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站在被你伤害的地方
我给自己的电脑换了新的桌面,游戏里的劳拉拿着枪坐在台阶上,脚的附近有一只蝎子。我笑着告诉寒这就是我梦里的样子,随时准备冲锋陷阵,还有一只蝎子做我的守护神。寒只当我是在开玩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快吃你的冰淇淋吧,不然化了。我可以猜想的到他会不相信的,他是个现实的人,不相信命运不相信轮回。我只是他的宝贝,是的,宝贝。寒把我当作孩子一样地宠着,给我买很多很多的冰淇淋陪我去看动画片去坐缆车。琪琪说有两个泱泱,一个是寒的宝贝,一个是皓的宿命。
她这样说的时候,我会抓起枕头向她丢过去然后说我不是谁的,我只是我。
去年我十八岁的时候妈妈哭着对我说,这年头谁离不开谁,骨子里都透着自私。
在我的眼里,她是个可怜的女人。我这样说倒不是因为爸爸人到中年了却喜欢上了妈妈以外的女人,我只是觉得她嘴里说着谁离不开谁的时候脸上那痛苦绝望的表情很悲哀。他们没有打闹没有争吵只是冷战,我也渐渐习惯了家里冰冷的气味。我想告诉他们,离婚好了。
用别人的话说,我就是这样没有感情的人,但是似乎我比当事人更清楚怎么样才对彼此都好。和妈妈一起去酒吧的时候遇见了皓,他是乐队的鼓手,人少的时候他会下来和妈妈聊天。妈妈对我讲她是为了证明自己仍然有魅力,皓就是证据。我端着红酒在沙发的角落里静静的看着这个男人,其实对于我妈来说,他还是孩子,大概比我大六,七岁的样子。他讲话时会注视着对方的眼睛,微笑的时候嘴角带着隐隐的邪气,穿格子衬衫,发旧的牛仔裤,但是浑身透出成熟的气息。妈妈和他说话的时候会不时地笑出声,然后看看黑暗处的我,之后,转过头继续和皓闲聊。
皓和爸爸一样是天蝎座的人,星座书上说天蝎座的人知道什么是自己最爱的,懂得如何对待爱情。
但是皓不喜欢我妈。这是我心里的想法,没有为什么,我就是这样感觉。皓后来告诉我说这就是宿命,我们永远找不出原因来解释。只有皓对我讲宿命。
我小时候生活的那个镇子里的人都很迷信,所以街上算命的人特别多。妈妈在我刚刚懂事的时候把我推到一个瞎子的面前让他摸着我的手和胳膊算命,那个连眼敛都没有的人对妈妈说这个孩子会在成年的时候找到工作,几乎没有坎坷但是永远不可能和最爱的人在一起生活。
回家的路上妈妈说那么你是考不上大学了,那么早就有工作了。
那天爸爸带了那个女人到家里来,妈妈拉起我冲到门外,她对面的司机说了皓所在的酒吧的名字。她喝了很多的酒,最后终于撑不过吐了皓一身的污物。是我和皓一起把她扶回家的,爸爸和往常一样没有留在家里。看她沉沉睡去之后我在客厅对皓说把衣服脱下来吧我给你找件干净的换上,我看着他进了浴室然后去爸爸的房间找衣服。之后我一个人安静地坐在没有开灯的客厅里,头昏昏的像瞌睡了一样,为了陪妈妈我也喝了不少的酒。
一会皓就清理好了,穿着爸爸白衬衣的他在月光下就像是由贵笔下的天使,我坐在沙发上定定地看了他几秒,直到说好了我该走了,泱。听到他叫我泱的时候我出现了幻觉,梦里那个模糊的影子也是这样叫我的,那一刻我以为皓就是那个影子,我紧紧地抱着他,叫他不要离开我。
皓摇我的肩膀我才清醒过来,我说对不起我今天喝醉了。皓在上车的前一刻还在用担心的眼光看着我,车子开走后我跑到浴室去用冰水泼脸。怎么刚才的皓和梦里的影子那么像呢?夜晚那个影子温暖的抱住我在我耳边说不要哭我会永远爱你,但是他还说他必须离开我,他的身影越来越模糊。
