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
我又一次从自己熟悉地方逃走了。
和上次充满憧憬不一样,这次走的时候,我心情很坏。
我知道春姐未必如知静说的那样卑鄙,毕竟她曾经所处的过的生活我没有经历过,因此也没有资格指责他。至于知静说的她对我的提防和试探,放在前世也很好理解。我作为一个大型企业老板春姐手下的第一大助力,她自然一门心思希望我能留下来帮她。可股份也好,金银也好,都因我不想有太多牵挂而并不热衷。这她觉得有种把握不住我的感觉。
后来派知静来学我的本事,也是情理之中。既然留我不住,让我培养一个后备人才也是理所当然。只是让她失算的是,她选择的储备人才因她曾经的薄情,对她并不死心塌地。巨大的失落和遭遇背叛后,举措失当也是情理中的事。
尽管有些失望,我并不气春姐的小心谨慎。唯一让我心乱的是,如果那夜不是我正巧在场,如果春姐最后没有控制住自己的理智,如果知静就此受到伤害,甚至死去,那会是怎样一场悲剧。
我怎么会把事搞得一团乱的?
这次逃走和上次不一样的是,我多了一匹马,还有两件衣服,几十两银子。这让我心里多少有点底。不至于再为了几天的住宿费要把墨玉送进当铺。虽然是不值钱的东西,却是师傅送我的唯一的东西,我万分珍惜。
漫无方向,我让花花把我驮了随处走。花花是我走的时候随手顺的一匹马。它白色的皮毛上有几个黑色的斑点。我本意想叫它白花花,但又容易联想起让人恶心的肥肉,于是干脆叫它花花。
花花没头脑地狂奔了一夜后,开始慢慢走起来,随意地啃着路边的野草。我醒来便到附近的小客栈吃点东西,再带上干粮和水,让花花继续它的啃草大业。
如此也不知道几天后,我发现自己出现在一处巨大的城郭外,抬眼一看,上书“京城”二字。
我心想莫非花花在这里有熟人,这么就把我送到这里来了。想想我前世可是连北京都没去过的人,这辈子在这么交通不便的情况下竟然有幸进京一游。
既来之,则安之。
我在众人的指指点点和异样的眼光中进了城。
为什么呢?难道是因为我太招人喜爱的了吗?
当然不是,是因为我身下那匹看起来肥肥的大花马和我一身灰不溜丢头发打结的样子太古怪了而已。
看吧,上辈子怎么都没有勇气和本事实现的古典派另类角色扮演,现在却轻而易举的做到了。我自我安慰了一下,赶紧一踢花花,还不快给你主人找个可以梳洗更衣的地方。
花花果然聪慧,一阵风似的狂奔后,将我摔在一家客栈门口。
客栈的伙计出来看个究竟,一见我的落魄样子皱起眉头刚要喊,我很大爷,不,很大娘地扶着花花的一条粗粗的马腿爬了起来,扔了一块碎银到她怀里,豪横地大喊,“还不给本小姐准备一间上房和洗澡水。看什么看,没看过美女吗!”
伙计果然被我的惊人之语吓到了,捏着鼻子把我让了进去,又打了洗澡水给我。
我一连换了三桶水,才把自己从头到脚洗了个干净,然后换上干净的衣服,感叹一声:这才是人过的日子,不是马过的日子啊。
京城果然是京城,无论是人还是景都有着与其他地方完全不同的繁华。东西也是不一般的贵。我摸了摸口袋里所剩不多的银子,觉得自己还是得马上找份工作来糊口。
有经营金聚楼的经验,我并不担心自己找不到一份活干,只是做过的事我不想再从来了。这次索性自己开个小摊子好了。
考察了京城最繁华的一条商业街后,我选中了前世小时候曾经见过的一个小活计:转糖。
我请京城的木匠帮我做了一个小货担,不过是一只扁担,一个小柜子,加一只炉子。工具是一口铁锅,一只勺子,两只大小不一个铁皮条,材料是质量再普通不过的黄糖。
柜子上面是一块洁白的大理石,上面有一个小盖子,盖子翻开有一个可以旋转的木杆,木杆一头悬着一根细线。盖子下面画着两个圆圈,圆圈分为很多个小格子。每个格子都有不同的图案或者圆点。转动木杆,当木杆停下来时候细线所指的那个格子里的图案便是我卖的东西。
011
“大圈三文一转,小圈二文一转。”
我的摊子古怪,而京城人生活富足,总好个新奇。所以当我把摊子一放,又随手做了几个花样插在摊头做广告,立刻就有几个孩子上前来问。
插在摊子上面的有仙鹤、马、桃子、猴子无一不是鲜明可爱的造型。加上糖浆凝固后半透明如同琉璃般半透明的质感和色泽,很是讨小孩子们的喜欢。
当听说光用钱买不到,只能用运气转到的时候,小孩子们更有兴趣了。京城的小孩子谁没有个几文的零花,马上便有一个孩子拿出二文钱来给我,口中念念“大马大马”,然后拨动转杆。
“唉,怎么是只老鼠——”
我嘿嘿一笑,立刻将融掉的糖里面勺了一些,飞快地在大理石上画了只老鼠。滚烫的糖浆很快在冰凉的大理石上凝固成形。
“不行。我还要转一次,这次一定要大马!”那孩子一边舔着“老鼠”,一边忿忿不满的说。
“小三,轮到我了,难道你想一个人霸着不成。”另一个看起来大些的孩子扔给我三文钱,“我要换大的。”
