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分,有时就在一刹那

认识燕妮是一年前的一天中午。那正是樱花开放的季节。我们都在武汉大学读大三。那天,学校的午间广播刚刚停息,寝室里一片宁静。弟兄们纷纷拱进被窝,准备午睡了。

突然传来一串轻轻的叩门声,不知谁在被窝里粗鲁地吼道:“找谁?”叩门的手指犹疑着,又轻轻敲起来,一个纤细的声音问道:“黄彬在吗?”啊?是个女孩子。

寝室里的空气霎时兴奋起来。我们笑嘻嘻地将头探出蚊帐,连声催促黄彬:“快,快,阿黄,找你的!”阿黄忙不迭地套上他的臭鞋子,箭步趋前,可恨他将门只打开一道缝,把身体斜勾在门内,只伸出头和那外面的女孩说话。我们只能听到他们用鸟儿一样婉转的家乡话叽哩咕噜地说些什么,却看不到女孩的面容。 屋里的几个急了,一个朝阿黄嚷嚷着:“快让客人进来坐呀!”傻阿黄似乎才反应过来,连忙发出邀请。几番推辞之后,女孩终于进了屋。我们的眼睛好像在浑浊的暗夜突然打开了一扇明亮的窗户:这是一个美丽的天使!只见她秀丽的脸蛋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胸前垂着两条可爱的小辫子,她的皮肤粉白粉白,好似室外盛开的樱花,无意中将花粉全撒到了她的脸上。那笑盈盈、羞怯怯的样子愈发衬出她的清纯动人。糟糕,瞧我们这间凌乱的寝室:桌上是乱七八糟的书本碗勺,地上是横七竖八的杂物鞋子,空中的绳子上随意搭着毛巾、三角裤,再加上人仰凳翻,姑娘居然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

正在大家后悔不迭之时,女孩已经先行道歉了:“对不起,打扰你们了,下回我挑个好时间来。”说着,她的身影已轻盈地飘出了屋,还轻轻为我们带好了门。

据阿黄交待,女孩子叫燕妮,正读法律系三年级。不知为何,虽然只有那么短短的一瞬间,燕妮的影子在我心中却怎么挥也挥不走了。那天燕妮进屋时,我闻到了一般幽幽的香味儿。她走了,那香味儿还在,让人怜爱地弥漫在空气里,盘旋在我的枕畔。我开始焦灼地盼望着燕妮的再次出现,盼望再次看到她灿烂的笑容。

我还以为这种期盼和思念只不过是一个尚未成熟的男孩子寻求的一份新鲜和刺激,后来我才明白,这种焦灼只属于恋爱中的傻瓜!我已经不可救药地喜欢上了燕妮。

然而,转眼一月过去了,燕妮却再未光顾我们的寝室。

我猜想,燕妮定是被我们宿舍的“悲惨”状况吓得不敢再来了。于是,我悄悄地当上了寝室的管家。我敦促这个勤洗袜子,提醒那个多整理桌子,还喝斥那个不要把刚换下的秋衣秋裤随随便便地就搭在绳子上。弟兄们常常狐疑地看着我:“天舒,你哪根神经搭错啦!”谁料细心的阿黄却一下子点破了我心中的小秘密:“你是盼着哪天燕妮再来吧?”弟兄们一听,恍然大悟,围着我大声起哄。我很男子气地说:“是又怎么样?”阿黄顿时“悲壮”地说:“可惜呀,燕妮已经有主了!”

我不由大惊失色:“什么?是谁?”

“是他们法律系的一个研究生,听说帅得很,又有才。这才是两个月前的事儿。”

什么?两个月前?那时候,我早已见过了燕妮!我恨不得捶胸顿足,我为什么没有捷足先登呢?我感到仿佛有一只美丽的花瓶摔到了瓷砖地上,花瓶的碎片正割裂着我的心房。弟兄们还在一旁为我出谋划策,要将燕妮夺回来。可在我心中,爱一个人,就应当祝愿她幸福。既然燕妮有了男友,或许,我该将自己的爱意偷偷收藏……那一夜,我辗转反侧,难以人眠。

不久,我果然在校园里看到了燕妮和她高大帅气的男朋友,他俩挨得很近,亲亲热热,有说有笑,格外引人注目。燕妮仰脸望着那男孩时,我看见她眼睛里闪着亮光,脸上绽开着幸福的笑容。而他呢,则是那种让他的同类看一眼便顿遭挫折感的男子汉,高大英俊,满脸自得。

燕妮真的不再来了。阿黄倒是常常有老乡聚会,听说常有燕妮,每每看到阿黄欣欣然换装准备出发的样子,我便又一次怅然若失:阿黄也不风流倜傥,也不英雄才俊,缘何有个燕妮那样玲珑剔透的老乡?