七月,阳光炙热明亮。我中午的时候跑到皓那里去喝葡萄酒,我已经习惯了这个地方,习惯了,皓。
他只是替我往杯子里添酒,一句话也不说。我问他,你为什么不问我为什么会现在到这里来呢?他笑着拿过我的酒杯,然后看着我的眼睛说,我在等你告诉我。我只有无奈地笑,他总是知道我在想什么要做什么。我告诉皓说我爱上了一个影子,而且我失恋了,今天中午他对我说他要走了,永远不再相见。皓在看着我的眼睛1分后说,泱,我带你去个地方。10分钟后我和皓站在了一段废弃的铁轨上,而这截铁轨被建在一长段高高的土坡上。任何东西,都是需要依托的。
皓低下头和我说我爱你的时候挡住了射在我脸上的阳光,然后他把我抱在怀里,我闻到了他身上烟草的香味,这种味道给我温暖的感觉,和梦里那个影子给我的一样。我想要一直这样呆在皓的怀里,闭住眼睛享受这样子的温暖,直到死去。但是没有谁离不开谁,生死诀别也是离开,终究要分开的。
站在路边等着坐公车回家的时候我想念着皓的味道,看见柏油路在阳光下发出亮光,很久以后这日明亮阳光下的柏油路变成了我脑中定格的画面。
驻留在七月的天使时光
每个人在每个年龄都有幸福的天使时光,阻碍我们发现这些时光的是我们的心态。
新邻居梁静是在春节前的最后一个星期搬来的。第一次见到她时,我正穿着一件灰色的旧衣服擦洗防盗门。梁静婀娜地拾阶而上,桃红色皮靴敲打楼板发出好听的笃笃声。
“晚上的舞会我想穿那件白色的小披风……”她边打电话,边朝我温柔地点头。门悄然合上时,我听到她咯咯地笑着,像冬日里欢快的阳光。
我突然沮丧起来。一年中最盛大的节日就要来到了,可我每天思考和面对的是什么呢?要给女儿买一件漂亮的裙子,但需要等到我中意的那个童装品牌打折;必须提前几天买足够多的青菜放进冰箱,以防春节菜价上扬;摆出贤内助的样子陪老公去他的领导家拜年,希望新的一年他可以升官发财……
那个春节,忍受着新邻居和她那些风华正茂的朋友们的歌舞升平,我的感觉糟透了。
我不喜欢梁静,并不是因为她做了什么妨碍我的事情,而是见到她,我就自我感觉很差。
我们最常邂逅的地方是电梯间。每一次梁静都抹着不同颜色的口红和眼影,穿着不同风格、色彩鲜亮的衣服,身上散发着好闻的香气。“嗨,你好啊!”说这话时,梁静的笑容很夸张。我淡淡地冲她笑,有种想低到尘埃里的自卑。
天气一点点变暖,暮春完了便是初夏。上幼儿园的女儿在微凉的清晨要求穿裙子。“不行,太冷了。”“我要嘛,上个星期梁静阿姨就已经穿纱裙了。”“会得关节炎!”我恶狠狠地说,然后不由分说地给女儿套上了裤子。突然想到10年前的自己,在四月的某天穿着一条上面印满浅蓝色桃心的棉绸裙子,摇曳生姿地走在校园里。
梁静通常在晚饭后才回。常常,我在厨房洗碗时,听到她笃笃的脚步声,然后是防盗门的哐啷声,然后就有丝丝缕缕的音乐声穿过墙壁飘进我的耳朵。这样一个宁静的、有音乐相伴的夜晚离我有多远?也许不远吧,就在五六年前。那么它离我的将来有多远呢?也许今后的10年或者15年内,我都不会有这样闲适的心情。做饭、洗碗、陪孩子玩游戏、给她讲故事、给她洗澡、陪她睡觉……
我像一个被贬谪的公主,根据蛛丝马迹猜测梁静的生活,同时一次次回忆自己做公主时的生活点滴。是婚姻将一个公主变为仆女,还是岁月?
终于,我对老公抱怨说:“你瞧瞧,同样是女人,隔壁的女孩儿过着天使一样幸福的生活,可我呢?”老公狐疑地看着我,说:“说不定人家刚被花心的男友飞掉,想死的心都有呢!”