“好的类,小姐。”我轻快的答应着,这次着孩子转出个梅花鹿来。
这个鹿我做的比老鼠要大上一些,这个大孩子炫耀着手中的大鹿,惹的周围的小孩子一阵眼馋。
我的摊子很快就被一群孩子淹没。
我只在每天太阳落山前一个时辰出摊子。那个时候是孩子们下学或是一天工作完毕后大人们带孩子出来游玩的时间。孩童多,生意自然格外好。
转糖的生意从第一天开始就很好,毕竟整条街就我一家。也有小贩见我生意好,眼红地做起相同的生意。可是他们要不就是熔糖的火候不到,糖浆太干或太稀,或者用糖浆画出的东西奇形怪状,根本无法与我的比。一来二去,也没有人再模仿我的生意了。
真是一技在手,走遍天下。
我甚至想将来再收个弟子将我这一门技艺发扬光大,这个门派的名字就叫糖衣派吧。想想都很恶搞。
前几天有一个好命的小丫头竟然转中了大转中四角之一的大花篮。大家才知道,东南西北四个角特别大特别漂亮的图案才是终极大奖。那大花篮并不是通常的平面图案,而是用大量的糖条、糖片,以糖浆为粘和剂做成的立体花篮。光是做这个花蓝就花我四分之一个时辰的时间。为了吸引孩子们,我故意把动作使得干脆又帅气。围观的除了孩子还有成年人,大家时不时还爆发出叫好声。当整个花篮做好的时候,我用红绳将花篮四角串了起来,又拿了一根竹竿当握杆,整一个精致到极点的工艺品。
那小丫头笑得眼睛都快看不见了。周围孩子羡慕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围观的人堵了小半条街,连路人行走都不流畅了。
我得意地笑了,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此后孩子们每天都期待着超级幸运大奖出现。哪怕不是自己,看看也是好的,毕竟我那天的表演帅得我自己都十分得意。从那天起,这条街上糖某人的名声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真实姓名倒是没人问了。
一月下来,我数了数一大堆铜板,赚了二两多银子,于是很开心地从客栈搬了出来,在偏僻的地段以一个月一吊钱租了一个小院子,结束了一个月来入大于出的日子。
现在白天的日子基本是无事可做。我有时候会骑了花花去野外钓鱼,顺便给自己加餐。我如今的收入也只能吃吃青菜豆腐之类。
012
今天的天气很好,因为之前连续几天阴雨,我都没有出摊子,少赚了不少铜子,因此今天比平常早了半个时辰就出来了。
孩子们一见我出来了,连忙都奔了过来。正热闹,突然后面来传来一个霸道的声音,“都给我让开,让我先转!”
我抬眼一看,是个十五六岁的大女孩。大女孩一身锦衣,身后还跟着两个一望就是有工夫的保镖。
其他的孩子似乎也很惧怕她,退了两步,可还是舍不得离开,只远远地看着。
她让保镖扔给我一锭五两的银子,我忙道:“小姐,这么大的锭子,小人可找不开啊。”
“谁要你找开,我今天就用这锭银子转,非转出个大凤凰出来不可!”大女孩霸道地说,于是开始转。她运气不佳,当五两银子都转完了,她的保镖手上已经拿满了“大象”,“老虎”,“骆驼”,“蝴蝶”……却始终没有转到大凤凰。
大女孩面色红了又红,很不满也很不甘心,又扔下五两银子继续。过了半天,她依旧没有如愿,大概是觉得自己是不可能转出大凤凰的,她让手下给我五十两银子,高傲地对我说:“你直接给我做个凤凰,这五十两就归你了!”
我倒不是那么威武不能曲富贵不能**的人。若是做别的生意,她这钱我定是要接下的。可我这生意与其说是卖糖,不如说是一个游戏,一个靠运气来赢奖品的游戏规则。对孩子们是公平,无论是谁只要花掉二三文钱就有平等游戏一次的机会,吃糖倒在其次。如果我接下这银子,孩子们就会认为我这规则原来也不是完全不打破,只要有钱就行了。
“小姐真大方,这五十两银子都够小人做十副担子了!可小人的生意本来就是一个靠真本事来转自己喜欢的糖画的玩意。若是多给钱就可以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那么现在满大街就都是大花篮,大凤凰了。如果是那样,小姐还会想要大凤凰吗?”我笑着解释道。
“小姐今天已经转出不少好糖画了,只是运气还缺了那么一点点。不如明天再来,没准明天就能转上个大凤凰,不,也许是十个大凤凰也说不准啊!”我很委婉地劝说着。这样脾气不好的大家小姐不是我可以得罪的,我只是个卖糖的小人物啊。
那大女孩神色稍霁,收回了银子,“好的,那本小姐明天再来。”
大女孩一走,她身边的其中护卫也走了。其中一个回头上下打量了我一下,冷笑一下,然后跟着大女孩离开了。
其他孩子们才开心地又扑了过来。
我装做不经心地打听,“刚刚那是谁家的小姐啊?”
