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云窈原本以为,血缘是无法被斩断的,那些被拐走的孩子,也是想回到亲生父母身边的,可刘小花的反应,着实出乎她的意料。

纪云窈耐着性子,“小花,我知道你一时难以接受,不愿意相信自己是被刘家人从牙婆手里买来的,但你不想见见你的亲生父母吗?”

“你小时候穿过的小裙子、戴过的珠花,这么多年,你爹娘他们还保存着,你被拐走后,你娘的头发一下子白了很多,精神也不是很好,为了找你,你爹把名下的几间铺子也给卖了。他们离开家,一年又一年漂泊在外,只是为了找到你。”

“去年我去到吉州,认识了你爹娘,你娘她明明我娘亲还小上几岁,可因为思念你,王夫人看着比我娘的年纪都大。你娘她经常落泪,眼睛也不好了。”

去年在吉州,王夫人的精神和身体状态,肉眼可见得不好,纪云窈和王家人非亲非故,但她感同身受,心疼这个可怜的女人。

如果刘小花没有被人牙子拐走,王夫人是不会受到这么大打击的!

纪云窈劝道:“你亲生父母在吉州从商,虽然这些年没有太多精力打理生意,但家境还算殷实。你回到去王家,是去享福的,是去和家人团聚的。你先和我回永安侯府,我会好好照顾你的,好不好?”

刘小花紧紧攥着衣裳,眼里涌出泪花,但等了一会儿,她扭头看了身边的刘婆子一眼,依旧是刚才的说辞 ,“我…我要待在刘家,我是不…不会回去的,这里才是我的家,你把我祖母绑下山,伤了我祖母,你和我亲生父母一样,都是坏人!”

纪云窈一愣,难以置信地盯着刘小花,“你爹娘把你生下来,疼你爱你,为了找你散尽大半家财,他们是坏人吗?”

“若不是刘婆子故意把你藏起来,我身边的小厮是不会把她绑下山的,我也是坏人吗?”

纪云窈眉心微蹙,“你觉得你祖母是个好人,那为什么这么多年来她不把你的身世告诉你?又为什么要带着你躲到山上,阻止你的亲生父母和你相认?”

刘小花被一连串的质问弄懵了,“我…我……”

她一直以为自己是刘婆子的亲孙女,直到前段时间,她陪着刘婆子去城里摆摊卖菜,一个从吉州回京的人在街上看到了她,说她和吉州码头张贴的一张画像上的孩子有点像。

画像是王家人贴在吉州码头的,有人看到画像发现了刘小花,刘婆子这才把她的身世告诉了她。

刘家不是大富大贵之家,但刘婆子和刘家人这么多年来没苛待过她。

即便刘小花是从外面买回来的,刘家人对她也很不错,别人给了刘婆子一块糕点,刘婆子也会拿回来给她。

刘婆子老泪纵横,说自己就这么一个孙女,舍不得让刘小花离开刘家,她宁愿去坐牢,也要把刘小花留在家里。

因此,即便刘小花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可在刘小花的心里,刘家人才是她的家人,刘婆子,才是她的祖母。

刘婆子还告诉她,她之所以被人牙子拐走,肯定是她的亲生父母看她是个女儿,不愿意要她,才把她卖给人牙子的,不然这么多年来,王家人为什么不来找她?

在刘婆子和刘家人刻意地引导下,刘小花心里对她的亲生父母是有埋怨的,加上纪云窈今天“蛮横”的让小厮把刘婆子绑下了山,刘小花对纪云窈和王家人更是没有好印象。

但见到了纪云窈,听了纪云窈说的那些话,刘小花这一会儿脑子很乱。

刘婆子说,是王家人把她卖给人牙子的,可这位漂亮的大姐姐却说王家人这么多年来一直在找她。

刘小花不愿意相信刘婆子会欺骗她,可她又不知道该不该相信纪云窈的话。

担心加重刘小花对她的抵触,纪云窈对着小厮道:“把他们解开吧。”

刘春来死在自家粮仓里,在沈暮朝来芦苇村之前,官府的人就来过了。

官府的人也不是吃素的,因此,沈暮朝把粮仓和整个刘家看了一遍,并没发现什么线索和异样。

挨着粮仓的,是刘家的灶房。

沈暮朝想起吴远山告诉他的话,前来查案的官差没有在粮仓里发现打斗的痕迹,加上刘春林脑袋受伤的部位偏下,因此推测凶手个头较矮,且是和刘春来非常熟悉的人,而徐小娘受了风寒,卧床不起,又没有作案动机,所以吴远山的姑母吴氏成了嫌疑最大的人。

但沈暮朝觉得有一点说不通,刘春林死之前,对吴氏已然没有了夫妻之情,即便是吴氏趁他不备行了凶,依照刘春来的个头和气力,也不会没有反抗的。

除非刘春来当时没有力气可以反抗!