我反复回味着他的话,不得不承认,我对梁静的嫉妒仅仅因为自己的猜测。正如老公所说,梁静也会有她的烦恼。因为无论是她还是从前的我,都不是每一分钟都快乐的,有很多烦恼,比如赚来的钱不够买漂亮衣服和化妆品;有些没劲的朋友一而再再而三地背叛;求爱遭到拒绝;周末在家无所事事
最后的校园民谣
我喜欢的音乐是两个极端——摇滚和校园民谣。我记得我第一次这么说的时候的确有人伸手过来摸我的额头看我是不是发烧。
我有六盘心爱的CD,《校园民谣1》,《校园民谣2》,《高晓松作品集》,以及麦田公司的红白蓝系列。朴树的白色孤独,叶蓓的蓝色忧伤和筠子的红色**。
我总是觉得中国五四时期和90年代初的大学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学生。五四时期有轰轰烈烈的诗歌运动,到了90年代,还有大学生为了海子的死亡而焚烧诗集以悼念。于是海子极其惨烈的死亡也随之有了光环。90年代还有高晓松。只是我们喜欢称他为搞笑松而已。
一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应该怎样来界定高晓松的音乐。我也不知道听惯了重金属的自己为什么突然对那么柔软的音乐着迷。我记得我最初把高晓松的作品集借给我的朋友听的时候,他回答我,好是好,不够味儿,没摇滚带劲。朋友的回答让我跌破眼镜。可我却是真正感受到那些哀伤清淡的旋律里面所蕴藏的**,如同夜晚大海的黑色波浪,一波一波朝我内心深处打来,雷霆万钧。就像杜拉斯曾说过的“潮水匆匆退去又急急卷回”。给我更多冲击的还有他的歌词。我喜欢的作词人有三个,高晓松,何训田,林夕。有乐评人曾经说过,有了这三个作词的人,所有的诗人都该感到惭愧。何训田的歌词需要欣赏的人有强烈的西藏氛围来支撑,而林夕的词太偏重于城市里精致的爱情。而高晓松的词可以在晚上听,可以在白天听,可以夜色阑珊时听,可以在阳光明媚时听。小A曾经笑着说高晓松的歌像是万金油,百病皆治。我说不对,他的歌太老的人不能听,太小的孩子不能听。因为高晓松的歌词里总是会流淌着一条青春的河,时光蔓延,哀伤弥漫,轻而易举地就能将人覆盖。拿给小孩子听他还不知道是青春,拿给老人听他们想起了青春应该是民国时的水深火热,至于什么青春的忧伤之类的我想和他们八竿子也打不上。我总是喜欢设想这样一个问题:当我们已经大学毕业,每个人都在生活的夹缝里谋取营生,每天穿着整齐的西服穿行于石头森林的时候,突然听到诸如笔记本,考试,英语语法,寝室窗前的美丽香樟,同桌的漂亮女生,食堂门口常看见的帅气男生,心爱的书包,不及格的成绩单,毕业纪念册,足球场等这些词语的时候,有多少人会停下脚步,有多少人会涌出泪水。
然后是老狼。老狼身上似乎天生就有一种流浪歌手的气质。我一直都记得老狼在《流浪歌手情人》里哼唱“你只能一再的一再的一再的相信我”时,表情与声线是如何的哀伤与清澈。老狼的歌声像是一本日记,他就一页一页地将他的和我们的成长撕给我们看,于是相同的年轻和忧伤浸染了当时大部分的大学生。比如他唱的给女生写的情书,好兄弟彼此猜硬币,午夜哀伤的电影,弹吉他的流浪歌手。当初最早听他唱歌的人已经长大了,还没长大的我们继续听他的歌。“那天黄昏,开始飘起了白雪,忧伤开满山岗,等青春散场,午夜里的电影,写满古老的恋情,在黑暗中,为年轻歌唱。”恋恋风尘,恋恋风尘。
