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仓房里听了那番话,她的思绪又飞向了那遥远的爱敏斯特牧师住宅。近来,她不止一次地想到那个地方。克莱尔曾对她说过,她若是想要给他写信的话,得通过他的父母转寄,还对她说过,她若是遇到什么困难,可以直接写信给他的父母。但是,苔丝总是觉得,她在道德方面没有资格对他提出要求,所以,总是抑制自己的冲动,没让自己寄出一封信。因此,爱敏斯特的牧师一家,也和她自己的父母一样,自她结婚以后,简直没有觉察到她这个人的存在。这种对婆家和娘家两方面的自我封闭,倒与她的性格非常吻合,因为她富有独立精神,并不奢望得到她不该得到的东西,她不需要别人的恩惠或怜悯。她决定,无论是成是败,都得全凭自己,绝不倚仗纯粹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向别人提出任何要求。其实,这个家庭的建立,不过是由于其中一个成员出于一时冲动,在教堂的结婚登记簿上,把自己的名字签到了她的名字旁边。

但是,她自我克制的能力也有一定限度,现在得知了伊丝那段经过,她就像发了热病一般,无法忍受。她丈夫为什么不给她写信?他曾经清楚地告诉过她,说他至少会让她知道他所到之处,但是,直到现在,关于他的行踪,他连一行字也没告诉她。难道他真的对她漠不关心?不过,他是不是生病了?是不是该由她来朝他接近?当然,她若是放心不下,无疑可以鼓起勇气,上牧师住宅去探听消息,并且表达一下她对他杳无音信的悲哀心情。如果克莱尔的父亲真的是她以前听他讲过的那种好人,那么他一定会设身处地地替她着想,理解她这种极度渴望的心情。至于她生活上的艰难困苦,她会只字不提。

在平时干活的日子里,她当然没有权利离开农场。礼拜天是唯一可能的机会。弗林库姆梣这块地方,是这一片白垩质高原的中心,还没有铁路通往这里。所以,要到爱敏斯特去,只能步行。来回都是十五英里的路程,因此她得起早,走一整天才行。

两个礼拜之后不再刮风下雪,但地面冻得硬邦邦的,她就趁着路面冻硬的机会,开始实施她那番计划。一个礼拜天的凌晨,四点钟时她就起身下了楼,走到外面的星光之中。天气晴朗,她脚下的路像铁砧一样,咯噔咯噔地响着。

玛莲和伊丝知道,苔丝这次出门,一定与她丈夫有关,所以对这件事极感兴趣。她俩的寓所也在路边上,但离苔丝的寓所还有一段距离,可她们还是赶来了,帮她梳妆打扮,并叫苔丝穿上最漂亮的衣服,以便赢得公婆的欢心。不过苔丝知道,老克莱尔先生信奉加尔文派教徒的简朴信条,所以她觉得在衣装方面不必讲究,甚至觉得这种讲究很不妥当。自从她悲伤地结婚以来,已经过去了一年时间。她结婚时购置的全部服装,现在也没剩下几件,但是,还是足够把她打扮成不趋时髦、纯朴天真的乡下姑娘,而且还能打扮得非常迷人。只见她今天穿了一件浅灰色毛料长裙,镶有白绉纱花边,衬托着她那白里透红的脸颊和脖颈,外面罩了一件黑色天鹅绒外褂,头上戴了一顶布帽。

“你丈夫这阵子看不到你,真是太遗憾了,你看上去是个真正的美女!”伊丝一边看着苔丝一边说道,苔丝这时正站在门口,站在外面铁青的星光和屋内昏黄的烛光之间。伊丝说这番话时,完全是抱着不顾自己的、宽宏大量的态度,她不能当着苔丝的面对她抱有敌对态度,任何一个有心眼的女人都不会这么做,再说苔丝本人对同性别的人有一种异乎寻常的感化力量,能够奇特地压住嫉妒、敌视等比较卑下的女性情感。

她们给她这儿扯扯拉拉,那儿梳梳刷刷,最后才放心地让她出门。于是她消失在黎明前珍珠色的空气里。她刚开始大步走去的时候,她们就听得见她在坚硬的路上踩得咯噔直响。就连伊丝也希望苔丝这一次能够如愿以偿,尽管她并不是特别重视自己的贞操,但她还是庆幸自己在一时受到克莱尔**的时候,并没有做出对不起自己朋友的事。