好心的阿黄为了逗我开心,经常找借口带我到燕妮寝室去玩。我们并没有什么要紧事,只是坐着喝茶,聊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接近燕妮,更知道她是一个心无城府、活泼开朗的好姑娘。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总是那么开心,可离开她的日子,却变得更加难熬。

燕妮终于记住了我的名字。她常拿我开玩笑:“天舒,你长着一张娃娃脸,永远都像小孩子。”

唉,的确,我的外表并不显得成熟,而且,那天我悄悄与燕妮比身高,我只比她高一点点,这愈发使我没了勇气。恐怕,我是永远也不敢向燕妮表白心迹了。

偶尔,燕妮也来我们寝室坐坐。每次她来,我总要给她泡上一杯她爱喝的果汁。几个弟兄总阴阳怪气地说:“啊,我们也想喝果汁!”我瞪着他们得意地说:“休想!”燕妮只顾羞涩地笑。

燕妮每次走,弟兄们总怂恿着让我送,于是。我就将她从樱园一直送回桂园她的宿舍门口。

一天,在回去的路上,我们正穿过樱花大道边走边说笑,突然,我看见燕妮的眼中闪过了一丝忧郁。

燕妮低声说:“天舒,我现在越来越想不明白了,我跟你们在一起的时候感到好开心,可我和我的男朋友在一起时却常常不快乐,我觉得他好像一点也不在乎我……”

我忙男子气地劝慰她:“优秀的男孩子都是这样的,当他拥有时,他会装得满不在乎,实际上,他心里肯定是爱你的。” 燕妮高兴地看着我:“真的吗?真的吗?”我肯定地笑着,心中却针扎般疼痛。

回去后。我一言不发,生了自己一下午的闷气。多好的机会啊,当时,我真想对她说:“对待那种自以为是、得意忘形的家伙,你应该以牙还牙,早早远离他!”

可我不能。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趁人之危?

转眼情人节到了。

我想,燕妮的男友一定会为她买许多玫瑰花。而我,也情不自禁地为她买了一枝,我并不想得到什么,只想俏俏告诉燕妮,我很喜欢她。

中午饭后,我用一张大报纸将玫瑰花裹了一层又一层,生伯会在路上遇着熟人。我在心里一遍遍念叨着:“玫瑰花,送给你!玫瑰花,送给你!”

来到燕妮的寝室。燕妮正忙着,她是班上的生活委员,要把刚发下来的饭菜票一份一份送到每个人手里。她用白皙而纤巧的手指将它们一一分好,又灵活地列成一堆一堆,再分给一个个同学。

我悄然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她干活,玫瑰花还握在我手里。

终于,她的手空了。她舒一口气,一回头,看见了我:“你什么时候来的?对不起,冷落你了,你不要生气哦。”“哪里哪里,是我来得不是时候。”我慌忙站起身,掏出那枝被报纸裹得严严实实的玫瑰花,正欲递上去,忽然有人叫她。她忙说:“就来就来。”又对我说,“真对不起,和同学约好了,去看篮球赛,不能陪你了。”我强颜欢笑:“你去吧,我也没什么事。”我悄悄留下玫瑰花,先走了。刚出门,燕妮就追上来,喊:“天舒,你的东西忘拿了。”我一看,天哪,燕妮正举着装着玫瑰花的报纸递上来。我接过它,嗫嚅地说:“是……是报纸……” 我夹着玫瑰花,沮丧地回到宿舍。

打开报纸,将那枝没送出去的玫瑰花插在一只玻璃杯里,看着那些花瓣一片片落下,我的眼睛竟湿润了。

弟兄们一个个不知从哪冒了出来,大家见我悲壮地坐在那儿,一时都不知说什么好。阿黄先开了口:“天舒,有时缘分就是一刹那的事,为什么不鼓足勇气试试呢?”弟兄们一听,也都拼命为我打气,我一咬牙,拿起那技玫瑰花径直跑到了篮球场。我知道有许多人在看着我,但我还是走到燕妮面前了,郑重地将玫瑰花递给她。