一直以来我偏爱叶蓓,那个迎风吟唱的蓝色歌手。说是“偏爱”是因为从对校园民谣的贡献来讲叶蓓的确比不上高晓松和沈庆。但是我喜欢。我最早接触校园民谣就是听的叶蓓,比老狼都还早。我记得第一次听到叶蓓唱歌是在一条喧嚣的大马路上。我经过一家叫“麦田风暴”的音像店,里面在放叶蓓的《B小调雨后》。一瞬间我停留下来,身边所有的喧嚣都立刻退得很远,包括那辆嚣张叫嚷了很久的洒水车,空气里只有她空灵的声音辗转回旋。旋律以血液的形式汩汩地流进我的身体。我觉得自己的身子像是夸父,一瞬间身体有变成山脉变成大海的冲动,皮肤上有开满离离的野花的**。身体消失,灵魂飞升。就是这样,有点像佛经中的顿悟或者立地成佛。
叶蓓是个朴实无华且低调的歌手,我不知道这种性格在一个歌手身上究竟是一种优点还是一种缺点。叶蓓是声乐专业的本科学生,可是她很少炫耀这些的确值得她炫耀的东西,她也很少卖弄她轻而易举就达到的高音C,她就是那么安静而忧伤地唱,没有喧嚣和做作,如同月光下的湖泊,平静,但有着令人眩晕的银色涟漪。
之后我开始生活在白衣飘飘的年代。我穿越整个城市找遍了所有的校园民谣,然后就疯了一样地听。可是看看那些CD的出版日期,背后总是写着1995。这代表着什么轮不到我说,我只能说我以后很难买到新的校园民谣了。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认为那个时候的大学生是幸福的人,因为他们可以有唯美而忧伤的旋律来当做日记本,记录所有高昂或者哀伤的青春。
说到青春我想起沈庆,他的那首《青春》总是让我念念不忘。有些时候生活真的就像他说的一样:“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四季的雨飞雪飞让我心碎却不堪憔悴。淡淡的云淡淡的梦,淡淡的晨晨昏昏,淡淡的雨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
我想我到了很老很老的时候,老得几乎可以隐入落日的余辉的时候,我也会记得,年轻的自己曾经很喜欢过一首叫《青春》的歌。因为这首歌就是我的青春凝聚成的油画,我的整幅青春光彩夺目。我曾经在一个谈话节目上听到沈庆这么评价自己:青春的记录者。不管他记录的是谁的青春,总之我很喜欢并且很赞赏这种定位。他用音乐当做纸笔,写下大学时代的忧伤。就像他唱的那样:“我要埋下所有的歌,等它们被世间传说。”
另外一首《青春》是筠子唱的。我只记得那里面的吉他声有着让人落泪的破碎,恍惚的旋律,下雨的黄昏时分的冷清街道,路人空洞的眼神,一切都贯穿着旧电影昏黄的色调。筠子的声音高昂嘹亮,可是却有着忧伤的嘶哑,如同水晶杯子上的裂痕,听着筠子的声音我总会想到石康的话:“我看见一阵一阵尖锐的忧伤划过我的心脏”。《青春》里面有一句歌词:我脸上蒙着雨水就像蒙着幸福。当我听到筠子用梦呓一样的声音唱出这句歌词的时候,我听到了青春在天花板上扇动翅膀的声音,像是蓝天上嘹亮宣言。这让我想起我看到过的一篇乐评《十三楼的折翼天使》。里面所有的文字都浸染着一种情绪——孤独。筠子就给我这样的感觉,不,应该说所有的校园民谣歌手都给我这样的感觉。那些书写青春歌唱青春的人都离开学校了,他们意识到自己远离了自己清澈的柏拉图,于是他们拒绝离开,于是社会的喧嚣抛弃了他们或者说他们抛弃了社会的喧嚣。于是他们就孤独了。这就有点像不想长大的彼得·潘,他不想离开童年,于是他的伙伴长大了,他一个人留在了永无岛,于是他成了一个最孤独的孩子。高晓松他们的孤独是一种城市里的孤独。就像莫文蔚在《十二楼的莫文蔚》里宣扬的寂寞一样。
莫文蔚是商业流行歌手里面我很喜欢的一个,她在《十二楼》里准确地演绎出这个飞速发展的后工业时代给人们投下了怎样孤独的暗影。我想高晓松他们的孤独也一样。城市的发展越来越远离他们依恋的纯真年代。我想起一个我记不起名字的爱尔兰歌手的歌:整个城市在旋转,可是我转来转去总是孤独;喧闹的灯火照亮了一切甚至夜幕,可照不亮我手心的孤独;我们的青春无情地飞逝,年老的我啊依然孤独;最后我进了天堂,可天堂里孤独的我依然跳着孤独的舞步。