去年这个时候,只差一天,就是克莱尔和苔丝结婚的日子;也只差几天,就是克莱尔甩下苔丝的日子。然而,在这个干燥、晴朗的冬天的早晨,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在白垩质的陡峻的山脊上,吸着稀薄纯净的空气,去完成这种使命,她倒也不觉得沉闷。毫无疑问,她这次出门所抱的希望,是想赢得她婆婆的欢心,把事情的经过全都讲给老太太听,把她拉拢到自己这边来,并替自己把那个逃走的人找回来。

她终于到达这一大片悬崖的边沿地带,它的下方就是肥沃的布莱克摩山谷,谷里仍是曙色朦胧,雾气缭绕。下面的空气是一片深蓝,不像上方这样暗淡。下面的田地是小块小块的,每块只有五六英亩,不像她近来干活的那个地方的农田,大片大片的,每片足有一百多英亩,所以,从这高处望下去,那数不清的小块田地,像是网络一般。上方的景物是一片浅褐色,而那下方的景物,如同富润谷一样,总是一片翠绿。然而,她不像以前那样爱那片山谷,因为她的苦恼就是在那儿铸成。对苔丝来说,如同对有过这般体验的所有的人一样,一个物体的美丽,并不在于物体的自身,而是在于物体的象征意义。

她沿着布莱克摩山谷的左首,从容不迫地一直朝西走去,经过几个名字都叫辛托的村庄,穿过从谢顿教堂通往卡斯特桥的大路,绕过多格堡和高斯陀。这两地之间,有一个名叫“魔鬼厨房”的小山谷。她再顺着山路,来到了十字碑前,那根石柱孤寂无言地耸立着,来标明此地出现过奇迹,或者出现过凶杀,或者兼而有之。又往前走了三英里来路,前面出现一条笔直而荒凉的罗马古道,名叫长梣路,她立刻穿过这条古道,拐进一条岔路,下了山,走到了名叫艾弗谢德的村镇,这时,差不多走了一半路程。她在这儿停了一会儿,又吃了一顿早饭,吃得香甜可口,不过,她想避开客店,所以没进“猪与橡实”旅店,而是在教堂旁边的一家草房里用了早餐。

剩下的一半路程取道于本维尔大道,这时,乡间的色调变得柔和起来。但是,随着她与目的地之间的距离越来越短,她的信心也越来越弱了,她的计划也显得越来越难以完成。她发现,她的目的地非常清楚,可是周围的景物却极其模糊,所以她不时有迷路的危险。不过,大约正午时分,她好歹还是站到了通往一片低地的栅栏门前,那片低地里,坐落着爱敏斯特镇以及镇上的牧师住宅。

她看到了那座教堂的钟楼,知道在那下面此时此刻正聚集着牧师和全体教徒,在她的心目中,那是个非常严肃的地方。她有些后悔不该在礼拜天来。像老牧师这样的好人,决不会明白她的处境,只会因她选择礼拜天而对她存有偏见。但是已经到了这一步,她也只好硬着头皮往前走。她把走了这么远路的笨重的靴子脱下来,换了一双纤小漂亮的漆皮鞋子,而把那双靴子塞到了门柱旁边她回头容易找到的树篱里面,接着,她开始往山下走去。尽管她离牧师住宅越来越近,可是,她脸上刚才被冷风吹出来的红晕却在渐渐消退。

苔丝希望遇上一件对她有利的事情,但怎么也没遇上。牧师住宅前的草地上,灌木在寒风中发出令人很不舒服的沙沙声。她无论怎样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即使是穿上自己最好的服装,也感受不到这儿住着的就是她亲近的家庭。不过,无论是在天性还是在情感方面,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把她和他们分离开来,在痛苦与欢乐、生存与死亡、思想以及身后等诸多方面,他们都是一样的。