燕妮惊奇地看着我,瞪大了眼睛,羞红了脸。

“什么都不是,什么也不为。我只想告诉你,我喜欢你!”在燕妮还没明白过来的那一刻,我已经说完转身走了。

真没想到,缘分就是那么一刹那。在我转身走时,燕妮已经爱上了我。她被我的真诚和勇气打动了。两年后,燕妮成了我的妻子。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情人节,燕妮的那位男友竟将燕妮最渴盼的那束玫瑰花送给了别人!而就在那个伤痛的夜里,燕妮忽然明白了很多,包括自己的选择!

灰色的玫瑰花

男孩失恋了,女孩选择了别人。他好不甘心,每一天都沉迷在烟酒之中,荒度着生命,对他来说,这个世界已没有意义,生命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理由,除了痛苦,再也找不到别的什么了。

就在这个时候,上帝出现了,不知是因为同情,或者是怜悯。“你有什么愿望吗?”上帝问。

“带我到一个没有情的地方吧,我愿用自己的一生来换取一个月的时间。这个世界,已再也没有我存在的理由。”男孩沮丧地说。

“好吧。”上帝考虑了一下:“确实有这样一个世界,不过我也可以给你一个机会。”

“什么机会?”

“当你想要回来的时候,只要在这一个月内,让一个女子对你说‘我爱你',那么你就可以返回这里。”

“我不会想要回来的。”男孩说。他笑着闭上了眼睛,迎接着那个新的世界,那个他自认不会再痛苦的世界,也不会再有爱的世界。

这个世界是灰色的。这是男孩的第一个反应,眼前的一切都没有色彩,但这或许正是男孩想要的世界吧。不会再痛苦了。于是,男孩就这样住了下来,平静的接受,平静地等待着死亡。

直到那一天,平静却被打破了,他看到了那个女孩,那个与他深爱着的女孩有着极其相似的相貌,甚至连声音,连习惯,连性格都如此相似的人,他愣住了,知道自己逃不开了,不管自己呆在任何的地方,无论是曾经的世界,或者是这个灰色世界,自己永远都深爱着这个女孩,永远都忘不了。他想起了上帝给他的机会,于是告诉自己:“反正是无法忘记对她的感情了,那不要再放弃了,她在那个世界甩了我一次,那我就在这个世界将她追回吧,然后将她带回去。我们一起回去。”

从此以后,男孩每天都会去找女孩,白天去她的花店买一束灰色的玫瑰送她,晚上就站在她的窗台下告诉她自己是多么的喜欢她,每一天都没有变过。可是女孩却从来没有答应过,除了一口拒绝,连犹豫都没有过。男孩不明白,自己绝对不算差,女孩又没有男朋友,为什么不肯答应他?甚至连考虑一下都不曾?莫非她有什么难言之隐吗?

于是,男孩终于忍不住问女孩:“你为什么不肯给我一次机会呢?”

“因为,这里的玫瑰是没有红色的呀。”女孩的回答中并不带任何的感情,却也不像在开玩笑。

男孩却更不明白了,灰色世界之中,永远只有灰色,又何来红色呢?可是,爱一个人,又与玫瑰的颜色有什么关系?如果爱情的价值只是用玫瑰的颜色就可以衡量,那么,他又何必独自痛苦,又何必用一生来换取一月?他只知道,从认识以来,女孩从没对他笑过,总是冷言冷语,更别说对自己说“我爱你”了,反而自己却在这个本应没有感情的世界之中,越陷越深,不可自拔,为什么?这里不是应该没有痛苦吗?为什么会觉得如此的心痛?莫非,自己被上帝耍了么?用一生的生命,却换来一个月的痛苦,为什么?