我想把孤独的内容演绎得最生动的还要数朴树了,那个白色的寂寞歌手。《那些花儿》里清晰的流水声音让我想起时光的荏苒,一起长大的朋友分散到天涯,距离的隔断真的让大家做到了“老死不相往来”。青春不再,光阴不再,麻木铺天盖地,涌入血液心脏骨髓。大多数人习惯了,接受了,屈服了,只有朴树不,于是他用带着哭声的歌问道:“她们都老了吧,她们在哪里呀?”然后有人听见,然后更多的人听见了,于是大家一起重新痛。“新的人间,化装舞会,早已经开演,好了再见”。朴树说他梦到一个孩子在路边的花园哭泣,因为他心爱的气球丢掉了。我知道那个孩子就是那些校园里孤独行走的歌手,高晓松,沈庆,叶蓓以及他们和她们,但我不知道那个丢失的气球代表着什么,我也不知道那个气球最终飘到了什么地方。
高晓松们的低调已经是对社会的一种退让,可是这个金钱至上的年代似乎还不满意,于是校园民谣被逼到了死角。以前校园民谣有商业价值,于是唱片公司也乐得赚钱,当校园民谣不再有号召力的时候,于是就有了“1995”的大裂谷。断裂,挣扎,消失。沈庆现在是一家音乐网站的总裁,西装革履地出入任何场合。当我看到沈庆在一个谈话节目上穿着西装唱《青春》的时候,想想那个毛衣牛仔裤的沈庆真的是恍如隔世。高晓松写书拍电影去了。老狼没有了消息,偶尔会在某某大学的校庆上看见他,可是脸上早已没有了年轻的飞扬,眼角的沧桑让人唏嘘。那天在一个采访中老狼说自己对未来还没有方向,于是我想起了他当初唱《月亮》时迷茫的样子:“我说什么我说什么,我为什么我为什么唱起了歌”。而叶蓓则在华纳公司唱情歌,听着她唱什么“你的怀抱”“回忆忘不掉”之类的东西的时候,我真的很难再想起她唱“夕阳下我向你眺望,你带着流水的悲伤”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了。不过叶蓓还是很不错的,因为她还会唱“很旧很旧的风在天上”。而庾庚戌呢?我只记得他在接受采访时说:我没唱校园民谣了,我在做设计,因为我要吃饭。“因为我要吃饭”,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鼻子酸酸的。排山倒海,物是人非啊!也许就像李碧华说的那样:“很多隐退的演员重新复出,不要以为是割舍不下艺术,皆因付不起醉生梦死的代价。”对校园歌手来说,很多人隐退不是不喜欢校园民谣,而是付不起理想至上的代价。
听到庾庚戌采访的那天晚上我就做了个梦,梦见高晓松叶蓓他们一起唱《孩子》:“我想跑跑得很快,心在不安里飘**,但看一看四周,想到你已白发苍苍。春天的花朵,开在冬天的雪上,风吹过的过去,我们从未曾忘记,想和你分享,可是你已经老了。孩子孩子我还是孩子,孩子孩子我不是孩子,你原谅我吧,别对我说吧,我原谅你了,可我终于哭了。”
我一直不愿意接受某些媒体所宣称的“校园民谣时代的结束”。我在等待自己上大学的时候纯真年代能够重新降临。会有忧伤的歌手会在校园里弹吉他,会有为海子焚烧诗集的悼念仪式。可是按照眼前的情况来看好像希望很渺茫。也许在我大学毕业以后,我会对着我即将离开的校门说:校园民谣的时代真的过去了。我想那一刻我会听见黑色的劲风从耳边呼啸而过的声音,如同午夜最后一班飞驰而过的地铁。但是我想我会深刻地记得,那些歌手曾经是我生命花园里的灼灼桃花,我旅途驿站的阳春白雪,我青春的夜空里瞬间绽放而又转瞬即逝的美丽焰火。就像叶蓓的《蒲公英》:“一开始/我就站在这里/在风里面长大/没人路过身旁/为了你一句叮嘱/你留下的旧地图/我穿着这件衣裳/守着这片山岗/天黑了/没有星星的夜/没有雨的春天/没有你的流年/我不怕迢迢路远/我不怕浩浩人烟/我要随着风飘落在你的脚边”。那些寂寞的年轻人就像蒲公英一样,站在山岗上,守候我们心里的纯真年代,守候一份希望渺茫的希望,守候一份我们曾经的坚持。
