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未亲附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也;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也。故令之以文,齐之以武[33],是谓必取[34]。令素行[35]以教其民,则民服;令不素行以教其民,则民不服。令素行者,与众相得[36]也。

士卒们还没有亲附就对他们进行惩罚,他们就不会信服,不信服就难以使用;士卒已经亲附,但不执行军纪军法,这样的军队也不能用来打仗。所以,平时要用政治道义去教育他们,用军纪军法去约束他们,这样才能战则必胜。平时能够严格贯彻执行命令,管教士卒,士卒就会养成服从的习惯;平时不注意严格贯彻执行命令,管教士卒,士卒就不会养成服从的习惯。平时的命令能够得到严格执行的,表明将领与士卒之间相互信赖、关系融洽。

[33]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文,在这里指政治、道义上的德化教育;武,在这里指治军方面所执行的军纪、军法。全句意思是说用政治、道义教育部众,用军纪、军法整饬部众。文武并济,刚柔相兼是《孙子兵法》对治军方法的总要求,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它包括:第一,令之以文,爱兵和众,将帅士卒之间形成父子兄弟般的情谊与和谐气氛,“视卒如婴儿,故可与之赴深溪;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对士卒的说服教育不仅要运用于战时,更要体现在平时经常性的养成教育之中,使士卒们形成服从的风气和对将帅的敬重拥戴之心。第二,齐之以武,信赏明罚,以健全的法制保证军令的贯彻执行。爱护士卒不是溺爱。“厚而不能使,爱而不能令,乱而不能治,譬若骄子,不可用也。”“将弱不严,教道不明,吏卒无常”(《地形篇》),战则必乱无疑。因此不可偏执一端,而要注意说服教育与严明军纪二者的有机结合。这一思想比单纯鞭笞杀戮的强制性方法要进步,且与崇尚“中庸”之道的中华民族文化相吻合,故几千年来一直被兵家奉为治兵准则。古代兵书《吴子》提出的“总文武,兼刚柔”的将帅素质要求,近代兵书《曾胡治兵语录》中蔡锷的评语说“‘带兵如父兄之带子弟’一语,最为慈仁贴切。能以此存心,则古今带兵格言,千言万语,皆可付之一炬”,都可以看成是对这一思想的发展。

[34]必取:必定取胜。

[35]素行:就是一贯都能够得以贯彻执行。素,一贯。

[36]与众相得:将领与士卒之间相互信赖、关系融洽。《孙子兵法》认为,将吏爱抚士卒是凝聚军心的重要手段,而军队“上下同欲”,内部和谐,是取得战争胜利的基础。为此,除了国君要政治开明,具有强大的民心凝聚力外,将吏们也要把和军爱兵作为治军的重要内容。其要点是:第一,爱抚士卒。该书所倡导的“将之五德”之一的“仁”,就是对士卒宽厚仁慈,要“视卒如婴儿”“视卒如爱子”,使得士卒心甘情愿地“与之赴深溪”,“与之俱死”。第二,既要爱抚士卒又要令行禁止。爱兵的目的在于用兵,不能为了施恩而不约束士卒,使其成为“厚而不能使,爱而不能令,乱而不能治”(《地形篇》)的骄兵悍卒。要把道义上的感化教育与组织纪律上的严格军法有机结合起来,使将吏既取得士卒拥戴,又有令出必行的威信。第三,爱抚士卒要注意方式方法。切忌在爱抚士卒之前,单凭暴虐刑罚而立威;切忌先对士卒施以暴虐,在失去军心后又害怕部下,导致军心动**,队伍崩溃;切忌在士卒亲附将帅后,即使违犯律条也不依法论处。对士卒的爱抚仁慈、文德教化与军令畅通、信赏明罚要长期贯彻执行,以养成军队内部和谐一致、令行禁止的良好风气。“与众相得”是古代兵家将帅治军的重要原则之一,许多优秀将领为团结部众都十分关心士卒饥苦,抚伤问疾,渴不先饮,饥不先食,与普通士卒共渡危难,以振士气、固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