紧,三两是只海东青,能在它没出声时就察觉它行迹的人,可太少了。”

这句话是实打实的,半分马屁成分都不含。

沈澈莞尔,指了指自己的耳朵:“眼瞎的人,其他感官大都敏锐,”说着,他自座位上起身,向赵煜走近几步,压低了声音继续道,“比如,孤还知道,今日楼里那个自裁的舞姬,其实……和赵大人一唱一和,当众上演了一出死而后生。”

赵煜大惊,他自问做得天衣无缝,而后,更是找了个盘点见面礼的借口,派自己的书童衡辛偷偷照顾着,刑部里知道此事的,只有寥寥几人,沈澈竟好像目睹了一切似的。

他片刻的沉静哑然,让沈澈更得意了,道:“有时候,眼睛才是欺骗世人的帮凶,就好比现在,孤听得出,赵大人,有点紧张,是因为,孤相貌俊朗,本事也不凡吗?”

赵煜确实紧张,却不是因为太子殿下的花容月貌,而是这人举手投足间,分明就与前世那人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无论他二人到底是不是同一副灵魂,赵煜只要见沈澈顶着这副尊容凑过来,就不自觉的心动过速。

是怕、是恨、还是怨、又或是想要一个解释,就连他自己都理不清晰。

他只知道,这份意难平该一直埋在上辈子埋骨的荒坟里,永远都不该再被挖出来,暴露于光明里。

屋里一阵死样的寂静,独听见猎鹰啃鸡腿,津津有味。

而后,终于沈澈机敏的意识到,再这样下去,赵煜可能要没头就走,清了清嗓子,换话题道:“刚才赵大人说,这只鹰儿,叫什么名字?嗯……三两?”

赵煜站在屋里抱着怀运气看他,直接忽略了他的问题:“太子殿下到底有何见教,若是无事,下官的屋子便让给殿下休息,下官还有事,就退下了。”

“别别别,”说着,沈澈要去拉赵煜袖子,非常没有太子的庄重,“咱们言归正传。”

被赵大人直接翻腕子闪开了。

人没拉住,可太子殿下知道,赵煜喊着要走,脚下却半分没动地方,隧又弯了嘴角:“孤今日注意到一些事情,不知对案情有无帮助,想来还是告诉你,肃王叔身边带着的幕僚,身上沾染的雪梨檀,可不是一般二般的人用得起的。”

白日里,便听见沈澈用“雪梨檀”把肃王幕僚的嚣张气焰浇灭了,赵煜当时还不动声色的凑到近前闻闻,结果全没闻出来,那人身上有什么味道。

但赵煜知道,雪梨檀是宫中的秘方,炼制出好味道极难,坊间的富商即便家财万贯,也是有钱没处买。

“肃王叔,不喜欢雪梨檀的味道。”沈澈又补充道。

这事儿赵煜可不知道了。

那么太子的言外之意——幕僚戚遥身上的味道,不是自肃王那里沾来的。

“殿下可知道,有谁喜欢这味道吗?”

沈澈笑道:“你先把饭吃了,孤跟你说着,吃饭干活儿两不误,岂不好吗?”说着,便拿起筷子,递给赵煜。

赵煜没接,线索够多了,查问出个结果也并非难事。

当下决定“卸磨杀驴”,片刻不想再与沈澈共处一室,也不管沈澈看不看得见,起身向他行过礼,道:“下官告退,太子殿下便在这里歇了吧,只是殿下既然自请入刑部,还是守着点儿规矩,莫要乱逛了。”

说罢,向门边已经把鸡腿啃得干净到狗都懒得再啃的海东青吹了个哨,道:“走了。”

那鸟儿本来还惦记着桌上的美食,想再撒娇起腻,回个碗,却见主人冷着脸,走得干脆利落。它明白自己的好事儿是被屋里鸠占鹊巢那货搅和黄了,滴流着一双眼睛,剜他一眼,“叽咕”两声,迈着八字步,跟在赵煜身后离开了。