我们最后的校园民谣,夕阳下我向你眺望,你带着流水的悲伤。
为什么为给我让座
女人在跨上公共汽车的时候,喇叭里正在说: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你的身边有老、弱、病、残、孕,请你主动为他们让座,谢谢!人很多,女人赶紧用手勾住了顶上的吊环。“你来坐这里嘛。”有人在拉她的衣服,她回过头,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当她再次确认他是在招呼她时,她才将身子移了过去,小伙子已将座位让了出来,然后就站在她的身边
车上很拥挤,但她却再也无法平静下来。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给自己让座,因为正如喇叭里所说,自己才43岁,还谈不上老,更不是弱、病、残、孕,可他为什么要给自己让座呢?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材,一点也没有发福的迹象,因为她平时是很注意饮食的,爱美的她是不会吃任何一点长脂肪的食品。所以一直保持了苗条的身材,以前甚至有人说光看她的背影会觉得她象少女。这让她一直引以为荣。因此,小伙子让座的原因不会是看她象孕妇。
但是他为什么给她让座呢?自己一直都是比较注重衣着打扮的人,每周进一次美容院,每天早上化妆起码就得花半个小时,自己脸上因该不会显示出病态吧。在这个人人为己的社会,人们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作出自我牺牲的,这之前她天天坐公交?上下班,是从来没有人主动为她让过座的。那他为什么要给自己让座呢?想想自己肯定是由于这段时间脸上显老了,因为前段时间老公对她一直使坏脾气,她心里不停地猜测是不是老公在外边有了外遇,加之儿子成绩陡然下降,她一下子急得不行。
女人心里越想越不是滋味,就牙痒痒地恨起老公和儿子来,想起自己做女人真的悲哀,长年累月为了这个家操劳,最后却落得如此下场。但她又想,就算这一急也不至于就让自己老得到了别人让座的模样啊,自己毕竟就只有43岁,还不会就是一个太婆的样子吧。但他为什么要给自己让座呢?蓦地,女人忽地心跳再次加快,脸也不禁泛上了红晕,难道是小伙子对她有……这个念头掠过脑际,她开始不自在起来,他不会真是看上了她?想想自己镜中的五官,眼睛是很深的双眼皮,鼻梁很挺,嘴也是樱桃嘴,曾经,她是众多男人追求的对象,也惹得好多女子妒火燃烧。
那么,小伙子一定是在欣赏赏心悦目的她了?但是又一想,自己虽然五官还不错,但毕竟是四十多岁的人了,现在的靓女成群美女如云,他也不会来注意自己一个徐娘半老的人啊?但是她始终想不通他为什么要为自己让座?唉,她想,让了就让了吧,何必想那么多,事情想多了人会变老,不如放松一下自己的心情。于是,她望着窗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可她猛然发现,自己已坐过了该下车的地方。
我死了你还会娶别人吗
“倘若有一天我死了,你会再娶其它女人么?”我记得问这话是在我与君的结婚一周年纪念日上。那时,他正忙着与锅里的鲜鱼对战,根本无暇理睬我。“啊?哦,也许会吧!这得等你真死了才能说。”“什么?”我佯怒,从他身后抱住他:“你就这么讨厌我啊?”
君笑,关上火转身抱我:“傻丫头,我答应过你不骗你。如果我说不娶可我后来娶了,不就骗了你么?”