她鼓起勇气,走进栅栏门,按了门铃。事情已经做了,再也没有退路了。不,事情并没有做完,因为没有人出来开门。还得再鼓一番勇气,还得再试一遍。她又按了一次门铃。按铃时的焦虑,伴随着十五英里路程的劳顿,使她身子都支持不住了,所以,她只得用手叉着后腰,胳膊肘撑在门廊的墙上,等在那儿。寒风刺骨,连常春藤的叶子也被风吹枯变白,这些叶儿相互不停地拍打,搅得她心神不定。一张沾着血迹的纸,从一户买肉人家的垃圾堆上刮了起来,在栅栏门外被风吹得忽上忽下,因为太轻,所以停不住,因为太重,所以飞不走。与它做伴的还有几根干草。

第二次按铃,声音更响了,但还是没人开门。于是她走出门廊,打开栅门,来到外面。虽然她回头望着房屋前面的时候,露出犹豫不决的神情,仿佛还想转身回去,但是,她把院门关上的时候,仍是感到一阵轻松。她忽然转念一想,觉得也许是公婆已经认出她来(到底是怎么认出的,她却说不出),所以吩咐别人不要放她进去。

苔丝只走到拐角。她想,该做的事情,她全都做了,可是,不能因为现在的惊惶而导致将来的悔恨,所以,她又在屋前走了一趟,并把所有的窗户看了一遍。

啊——原来所有的人都上教堂去了。她回想起她丈夫曾经说过,他父亲总是坚持要求家里所有人,包括佣人,在礼拜天都得上教堂去做晨祷,所以他们回到家里的时候,总是吃冷饭。这么说,只需等到礼拜做完就行了。她生怕站在原地等待会引起别人注意,因此,她迈开步伐,想经过教堂,走到旁边的道路上去。但是,她刚走到教堂院子门口时,里面的人也正好出来,苔丝发现自己被夹到了人群之中。

爱敏斯特的教徒们全都盯着她看,只有乡间小镇的教徒做完礼拜,不慌不忙地回家时,才会用那样的目光去看一个陌生女人。苔丝加快脚步,登上了原先的来路,想在树篱之间躲一阵子,等牧师一家吃过午饭,便于接待她的时候,她再进去。没过多久,她就甩开了从教堂里走出来的人,但是,有两个年轻人手挽着手,从她身后快步赶了上来。

当他们离她很近的时候,她能够听到他们急切交谈的声音,一个处在这种情形中的女人,耳朵自然很灵敏,能够辨出他们的嗓音与她丈夫的很相像。那两个步行的人正是她丈夫的哥哥。苔丝顿时把自己的一切计划都忘得精光,只担心自己在没有来得及准备停当之前,就被他俩追上。因为虽然他们不认识她,可她却出于本能害怕他们盯着她看。于是,他们走得越快,她也就走得越快。他们两个,显而易见,是想在回家吃饭之前,作一次短时间的快速散步,让自己的手脚暖和起来,因为长时间坐在教堂里做礼拜,他们的手脚都冻得冰凉。

只有一个人走在苔丝前面的上山路上,一个名门闺秀般的年轻女人,看上去,她倒是挺有情趣,不过实际上,她也许有些拘泥古板、一本正经。到了苔丝差不多追上这位小姐的时候,那两个兄弟也差不多赶到她身后了,所以两兄弟交谈的内容,她每个字都能听得清清楚楚。然而,他们所说的话,仍然没有任何特别吸引人的地方,可是后来,其中一个兄弟看见走在前面的那位小姐,于是就说:“前面是默茜·钱特。我们追上去吧。”

苔丝知道这个名字。这就是男女双方父母要克莱尔娶来作为终身伴侣的那个女人。如果不是苔丝半路插进来,克莱尔或许跟这个小姐结婚了。不过,即使她以前一无所知,她只要待上一会儿,也会全然明白的,因为其中一个兄弟接着说:“唉!可怜的安琪,可怜的安琪!每当我看到这位好姑娘,我都禁不住要为安琪感到遗憾,他真不该那么仓促,娶了那么个女人,不知是挤牛奶的,还是干别的什么的。不消说,这桩事儿真怪。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和他待到一起去了,不过。几个月前,我收到安琪的信时,他们还不在一起呢。”

“我也说不准。这些日子,他什么也不跟我说。他本来就有着古怪的想法,跟我谈不来,这桩考虑不周的婚姻让我们彻底疏远了。”