“糖先生,她是京城最有钱,不,除了皇上外最有钱的常家的三小姐了。脾气可大呢!她总仗着身边的护卫欺负我们,刚刚你没答应她的要求,我还担心你会被她欺负呢。没想到她竟然答应先生走了。糖先生真是有本事。”
“哪里是我有本事。是她自己想通了道理罢了。”我轻轻地说,手上画画的速度却是没有减慢,心中却在想:常家?莫非是春姐本家的那个常家?
我在京城时日久了,知道的事情慢慢也就多起来了。那日孩子们口中所说的那个常家是皇商身份,为皇家采买日常所需。皇商不只常家一家,可常家却是最大的。如今还有一位公子在宫中位列淑君,有皇家作为背景的,可以说是大楚第一商人。
常家根深枝茂,子弟很多。但家中的权利主要集中在本家家主手中,而众多分家都是为常家服务了。其中聪明的又混得好可以自己领一门小生意当个掌柜,若混得不好的当帮工和看门人都有可能的。
传闻中常家人多是势利刻薄,对待下属仆从,哪怕是自己的亲兄弟,多都凉薄无情。胡来喝去是小事,打骂侮辱也是常见。若是我没有猜错,春姐所说的常家定然就是这大楚第一商。
看太阳也快要落山了,我正哄着剩下的孩子回家,准备收摊子。一顶轿子却一边停了下来,一只手从窗子中伸了出来。
我看见一双宛如墨玉的黑眸,仿佛是黑夜中遥望的一对星辰,寒而不凛,静而生光;眉似远山,仿佛烟雨芳菲的五月,配合着最纯净的杨柳青,只不经意一低头,便墨化成隔江相望千年的一瞬。
我垂下眼眸,阻断了心微微的躁动。
轿子边跟着几名侍卫,其中一人似乎得了命令,向我走来。扔给我一小锭银子,“给我大转杆。”
杆在“大凤凰”处停了下来。
连周围的孩子都惊叫了起来,欢呼道“大凤凰啊!是大凤凰啊!”
我微微一笑,“大姐好运气!”
应该说姑娘好身手的,我如何看不出来她用内力将那杆死死压在凤凰那一格中呢。这让我有点心疼我这货架,被这么一压,不知道使用寿命要减多少呢。
清咳一声,我站了起来。只有做四大角糖画的时候我才会郑重地站起来表演。
细致地融了整块糖,金色琉璃色的糖浆在洁白的大理石上蜿蜒延伸。三色的凤翅,我用番茄汁、橘子汁、桑葚汁一一染过,每一根羽毛的纹络都清晰地好象手画出来一样,羽毛的顶端都细如发丝,如同前世的玻璃拉丝一样将断不断,随风而动。九条尾羽成飒然回摆之势,每一条尾羽都有自己不同的姿态,从不同的反光面,从不同的角度可以看见不同的颜色。凤躯锦绣,凤首小巧,头上的翎羽薄如蝉翼,精致无双。
光是凤凰的身躯我就做了半个时辰,此时天已经全黑了。我望了望天上的明月,缓解眼睛地不适。低头时又望见那轿中人,我心中一颤,赶忙收敛心神,低下头,将画出梧桐枝叶“团”成一簇,又将凤凰定了上去。仅有两羽一翅连接,看上去岌岌可危,实际上我都是选择恰到好处的接力点,可以将凤凰身体的重量最均匀地分散在三个点上,减少了每个点的压力,十分稳固;同时也能让凤凰大半个身体腾空,更好展现出振翅欲飞的矫健丰姿。
“好漂亮!”
“真漂亮,像活的一样!”
孩子们对着成型的大凤凰欢呼。
那护卫似乎也没有想到凤凰一做竟然花了大半时辰。她自己被这转糖人漂亮利落的动作吸引,不禁有些忘神,等凤凰成形后才惶然想起让自家主人也在街上待了到天黑。奇怪的是,主人也没有表现出不耐烦。
“蝶起,另打赏她十两银子,辛苦她了。”
“是。公子。”
我低头道:“谢谢公子赏赐,谢谢这位大姐。”
望着轿子远去,我忽然疲劳无比。平常轻松的担子好似变重了许多。
013
第二日,我月光下而做出美丽无比的大凤凰的事从街头传到巷尾。不说小孩子,有不少成年人也慕名而来,他们也学那常家三小姐一样出高价想直接买,都被我婉言拒绝。
常三小姐,常清书竟然也很快得到消息,前来质问我,“你不是说只有凭自己运气转出来的才算吗?为什么昨天将军府的公子一来就得了一个大凤凰!”
我悠闲道:“人家的确是转出来一个大凤凰。整街的孩子都看见了,不信你去问问。”
“我才不信了,那侍卫肯定是用功夫作弊了。”常清书忿忿道。
我装出吃惊的样子,沉思一会又笑道:“那也是别人的本事。你若有这个本事,也不妨试试!”
