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办法再继续唱下去, 周遭也变得极安静。

被触碰过的地方,红透成番茄。

“不好意思,我没忍住。”许洲天嗓音哑。

盯着她变了颜色的那只耳。

简笙抿了下唇。

她抬头准备说什么,一根冰凉的木制鼓槌落到她手上, “要生气, 用这个打我。”

“……”

简笙捏了捏那根鼓槌, 道:“能不能认真排练。”

许洲天俯身,将她圈在面前,“我哪不认真了?”

“许洲天。”

“我对你, ”

“一直很认真。”

“……我说的是排练。”

许洲天发现她另一只耳朵也红了,凸出的喉结滚了滚。

这里只有他俩, 他很想对她胡来。

这么想,也这么做了。

他低头,想亲简笙另一只耳。

热气贴着后脖颈在吹,简笙握紧手里的鼓槌, 身体变得敏感, 皮肤表面起了细小的颗粒。

忽听见一道声音。

“天哥,笙姐,早啊!”

抬头是林飞。

他背着一个吉他走进来。

空气突然静默下来。

林飞顿了下,睁着两只眼瞅简笙和许洲天。

他们这姿势, 那神情,那氛围……

听见许洲天声音淡, “不是说九点半?”

“啊?不是说九点吗?”林飞有点懵。

靠啊,他竟然搞错时间了。

九点半记成九点。

简笙看了看他, 双耳的热意退散许多, 道:“没关系。”

“都来了, 一起排练吧。”

林飞挠了下头, 噢了声。

他走过来落下包,划开拉链,将里面的吉他拿出来。

“如何笙姐?那首歌还能驾驭吗?”林飞问。

简笙心想,她还没有完整地唱过一遍。

不过还好林飞弄错了时间提前来了,不然这单独给她的半个多小时,她可能也没什么进度。

“我现在唱,”

“你听听。”简笙道。

“好啊好啊。”林飞道,“我跟天哥给你伴奏。”

简笙嗯了声,将手里的鼓槌递还给许洲天。

他没立即接,简笙抬头看他。

跟他漆黑双仁对过一瞬,许洲天才接过,似乎故意地,接棒槌的时候,食指勾了下她软软的小拇指。

之后许洲天和林飞给简笙伴奏,简笙看着稿上的歌词顺利唱完一遍。

“不错不错,好听!”林飞夸赞道。

许洲天从架子鼓后面出来,声音懒:“是不错。”

“不过有地方情绪不够饱满。”

“哪?”简笙问。

许洲天重新走到她旁边,单手插着兜,“**部分啊。”

“欠点味。”

“而且,你告诉我,对这句歌词,你怎么理解的?”

“啊?我没想过这个问题。”

“现在想。”

“你不是语文最好,理解不过来?”

“可又不是做阅读题,为什么一定要理解。”

“理解了,你情绪可以更饱满。”

“再比如这句……”

两人你一言我一句地说起来。

林飞杵在一旁,才后知后觉自己似乎很多余。

并且发着亮。

靠啊,他昨晚一定是脑子被驴踢了,今天早上才会搞错时间跑来当电灯泡。

不过时间过得快,转眼到九点半,剩下两人的身影出现。

元鲍和张剑都是踩着点来的,背上都背着乐器。

一来两人同时吹了声口哨,好像在对简笙加入他们做表示。

“我怎么觉得这乐器室变高级了,原来是笙姐来了啊。”元鲍还说了这么一句。

“拍什么马屁呢你。”张剑吐槽。

简笙已经将歌词都记了下来,能脱稿唱,人凑齐后,大家开始正式排练。

校庆晚会就在后天举行,简笙做为新加入的,需要抓紧时间融入,这天中饭她便没回家吃,跟许洲天他们一块去食堂解决。

原本张剑提议去吃烤鱼,为了省时间最后没去。

三中周末只开了一个食堂,正好是最受欢迎的尔乐苑。

以往饭点的时间,尔乐苑一楼都是人,周末就显得松散很多。

大家排了没多久,买到最热门的狮子头。

除了不爱吃狮子头的张剑,其他人盘里都躺着两个。

打好餐,找到一张能同时坐下五个人的长桌坐下。

简笙夹在四个人高马大的男生中间,显得更加娇小白皙,格外显眼。

不少人投来目光。

“周末就是好啊,要平日,不得排个二十分钟才能吃上这狮子头。”林飞一把插了一个,咬了口。

嘴唇多出酱汁。

简笙也咬了口狮子头,就了口饭吃。

腮帮变鼓。

元鲍道:“诶,你们说我们这乐队名儿是不是应该改一下啊?主唱可是换成了笙姐。”

简笙道:“乐队名是叫MK14吗?”