苔丝走在长长的山路上,脚步更快了,但是,要想走得比他快,就必然会引起他们的注意。所以,最后还是他俩赶上了她,并且超过了她。仍旧走在前面的那位小姐听到他们的脚步声,于是回过头来。随即是一阵寒暄,相互握手,接着,三个人一起朝前走去。

他们很快就走到了山顶,他们显然是想把山顶作为散步的终点,所以在那儿放慢了脚步,三人一起拐向栅栏门边。就在一个钟头以前,苔丝还没下山的时候,也是停在这儿观望山下的小镇。就在他们谈话的时候,一个兄弟把雨伞伸进树篱间仔细地搜了一会儿,把一件什么东西掏了出来。

“这儿有一双旧靴子。”他说,“我想,大概是什么游手好闲的人扔掉的吧。”

“也许是哪个想赤脚进城的骗子干的,想用这种方式,来骗取我们的同情。”钱特小姐说道,“是的,一定是这样,因为这双靴子还相当不错,根本没破呢。耍出这样的花招,真是太坏了!我把靴子拿回去,送给穷人去穿。”

发现这双靴子的卡思伯特·克莱尔用手杖把靴子挑起来,交给了钱特。苔丝就这样失去了自己的靴子。

那些话她全都听见了,由于脸上蒙着毛织的面纱,她才敢从他们身边走过。过了一会儿,当她回头看时,只见这三个做完礼拜的人拿着她的靴子,离开门边,朝山下走去了。

于是,我们的女主人公继续赶路。泪水,蒙住她双眼的泪水,顺着她的脸颊,滚滚而下。她知道,这全是因为她心情不好,过于敏感,才毫无根据地把刚才那一幕看成对她的审判,然而她无法排遣这种心情,她这么一个无依无靠的女人,没有力量抵抗这些不祥的预兆。再回牧师住宅,连想也不用想了。这位安琪太太几乎觉得,她就是一个令人鄙视的东西,被那两个在她看来过分文雅的牧师驱赶到这个山顶上。虽然他们对她的羞辱完全出于无意,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苔丝所遇到的是老牧师的两个儿子,而不是老牧师本人,那位老牧师尽管心地褊狭,但却不像两个儿子这么古板、严厉,而且还充满仁爱之心。她又想起那双沾满泥土的靴子,几乎可怜它们平白无故地遭受了一番嘲弄,并且感到对那双靴子的主人来说,生活已经失去了所有希望。

“唉!”她仍旧自怜自叹,说,“他们哪儿知道,我穿那双靴子,完全是因为走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时,不舍得穿这双他为我买的漂亮鞋子呀,是啊,这一点,他们没法知道!而且他们也不知道,我这身漂亮衣服的颜色也是他挑选的呢,是啊,他们怎么会知道呢?就是他们知道,他们也不会把这当回事儿,因为他们不见得怎么关心他,可怜的人儿!”

于是她就开始替她那个心上人感到悲伤,其实,就是他那种世俗的观点导致她近来的全部悲伤。她继续往前走着,根本没有想到,她一生中最大的不幸,就是出于女性的怯懦,在最后、最关键的时刻,没有去看她的公公,而且还根据他的两个儿子来评判他。其实,她现在的处境,正好能够赢取老克莱尔夫妇的同情心。一旦遇到了特殊的情况,他们总是满怀仁慈之心,然而,尚未陷入绝境的人们精神上的微妙苦恼,则难以赢得他们的关切或注意。他们会迫不及待地替背教者和罪人祈祷,但却忘记应该为文士和法利赛人[1]的苦恼申辩几句。他们的这种褊狭,本来倒是可以使他们在这个时候把自己的儿媳妇当做应受他们爱怜的误入迷途的好人。

于是她开始拖着沉重的步子,走在原先走过的道路上。她来的时候,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只是确信,她人生中的一个危机正在逼近。显然,并没有发生什么危机,她也没什么事情可做,只有回到那个艰苦的农场,继续原来的生活,直到她再次鼓足勇气去上牧师住宅。在这一趟归途中,她不甘心埋没自身的美丽,揭掉了面纱,仿佛要让整个世界看一看,她至少具有默茜·钱特所不具有的容颜。但她一边揭着面纱,一面难过地摇着头。“这算不了什么——算不了什么!”她说,“没人爱这副容颜,没人看到这副容颜。像我这样被抛弃的人,谁还顾及我的容貌呢?”