沈暮朝找来吴远山,“昨天夜里你姑父和你姑母在粮仓吵架,听到动静你跑了过来,你可注意到你姑父有什么异常没有?”

吴远山不明白,“什么异常?”

沈暮朝道:“身体上的异常。”

吴远山眉头紧锁,仔细想了想,道:“倒也没有什么异常,就是我姑父…当时好像很困,和我姑母吵架的时候,打了好几个哈欠。”

“他说徐小娘身体不好已经睡下了,和我姑母吵了架,又不想和我姑母睡一张床,要不是冬天天冷,他都想直接在粮仓里应付一晚了。”

刘春来白日在城里卖粮食,晚上的时候觉得困很正常,但仅仅是这样的话,也不至于在死之前没有力气反抗。

“很困?”沈暮朝略一思忖,继续道:“你姑父这段时间可曾生过病,或是身上有旧疾?”

这个问题官差已经问过了,吴远山摇摇头,“没有。”

没有生病,身体却十分虚弱,那只有一种可能。

刘春来入口的吃食或者茶水有问题,里面被下了药或者其他东西,让他丧失了力气。

沈暮朝道:“走,陪我去灶房看看。”

刘家的灶房和院子一样,都不是十分干净,地上木柴碎屑乱飞,墙上一层黄黑的烟渍,挂在墙上的铁勺也沾着一些玉米糁子,一看就是昨天晚上盛饭后没有洗干净。

刘家的灶房杂乱又肮脏,沈暮朝皱了皱眉,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走了进去。

他是那种地上掉个饭粒都要立即收拾干净的人,刘家的环境,对他很不友好。

若不是受人所托,沈暮朝是绝不愿意来这种地方的。

沈暮朝的灶房不小,但没摆多少东西,正对门是一个太太的灶台,沈暮朝打开锅盖,锅里什么都没有,灶台靠墙的地方,则摆着一摞碗和几把泛黑的筷子。

另一侧靠墙的是一张桌子,桌子上摆着一把水壶和几个茶杯。

茶杯表面落了些灰尘,看着不是很干净。

见沈暮朝的目光落到茶杯上,吴远山解释道:“暮朝,你也知道,乡下人没有这么多讲究,只有家里来客了,才会用上这些茶杯,所以这些茶杯不怎么干净。哦,徐小娘也喜欢用这些茶杯喝茶,但她这段时间生病了,这些茶杯就在灶房里落了灰。”

沈暮朝微微颌首,示意自己知道了。

徐小娘平日喜欢用茶杯喝茶,方才沈暮朝见到她的时候,即便患了重病,徐小娘身上的衣衫也很干净,但刘家人可没这么讲究。

刘家院子里有没有清理干净的鸡屎,灶房摆着的勺子上更是沾着饭渍,可见刘家的女主人吴氏,不是勤快爱打扫卫生的人。至于刘春来,同样如此,又是种地又是背着庄稼去城里卖,也不是讲究的人。

而徐小娘却恰恰相反,徐小娘看上去柔弱温婉又整洁干净,和整个刘家格格不入,她愿意委身刘春来这样的乡下糙汉子,也是奇怪!

这些茶杯没有异常,沈暮朝正要离开灶房,余光看到灶台上那一摞碗时,他脚步一顿,转身朝灶台走去。

灶房里铁锅、水瓢和盆筷都不怎么干净,但摞在最下面的那个瓷碗,外表却十分干净透亮,一点脏东西都没有。

吃饭的碗被洗的干干净净,这很正常,可奇怪的是,除了最下面的那个碗,其他几个瓷碗并没有那么干净。

沈暮朝把最下面的白瓷碗拿出来,观察了一会儿,“今天一整天,你们都没有生过火?”

吴远山苦笑了下,“出了这种事,我们哪里还有心思吃饭。要不是陪着你来,我都没有进过灶房。”

沈暮朝指了下,“这些碗,平日都是谁洗的?”

吴远山道:“我姑母,徐小娘生着病,老宅子这里的家务活,都是我姑母干的。”

吴氏是一个不怎么勤快的人,其他的碗,表面都或多或少带有发黄的饭渍,只有这一个碗非常的干净。

很奇怪,不是吗?