常清书怒道:“我要是有这个本事,我还——”突然缄口不言,看了我一眼,又拿出十两银子,“这是今天的。”
我由着她霸占了我的摊子转了一次又一次,然后收获了一堆糖画回家。整个过程沉默又沉闷。有两次差点就在凤凰那里停下了,我都没有见她露出紧张的神色,明显是心不在焉。
我摸着袖中的东西,若有所思。
金聚楼的楼点遍布整个大楚,自建立了商情网后,各地消息更是畅通。京城南北也各有一座。我早做好春姐发现我行踪的准备,所以也没有刻意隐瞒。
前日,京城的两家掌柜就来我那破落的小院子拜访我,其中一人还是以前长春楼的一个小管事,在我手下亲自做过几天,算的上是熟人了。她将春姐的一封信和我此刻在我袖笼中的印信交给我。
“先生,这是大东家让我们一定亲手交到您手上的。”
春姐在信里表明她的歉意和悔意,向我承诺会照顾好知静。随信附上的还有一方雕刻精致的和田白玉印信。
两位掌柜称,全国的商号皆收到大东家传下的命令,见此白玉印信的主人如见她一样。除非印信主人打算将全楚二百一十二家金聚楼全部烧掉,否则她可以凭印信要求商号完成任何事情,包括获取任何情报或任意数量的金银。
我曾在春姐身上见过类似的印信。同样的结构,同样的金橘图案,黄金打造,金聚楼仅此一方。而她手下最信赖的干将用的是白银,各分号掌柜是黄铜。
这方金聚楼的白玉印信,想来也仅此一枚。
我沉思半日,叹了一口气,收下了印信。
时到今日,有些事情我才察觉。春姐当初为了保我的身份不外泄,费劲心思。我到京城两月,日子过得也十分清静。可春姐的信一到,常家的三小姐也找了上门。这不免有些太巧了。
此前我不知京中人物风貌,行事做派。现在回想一下,明枪暗箭、争斗不休的常家,人人都如同前世全国十大杰出青年般谦恭有礼、才华横溢,如何会出现一个纨绔子女做派的常清书。她常清书生于商贾之家,怎不明白这游戏如赌博,中奖的机会小到极点。明面上叫嚣一定要转出凤凰,不过是找个借口送钱于我。
唉,真当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我有些发愁地想。
014
常清书第三次来时,我便在没有收她的银子,只对笑道:“三小姐若是喜欢转糖,等下等小人生意完了,再单独恭候三小姐指教好吗?”
常清书微微一愣,露出了然的神色,没有废话就离开了。
太阳下山后,我站在自己的小院子里。有人走了进来。
我道:“三小姐今天有口福。早上正好钓了一尾鲜鱼。来次一鱼三吃如何?”
常清书清咳一声,“客随主便。如此有劳素姑娘了。”
很快两只碟子一只汤碗上了桌,番茄鱼片、韭黄鱼丝、冬瓜鱼头鱼骨汤。配菜都是普通材料。不过做的人不同,味道呈现的也不一样。
常清书一开始惊疑我一个大女人竟然会下厨。尝了过之后,她眉头舒展,注意力立刻转移到自己的筷子上了。
“在金聚楼我都没有吃过这么好的味道。素姑娘不去做厨师真是可惜了。”她咂咂舌,放下筷子,话入正题。
“春姨是我小婶婶,她的眼光一向极准。这几日我观察素姑娘经营转糖摊子,手段也是巧妙无比,我相信自己的眼睛,也相信春姨不会看错人,还请素姑娘教我。”
常清书的来意与我猜的大体不错。身为常家家主的女儿,她也拥有未来常家家主的候选资格。可常清书天生不是做生意的料,虽然学得很认真,却总难及几个姐妹。她心里很清楚,若是自己败下来,下半辈子只怕日子艰难。常清书十分不甘,便向最近一年来崛起的春姐讨教,希望她能助自己一臂之力。
示人以诚确实是打动人的方法之一。可交浅言深亦是大忌,常清书第一次与我商谈,几乎是将自己的老底倒了个底朝天。这种粗放的性格确实不适合勾心斗角的商场。
我判断春姐没有透露我在金聚楼崛起背后起的作用。她这种谨慎的做法我十分认可。金聚楼崛起太快了,但在这个时代,管理机制再先进也抵不过皇家背景。百年底蕴的常家,说说它实力雄厚,可不止是在商业上。
现在的春姐最多让常家宗家感觉到惊讶,还谈不上威胁。可如果持续发展下去就不一定了。且不谈市场份额的争夺,即使为了脸面着想,宗家也不会放过春姐。长远来看,春姐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正面交手,取而代之。这是孤注一掷,不死不休的一条路。风险极高,损失也会很大。二则是在宗家找到自己的靠山,再一步说,是利益代言人。
春姐正夫聂纹贞是常清书爹爹聂纹均的幼弟。而聂纹均是常家家主常如晦的第三房夫侍。聂家经营茶叶生意,在楚国颇具规模。聂纹均有父家的人撑腰,又生女常清书,在常家还算有些地位。有亲缘关系又彼此信任的常清书显然成了春姐的首选。
常清书的经商天份不如她,见识阅历更谈不上,将来势必会在很多事情上依赖她这个小婶婶,不用担心常清书翅膀长硬后反噬于她。而两人若能达成默契,春姐解除了危机,而常清书得到了家主之位,无疑也是双赢的局面。
事关重大,我还是想向春姐确认过再说。而且常三小姐是否是春姐最合适的代言人,我还要考察一下。
“三小姐,小人或在经商上有点小手段。可毕竟一介布衣小贩,身份低微,能力有限。如何教得了常家小姐?别人若知道,岂不是会耻笑三小姐不顾身份,自甘堕落?”我说。
常清书猛得站了起来,大声道:“谁敢耻笑,我定打落她的门牙,叫她爹都认不出来。素姑娘,不,先生,”她立刻换了称呼,“先生不用激将我。我常清书认准的事,绝不会畏于人言而退缩。若是清书的资质入的了先生的眼,就请收下我吧!”
