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被她“用完就扔”

忆君是一个五官俊俏、衣着时尚的年轻男子,只是他眉宇间挥之不尽的忧愁,让他整个人显得无比沉重与落寞。忆君点燃了一根烟,稍稍平静了一下情绪后,他告诉我,这次倾诉是朋友替他约的,因为他是一个非常自闭的人,总是把所有的心事埋在心里,朋友看他太痛苦了,便自作主张地打了“倾诉热线”,他不忍拂了朋友的好意,而他也确实想找一个人说说心里话,于是,有了我们今天的见面……

青春的寂寞,让我们为爱而爱

十年前,我正在一所中专学校读书,和大勇、小六等一帮男生打得火热。我们喜欢在篮球场上宣泄过剩的精力,每当有女同学助战时,我们总是格外的亢奋。

那时的爱情总来得冲动、来得盲目。以后,大勇、小六都相继有了各自的女朋友,我们的生活因为她们的加入变得更为丰富了。我们一起去打台球,去看电影,去蹦迪……

大勇与小丽给了我最初的情感启蒙,以至我**不安。当他们要给我介绍女朋友时,我忙不迭地答应了。有一天,春儿被带到了我面前。春儿只有16岁,正在某校读初三。在看到她的第一眼时,我有着说不出的失望,她不仅长得又黑又丑,而且身材瘦弱,身体几乎没有什么起伏。春儿对我毫无吸引力,但那天碍于大勇、小六的面子,我还是表现出了一些热情。事过很多年后,再想起与春儿的相识,总觉着十分可笑,似乎无关爱情,更像是无知少年开的一场玩笑。但那确实是一次开始,而命运注定了今生我会与这个叫春儿的女孩纠缠不清。

我和春儿不咸不淡地交往着,一年后,我中专毕业了,参加了工作,春儿则考上了师范学校。我开始了朝九晚五的生活,春儿的学校远在铜山新区,只有周末时,她才能回到市内。虽然我和春儿有了各自的新生活,但我们依然把对方当做自己的恋人……

时间的魔法, 让我深深爱上了她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惊奇地发现,出现在我面前的春儿在悄悄发生着改变。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春儿的身体开始发育,即使她穿着宽大的衣服,我依然感觉到了她身体的起伏。她**在外的皮肤白皙、娇嫩,仿佛吹弹即破。她的眼睛水润润的,对男女情事的似懂非懂,让她的眉梢间多了些说不出的风情与韵味。夏天的黄昏,春儿爱穿一条白色的棉布连衣裙,领口处与掐腰处的性感,以及她顾盼生辉的双眸,让她显得与众不同。时间如同一个魔术师,将昔日的丑小鸭变成了一只白天鹅,春儿的美丽让我感慨着、沉迷着。

爱情虽然来得有点晚了,但它还是来了。我对春儿的感情与日俱增,每个周一开始,我在思念中翘首期盼周末的到来。有时,实在忍不住了,我就会打车去铜山新区看春儿,哪怕只是站在她的校门口和她说上几句话,我也感到十分幸福。每个周末,我早早地等着春儿到来。时间让我们之间多了些亲密,我们接吻,我们抚摸,春儿的身上散发着好闻的味道,一种少女的体香与汗味混杂在一起的味道,我被深深吸引,挨近她的时候,拼命嗅个不停,而身体深处的本能欲望,如潮水般一波一波涌起,让我欲罢不能。直到有一天,我忍不住将春儿揽入我的身下。我和春儿急切地在对方的身体上探寻着,进入与接纳,在窒息的激动与慌乱中,我们将“第一次”彼此交付……

自那天之后,我和春儿的感情更进了一步,而初涉男女情事,我们自有一番热烈与沉迷,我们总是寻找着一切机会在一起。7月,当春儿师范毕业后,她很自然地住到了我家。我们的交往早已被我父母知悉,而在他们心中,早已认可春儿为他们的准儿媳。