她记得今天早上被拉进的群名是这个。

“对。”林飞点点头。

这名字是他们这群男生瞎取的,因为在有款游戏里他们都喜欢用这把枪,就取了这个名。

“改成校花和校草?”元鲍道。

“或者守护女神?”

他歪点子特多。

“滚吧,这两名我都接受不了。”张剑道。

“天哥,你想一个。”元鲍抛去一个媚眼。

许洲天慢悠悠吃了根土豆丝,真思考起来。

简笙道:“就叫MK14吧,我觉得很酷。”

“是么。”许洲天扯唇。

“嗯。”

“行,那就不改了呗,笙姐都说酷了。”张剑道。

简笙低头,将之前咬过的那颗狮子头掰成两块,夹了一块进嘴里。

吃饭也显得认真,粉色腮帮重新变鼓,垂着的睫毛像两把小刷子。

许洲天看了眼她,虽然餐盘里打的菜跟她的一样,并且分量还多一点,但伸筷从她盘里顺走了一根土豆丝。

简笙忍住没说他,继续吃自己的。

*

周二来临。

三中校内挂满大红色横幅,写着“热烈庆祝明城第三中学建校一百周年”,氛围喜庆而庄重。

天逐渐黑下来,距离校庆晚会的举行剩下一小时。

简笙参与的诗朗诵节目排在第三个,所以早早地便到后台做准备。

学校给他们九人定制了专门的服装,男生是一套黑色唐装,而女生则是上部分白色排扣棉麻旗袍,下身是藏青色长裙。

穿上后文秀而古典。

第二个节目是校友歌曲串烧表演,因此大家在后台被化妆师化妆的时候,看见许多三中曾经的名人。

骆成梁、陆怀洲、温之应、傅桑野,还有陈西湛。

全是颜值能碾压不少人的大帅哥。

简笙刚巧被安排在陈西湛旁座化妆,从镜子里瞥见对方身穿一件深色连帽卫衣,神情看起来淡,握着手机似乎在跟谁发信息。

听见化妆师开口道:“你这头发也太厚了,发质还这么好。”化妆师一摸上简笙的头发,似乎喜欢得不得了。

简笙不知道回什么,浅弯了下嘴角。

“把那个夹子递我一下。”化妆师说。

“紫色的那个吗?”简笙问。

“嗯。”

简笙伸手去拿,不小心没拿稳,掉了下去。

发夹滚了一圈,落到一个男人脚边。

是陈西湛。

他刚从座椅起身。

简笙头发被化妆师握着,不好去捡,陈西湛帮她捡了过来。

“谢,谢谢。”简笙忙说。

“没事。”对方随口回完,抬脚和另一位校友走了。

王圆圆比她快几分钟做好妆发,小跑了过来,“哇学姐,刚才陈西湛帮你捡发夹诶。”

“听说他是冷王啊。”

简笙嗯了声,“是挺冷的。”

王圆圆道:“学姐,那个,待会我们想去找大神们合个影,你去不去?”

“合影?”

“对啊对啊,这群大佬都能凑两桌麻将了,要不是我们学校百年校庆,肯定不可能同时见到啊,多难得的机会。”王圆圆说。

“好,我跟你们一起。”简笙回。

等大家都做好了造型,离晚会正式开始剩下二十分钟。

时间充裕。

诗朗诵小团体一共九人,包括男生的热枕度也高,几乎都想去找名人校友们合影。

简笙跟在其中。

先遇见温之应,正准备和大家一起走过去,手腕被人拉住。

对方气势强,将她拽进了一间狭小的换衣间里。

许洲天除了乐队表演,在之前还有一个街舞秀,此时穿着朋克,宽松的黑色裤子上有两排铆钉。

他的街舞表演也排在前面,刚才是在隔壁的化妆间做造型。

“干嘛?”简笙问。

“来看看你不行?”许洲天捏她下巴。

简笙轻轻推了下他:“我得出去。”

“出去做什么,找人家合影去?”

“……”

刚才在路上,大家叽叽喳喳,许洲天一定是听见了什么。

“不行吗?”简笙道。

她黑软的头发被扎成两根麻花辫,自然垂在两边肩前,还带着妆容,双唇涂了颜色好看的口红。

许洲天稍坏地蹭了下她的唇,手指沾染上红印。

简笙愣了下,想说他什么,又好脾气地没出口。

“问你个问题就放你出去。”许洲天嗓音哑。

“那你快问。”

“那群学长,你觉得谁最帅?”许洲天凑近。

简笙胡乱随口说了个,“陈西湛吧。”

因为刚才他帮过她捡发夹。

热气吹到简笙耳边,“错,你应该说,”

“他们都入不了你的眼。”

“因为你男朋友是许洲天。”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