常清书进门时还在忐忑不安,为自己未来忧虑不已。可在接下来的交谈中,她却从眼前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女子身上感受到一股强大的力量。谦逊恭敬的语气让她不自觉的放下戒备,澄清温和的目光更吸引她不由自主地亲近。回想春姐在信中虽未言明却强烈流露出的信任和推崇。她隐隐感觉,这个女子就是自己这辈子命远的转折点,将给她带来前所未有的境遇。
越来越笃定心里的这分信念,常清书清理了焦躁的情绪,规规矩矩地行了九叩拜师之礼,抬起头,“求先生教我。”
我微微一笑。这孩子虽无什么经商的天分,但待人坦诚,果敢勇为,也算难得。
我有心收下她,却没有立刻答应。
教人有两种。一种是表面传授,实为辅佐;二是真正的传道授业,师徒名分。我与春姐,实际上等于第一种。可惜人心复杂,难如初见。我也没打算再给自己找个东家,更何况我自信胸中所藏,锦绣十万,难道还做不了她正经的老师?
“清书如此可是强人所难了。莫非见我只是一介布衣,想要仗势欺人。”我口气不悦。
常清书连忙道:“清书哪敢欺辱先生?只是实在拜师心切,口不择言。先生不要生气!”
“不敢?我看不是这样吧,我常听附近的孩子们说你欺负她们,难道这也有假?”我声音提高了些。
常清书涨红了脸,“那些举动……我在学业上不如其他姐妹,若表面声势也弱了,怕只有被人欺负的份。所以故意摆出凶狠霸道的样子,虚张声势而已。我并不曾做任何丧德无良之事。请先生明鉴。”
我当然知道这些,否则她根本没有进我院子的机会。只是此时不敲打一番,怕是以后难以管教约束。
“你以前如何,我管不着。但进了我的门,须得严守我的规矩。一言一行,都不容有失。若是有犯,我会让你觉得早点死比较痛快!”
常清书忽然感觉自己和女子之间的空气不一样了。刚刚如同清风的轻柔和煦,变成万丈寒冰的冷肃迫人。人还是那样随意地坐着,眼睛还是那样清澈透亮。只是气势不再温柔和煦,而是凛然摄人,令人不敢直视。
常清书微微流汗,咬牙道:“谨遵师训。”
015
常清书毕竟是常家女儿,哪怕不如几个姐姐,说话还是颇有用处。很快她在她的书房附近收拾出一个干净的小院子,毕恭毕敬请我搬进去。
我本计划每天只授课半日,黄昏依旧去做转糖生意,这样依旧住在现在的院子就好。可思来想去,为这个弟子的面子着想,还是灭了这心思,遂了她的意思搬进去。
搬进去还有另外一个好处,就能顺带探探常家总家的底细。
进了清书的书房,我略有些惊讶。书房里书再多也不稀奇,只是其中一角放了好几把一望就知是上品的宝剑。
我转头问道:“你喜欢习武?”
常清书低了头,“我平日没有别的爱好,不过喜欢与人较量两招。可娘说一个商人学武有什么用。所以我也只用来锻炼身体,并不是认真练习。”
我见她委屈的样子,不由得又可怜又好笑,“大女人立世,勇武刚烈些也是正理。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常清书惊喜地抬头,“先生不反对我习武了?”
我敲了下她的脑袋,“以后每天上午两个时辰到我这里来。下午完成我给的功课后,就可以自由活动了。每学六天,给你一整天的假,可以出去郊游玩耍。只记住一条,少给我惹事生非!”
常清书没有想到我课业要求的这样轻松,忍不住欢呼一声。
她以前有过不少夫子西席,谁也没敢说整个下午都不上课。她虽然玩劣,碍着母亲的压迫,也只敢在下学后出来溜出来放松下。
我仔细检查了清书以前的课业。常家家学所教甚广。除了所有人都要修习的儒家典籍外,数术、商道两门必不可少。因着皇商的身份,礼仪和宫中规矩也要学。常家主营的几门生意,如盐、米、棉布、丝绸,产供销各环节要熟稔。商品质量优劣如何判断,不同季节不同地区该是何等价位都要通晓。此外与供货商户、农户的谈判技巧,结交当地权贵的手段方法,乃至送礼收礼回礼都有内中门道。
常清书以前的课业,除了书法和算术还过的得去,其他的都是惨不忍睹。也是,她那大大咧咧的性子哪里会喜欢这弯弯绕绕的算计和琢磨。我略微有些头疼,眼光落在她书房中的几支宝剑上。
剑身光洁,看来是经常擦拭的。我心中一动,已然有了主意。
016
第二日,常清书准时到了我的书房,此刻我正提笔在宣纸上写下四个字。
“三十六计?先生,这是什么?”常清书好奇地问。
我放下笔,问,“清书,你既喜欢习武,可了解过兵道?”