男孩狂笑着跑出了花店,独留下女孩一人,没有再回头看,却也因此,错过了女孩脸上的那一份无奈,一份痛苦,一份想要抓住他的冲动,女孩知道,这是不被允许的。

那一天,是一个月的最后一天,男孩躺在**,等待著自己的死亡。这些日子,他再也没有去找过女孩,想要忘记,却忘不掉。心中不停的浮现出女孩的身影,是无奈,是痛苦,或者,只是对那个女孩的爱呢?不过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对一个快要死的人来说,一切都不会显得重要。

房间的门却在这时被推开了,而走进来的人,居然是那个他深爱着的女子,而她的手上,提着一篮已经谢去的灰色玫瑰。他知道,那是他每天送给她的。男孩惊讶得说不出话,“为什么?你为什么会来?”明知女孩并不爱自己,可是心中仍然不免一阵感动。

“傻瓜!”第一次,女孩不再用那冰冷的声音对他说话:“你的期限只有一个月,如果我今天不来,不就是再也见不到了吗?”

“你走吧,我不需要任何人可怜,”男孩的眼中流露出一丝痛苦,居然一直到最后,他还是无法抓住自己心爱的东西:“我的路是由我自己选择的。”

“那么,你后悔过吗?后悔来到这里?”女孩问他。

“后悔。选择来到这里,一开始就是个错误,我仍然无法不去爱上你,无法忘记你,无法不痛苦,也无法让你爱上我!”男孩的声音中隐藏着一份哭泣,可是却没人听得出,除了女孩。

“还不明白吗?再很早以前,我就已经爱上你了呀!”女孩笑了,笑中隐含着一份苦涩,却也带有一份轻松。

男孩不可置信地望着她,好一会儿,突然怒吼:“我说过我是不需要同情的!你根本不需要拿这种谎话来骗我!”

“我并没有骗你呀。”女孩站在那里,望着男孩:“自从一开始,我已经爱上你了,从你买走第一朵灰色的玫瑰开始。”

“不可能的。”男孩摇摇头:“否则,你为什么不早说,而一定要等到今天呢?”

“因为……”女孩凄然一笑:“我想要多和你在一起呀,想要和自己喜欢的人多在一起,在你们的世界,应该没有错吧?”

男孩摇摇头,他不明白,说与不说同在一起有什么关系呢?

“你忘记了你曾经的愿望吗?你要的是一个无情的世界。”女孩停住了,然后露出了她那最美的笑容,她知道,这是男孩一直想要看到的笑容,那是她送给男孩的最后一份礼物:“而在这个灰色世界里,除非是与上帝有过契约之人,像我这样的人,爱上一个人,并对他说那三个字的意义,就代表着生命的终结。”

男孩愣住了,在还没有来得及思考之时,女孩轻轻地对他说:“我不要你死去,所以,我爱你,只有今生,只在这里。”男孩猛地伸出手,想要抓住女孩,但却在风吹起的一瞬间,抓住了一把灰色的沙。灰色的玫瑰花瓣轻轻地飘落,落在他的手上,落在那灰色的沙上。

静静地捏着,紧紧地捏着,男孩终于知道自己犯了多么大的一个错误。他轻轻的用刀划开自己的手臂,只想用血染红那灰色的玫瑰,但是却看到,即使是自己的血,也已经变成了灰色的了,只是缓缓地渗入那细细的灰沙之中。

“你后悔当初的决定了吗?”上帝总是来得最迟的一人。

男孩默然的抬起头,望着他,点点头,又摇摇头:“原来,最棒的世界还是原来的那一个呢!只因为,不管有多么的痛苦,那里,至少还拥有希望呀!”他说,望着那灰色的花瓣,却笑了,这是他自从失恋以来的第一个笑容。

“是吗?现在她已经对你说过我爱你,你可以回去了。”上帝笑着准备送他回去。

“已经不用了。因为,我并不后悔来到这里,不后悔当初的选择,如果要我再选一次,我还是会来。”望着手中的细纱与花瓣,“我的心,已经遗落了,回不去了。”

男孩站起来,问上帝:“可以给我一朵红色的玫瑰吗?”

