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春的苔蓝城,总要弥漫好些日子的风沙。公寓楼后面,是一片果园,这个时节,走到窗前,可见满树花枝。他偏爱那桃花杏花和苹果花,一树树,在那春阳下,也叠印在来自故乡的记忆里,暖意融融地开,细细碎碎地开,在风沙天气里,灰意蒙蒙地开。晚上,就算刮着漫漫风沙,他的舍友苏远帆也会让窗户一直开着。夹枪带棒的空气蹿进来,夜晚的各种声息也聚流进来,梦境都丰富了。

苏远帆一大早就在弹拨吉他,杨柳不讨厌,也不欣赏,俩人倒也和平共处一室。他们同来自西北的一个省份,在苔蓝这个外省的城市,就以老乡相称。同期被分配到苔蓝来的,还有另外三个老乡。

刚来时,五个人时常在礼拜天结伴去街上溜达,在街巷和商场里转来转去,在街角随便寻一个啤酒摊,海阔天空,说各自的际遇,也论说苔蓝这座城市。有时,喝到大醉,直到夜深。通往公寓楼的那条路,一年多过去,还没有铺好,出租车司机都不愿意去那边,他们几个时常走路回去,一路吵吵嚷嚷,难以从一种**漾开来的情绪里收回去。苏远帆嘴里永远在滴哩答答,恍若还是那怀着迷梦的少年。大伙独爱他身上那股与世无争的傻劲儿,似乎是对生活的满意程度决定了苏远帆是个胖子,而杨柳是一把瘦骨头。微卷的长发,迷离的双眼孩童般地眨动着,苏远帆走路都富有节奏感,他在老家的女朋友常给他写信来,全压在他那个白色的枕头底下。据说,他们已经写了七年的情书了。当着苏远帆的面,他们几个翻出那些信来大声地读,那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情书,在信里,两个恋人探讨的是艺术和艺术家,引经据典,说一些高深莫测的话。那个叫柳小麦的女子,信中的语言更接近于文学作品。而他们几个,专挑那零零星星的情思暗转的动人词句,勾得几个异乡人的心思,在某时某刻的记忆里,暗悠悠地游走一会。他们一致认为,写这样信件的,一定是个既严肃又浪漫多情的女子。

越往东走,越靠近郊区,旁边一家酒店才粉刷完了外壁,开始营业,他们慢慢就会知道,这家相当乐观的酒店,从“路易”改名到“亨利”,不到三年时间,这已经是第六次开张啦。一到开不下去的时候,就关门整顿,粉刷一遍外壳,换个店名,炸两天礼炮,又开业啦。这帮年轻人初来乍到的晚上,从破破烂烂的街道上经过,酒店的窗口亮着稀稀拉拉的几盏灯,他们冲那灯光吼一嗓子:

“嗨!灯下的妹子嗷,出来陪哥哥散个步撒。”

小个子潘军小时候跟着祖父吼秦腔,嗓门特浑厚,他只要一发声,准会引得夜色深处院落里的狗一阵阵惊恐急吠,妹子却从没出来过一个。这一带,多果园,酒店对面是很大一片园子,高大挺立的白杨将园子围了起来。秋天时,他们会钻进去摘一兜苹果,也没人来管顾。因为土质,这里的水果无与伦比,他们以此推论,这里的妹子,也一定无与伦比吧。一直沉默走路的王海波,突然发出一阵尖酸刻薄的笑声。在深夜里,那笑声令人的骨头都一凛。

小宋在部队上当过厨子,喝酒时问大家,你们想吃得好一点吗?到了礼拜天,他们买了厨具碗筷,在小宋的房间里合伙开灶。小区里有四十九栋楼房,你若是在市区要打车回这里,司机会说,就那堆豆腐渣吗?那边不去,只能送你到亨利酒店。

但小区里面,学校、医院、俱乐部,一应俱全。里面的小孩不用出大门就可以从幼儿园一路上到高中,那些学校的教学质量还蛮棒的,外面的都想挤进来,没有相当的关系,也是不容易的。相应的,这堆豆腐渣的价钱,也是一直在飙升的。单位把他们这拨新人分到面朝果园的一栋单身楼住宿,他们五个被分在同一个楼层,几个房门时常通宵敞开着,他们在休息时奔出蹿进,吃喝弹唱,很有夜夜笙歌的意思。

杨柳从没有过这样的快乐时光。来这之前,他一直生活在农村,他是家中老大,有三个弟弟、一个妹妹,父母半辈子光为喂饱几个儿女的肚子已是黔驴技穷。祖母也跟他们一起过活。她时常烦躁得很,对他们每个人都很凶,从不跟他们和气地说话。从小学到高中,他几乎没什么朋友。如今,想到弟弟妹妹们因为收到他的礼物而欣喜若狂的样子,他自己也感到非常满足,这几个老乡也让他放松,似乎,这已是如意人生了。

先是小宋谈了个女朋友,双方父母因为家族有生意往来,很早就相熟,算得上是故交,小宋很在意这个,谈父辈比说那个女人的时候多,厨子很快就去给女友和她的家人做饭去了。差不多将半个苔蓝城混熟后,潘军和王海波两人也就难得见着面了,偶尔,在单位的会议室里碰见,惊见他俩像换了副人皮,发型时尚,一副意气风发的样子。