常清书苦笑道:“我连剑都无法好好练,那能奢望谈什么兵道。”
我仔细观察她,没有忽略她眼中一闪而过的渴慕,心中最后一丝疑虑放下。
“一人习武可以强身,也可以保命。但一人之力不过匹夫之勇。兵道之用,在于万人敌,以一人之智慧抵御千军万马,方是上算。”
“可是先生,这与商道又有什么关系?”常清书疑惑地问。
凡事都要循序渐进。我心中的计划需要一步步实现,眼下并不急说破。
“你可听说过,商场如战场。世上万法,归纳精髓,都是一样的道理。今天开始我便教你这兵道的三十六计,再教你如何把这三十六计运用在商场上。”
听到我这一翻解释,常清书不再疑惑,兴致勃勃地听我讲那三十六计的故事。
我每日只讲两计。多余的时间便将历史上相关的事件,无论是军事的还是政治,甚至是民生的,都拿来说于她听。常清书听得入迷。每每我一讲完,她便开始问东问西。起初问题还很浅显,后来渐渐能问到一些关键的地方。七八日后,我便只举出案例,并不告知历史上已有的解决办法,让常清书自己寻找答案。她一面心急火灼地想知道下文,一面又沉迷于自己做解决方案的过程。
我给的课业也不多,只让她搜集些有名的商业案例抄写下来。完成课业后,常清书便录下上午未完的课题,自己在纸上涂涂摸摸。她常常写出一个来,否决掉,又写出一个,再否决。我偶尔去书房找她,便见一地的乱墨纸屑。她甚至没有发觉我进来,只是拿着笔对着空气发呆。听书童说,她有时做到子时才睡,有时早早睡了半夜又突然跳起来,拿笔记下个什么。
不疯魔不成佛,我对此喜闻乐见,只让嘱咐书童若她半夜再起来,就给她多加件衣服。
三十六计很快说完。常清书依旧会来问我问题,却不像以前那样有了疑问马上开口,通常是三五天还解决不了才来。这也是因为从前我不肯给答案还骂她不动脑子。久而久之形成了习惯,没有脑汁绞尽前,她不肯轻易开口。
我很欣慰地看着这个弟子一点点进步,从混乱无措到摸索、求证,再摸索再求证,形成属于她自己的思考方式。在我的督导下,常清书逐渐有了着眼大局又能关注细节的意识,思考模式慢慢脱去青春期的浮躁,有了一点沉稳样子。
一个月转眼过去,常清书对这样的学习方式乐此不疲。我也很欣慰她不在局促于我教授的内容,主动寻找自己感兴趣的学习资料。
人一旦有了自己的目标,比千百个老师都有用。我看的出清书对商道本身依旧没有太大的兴趣。不过能将喜爱的兵道在商场上实践,她还是乐于奉陪的。毕竟她现在也没有指挥千军万马的能力,只好借其他方式过过干瘾。
017
我进常家的时候只见过常家的管家,后来也见过常三夫侍来看他女儿。好在常清书她爹看起来娇弱,却并不学一般男子的柔媚,因此并不难相处。其他常家的重要人物,比如清书的几个姐妹,我还没有遇到过。
我住的院子里,清书应我的要求只派一名女仆来收拾打扫。衣服也是她每天拿走让其他房的粗使小子洗。清书每天让她专用的厨房给我送饭菜来,茶点也是从来没有缺少过。偶尔我发一回善心,亲自下厨,叫她来吃,便喜得不得了。
如此平静的过了三个月,就到了五月。五月初五是一年一度的踏青节,一直持续15天。这可是大日子,尤其是年轻人的大日子。春暖花开的日子,少女少男结伴出游,身边是赏心悦目的景和赏心悦目的人,何等的快活惬意。
连我的心都有些蠢蠢欲动。在屋子老是待着,也并不是什么快活的事——哪怕我一向是懒得动弹的。
那日被清书一怂恿,我便答应和她一起去。清书数月以来被课业所限,甚少出门,与以前那些浪**的朋友都疏远了。现在经过一翻思维的锤炼,她的眼界和见识都变化颇大,从前种种消遣娱乐忽然都变得乏味起来。最近有几张请贴送了进来,她都借口课业推掉,今日一起踏青,她就的目光便只能放在我身上。
这让我很是苦恼。
踏青之伴,或者是意中人,或是同窗朋友,或是家人姐妹,都是不错。却从来没有听说过同老师一起踏青的。这又不是小学生出去春游,非要老师带着出门。
况且到时若清书向人介绍我是她的老师,老师却只比学生大一两岁的样子,哪里有人相信?