有可能是吴氏特意把这只碗洗干净的,但不太符吴氏的性格。另外一种可能,是洗这只碗的人,不是吴氏。

排除吴氏,那最有嫌疑的便是卧病在床的徐小娘!

如果是徐小娘在碗里下了药,端去给刘春来喝。刘春来喝过之后,失了力气,被徐小娘用砖头砸脑袋,也说的过去。

但徐小娘如今可以依靠的人只有刘春来,刘春来还要把他抬成平妻,徐小娘杀害刘春来的动机又是什么?

案发地点在粮仓,粮仓无声地“记录”着杀人凶手做过的每一件事,沈暮朝决定再去粮仓一趟。

刘家的粮仓很大,里面放了各种粮食和蔬菜,除了一部分自家吃和留种种庄稼,其他都卖到了城里。

装粮食和蔬菜的地方,自然不是很干净,菜叶子、尘土等污秽之物随处可见。

沈暮朝环视一周,注意到一处有些不大一样。

在粮仓最里侧靠墙一处,摆了几袋子粮食,粮食靠着墙,周围的地面十分干净,干净到没有一抹灰尘,仿佛经常有人去那里挪动那几袋子粮食。

沈暮朝有洁癖,自然对这种事情格外灵敏。

想了想,他把吴远山叫来,把自己的发现告诉了吴远山,最后道:“我怀疑你姑父临死前可能是被徐小娘喂了药,才没有力气反抗,你让县衙的仵作检查一下你姑父的尸体,看能不能在胃里发现残留物。”

若是下药,一般是下在饭食或水里。

刘春来死亡的时候夜已经深了,不是吃饭的时间,而刘春来是乡下人,平日直接用碗喝茶。

灶房里那只被洗得格外干净的碗,昨天夜里,盛了一碗下了药的水,然后被人洗的干干净净,这样才说的通。

吴氏和刘春来刚吵过架,吴氏自己也说过,吵了架她就回房睡觉了,所以,把那碗下了药的水端给刘春来的,只有徐小娘!

抽丝剥茧,一切都指向了徐小娘。

吴远山惊喜地道:“好,暮朝,我这就去!我就说我姑母不可能是杀人凶手,我姑母虽然不太讲究,但她其实很胆小的,就是我姑父要把徐小娘抬为平妻,她也只敢在家里和我姑父吵几句,她怎么可能杀了我姑父!”

沈暮朝点点头,“你快去吧,只要仵作能查出线索,你姑母的冤屈就能洗刷。”

吴远山应了声好,赶忙跑了出去。

徐小娘还在屋里待着,说是伤心过度晕了过去,沈暮朝也没管她,看时间不早了,他准备回去。

还没走到门口,这时,胖大娘的声音传进了沈暮朝的耳中。

只见胖大娘慌慌张张跑了进来,“沈公子,今天来找你的那位姑娘真的是你妹妹?”

沈暮朝察觉不太对劲,“大娘,怎么了?”

胖大娘:“你快去看看你妹妹吧,你妹妹从我这里打听了刘婆子的消息,转头她让她身边的小厮把刘婆子一家人绑下了山。沈公子啊,你妹妹这么做可不地道,你们千万别说是从我这里知道消息的。”

绑下了山?

沈暮朝道:“她现在在那儿?”

胖大娘:“在刘婆子家门口!”

他的“妹妹”绑了人,沈暮朝自然得去看看,他快步朝村头走去。

看到刘小花的反应,刘婆子心里暗道一声不好。

刘小花不是刘家的孙女,王家人来把孩子要回去,她是没有资格阻止的。

但养一条狗还有感情呢,更何况她养了刘小花这么多年。

况且,再有两三年,刘小花就能嫁人了,嫁了人,就可以帮衬家里。等刘婆子老了,要是儿子和孙子们不孝顺,她还有刘小花可以指望。

让王家人把刘小花带走,那可什么都没了!

刘婆子并不打算把孩子还给王家,只要让刘小花记恨上王家人,刘小花不愿意回去,那王家人也不能硬把刘小花带回去。

于是,刘婆子说了谎,欺骗了刘小花。

在刘婆子的口中,是王家人不要刘小花的,再加上刘婆子声泪泣下的打感情牌,果不其然,刘小花站到了刘家人这一边,但这位纪大小姐说了几句话,就让她的孙女动摇了。

想到这儿,刘婆子眼神暗了暗,纪云窈非要把她的孙女带走,那就是和她作对!