我也笑,躲在他怀里,快乐得像只小鸟“好吧,准你娶她。不过,不许她碰我那些漂亮娃娃。”“为什么?”
“因为,那是你送我的爱的信物,死后啊,我要在那儿看着你!”“哇!好恐怖啊!”君大笑地抱紧我“傻孩子,你的命啊,长着呢!”
现在,我就活在这堆娃娃里,我想象不到短短十天,我便真的与君阴阳相隔。
我是死于车祸的。一切来的那么突然。那时,我正盘算着周末我们要去哪儿旅行,那车就飞速冲来了。其实,没什么很大的痛楚,清醒时,我看到人们七手八脚的把我抬上救护车,只觉得好笑,因为我知道那是多余的。意识到自己的死亡,我一点也不难过。我一向没什么朋友,只有君。现在仍可以陪着君,看着君就行了。管他是什么样的形态呢。想到这儿,我便大步走回家。
家门前,我犹豫了。我记得以前听说魂是可以越墙而入的。我试了试,居然成功了!这令我兴奋不已,又来回再试了几次。嘿,做魂也没什么不好的。起码钥匙省了!
进到屋内,我逛了一圈,君还没有回来。突然想起,这是上班时间。于是又在屋内不停的溜弯儿。欣赏我们的房子是我生前最爱做的事儿。当然,死后也不例外。虽然,这间屋子,我已再熟悉不过。因为,在这儿,我渡过了我一生中最幸福最快乐的375日。至今,我还记得结婚那天,君在家门前望着我的表情。他说:“丫头,以后这就是我们的家了!我们的!”是啊,我和君的。从那天起,我便不停装扮它,直至今天,我再也无法为它效力为止。
我看到屋内的粉红色窗帘,卡通的大地毯和那堆了大半个卧室的娃娃。突然想起君每每抚摸我头发轻声说:“你真是个孩子。”时,那无奈又怜爱的样子。是啊,能把家弄像个玩具店,我不是孩子又是什么呢?只可惜再也看不到群在说这话时的表情了。
我叹了口气,回到娃娃堆坐下。不知不觉中竟睡着了。
醒来时,已是天黑。我感到了一丝寒气。使抱怨起君竟然忘了把我抱回暖烘烘的被窝。这才猛然想起,我已从君的生命中消失了,而且是很彻底的。我起身,开始绕着屋子找他,最后是在卫生间里找到我心爱的君的。
他趴在浴缸上,旁边摆着许多空酒瓶,地上被吐得乱七八糟,一股刺鼻的味儿飘散在空气中。我不悦地捏着鼻子,蹲下来看他。竟发现他脸上挂着泪痕。天!我的君会哭?!那个坚强无比的他竟然哭了!多不可思议啊!我试图拉起他,可手却穿越了他的身体!我试了一次又一次,在筋疲力尽后,我决定放弃。头一次,我知道自己是这么无能的。在我的君如此近时,我连拉他一把的能力都没有。这样的妻子要来何用呢?
我轻轻吻了吻他的嘴唇,在他的身边坐下。除了这样陪他,我想不到还有什么其它的办法。
“丫头,不要走,不要……”我听见君在叫我。我知道他是说醉话了。我笑:“傻瓜,我这么爱你,怎会舍得离你而去呢?”
一个月后,日子渐渐恢复正常。我的君仍旧准时准点的上下班,只是不再爱笑;而我,也依旧是那个快乐的小主妇,乖乖的呆在家陪我的娃娃们,只是君不曾发觉;我们还是那样过着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日子,屋内的一切都没有改变过。直到有一天,玲的出现。
玲按门铃时,群正在书房里加班做他的计划书,我则在一旁傻呵呵的陪他。我想不出在夜里这个时候会有什么人来访?走到客厅,便看到性感的玲和呆呆的君。
这是我第一次见玲。她留着长长的卷发,穿着黑色的性感套装,化了很浓的妆。四周全是她身上散发出的香水味儿。我不禁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娃娃裙和兔兔拖鞋。和她比,我是名符其实的孩子。
“我搬来了。”听到玲这样说,我才注意到她身边的行李袋。搬来?住哪儿?我和君的家么?我奇怪的望着她。
“别胡闹,你给我回去”君似乎在发火。我头一次看到君发火的样子,很凶。我害怕。
“凭什么?你老婆都死了,难道我们现在不应该正大光明了吗?”玲笑得很灿烂,可我觉得很冷“瞧!你老婆死得多好啊。多会挑时间啊。连离婚都省得你和她说了……”“啪!”我看见君打了玲一巴掌。我惊呆了!君怎么会打人呢?他平时连骂一声都不曾有过的。如此温柔的君竟然会打人?他还有多少是我不曾知道的??
