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谈文学作品中的“严肃”部分,以及谈论这个问题的目的
在我们这部篇幅较大的作品里,也许读者阅读起来最觉乏味的部分,正是作者写起来最感费力的部分。放在每卷之前的这些短论大概就是这样。但我们却认为,这些短论对我们首创的这种文体是必不可少的。
至于为什么我们这样坚决地肯定它们是必不可少的,这里没有必要列举出理由,只要说明一下我们立了这样一条规矩,凡是散文体喜剧性史诗作品都必须遵守,就足够了。时间和地点的严格一致[1],为诗体剧所必须具备,这一点现在已被人们公认,可是谁又曾问过,这原则是根据什么理由建立的呢?为什么一个剧本只能包含一天而不能包含两天的事,这问题,从来没有人向批评家问过。也没有人问过,为什么观众(假如他们也能像选民一样免费旅行的话)只能跟着剧情跑到五英里以外,却不能到五十英里以外呢?哪一位批评家曾经好好地解释过,为什么一位古代批评家[2]规定每出戏必须是五幕,既不能超过,也不能减少呢?当今的批评家又有哪一位曾经试图解释一下,近代我国的剧评家动辄使用的“低级下流”这个词到底有什么含义?那些批评家就是利用这个词轻而易举地把舞台上的一切幽默诙谐一扫而空,使舞台变得和客厅一般乏味无聊。世人好像总是喜欢遵守这么一条格言:Cuicunque in arte suaperito credendum est.[3]因为,如果没有丝毫根据,一个人竟贸然地以权威自居,为某种艺术或科学订立规矩,似乎是令人难以想象的。因此,每每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就往往认为那些规矩从根本上说一定有其充分理由,只不过不幸我们见识浅薄,参不透其所含底蕴罢了。
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世人对批评家奉承得过了头,把他们看得比实际上渊博深奥得多。批评家被这么恭维之后,就放开胆量,独断专行,俨然以大师自居,为作家们订立种种法则,其实这些法则都是从过去的作家那里继承来的。
如果以正确的眼光来看,批评家只不过是一些书记员,他们的职责不过是把大法官所制定出来的规章法则抄写下来。那些大法官的确才华丰沛,因而成为他们所主持的各门学科的立法者。古代批评家就立志担任书记员的职务。他们做出的判决都是法官决定的传达,没有法官的决定,他们绝不敢妄置一词。
但是日久天长,加之经过愚昧无知时期,书记员逐渐窃取了法官的权力,篡夺了他的主人的权威。于是,写作的法则就不再建立在作家们的创作实践上,而以批评家所发诰谕为准了。书记员变成了立法者。当初那些只司抄写的胥吏,如今变成了说一不二的法律制定者。
因而就产生一种显而易见,并且也许还得说是不可避免的错误:这些批评家才疏学浅,很容易把简单肤浅的形式当作实质内容。他们的作风,就像那些一味死抠法典的字句而不领会其精神的法官一样,把大作家也许是毫不经意、信手拈来的一点东西当作主要论点,要求后世的作家们一律奉为圭臬。时光的流逝和人们的愚昧,本是欺骗蒙蔽的两大支柱,它们又助纣为虐,维护了这些批评家所篡夺的权威;于是就有了一大堆如何写好作品的规则,尽管这些规则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生活中都找不到丝毫的根据,而且一般来说所能起到的只是抑制和束缚天才的作用。就像在关于舞蹈艺术的许多出色的论文中,如果立下这么一条必须遵守的规则:舞蹈者脚上必须戴上脚镣,那么舞蹈大师也无从施展其技巧了。
因此,为了免于受指责,说我们只根据ipse dixit[4]的权威,为后代制定法则。说实在的,我们对这种权威并不十分敬重,所以我们就不再斤斤计较上面说的那种权力应该归谁,我们就直白地向读者说明我们为什么要在本书中穿插这些旁枝斜杈的短论。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为知识开辟新的领地,即便前人已经发现这块领地,就我们记忆所及,自古至今却还没有哪位作家进行过开发。这领地并非别的,乃是对比手法。它贯穿于宇宙万物之中,并且可能在我们形成对于美的概念方面,也起过很大作用,无论是形式之美,还是天然之美。因为任何事物的美和超绝之处,除了其反面,还有什么能使它彰显出来?好比白昼和夏天之美,正由于黑夜和冬天的可怕才显示出来。假如有可能让一个人只看到白昼和夏天,那么我相信,他对它们的美的概念必然很不完整。