以后,春儿在一家公司找到了工作,我们白天各自去上班,下班后或者回家陪父母,或者在外面逛街、吃饭,与朋友聚会,因为年轻,我们的生活自有一番丰富。

转眼已是5年过去,我和春儿曾经的**在时间的长河里渐渐归于平静。我和春儿已俨然一对“老夫妻”,我们每天各自忙碌,晚上回到家后,春儿守着电视机,我则忙着上网。虽然不再有往日的**,虽然有了一些的磕磕碰碰,但我从未想过与春儿分开,因为8年的时间,我和春儿的生命中已经有了太多的纠缠。

在你的来去之间,我的心碎了一地

转眼到了2005年,虽然春儿依然按时上下班,但我还是从她的神情之间感觉了她的反常。她越来越注重打扮,每天出门前,她总是在镜前左顾右盼。晚上回到家,她常常坐在一边发呆,她的眼睛亮亮的,有着掩饰不住的喜悦,可是每当她看到我时,她的目光立即冷了下来。我感觉到春儿正在远离我,可是我无力去阻止什么,我只能无助地静待事情的发展。

一天晚上,因为一件小事,春儿大叫着“分手”,任凭我如何挽留,她最终还是摔门而去了。我以为春儿正在气头上,等气消了,她自会回来。可是几天后,我却得到了春儿已经和一个男孩同居的消息,他们在几个月前认识的,在很短的时间内,便打得火热。我没有想到春儿会对自己、对我们的感情这样不负责任,我的伤心可想而知。春儿走后,我经常借酒浇愁。

三个月后的一个晚上,房门被敲响了,我打开房门时,居然是春儿站在门外。我将满脸泪水的春儿迎进屋内。在春儿的哭诉中,我得知那个男孩子在最初的新鲜劲过后,对春儿日渐冷淡。春儿哭着问我,能否原谅她。我默默地将春儿揽入了我的怀中,我紧紧地拥着她,因为我一直在等着她回来。

我和春儿的生活又回到了从前,可是很多现实问题依然存在,春儿的母亲嫌我的经济能力有限,总是挑拨着我和春儿的关系,而春儿对我们的未来似乎也没有太多的信心。以后,春儿的母亲给春儿介绍了一个男朋友,春儿稍作犹豫后,再次离开了我。春儿又一次践踏了我的热情,而我已经痛得无话可说了。

春儿如此地伤害我,按理说,我应该恨她,可是一个多月后,当她再次要求回来时,我又一次无条件地接纳了她。我给予了春儿最大的宽容,因为我爱她,而8年多的感情历程,让我已经习惯了她的存在,没有她的生活,我六神无主。我以为春儿可以看得见我的真心,可是她却把我的让步当做了软弱。

因为工作的关系,春儿经常去南京总公司出差。进入秋天以后,我感觉到了春儿的躁动不安。她出差的次数较以前多了许多,每次从南京回来,她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多年的共同生活,让我太了解春儿了,她任何细微的心理变化都逃不过我的眼睛。我知道在春儿身上一定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转眼到了当年的国庆节,我在打扫房间时,无意间发现了一张验孕单,上面显示的结果是“阳性”。在看到这张化验单时,我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了,因为我知道这个孩子不是我的。晚上,我把验孕单放在了春儿的面前,春儿的表情非常平静,她告诉我,那个男人是她南京总公司的同事,他们已经在一起很久了。我问春儿打算怎么办,她说,那个男人邀她一起去深圳发展,但她还在考虑。我似乎无权去选择,只能听任春儿的发配。

春儿在女友的陪同下去做流产,手术完后,她无颜再回到我家,只得寄居在朋友的店里。我去看春儿,**只有一床薄被,而且没吃没喝的。我心疼极了,我让春儿跟我回家休养。春儿不愿意,我说:“你的身体要紧,等身体养好了,是去是留,你自己决定。”春儿哭着说:“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同样问自己,我为自己对春儿有这样的宽容同样感到意外。

如果你幸福,我放手给你自由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养,春儿的身体渐渐恢复了。她没有再提走的事情,我们依然生活在一起,我一如往昔地照料着她。我想,经过这么多事情,春儿应该知道我对她的爱有多深,在她最脆弱的时候,最需要别人关心的时候,那个男人始终没有出现。几个月过去了,春儿一直表现得很平静,我以为她和那个男人断了,然而,我错了。