我便与清书约好,说我是她的一个远房亲戚,来京城游玩,在她家落脚。春姐家在金橘镇,我在她家住过一段时间,借口是远方亲戚,也并不为过。
清书还提前为我定了两套新衣服,说若打扮下,说不定可以给她找个小师爹回来。我顿时恼了,拿起从来没用过的戒尺狠狠打向她的屁股,被她一扭身逃掉了。
五月的景色可能是京城一年最美的时候,绿柳红堤,游人如织。我骑在花花身上,眯着有眼睛看着眼前如画美景,有些感慨:真是什么时代配什么文。如此风景配上诗词歌赋,方是十足风情。若在前世的光电钢铁森林里,也只能听听那嚼字不清的周杰伦了。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少年足风流。”我喃喃地念着,这里的应该换成“谁家少女”了吧。
“师,额,表姐,前面就是京城的十景之一,归雁塔。据说在若是一对情侣爬上顶层,在山盟海誓时能听到塔顶的风铃响起,就能白首到老呢。”常清书兴奋都说道。
我笑着反驳,“那有何难?只要在盟约的时候拿一竹竿,将风铃敲响便可。”
周围的人听见我的“惊人”之言后皆撇嘴流露鄙夷之色,常清书忙掩饰道:“人为穿凿怎么可以?只有铃自己响才是良缘天择,命中注定。”
周围的人都点点头。
我故意道:“难道盟约的时候,风铃不响那情侣就要闹分手不成。良缘天择,命中注定,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又有什么区别,只不过从父母换成了老天爷而已。喜欢一个人又不是老天叫你喜欢的。既然如此,又要它答应什么?”
常清书哪里说的过我,只好跟周围的人陪笑。
我见她郁闷的样子,不由得乐了,安慰地拍拍她的肩膀,“好了,我只是开玩笑而已,你当什么真,我不会去敲归雁塔的风铃的,何况我现在也没有什么情侣啊。”
“原来是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周围的人脸上的表情仿佛都在如是说。
018
归雁塔有九层,对于年轻人并不算什么。不过仿佛是约定俗成,爬上这座塔的多半是青年情侣。
我站在塔顶眺望了一会风景,感觉空气似乎也比塔下的要轻薄一些。
常清书嫌塔顶无聊,陪我站了一会便下去了。我们约好半个时辰后在茶摊见面。
过一会又有人上来了。我本以为对方站一会儿就会下去,没想到站了许久也未离开。我有些好奇,向另一侧移步稍许,瞧见那人的侧影。
这一瞧,却让我愣住了。
心中微微苦笑,我前世看惯电视和杂志上决难俊男美女,总觉得人的相貌再美丽终有个限度。不过是一只鼻子两只眼睛,再怎么完美的结合,也不至于真叫人神魂颠倒。
眼前这个人,却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给我这种自信创造的一个克星。
大约是为了出游的便利,他穿着一袭简单至极的女装。我却一眼看出他就是那日在我摊子前买我大凤凰的男子。
惊鸿一瞥。
仿佛察觉到我的探视,他也回过头来,修长的眉毛一挑,似乎也为这里还有其他人感到意外。
我向他微微欠身,点了下头,笑了一笑。
“这里的风景很不错。”我没话找话。
归雁塔不算宏伟,但胜在一个高。塔身坐落在山顶,人再从塔顶俯视大地,入目是万物复苏时那层层叠叠的绿,如同绿海之波浪拍岸而行,绵延天边再与蓝天白云接合,也颇有一番韵味。
他也点点头,算了是还了我的礼。身为武臣之首的大将军之子,肯回应一介平民的问候,无论在那个时代都算的上是礼数周全了。若换的别人,我心中肯定要忿忿不平感叹一下古代的等级森严,民权丧失。可此刻我脑子里竟然乱乱的,找不出半句话。
他又打量了我两眼,“我似乎在哪里见过你?”
我提醒他,“三月前,京城大街,糖凤凰。”
他眼睛微亮,“原来是你。”说完又打量我的装束。
三月前的我一身粗布衣,一根竹簪串着胡乱梳的发髻,是街头小贩们常见的装扮。如今一身天青色丝缎长衫,梳得一根不乱的头发用同色缎单束着,是典型的酸腐文人做派。
我先也有些头痛清书送的这两套招摇的行头。可瞧瞧我到京城后买的衣衫,也确实不适合同她一起出去。
“你不做生意了吗?现在在哪里谋了更好的差事。”他问。
我一拱手,“托小姐洪福。小姐走后两日,我接到家信,让我投奔常家的三小姐。”
我不太想撒谎,那就只能说得含混不清。所谓的投奔有多种,亲戚是一种,工作也是一种,就看他怎么理解了。
“常家在京城有些势力。你若有此依靠,倒是不错。只可惜了你的手艺,那日我带凤凰回去,家中子侄都很喜欢呢。本来想寻你再做几个,可惜有事情耽误了。过两日再去找你的,却是再找不到你了。”他的神情看起来有些惋惜。
我故意道:“亏的小姐晚来的两日。凭小姐的运气,若是逮着我,不做完七八只凤凰可是走不了人的。我的生意可还怎么做啊?”
他认真地回答,“做一只糖凤凰废了你多少糖多少火,能把你亏成这样?大不了我把亏的都补给你便是。”
我大概是有些抽风,莫名生出一股刁难的心思,“小姐可知我到京城两月出了多少凤凰?统共就那么一只。我一天起码卖掉三十支糖,算下来至少二千支糖里才出一只凤凰。小姐开口便是几只,我一年也赚不回来啊。”
他手中的折扇轻轻敲着手臂,眉头微挑,“见过会算计的,没见过像你这么会算计的!若真向你要了几只糖凤凰,岂不是要养你一年?”