每到休息日,杨柳就觉得茫然得很。一遍遍想着刚刚逝去的那些日子,对弟兄们的薄情寡义很是气愤,如果有能力,他想造一栋楼,专供弟兄几个住在里面。他和苏远帆都不爱出门,音乐家听一遍手机里的乐曲,就可以在吉他上弹奏出来,房子外的事物就很遥远。杨柳则怕出门花钱。这个,他们是不会懂的,这几个老乡从小生活在城市。他其实也懒得进灶房,有时候,他能觉出来,因为他的缘故,苏远帆才坚持着把两个人的食堂继续开下去。

这个礼拜六,他还不知道要如何打发。苏远帆从没说过他的女朋友要到来。没有丝毫征兆,她突然就站在他们宿舍开着的门口。

“小麦。”

他一下就喊出她的名字,像跟她早已经很熟那样,同时将手中的打火机冲苏远帆扔过去,吉他声才停了。

没有相片上好看,她的穿着也有点风尘仆仆,就像是从过去几日的漫漫风沙中而来。夹在信件里的相片,静静地泛动着一股冷气、忧郁之气。而面前的女子,则有股戾气。

苏远帆接过她手里的包时也没把吉他放下,以那种迷离温柔的眼神看了女友半天,像要认清那个女子。

跟小麦握手时,杨柳有点失神,仿佛曾经与她通信的人是自己而不是苏远帆,又想起,小宋跟他私下里说,有点迷上那个写信的女子了,不过,小宋跟现在那个富有的女朋友似乎处得不错。

一开口,方知杨柳跟小麦才是真正的老乡,小麦婴儿肥的脸涨红着,跟他用家乡话说着故乡的闭塞、落后。他觉得自己应该出门去,让两个恋人独自待在一起,却倚着对面的床头站着,热烈地说着他心里并不爱的家乡,那里比苔蓝的气温要高上七八度,这个时节,麦子已经绿得很有气势了。苏远帆找了条毛巾,又去水房打水,小麦将外套拿去阳台上抖了抖,又拿毛巾擦了几遍。他问一句,小麦答一句,与他的目光相碰时,她会红一下脸,眼神里一抹娇羞混合着不安的闪光。他记起自己的妹妹,见了生人,也是这般的窘样。

我在幽暗中分裂自己。

我每天都在虚无的中心。

她在信中所写的某句话,总会击中他的心脏,音乐家对此毫不知情。他了解舍友的女友的每一件事:音乐梦因为没钱而中断;有个数学老师评价她老是我行我素,脑子有点不正常;看过不少闲书;毕业后拼命考上了公务员,没想到,那份工作就是写成堆的材料。她的字,硬撅撅的。印象里,她跟他曾经通过很多次话。此刻,断续的话从他脑子里闪过,而小麦也显得六神无主。

“快熬死我了。”她道给苏远帆,同时流露出还有他这个外人在的矜持和难堪。

“干脆辞了算了,音乐家养活你,绝对没问题。”他的语气生硬,不是那么友好,想走出去,却仍坐在两个恋人中间。

苏远帆说道:“那些成天耗在办公室里的女人,总是让人难以有爱的冲动。”

她没有接话,扭头去看着窗外,那一瞬间,她是写信的那个人。

那种煎熬,他是深深懂得的。“那你有没想过,跟音乐家将来怎么办?”柳小麦不会真的辞职,苏远帆也不过是信口胡说,他却鲁莽生硬地问出这样的问题来,心里不无伤感地想到自己,再过些日子,他们将被撒在铁路线上,黑白不分地去操纵一列列除非断电或铁路消失才能停歇的机车了。他的生命,将会在电磁辐射当中,无止境地单调重复着,想想这个,又感觉到绝望的海水。而他的那几个老乡,早已蠢蠢欲动,终于可以亲自开火车了。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让两个恋人陷入提前到来的麻烦之中,自己像个多嘴多舌的家长。他一点也不担心小麦会听出他说话时老带着的一丝挖苦和不敬。

小麦没说话,明显这个问题令她越发陷入了沉重。家乡那憨实贴地的口音,使得面前这个女子有些笨拙,但她是那种有内在意识的人。她涂了口红,但那颜色根本不适合她,头发很随意地披散着。

“你不适合留长发。”他又说道,语气古怪。事实是,恰恰是那头发,才令她看上去有了那么点温顺。

她瞥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

随后,苏远帆在换衣服,杨柳跟小麦站在窗口说了阵话,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不知怎么的,两人竟然起了争执。她非常较真地反驳,而他则骂了句脏话,然后重重地摔门而去。

跑下楼梯,出了小区的大门,他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心里仍有莫名的憎恨。看那么多书,有屁用哇。高考落榜后,他烧了属于自己的书。

“真是酸腐,乡巴佬。”对着夜色,他骂了好几遍。

他以为苏远帆准会和他干一架,但后来苏远帆说,小麦太耿直,老把自己困住,有点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