不过我们不必这么一本正经了。难道这一点还值得怀疑吗?世上最漂亮的女人,在一个没有见过其他类型的女人的男子眼里,必然失去所有魅力。所以,妇女们对这一点似乎特别敏感,她们总是煞费苦心地寻找陪衬,而且她们甚至不惜拿自己当陪衬。我曾经注意到(特别是在巴斯),她们在上午总是尽量显得很难看,为的是好衬托晚上她们所要展示的美。
绝大多数的艺术家,都懂得这个诀窍,并且付诸实践,尽管他们之中也许很少有人研究过这个理论。珠宝商人懂得,最精美的宝石也需要垫上底箔作衬;画家们也往往运用人物相互映衬的办法博得极大的赞赏。
我们这一行里出了一位伟大的天才,可以充分说明这一点。我无论如何不能把他放在任何一类普通的艺术家行列中,因为他有资格列为:
用自己创造的艺术丰富了人生者。[5]
我这儿指的是创造英国哑剧[6]这一最为绝妙的娱乐形式的人。
这种怡悦性情的玩意儿,由两个部分组成,其创始人用“严肃”和“诙谐”这两个名词来区别。在严肃部分里,展示一些异教的神和英雄,历来观众在舞台上看到的没有比这更蹩脚、更枯燥乏味的角色了。但是这种枯燥乏味是故意做出来的(很少人懂得个中奥妙),为的是把戏里的诙谐部分衬托得更明显,以便使丑角把他那套把戏搞得更精彩。
用这样的办法来使用神和英雄这些正角,也许未免有失尊重,可是不管怎么说这种安排总是独具匠心,而且还真能起到好的效果。如果我们不用严肃和诙谐这两个词,而换用“较为枯燥”和“极为枯燥”,那么这种巧妙手法的作用就能更为清楚地显露出来。因为,毫无疑问,所谓哑剧里的诙谐部分,比向来舞台上任何表演都要枯燥一些,也只有在这种枯燥部分的对照之下,才能使诙谐部分显现出来。说实在的,那些神和英雄严肃到叫人不能忍受,所以丑角总是很受欢迎(丑角——哈勒昆[7],英国叫这个名字的绅士和其法国同行没有任何关系,比起法国丑角来,英国丑角的性情要严肃得多),因为丑角可以使观众摆脱那些更为枯燥的角色。
聪明的作家一向使用这种对比的手法,效果极好。荷马使用这种手法,竟然受到贺拉斯的指责,起初使我很感诧异,可是在接下来的一行诗里,贺拉斯就自相矛盾起来了:
当然,大诗人荷马打瞌睡,我也不能忍受;
但是篇幅太长,瞌睡袭来,本属人情之常。[8]
有的人也许会认为,作家在写作的时候,会真的进入梦乡,我们在这儿可不能这么理解这句诗。的确,有的读者很容易抵抗不住瞌睡的侵袭,但是一个作家,即使在写像欧尔德米克逊[9]写的那样冗长的作品时,也会兴致勃勃地自我欣赏,毫无倦意的。正像蒲伯先生所说的:
他自己双目炯炯,为的是让读者睡眼蒙眬。[10]
实际上,那些引人入睡的部分正是一些严肃的场面,是作者故意用巧妙的手段穿插进去,以便与其余部分形成对照,达到衬托的效果的。这也是不久前故去的一位诙谐作家[11]的一段话的真意所在,他告诉公众说,他的作品中,凡是读者感到沉闷的地方,就正是他匠心独运、巧妙安排之所在。
愿读者根据这种高见,或者不如说,根据这种愚见,来品评这些卷首短论吧。读者听完了这段说明之后,如果认为在这部历史的其他部分中,所谓严肃的东西也够多的了,那就不妨把这些我们已事先声明是故意写得枯燥乏味的短论一径跳过去,此后每卷都直接从第二章读起好啦。
[1] 指的是古典悲剧的“三一律”,要求地点(同一地点)、时间(在一昼夜之内)和剧情(不离题)一致。
[2] 指贺拉斯,他的这个论点见《诗艺》。
[3] 拉丁文,意思是:精于此道者,不论何人,吾信其言。出自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前70—前19)的史诗《伊尼特》第4篇。
[4] 拉丁文,意思是:他大师本人所说。
[5] 引自维吉尔的《伊尼特》第6篇。
[6] 哑剧原是古罗马的一种戏剧形式。18世纪初约翰·里奇(1692—1761)将之引进英国,并自演其中的主角“哈勒昆”,因此里奇被称为英国哑剧之父。
[7] 在哑剧的后半部里,“哈勒昆”和其他几个角色组成喜剧情节,形式活泼,很受观众欢迎。
[8] 引自贺拉斯的《诗艺》。
[9] 欧尔德米克逊(1673—1742),英国历史学家、诗人,-作品一般冗长乏味,成为蒲伯的讽刺对象之一。
[10] 引自蒲伯的讽刺诗《群愚史诗》第1卷第93至94行。
[11] 指理查德·斯梯尔,语见《闲话报》第38期(1709年1月7日)上所载他的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