那似笑非笑的神情看得我心又是一跳,“岂敢。如今我也不做生意,多长时间出一只也没关系。小姐若有差遣,便向我说一声即可。”
话毕我微微转过头,假作欣赏远处风景。
空气一下子安静下来。
过了一会儿,他又问,“我只知道街上的孩子都叫你糖先生,却不知道你本名叫什么?”
我侧头,“小姐是一望便是世家女儿。如何不知道询问他人姓名,先要报出自己的姓名方是礼节?”
他这一次对上我的目光陡然冷厉起来,对我的屡次挑衅似乎很不高兴。我不知怎么的昏了头,全然忘记了自己的低调路线,坦然对视,分毫不退。
说实话,他板起脸来的气势叫我更喜欢了——半点没有此间男子的轻巧柔媚,更似我前世男儿的大气刚挺,寒松秀拔,冷梅傲雪,端的叫人怦然心折。
“我姓萧名雪衣。京城人氏。这下你可以说出你的名字了吧。”他说。
我心道,这字倒是学我。人人都知道萧大将军家公子名叫萧柔,却不知道他的字是雪衣。
“可巧,在下名字与小姐有一字相同。”我答道:“素华衣,川西人氏。”
019
我和萧雪衣从归雁塔下来。没走多久,远远便有两人迎了上来。
“雪衣,你跑那里去了?我们到处找你。”两人衣着不凡,想来是同萧雪衣平时来往的贵族世家女儿。我下楼时就隐隐后悔,刚刚表现好像过分嚣张了那么一点点。说到底他也是世家子,怎容我这样的冒犯。
覆水难收,还是不要患得患失了。我丹霞落后两步,微微垂首听她们说话。
“容姐姐在前面摆了个诗会,下了重赏,一下子就引来不少人。”紫衣女子一派雍容,眉目清贵,看得出身份很不普通。我瞧了瞧她的靴子,是绣了五只凤的。
旁边水蓝色衣服的女子年龄略小一些,眼神也活泼一些,眉毛弯弯,即使是板着脸也让人感觉她在笑。等紫衣女子一停,蓝衣女子就道:“若不是找你,我们早去了。快走吧,去晚了就来不及看热闹了!“
紫衣女子注意到站在萧雪衣身手一直没走的我。
“这位是?”
萧雪衣有些奇怪刚刚那么不知进退的一个人怎么突然变得毕恭毕敬起来。一想到她刚刚张扬的模样,他不禁生出一丝想要捉弄对方的感觉。
我被萧雪衣两秒钟的沉默弄得有点忐忑不安,他却转过去和两人说:“此人是我刚刚在塔上遇到的,是常家三小姐的朋友。初来京城虽无甚名气,谈吐还算不俗。既然容姐姐在办诗会,不如也带她一起去吧。”
水蓝衫的女子瞧了我一眼,说:“雪衣觉得好就行。”
我苦笑一下:报应来了。
比起归雁塔的冷清,这里可以说是过分热闹了。大多数人都只站在门口。诗会的门槛是半首诗,若能续上下半首,才能进去。
如此一来,那些来瞧热闹和滥竽充数的小姐们就只能留在门口。好在侍卫们一个个彪悍精壮,装备精良,一看就是不能招惹的背景。所以现场秩序还算不错。
我抬头望了望那半首诗,却是,“远山缠云峰余半,映水人家宿成双。”心中微微赞叹,不是太难,可没有急才之人却也不是能提笔而就的。
紫衣女子提起笔,微一沉吟,便写下,“何蘸春风画一回?霞如朱砂荫如墨。”
水蓝衫女子在一边拍手,“写得好。五姐姐写得就是好。”
紫衣女子侧头,“好在哪里?”
水蓝衫女子讪笑两声。
紫衣女子敲了下她的头,“叫你平常不好好念书。”
轮到水蓝衫女子,她皱眉,想了好一会,好不容易想好,发现白纸上已经滴了好几滴墨,忙又叫人换了干净纸,提笔写下,“桃树应开昨年花,旧人不知新去处。”
她兴致勃勃地把稿子交上去,紫衣女子看了一眼,“还行。不过除了美人,你脑子里到底有什么?”
接下来是萧雪衣,她已经是第三人,想是酝酿已久,很快就写下,“轻提飞纵马蹄快,万千只做身后景。”
我凝视了萧雪衣一会儿。他是将军公子,自然喜欢纵马驰骋。纵然美景万千,不过如同水过桥,风过耳,他只爱那种一望无前的奔放。
我微微一笑,好男儿,当如此。
水蓝衫女子的大作一派鸳鸯蝴蝶派的作风,应是个不肯上进却也不愁吃喝的闲散宗室。
至于那紫衣女子的文字,却蔚蔚然显出大气。这女子脚着五凤鞋,明显是已经封王的皇女。有这样的气魄,绝不是甘于人下的人物。
我心中一跳,隐觉不安。这时萧雪衣唤了一声,“素姑娘,该你了。”
笔轻轻放在我面前了,我心中已有四五个答案,犹豫了一下,选了一个最大众的,“似曾相识梦中景,清风何夕伴我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