日历一天天翻过,转眼到了2006年的春节。春儿告诉我,她要回家陪母亲过节。可是她收拾的却是夏装。我心中有疑惑,却没有挑破。第二天,我打电话给春儿,春儿告诉我,她在深圳,年初八回来。我的心很痛,但为了不影响春儿的情绪,我故作轻松地对她说:“既然去了,就好好玩吧。”我爱春儿,我愿意看到她快乐。

以后的几天里,我度日如年。好不容易到了年初八,那天下着入冬以来最大的一场雪,我在嘉利酒店的门口等观音机场的班车。由于天气的原因,飞机晚点了,我在雪地里站了五六个小时,几乎快冻僵了。班车快到的时候,春儿突然发来短信,她说她母亲来接她,希望我不要出现。班车到了,我远远地躲在一边,看着春儿下了车,和她母亲相拥着走了。太多的委屈,太多的伤心,让我的眼泪缓缓地落下,不久,春儿来我家取走了部分衣物,她说她母亲身体不好,需要她回去照顾。我打电话问候春儿,春儿不接我的电话,却发来短信,希望我们以后不要再联系了。春儿的短信,让我一夜无眠,我似乎已经看到了我曾预见的结果,可是心中依然有着太多的不甘。我约春儿出来见面,春儿告诉我,那个男人有房有车,而且对她很好。既然我不能给春儿想要的生活,我愿意退出。

春儿走了,走得义无反顾,只留我在原地为逝去的爱情感伤。我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与春儿的往事总是清晰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让我一次次泪湿,8年多的纠纠缠缠,春儿已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不可能轻易放下,我知道只有春儿结婚了,有了自己的幸福,我才可能开始自己的生活……

忆君让我见识了什么是无怨无悔,我一直认为,爱是付出,不是索取。爱一个人就要尽自己所能地去爱,却对对方没有要求。因为如果对方爱你,他(她)会以同样的方式爱你,如果他(她)不爱你,即使你要求他(她),他(她)依然无法给予你想要的爱,其实,爱情就是这样简单。在这段感情中,忆君已经做了他应该做的,所以,他应该无憾了……

经典爱情小说胭脂果

他俩居住的房子后面,是一片开阔的野地。初夏的雨水一落,野地里就有一种叫不出名来的草儿疯长起来。不久,在那一丛丛暗绿色的椭圆的叶子里,便会绽出一片片洁白的花朵。

那些纤弱的、苍白的单瓣花儿,并不美丽,然而,待花落之后,就会结出一颗颗豆粒大小的果儿。果儿熟透之后,只要用手轻轻地一捏,就会渗出像胭脂一样殷红的汁液。所以,她给它们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胭脂果。

只要有空闲,她就会去采摘一些胭脂果回来:然后,就学着城里女人的样子,悉心地将胭脂果的汁液涂抹在指甲和脚趾上。她原本就年轻而美丽,在那些艳丽色泽的装扮下,显得愈加楚楚动人。

他喜欢她涂抹上胭脂红后的可人样子,也喜欢亲手将那些艳丽的汁液涂抹到她的指甲和脚趾上去。刚开始时,他还有些笨手笨脚的。可慢慢地,他就轻车熟路了,涂得比她更均匀更富有魅力。

那一年初夏,她和几个姐妹一起进城去打工。又到了胭脂果熟透的季节,而她却渐渐地淡忘了那些曾经带给她无限美丽的野果。

她还像以前一样,喜欢在指甲和脚趾上涂抹上那些美丽的颜色。只是,她使用的是从超市高价购买回来的高档指甲油。而且,她还发现自己涂抹上唇膏的样子,更加迷人。

他也像以前一样,经常到屋后的那片野地上去,采摘一捧胭脂果回来,然后放入一个小小的木匣里,再放到阴凉的角落处存放着。

这种小果儿容易保存,半个月的时间都不会腐烂。但是,为了保证胭脂果的颜色,他每隔几天都要采摘一些新鲜的,将那些陈的换掉。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她回家时,能够从容地取出胭脂果来装扮她的美丽。她往家寄钱的数目越来越大,但是见面的日子却越来越少。他只知道她是在一家外资服装企业里打工。

那一天,她突然打电话回来,声音冷漠地说:“我们离婚吧……”