她的回程与其说一直前进,不如说随意飘**。她没有生气,没有目的,只有一个大致的方向。走到又长又沉闷的本维尔大道上时,她开始感到疲倦,因而她常常靠在栅栏门上,或歇在里程碑旁。

她一直没有进入任何人家,等到走了七八英里后,下了又长又陡的山坡,到了艾弗谢德村镇,她才走进了早晨满怀期待吃过早饭的那户茅舍人家。茅舍坐落在教堂旁边,差不多是村子这一面的尽头,当老板娘进厨房给她端牛奶的时候,苔丝坐在里面,朝街上望了望,只见此地空空****。

“我想,村里的人都去做晚祷啦?”她问道。

“不是,亲爱的,”老妇说道,“做晚祷还早着呢,钟还没敲响呢。村里的人都到那边的仓房听讲道去了。一个卫理公会教徒趁着早祷和晚祷之间的工夫,在那儿讲道呢。他们都说他是个极好的、狂热的基督徒。不过,我可不想去听!在教堂里讲的已经够我听的了。”

过了一会儿,苔丝起身朝村里走去,她的脚步声从两边的房屋那儿发出回声,仿佛走在一个死亡的国度。到了村子中部的时候,她脚步的回声和别的声响混在了一起,她看到离道路不远处就是一个仓房,心想,那一定是讲道的声音。

在寂静、清新的空气里,讲道的声音非常清楚,苔丝尽管处在仓房有墙无门的那一头,却能辨清每一句话,这一布道,可以想得出来,是属于最极端的反律法主义[2]那一派,主张以信仰来说明一切,也就是圣保罗神学的那种观点。这位激昂的布道者,以极大的热情宣讲着这一固执的观念,慷慨陈词,好像背诵似的,显然没有逻辑推理能力。尽管苔丝没有听到开头的话,但她却已经知道他所讲的内容了,因为他不断地重复着下面这段话:

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使你们不服从真理呢?[3]

苔丝站在仓房后面听着,她发现此人所宣讲的教义,正是克莱尔父亲那一派的观点,不过还要激进一些,因此她就产生了兴趣,接着,当布道者开始详细讲述他怎样信起这种教义的切身体验时,苔丝的兴趣更加浓厚了。他说,他曾是一个罪孽深重的人。他曾经嘲弄过宗教,曾经和玩世不恭、邪恶****的人混在一起。但是后来有一天,他醒悟过来,他之所以能够醒悟,主要是因为一个牧师的影响。起先,他曾粗野地侮辱过这个牧师,但是,这位牧师在离开时所说的几句话,却深深地沉入他心底,留在那儿,直到后来,因为上帝的恩惠,这番话在他心底发生作用,改变了他,把他变成今天他们看到的这个样子。

但是,让苔丝更为震惊的,与其说是那个人的教义,还不如说是他的嗓音。几乎叫人难以置信,这完完全全像是亚雷克·德伯维尔的嗓音。她感到一阵痛苦的疑虑,脸部都变得呆板了,她绕到仓房正面,从房前走过。在仓房的这一面,低低的冬天的太阳把光线直接射进入口处的两扇大门。其中一扇大门正好敞开着,因此,光线就一直射到深处的打谷场上,射到布道者和听众身上。仓房里的人,都很暖和,得以免受北风的侵袭。听道的人全都是本地村民,以前,在那个难以忘怀的场合,她所遇到的提着红漆罐儿涂写警言的人,也在这群村民之中。不过,她的注意力仍集中到中心人物身上。这个中心人物正站在几袋麦子上面,脸对着门口,对着听众。下午三点钟的太阳,把他的脸部照得清清楚楚。苔丝自从听清了这个人的嗓音,就奇怪地、无力地感觉到,站在她面前的就是那个诱奸她的人,这种感觉变得越来越强烈,现在,当她看到了那张脸时,终于发现一点不错,果真是他。

[1]文士指古犹太人中的法官,法利赛人是指古犹太的法利赛教派,他们曾批评、反对耶稣。在此与前面的背教者和罪人相对照,寓指那些罪过难以确定的人。

[2]见第二十五章注释。

[3]引自《圣经·新约·加拉太书》第3章第1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