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此之后,倪清词喜欢林致远,成了一个众所周知的秘密。
这年的一二九快到来时,学校决定举办一场文艺汇演,各班都要出节目。倪清词他们班出的节目很简单,就是大合唱,由老陈亲自负责。
颇有艺术细胞的老陈把全班排成一个方队,左半边是男生,右半边是女生,从中间向两边身高依次递减。
经过数次调整之后,倪清词被安排在第二排女生的最左侧,也就是方阵的最中间,她的左边,站着林致远。
她始终没能忘记当年林致远身上那件白衬衫。不算新,但是很干净,衣领挺括,袖口有两粒纽扣。自那之后,她总爱在人群里寻觅穿白衬衫的男生,虽然他们中间没有一个是他,却也让她觉得欣慰。
她知道有很多男生爱穿白衬衫,也因此在很多女孩子心里种下了解不开的结,但世上有那么多穿白衬衫的少年,她的少年却永远只有当初那一个。那个高高瘦瘦,眼眶很深,鼻梁很挺,唱歌很好听的林致远。
林致远对倪清词站在她旁边这件事,并没有特别的反应,排练的时候他不会跟她打招呼,站位的时候他会不经意地留出小小的距离不让自己和她有肢体接触,倪清词想到自己那封没有回应的情书,又感受到他刻意的冷落,免不了觉得酸楚,但集体大合唱的时候,她集中精神去听林致远唱歌的声音,隐隐约约闻到他身上一点点烟草味,这酸楚中,又带了莫名的快乐。
老陈选的歌是《保卫黄河》,需要唱出气势,倪清词因为站在林致远旁边,不好意思放开嗓子吼,某一天排练间隙,他突然看着她,“诶,你平时讲话都那么大声,干嘛一到唱歌就蔫儿了?”
再平常不过的语气,她的脸不易察觉地红了,嘴硬到,“谁说我蔫儿了?”
再唱歌时,她便卯足了劲儿放开嗓子唱,仿佛有用不完的力气要借这歌声宣泄出来。偶尔抬眼偷看他,正看到他一个鼓励的眼神,心便又乐得飞上了天。
陷在爱情中的人就是这样卑微,悲伤来得容易,快乐也来得容易,无非都跟那个人有关。倪清词感谢他那近乎怜悯的一次对话,拯救了陷在悲伤阴雨天的她。
正式表演那天,倪清词注意到他们班的美术老师谭老师举着个相机,负责给整个活动拍照,一想到可能有一张跟林致远肩并肩的合照,她就激动得心怦怦直跳。他们的节目一完她就跳下台子飞奔到谭老师面前,“谭老师,刚才我们的节目拍照了吗?”
“拍了。”戴大框眼镜的年轻老师笑眯眯地看着她。
“那我们到时候会看到照片吗?你能给我一张吗?”她急切地说。
“嗯,照片会洗出来,应该会贴到宣传栏吧。”谭老师含糊其辞,倪清词却没听出来,她只觉得开心——她终于有一张跟他的合照了!