这一夜,赵煜依旧过得忙碌,皇上的旨意在掌灯之后就到了刑部:限期十日破案。

紧跟着,书童衡辛来了消息,舞姬婉柔醒了,赵煜又赶忙去见,姑娘第一句话便道:“大人一定要尽快接我阿婆过来,她还被我藏在城南的一间茅屋里。”

自从赵煜看见姑娘手腕上已经紧得要卡进肉皮去的镯子,便在想,这镯子八成是个她在意的人送的。

当时情况紧急,赵煜确实无从分辨她是凶手,还是帮凶,眼看她那副要毙命当下的气势,只得投石问路的在她耳边道:“死而后生,你在乎的人才能活好。”

一击即中。

果然,这里面有事儿。

姑娘很聪明,也很果决。一刀穿心,自行留了几分力,当时情况混乱,赵煜便趁乱把人带回刑部,又和自己的书童默契的打了一翻配合,这才把人命从阎王殿里捞回来。

镯子,是姑娘阿婆送给她的,老人家现在还在城南等着孙女儿回去呢。

接人的过程且不说,但赵煜有一点没想明白。

如今看来,舞姬婉柔豁出命去嫁祸太子,像是被人胁迫了,但那人为何不把老太太拿捏在手里呢?

既然如此,她又为何要对那人言听计从……

折腾到深夜,安置好祖孙二人,赵煜好不容易得空吃两口东西,回厢房闷头躺倒。

他太累了,沾枕头就着。可累得紧了又睡不踏实,好像满脑子都是事情,觉得自己仿佛也就只睡了一瞬间。

刚要睡实,门口衡辛便在叫他:“东家,周重大人来了。”

赵煜本就是和衣而卧,须臾间就清醒过来,起身下地拉开屋门,就见周重站在衡辛身后,一脸衰气:“大人,毒源查清了,但人……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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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安堂,是涤川门面最大的药店,却算不上老字号。

只因老板经营得宜,才在近十年的光景迅速扩展规模,开了多家分号,也因此,老板跻身入涤川城的医师盟会,成了都城数一数二的大药商。

在去岁安堂的路上,周重就向赵煜简述了情况。

淬炼银杏果毒,是岁安堂老板亲自接的活儿,自始至终,就连每日看店的伙计,也不知道主顾是谁。

线索看似断了。

案发现场是离岁安堂不远的老板家中——非常普通的一间独门小院。

这老板买卖做的热火朝天,生活倒节俭。

进门,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冲头。死者除了药店老板本人,还有他夫人。

“现场有人挪动过吗?”赵煜问道。

周重答:“没有,是下官发现的,所以第一时间便控制起来了。”