“你忘了吗?灰色世界是不能有红色的。”

“是吗?看来我真的要求得太多了。”望着墙上的时钟,男孩将手中的细沙捏得更紧了,还有那灰色的玫瑰花瓣。

时钟敲了12下,一切都不再存在了,只剩下随风飘动的细沙。远处飞来一张破纸,隐约地现出了当天的新闻。没有人知道,那里曾发生过什么。只是不知在什么时候,在墙角的沙堆之中,竟生出了一支红色的玫瑰,那样的鲜红,就像血一样……

永失我爱

四季可以安排得极为黯淡 如果太阳愿意

人生可以安排得极为寂寞 如果爱情愿意

有人说大学生不在寂寞中恋爱,就在寂寞中变态。我不是神,无法超然世外;身为男儿,也不想成为变态,所以我选择恋爱。

爱情和友情,在同性之间是两个绝对无法等同的词汇;而在异性之间却是难以割舍的感动感激和感情。人,作为灵长类动物的代表,说起来也并不是那么高深莫测。通俗地说,有的时候简直就是弱智到了不可思议地地步。人,常常会因为感动而产生依恋,常常会因为感激而对某一异性产生好感,常常会因为这种好感有了一种想爱地冲动。男人一旦动起情来,就会成为一头蠢驴。而我,就曾经心甘情愿的作了一头蠢驴。

有人说,人的一生中要找到四个人。首先是自己,然后是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最后一个是与自己共度一生的人。寻找自我或许需要用一生的时间;找共度一生的人还没到那个时候。有人说,男人一旦踏入社会需要的不再是爱情,而是女人。我虽然对这句话保持怀疑,但却害怕这种情况的出现。我要寻找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人心都是肉长的。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一些感动,会有一些让人无法割舍难以忘怀的情感。而这些情感在一生中并不是常常能遇到的。如果你浪费了,那么就一定会得到报应,而这种报应只有你自己心里明白。我寻找爱情,却无意中错过一些爱我的人或者说曾经爱我的人,而我最痛苦的则是错过一个我爱的人。上天给我的报应就是一生的煎熬。

错过金是我大学四年最大的遗憾,当然除去混过四年青春年华的宝贵光阴。

金在我眼中是完美的。虽然我知道这世上没有完美的人。但没办法,情人眼中出西施嘛。她年轻漂亮,活泼开朗;最让我欣慰地是来自上海地她从不对来自外省山区的我说让我费解的沪语,也从不笑话我听不懂上海话,让我感到一种由衷的亲切。她那么优秀,优秀得让我有些自惭形秽的‘仰视'她。但她给我的感动已在我心中拨下了爱的种子,只是没有遇到合适的‘土壤和气候',而被我苦苦压抑着。

我没有抓住这份感情是我最大的错误。我们慢慢交往,谁也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跟她最快乐的是一起在街边吃烤红薯(善良的她总说她最喜欢吃烤红薯,而不是巧克力什么的);最浪漫的事情是千禧年元旦一起熬通宵在海边等待日出。她跑800米,我陪她跑完全程;我跑1000米,她在场边为我加油;她参加朗诵比赛,我为她指导;我参加篮球比赛,她在场下为我鼓劲。最怀念的是在毛毛细雨中,不撑伞一起漫步。这些一起度过的点点滴滴,这些打上了她烙印的同甘共苦,在我记忆的最深处无法忘记。

快乐总是短暂,留下的是无尽的悲伤。你不能指望一个女孩子会为你一生守候,更何况她对我没有任何承诺。那三个字对于一个女孩子的意义,可能比我想象的还要大得多。就在我仍然在迟疑是否对她诉说的时候,这份感情渐渐离我远去了。毕业临近,各有各的事情要忙。她不再住在学校,我慢慢失去了她的消息。在大学的最后一个寒假,在离开上海的前一个夜里,我决定对她说那三个字,可是我用尽所有的办法都无法找到的她。给她发了封mail,把我想说的话都说了。发完已经是凌晨三点,我毫无睡意。来到她们宿舍楼下,望着黑洞洞的窗户,我心里默默的说:金,我爱你。

过完年回到上海,我收到了她的回复。她说:“人生在不同的阶段会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故事;至于你我,还是朋友,但对我来说,最知心的人是我的BF。希望你能明白。”

我怎么会不明白你的心意。除了对你的爱,我一无长物。然而,我可以将每粒种子都掘起,将每条河流都切断,让心里的荒芜延伸到无限远。金,是的,我爱你。正因为我爱你,所以当你选择离去时,我不会要你留下。你时幸福的,我是快乐的。

可能有一天,我能将你忘记。然而,这不是随便传说的故事,也不是明天才要上演的戏剧,我无法找出原稿然后将你一笔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