她每天都会跑到行政楼下面的宣传栏去看,过了半个月,那一期的内容换上去了,却没有他们班唱歌的照片。她着急地去找谭老师,他说,照片都交给学校行政办公室了。
倪清词失望透顶,失魂落魄地从美术室走出来,冬日的阳光明明很温暖,她却觉得分外刺眼,刺得她的眼泪一下子就掉落下来。
至此她又多了一个心病。
如果可以跟林致远合照一张,她觉得自己就此生无憾了。
长大以后的倪清词看着自己当初用稚嫩的笔迹写下的日记,笑得一口水呛了出来。年少的时候,经历太有限,生活中的事情无非就是那几件,所以任何一点小事都被看得比天大。只是笑着笑着她眼睛又模糊了,那个时候的心愿多简单啊,为了一件很小很小的事情就可以快乐很久,这是长大以后的她拿什么都换不来的。
一二九一过,圣诞节就要来了。平安夜那天晚上,也许值周老师也回家过节去了,总之没人来管他们,于是好些人都偷偷溜出了学校。
韩夜和林致远叫上了已经很熟的叶信,三个男生准备出去打游戏,杜满儿瞅准机会,拉着倪清词说,不如一起去吧。
一行五人浩浩****地去了校外小巷子里的一家游戏室。
那时候的游戏室经营项目都很杂,韩夜和林致远一进去便坐在电脑前上网,叶信则兴致勃勃地对着电视玩实况足球。电视前是一张长沙发,满儿坐在叶信旁边做小媳妇儿状,乖乖地看着叶信打游戏,倪清词从来没进过游戏室,一时之间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林致远突然从电脑面前抬起头,对满儿说,“杜满儿,你们要不要玩跳舞毯?我请客。”
“有跳舞毯吗?”
“当然有,”他说着,对老板喊,“老板,把跳舞毯拿出来。”看得出来是这里的常客了。
那时候对他们所处的小镇来说,跳舞毯还算比较新鲜的玩意儿,倪清词之前从没接触过,她怕自己不会跳显得很丢脸,所以干脆只是站在旁边看,满儿跳完一局,林致远又抬头了,对满儿说,“喂,别只顾自己玩啊。”
就在那一秒,倪清词突然明白他为什么要请客了,不是因为满儿,而是因为她,他不忍她傻站在旁边,不忍她无聊,不忍她尴尬,但又不想给她造成错觉,所以要用这么隐晦的方式。
那种酸酸软软的感觉又一次侵袭了她的心。她甚至想说,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好?你知不知道你越好,我就会越忘不掉,因为我会一次又一次确定,你是值得我爱的人,哪怕,你爱的那个人永远也不可能是我。
但林致远大概并不明白那个道理:如果你不爱一个女生,就不要对她好,因为她会因着你的好而对你抱有希望。
他只是凭着自己的本能去对人好,这份好,于倪清词而言,便是她赖以生存的空气,抑或,是一个明知是错的瘾君子赖以存活的毒品。
倪清词不想辜负林致远的一番好意,所以跟着满儿学得很认真,但实在是因为第一次接触,加上不擅长这种事,没几个回合就累得满头大汗,又因为担心被林致远看见自己笨手笨脚的模样,所以最终还是败下阵来,跟满儿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着叶信玩游戏。
可能是太累了,看着看着她便睡着了,不知道睡了多久,她迷迷糊糊醒过来,耳边一个低沉的声音渐渐穿过一片虚空进入她的耳朵,她不用睁开眼睛,也知道那声音来自林致远。
因为声音隔得近,像是从她旁边传来的,所以她摸不清状况,一时不敢睁开眼。待意识完全清醒,她听出来,应该是林致远坐在她旁边,韩夜坐在林致远旁边,跟满儿旁边的叶信三个人一起在玩实况足球。
三个人就游戏不断讨论着,但声音都很轻,叶信突然兴奋地连喊几声,“这边这边,快!”林致远赶紧转头示意他,“嘘,小声点。”
倪清词的眼里一下就蓄满了眼泪,她悄悄睁开眼,看见林致远专注的侧脸,因为电视屏幕投射下来的光线而闪闪发光。
这是她爱的男孩子,是她愿意为之付出所有的男孩子,是她哪怕再过十年,二十年,到生命的尽头,也不会后悔爱过的人。