不幸中的万幸。

赵煜进屋,屋里一些日常用品散落在地,显然,老板和人发生过争执,但看样子并不激烈。

老板死尸倒在地上,衣袍前襟掀起来,平整的遮在脸上。反露出他浑圆的肚子,看得出平时吃喝不愁。

他的夫人则倒在门边,脸向下,背后一片模糊,后心处十来处刺伤。

手还伸向门口处,努力的想要爬出门去的样子。

看样子是想跑,终归没逃过一劫。

她后腰处附着一张纸条,已经被浸染了鲜血,白纸黑字,触目惊心的“报应”二字。

赵煜拿起炭笔和纸张,迅速的将屋里的物品和陈尸状况,做了记录、绘影。

这才蹲下来,掀开老板的遮脸布。他面貌似乎还停留在咽气的那一刹那,死不瞑目,带着些难以置信的表情。

脖子上一道淤痕现出来,隐约是手掌的形状,是右手。

赵煜把自己的手虚空比上去,发现这人手掌竟比自己大出一圈。

他算不得顶天的高,但比起大多数人,也还是略显高挑,若按这掌印来看,凶手的身高,只怕要比自己高出半头。

像沈澈那样。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赵大人在心里狠狠的翻了自己一个白眼。

怎么总想到他。

查看过老板,又去查看他的夫人,把尸身反转过来,在场好几名见惯了现场的老手都是一声低呼。

赵煜暗自心惊——她的脸是朝下沁在血泊里,是以众人全没想到,她背后好几处致命伤,并非是最骇人的。

但最骇人的是,她的鼻骨塌陷,面貌几乎已经损毁得看不出本来的模样了。凶手在她鼻子上一击,力道极大,角度刁钻,是自下而上的,鼻骨被打得错位,直接往上穿刺入脑。

这一击显然是致命的。

背后的一片狼藉,倒显得多余了。

“周大人有何见解?”

周重皱眉道:“下官猜,该是凶手刚把老板勒死,还来不及站起身,老板娘就进门了,是以凶手才有自下而上的第一击,把她的鼻骨打得错位,又怕她不死逃脱,一连补了数刀。”

赵煜听周重说着,去查看药铺老板的尸身,这一次,他看得很细,依旧戴着那双随身携带的黑色手套:“一开始我也这么想,但周大人不觉得奇怪吗,凶手对待一个妇人,先是一击就让她几乎丧命,而后又补了十来刀,反而对老板一个大男人,只是掐死?”

周重一愣。

赵煜拉起老板右手道:“你看,他只有手上和袖口沾了血迹,他全身上下,连个破口都没有,这血,是他夫人的。凶手八成是与他夫人有仇。”

老板娘虽然倒在血泊里,但那滩血迹,离老板陈尸的地方还有好一段距离。

凶手,先杀了老板娘,这时老板进屋了,惊骇之下去查看夫人状况,袖口沾了血迹,而后也被凶手杀了。

现场,除了两名死者,还有一行沾血的脚印。

不是人的,是狗。

“有人在查遗物了吗?”赵煜问道。

“已经着人去清点了。”

“凶器呢?”

“尚没有发现,可能被带走了。”

赵煜点点头,见衙役正好带来岁安堂的伙计,正等在院子里,他出门,向那伙计道:“小兄弟,他们夫妇,平日里跟什么人有过节吗?”

伙计大概没见过这阵仗,被赵煜骤然问话,也看不出他是在想赵煜的问题,还就是单纯的被问蒙了,过了好一会儿,才答道:“小的……小的印象里,老板一直很谦和,并没有仇家。”

赵煜听了,也不失望,就点点头,目光掠过院里的陈设,又向那小伙计问道:“你老板,是养了狗吗?”说着,他指向院子里的空食盆。

伙计这会儿才回了魂,满院子学么一遍,高声叫道:“二黄!二黄你躲哪儿去了?”

喊了几遍,无事发生。

他向赵煜道:“回禀大人,老板养了一只叫二黄的狗,只有三个月大,奇了怪了,它平时从不出院子的。”

显然,现在狗……失踪了。

赵煜又问他道:“你们老板每天都去铺子里吗?”

伙计摇头:“老板好多家铺子,事儿也多,忙起来也许好多天都不露面的。”

也就是说,若是没有周重前来找人这一遭,或许尸体还要好久才会被发现。

到时候肿胀腐烂,很多痕迹都会随之消弭不见。

赵煜看向周重,见他拧眉沉思,便问道:“周大人有何见解?”

周重其实是在想,他觉得赵煜问伙计的几个问题,有隐约的关联,但具体是什么,又捋不清晰,要说他在三法司总捕的位置上稳坐多年了,这案子若是让他去主导,他便得去理一理老板的人脉关系,把他近来接触过的人,一一查问。

可如今,凶手会不会便是那个向老板订购银杏毒、杀害大皇子的人,因为得知事情败露,怕老板叫破他的身份,才杀人灭口的?

想到这,见赵煜既然问了,便就如实把想法说了。

赵煜点头道:“是了,周大人办案多年,思路清晰,但此案的真凶,与那订购银杏毒的人,应该不是同一人。”

作者有话要说:

沈澈:劝饭完败……但孤,锲而不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