他愕然半天才问:“为什么&63;”

她没有回答他,只是说了这么一句:“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

那是一个落雨的傍晚,他费尽周折,终于在那家酒店里找到了她。当时,她正在陪几名客人喝酒,她涂着猩红的唇膏,而指甲上那些伪饰的油彩,更像一支支无形的箭,射入他的眼里,并刺痛他的胸口。

蓦然,他明白了她先前话语中的含义。他硬拉着她,走出了包厢。

她喝了很多的酒,但厚厚的脂粉丝毫掩盖不了她的慌乱。

许久,她才问:“你意外吗&63;”

他苦涩地摇了摇头,说:“你的钱,我一分没有动过。可你为什么会这样&63;!”

她没有解释,只是告诉他说,那都是一些很有权势的客人,她不能得罪。说着,她转身走进包厢,任凭他怎么央求和拽拉。

她喝得酩酊大醉。一直候到深夜,他才在她的一个同事帮助下,架着她回到她租住的房子。

她哭了,一动不动地躺在**,任凭泪水将体内的酒精冲刷出来。而他仍像先前一样用一只胳膊揽着她的秀发,见她咽着泪水睡下。

然后,他用一条毛巾沾上温水,小心翼翼地将她唇上残留的唇膏一点一点擦净,接着,他又俯下身子,将她指甲和脚趾上的油彩也都擦干净。

他从兜里掏出一个小木匣打开,里面是他为她采摘的胭脂果。他像先前一样,悉心地将那些自然而艳丽的汁液,涂抹在她的指甲和脚趾上。

明媚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洒进来。

她醒来,第一眼就发现了。他那只已被胭脂果染红的手。

此时,她抬起自己的手,发现了那种久违的胭脂红也已浸红了她的每一个指甲,还有脚趾。她愣住了,继而,她跪倒在他的面前,哭泣道:“如果我回家……你还会像先前一样……为我采摘胭脂果吗&63;”

他紧紧地拥住她,大颗大颗的泪珠滚落下来……

总会有朵玫瑰属于您

他们——两个年近古稀的老人,在电话中平静地相约:“再见,来生再相认,来生吧!”

在日本横滨的一条路上,左兵和加代一前一后地结伴回家。左兵高高瘦瘦的个子,晃晃悠悠地走,有一种桀骜不驯的气质。加代虽然穿着学校的制服,却依然是微微地弓着背,像那个时代典型的日本少女,踩着小碎步。要过桥的时候,他会扶她一把,两人并肩走上十几步,然后下了桥,再一前一后地走,虽然互不说话.但走得安然。市场附近的那条街的街角,有一株很高大的八重樱。走到树下,他站一站,等她赶上来,两人客客气气地说:“再见。”然后他向右拐,回家。她则继续往前走,二十几步远就是她家的米店。

左兵的父亲郑孝仁是在中日两地经商的广东人,母亲由纪子是父亲在日本买下的外室。因为是个中国人,他没少受同学的欺负,但是他不怕。他虽然瘦,然而受欺负时,也会发疯似的还击,渐渐地有了名气。有一次,加代在校门口迎住他,说:“放学后我们一起走好吗&63;我一个人走僻静的路,有些怕,拜托了。”左兵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每天清早,左兵走到巷口,就会看见加代在樱树下等着,见了他,微微一笑,弯一弯腰,就跟在他的后面走,日久便成了习惯。

左兵喜欢下雨天,下雨天加代穿木屐,噼噼啪啪在身后走着,很有韵律。雨下大了,加代还会半踮着脚在侧后方举着伞,给他遮一下。左兵喜欢她半羞半喜的样子。

那一年的圣诞节,学校组织晚祷,允许大家穿校服以外的正式衣服。左兵一出巷子,眼前一亮:樱树下加代穿了一件白底织淡淡樱花的和服,撑着一把红色油纸伞。左兵第一次意识到加代有多美.不知怎地就心慌意乱起来,有一种马上逃掉的冲动。

1936年底,大批华人开始返国。在涌向码头的人潮中,左兵紧随着父亲的管家,觉得自己是一滴水。船快开的时候,加代突然呜呜咽咽地出现在舱门前,她扑通一声跪在左兵面前,只会说一句话:“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呀……”一时间,左兵的心中一片茫然,好像雨中加代的木屐一下子踏在了脑子里,每一下都无限悲凄地重复着“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呀……”