如果时光真的可以停止的话,她多希望让她的时光就静止在这一刻,在这个寂静而美好的平安夜,在这个毫不出名的小镇,在这个小小的游戏室,在这张硬得有些硌人的沙发上,在她最喜欢的男孩子身旁。
第二天杜满儿拉着倪清词出去给叶信买圣诞节礼物,她已经想了很多天,却还是不知道要送什么,一路上她自说自话,没注意到倪清词思索的表情,走到一家精品店时,倪清词突然说,“我也想送礼物给他。”
应该是昨天晚上林致远刹那的温柔又重新给了她希望和勇气。
杜满儿愣了一下,旋即反应过来,“想送就送啊,表达自己的心意最重要。”
给叶信送什么礼物变得不再重要了,她们俩在精品店里认真地开始搜索着适合林致远的礼物。老板看这两个小女孩傻乎乎很好骗的样子,就招呼她们过来,指着玻璃柜台里的滞销了很久的匕首说,“送礼物吗?选这个吧,这个又好看,放在书包里还能辟邪,最适合送给男孩子了。”
倪清词仔细打量着那把精致的匕首,越想越美,也不打算再去别家店了,豪爽地跟老板说,“给我包起来。”
杜满儿也选中了她想要的礼物,是一个玻璃的透明小房子,周围有花园,房子里面各种家具一应俱全,一按房顶的烟囱,还有音乐响起。
不是常见的《致爱丽丝》,而是台湾歌手潘美辰的一首老歌的调子,倪清词跟着哼唱,很快想起来这首歌的名字,《我想有个家》。
她沉浸于挑到礼物的兴奋中,没注意到满儿发红的眼眶。
倪清词的礼物是由顾晓果代送的。顾晓果一直感叹,林致远有那么大的魅力吗,为什么她身边的朋友一个个前赴后继呢。说归说,她当起邮差仍然尽职尽责。
据她转述,圣诞节那天下午,不住校的通校生打扫完教室卫生之后都走光了,她在走廊上叫住林致远,把那个包装得很好看的礼物递给他。
他问,“是她送的吗?”
顾晓果点头,“嗯。”
他接过去,笑了笑,说,“谢谢。”
倪清词听见那句“是她送的吗”,觉得自己的心都要化了。她,如此简单常见的一个代词,为什么到了他口中,当他用来特指自己时,就变成那么美好的一个字?
只是这种飘在云端的感觉没能持续太久。仅仅隔了一天,倪清词就重重摔在地上。
先是杜满儿告诉她,昨天晚上林致远被宿舍的男生狠狠嘲笑了一通,甚至有人恶毒地说,倪清词送他匕首是叫他去死。那人在宿舍模仿倪清词的语调,“不喜欢我,就去死吧!”
倪清词第一次送礼物给男孩子,还是自己最喜欢的男孩子,却因为笨拙的表达方式,因为一个错误的礼物,变成了一个笑话。
接着是顾晓果告诉她,昨天晚自习下课之后,林致远送了礼物给于南嫣。
于南嫣没来上晚自习,而是跟学长去过节了,林致远上课时没见着她,下课之后就一直守在女生宿舍门口,直到见到她,亲手把礼物交给她才回了宿舍。
那份礼物是韩夜陪他去挑的。韩夜用老大不忍心的口气跟倪清词描述那份礼物,“是个风铃,淡紫色的,四周是细长的管子,中间一个圆盘,底下是淡紫色的羽毛。”
那天夜里,倪清词做了一晚上的梦,梦里全是一个个淡紫色的风铃。后来她实在忍不住好奇,拉着杜满儿一次次经过于南嫣的宿舍,终于有一次透过打开的门见到那个风铃,风铃挂在她们宿舍的窗户上,窗外是高大的梧桐树,微风吹进来,紫色的风铃管相互撞击,发出清脆的声音。
长大以后的倪清词拥有了能自由支配的零花钱,后来上班了能挣钱了,每次逛小店,她最喜欢的就是看风铃,只是,她曾见过无数的风铃,却从来没能寻到过那样一款紫色的,下端有羽毛的,撞击起来声音清脆的风铃。
有时候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会以为我们早已经把曾经用心喜欢过的那个人忘记了,其实没有,也许爱情没有了,但你为他做的改变,因为他而养成的小习惯都留在你的生活中,根深蒂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跟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