刘婆子扯着嗓子,“大家都看看啊,这位纪大小姐就是这么欺负我一个老婆子的,非要把我的孙女抢走!”

“我带着小花藏起来,可不是不让她和她父母相认,而是舍不得她!我告诉你,你别想离间我和小花的感情!就是拼了我这条老命,我也不会让你把小花带走的!”

刘婆子手上被绑着的绳子,方才已经被纪云窈下令解开了。

说着话,趁纪云窈不注意,刘婆子突然从家门口抄起一把扫帚,狠狠朝纪云窈挥去,想要把纪云窈赶走。

因着要劝服刘小花,纪云窈离刘婆子很近,在她和身边的丫鬟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那把大扫帚就挥了过来。

纪云窈下意识偏身躲避,但刘婆子常年干惯农活,身上的力气哪能小?

距离纪云窈最近的丫鬟明绿,怎么也没能拦着刘婆子。

就在纪云窈以为自己要被扫帚打到的时候,突然,一根干枯的树枝从空中飞来,恍若弓./弩里射出了一支利箭,直直飞向刘婆子的胳膊。

紧接着,刘婆子一声惨叫,手中的扫帚掉到了地上。

一根普普通通的树枝而已,打在人身上,却比被石头砸了还疼。

刘婆子疼得老脸扭曲,她忙捂着胳膊,顾不得撒泼打滚了,“哪个不长眼干的?”

本以为自己要被扫帚打一下,结果眨眼间的功夫,黑心肝的刘婆子就遭报应了!

纪云窈也被这番变故弄懵了,她呆呆看向前方,一道青色的身影正大步朝她走来。

是沈暮朝!

树枝从空中飞来的方向,正是沈暮朝所在的方向。

一根树枝的杀伤力竟然这么大,纪云窈吃了一惊,沈暮朝是会武功吗?

走到纪云窈身边,沈暮朝淡声道:“你没事吧?”

纪云窈忙摇摇头,“我没事,沈公子,谢谢你!”

沈暮朝道:“纪小姐客气了!”

纪云窈带来的小厮和丫鬟太不中用,几个人也拦不住一个上了年纪的婆子。

身边没有趁手的武器,在地上捡一块石子和在树上折一根树枝,沈暮朝选择了后者,这样不用把他的手指弄脏。

不过,树上有尘土,折树枝的时候,他的指腹还是沾了些许灰尘。

沈暮朝是男子,个头又高,护在纪云窈面前,刘婆子不敢继续放肆,她浑浊的眼睛打量着沈暮朝,“你又是谁?年轻人,我劝你别多管闲事!”

恍若没听到这句话似的,沈暮朝神色淡淡,“你可知她的身份?她是永安侯府大小姐,你是想让她把你送到官府去?”

侯府的大小姐?

刘婆子身子一僵,这位纪大小姐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姑娘,但她以为纪云窈只是家世好一点而已,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位纪大小姐竟然出身侯府!

吉州王家不过是商户,是怎么认识这位纪大小姐的?

刘婆子腿一软,跪了下来,“纪大小姐,老婆子我不…不是故意的……”

这会儿知道害怕了,纪云窈不为所动,“你们几个,把她送到官府去。”

刘婆子从牙婆手里买了刘小花,隐而不报,今日又当众拿着扫帚攻击她,是该让她去官府走一趟。

刘小花不愿跟着纪云窈回永安侯府,纪云窈也不勉强,她安排两个小厮留下来,注意着刘小花的动静。

事情解决了,天色也暗了下来,纪云窈看向沈暮朝,再一次道谢,“沈公子,刚才多谢你啊!”

“天就要黑了,你是要回去吗?我送你一程吧。”

沈暮朝是男子,和纪云窈乘一辆马车不太合适。

沈暮朝道:“我自己回去就行。”

“这里又没有其他马车,离城里也远,你是要走回去吗?那得到什么时候了呀!”纪云窈道:“还是坐我的马车回去吧!”

方才沈暮朝帮了她,她总不能撇下沈暮朝不管!

沈暮朝薄唇轻启,“男女大防,不合适。”

刘婆子家门口这么“热闹”,村子里围过来的人不少,胖大娘见沈暮朝迟迟不上马车,挤到最前头,听到了这句话,“沈公子,你坐你妹妹的马车,有什么不合适的!”

纪云窈笑了一下,“是啊,你这个当…哥哥的,不坐自己妹妹的马车,合适吗?”

作者有话说:

救了女主,男主:沾上土了,好嫌弃!

以后,男主:洁癖是什么?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