一直到多年以后,左兵才意识到加代说出这句话要有何等的勇气。然后便是49个年头。左兵在中国和同时代的人们经历着差不多的悲欢,磕磕绊绊却也没什么值得抱怨。他的记忆中偶尔会出现一种声音,但是想不起来是什么声音。他老了。

1985年,他因产权问题去了一次日本。中学时代的老同学去饭店看他,走时给他一张加代的名片。于是他明白了萦回在脑际的原来是加代的声音。他拨了加代的电话,没有惊叫、眼泪、叹息、懊悔和掩饰,平平淡淡,他想约她出来喝茶,说:“我回来了,茶社见,好么&63;”好像他不过昨天才离开。她说:“好的,但不必喝茶了吧,我实在不愿毁了我在你心中的形象。你在樱树下等我,我会从你身旁走过,请别认出我……”他答应了,他们——两个年近古稀的老人,在电话中平静的相约:“再见,来生再相认,来生吧!”

正是樱花凋落的季节,横滨一株古老的八重樱下,站着一位老人。他穿着租来的黑色结婚礼服,抱着一大束如血的玫瑰,49朵,距那个刻骨铭心的时刻,已有49年。老人站在如雨飘落的樱花中,向每一个路过的老妇人分发他的红玫瑰,同时微笑着说:“谢谢。”49朵,总有一朵是属于她的吧,不管她现在是消瘦还是富态,不管她现在是儿孙成行还是独自寂寞,不管她泪眼模糊还是笑意盈盈,此生此世,总会有一朵是属于她的吧。老人遵守约定,不去辨认,只专心致志地分发着玫瑰。他知道她会从他身边走过,她会认出他,她会取走一朵迟到了半个世纪的花,而来生,他们会凭此相认,一定。

亲爱的还你一滴泪

经历了一场车祸后,古梅什么都记不起了,医生说是暂时的失忆,可能很快就会恢复记忆,也可能一辈子都恢复不了。

一天晚上,古梅做了一个奇怪的梦:阳光下,一群象在象塘里汩汩地吸水、淋浴,还有小象在一边吱吱地撒娇。但奇怪的是,一只小象却昂起头,呆呆地望着天空……

醒来后,古梅觉得奇怪,自己怎么会梦见大象呢?记得离市区500公里外,有一个大象居住的野象谷,她决定去游览一次。

于是,古梅选了一个晴天,独自上路了。

中午时分,古梅到达了谷口,马不停蹄地往谷里走。走了不远,就听见前方传来了“呜……呜……”的震天叫声,这是什么声音?古梅顺着声响走了过去。

转过一个小山嘴,古梅惊叫起来,前面开阔的地上一象群正狂奔而来,那架势似千军万马横扫。如果从人身上踏过,不就成肉泥了吗?

古梅哪见过这种阵势,转身想跑,才发现腿已经有点发软。完了,这下死定了,古梅绝望地闭上了双眼。

突然,一声尖锐的啸叫将古梅惊醒过来,她睁开眼,看见一个高大帅气的小伙子站在面前,正在朝象群手舞足蹈地啸叫。声音时高时低,婉转悠长。

真是怪事,随着小伙子的啸叫,象群放慢了狂奔的脚步,慢慢地走了过来,将两人围在中间,有些象还用身体温顺地摩擦着两人。

“你好!”小伙子伸出了手,“我叫边边,是土生土长的谷中人。”哦,原来他是野象谷长大的,难怪能够驱赶象群。

真是运气,这么快就遇到本地人,古梅也大方地伸出了手:“我是外地来的,想游览一下野象谷,你能做我的导游,带我游览野象谷的景点吗?”边边豪气地说:“好啊,反正闲着也没有事,就给你做个免费导游吧。”

接下来几天,两人坐着缆车游览了热带雨林。在鸟瞰广袤的热带雨林时,边边指着时而出没觅食的猴子、野鸡和密密麻麻的扁担藤、绞杀榕、面包树、“风流草”等,给古梅一一作了介绍。

边边还讲了好多野象谷中的趣事给古梅听。渐渐地,古梅看边边的眼神里面多了一种柔和的东西,那就是脉脉的情。

美好时光总是过得很快,转眼就要返程了。临上车时,古梅把一张单人照塞在边边的手里:“送你的,做个纪念吧。”边边也从衣兜里掏出一个象牙玉坠:“我没有什么值钱的,就把这个送给你吧。”

古梅接过玉坠,发现玉坠的中心有一滴晶莹的**。她正想问这个是什么意思,可一抬头,却发现边边已经不见了。

这小子溜得真快,古梅还准备给他报酬呢。她转身上了车,坐在座位上细看玉坠,总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似乎这玉坠和自己心脉相通一样。

回到家,古梅把玉坠戴在脖子上,感觉有一股凉气浸入体内,让她精神倍增。

从那以后,古梅感觉自己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精力也充沛,干起工作来更是效率猛增。不久,就因为工作出色被提拔为科室负责人。

但每到晚上,古梅都会轻轻抚摸着玉坠,想起和边边一起度过的日子,渴望再见他一面。

一天,古梅下班后正摸着玉坠出神,外面传来了敲门声。打开门,原来是楼下的阿呆。阿呆一进门就看见了象牙玉坠,不由啧啧称赞:“好精美的玉坠,哪里买的?”

阿呆在古梅楼下住,经常来找她玩,偶尔也请她出去吃一顿。可最近,阿呆似乎消失了一样,没有出现过。

古梅忙把自己的经历讲给他听,阿呆伸手摸了摸古梅的额头:“没有发烧嘛,买个玉坠就编故事?”

古梅还想继续争辩,可她知道没有证据很难让人相信。就反问阿呆:“你好像有一段时间没来找我聊天了,怎么今天突然来了,有什么事情?”

一提这事,阿呆马上眉飞色舞:“出差刚回来,看见前面街上开了个餐馆,今天开张优惠,我们要不要去吃一次呢?”现在肚子正饿,古梅二话没说就去了。

到了餐厅,古梅和阿呆找好座位,正准备点菜,古梅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影出现在门口,是边边!

古梅不由大喊:“边边,你怎么在这里呢?”边边也看见了古梅,眼中闪着亮光走了过来,“我把自己所有的积蓄拿出来,在这里开了家餐馆。今天开张,你也过来了?”

随即他神色一暗,一指阿呆:“你男友?”古梅摇了摇头:“不是,楼上楼下的哥们。”那一顿,边边做了东。

从那以后,古梅经常去边边的餐馆吃饭。边边也常常坐在旁边,边看她吃饭边聊天。慢慢地,两人相爱了。

转眼又到了周末,下了几天的雨又大了起来。古梅斜躺在边边的怀里,突发奇想,“边边,你说如果现在去山顶,享受那种云雾缭绕的感觉,多好啊。”边边兴致来了,拉起古梅就上了车,朝附近的阴历山开去。

到了山脚下,边边把车停好,两人穿上雨衣就往坡上爬。突然,一声山崩地裂的响声传来,山体滑坡了,刚好将两人掩埋了。

迷糊中,古梅感觉自己被人抬上了车,接着是边边来到身边,将象牙玉坠从中掰开,把玉坠中的**滴进了她的口中。

等古梅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阿呆守在旁边。古梅发疯一般叫着边边,并告诉医生他们两人被埋在里面。可所有的人都面面相觑,说把所有的泥土清理完了,也没有发现其他人。

古梅拿起脖子上的玉坠,发现其中晶莹的**消失了。难道刚才的事是真的?可边边又去了哪里呢?

医生检查了古梅的身体,不解地说:“奇怪啊,泥石流把她的五脏六腑都压烂了,本以为就是神仙也无回天之术,怎么现在突然就痊愈了呢?”其实只有古梅心中明白,是边边用玉坠中的**救了她。

康复后,古梅决定再去野象谷寻找边边。

看着那一条条熟悉的山谷,古梅流下了伤心的泪水。既然边边说他是本地人,那么一定有人认识他。于是,古梅就从野象谷谷口开始,遇到人家就问。可眼看快到谷底了,还是没有人认识边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