“哼!现在打我?!以前在我**对我甜言蜜语的日子,你忘记了是吧!你可别忘了,你是答应过我和你老婆离婚娶我的!……”离婚?!君想和我离婚么?他不爱我?他竟要娶玲?我怎么一点也不曾发觉?玲再说的话,我已一个字都听不进去。我跌跌撞撞的走回我的娃娃堆。抱着它们。我觉得鼻子酸酸的,一股热浪从眼里涌了出来。
原来,魂也会流泪啊!
玲就这样搬进了我和君的家,像个女主人一样睡在我和君的**,不同的只是君搬去了客厅。她换掉我的卡通地毯和粉红窗帘。拿走我衣橱里的娃娃裙和鞋架上的兔兔鞋。她把它们通通扔到垃圾箱里。
君什么也不说,只默默地把它们捡回来,洗干净,再放进我深爱的娃娃堆里。然后连续不断的对我说:“丫头,对不起,我对不起你啊!”我望着君,心疼的掉泪。可我不愿原谅他!我无法接受我和君的生活中,出现一个莫明其妙的玲。她像个女皇一样在我和君的屋子里指手划脚,把我一点点挤出去;把我曾精心装扮的小屋变成她的家。尤其让我无法忍受的是,君的欺骗。他为了玲欺骗我!他说过不会骗我的,连我死后的事儿都不愿意欺骗的君,为什么会在我还在人世时,就和玲在一块儿呢?一瞬间,我与君有过的幸福日子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这堆垃圾给我扔了!”玲指着我的鼻尖对君说。我看了看四周,明白了,她指的是我的宝贝娃娃。这些都是君送我的。是我们每一次快乐的纪念。第一次约会,第一次做饭,第一次接吻……我们都异常珍惜。还说以后要留给孩子看,告诉他们爸爸妈妈有多么幸福,可如今……天!我看到了什么?君在收拾它们!他要扔掉它们么?他忘了我说过我活在娃娃堆里么?他真的不要我了?一点也再想念他的丫头?我拼命的摇头,却阻止不了他的动作。
君把娃娃收做一堆时,玲很满意地笑了:“快点,扔了它们,我们得忘了过去,开始新的生活了。”君看了看玲,并不理睬她。只很温柔的在每个娃娃的脸上都亲上一口,像以前亲吻我那样。“玲,你走吧!我求你了!离开我和丫头的家!我不会扔了它们,也不能扔了它们!我的丫头活在里面,她在看着我啊!”玲愤怒的望着君:“你说过,你爱我,你是我的!”“不是,不是!对不起,我骗了你,骗了丫头,更骗了我自己!”君失声痛哭“我只爱丫头,只爱她一个啊!任何人都代替不了她,可是,我明白的太晚了……”我奔上前,像以前一样抱住他的后背。泪水横飞,我不能不原谅他啊!
不久,玲搬走了。像来时那样匆忙。连声再见都没和君说。我想她是伤心的,我看着她忧郁的背影想为她做些什么,可有心无力。我不恨她,只希望她以后一切都可以很好。就像我不恨君一样,我知道爱一旦深入骨髓,就不懂怎么会恨了。
玲走后,又恢复以前宁静而冷清的日子。君把我们的屋子恢复原样。没事儿时便捧着我的照片发呆。要不就一夜接一夜的不停工作。他把自己封闭起来。看着他日渐清瘦的脸庞,我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儿。
欣便是在那时候闯入了君的生活。
欣与君的相识平淡无奇。那日,欣刚搬到隔壁的空屋,可保险丝断了,便来向君借。
我知道君看到欣时愣住了,因为我也愣住了。欣与我长得出奇的像。只是眉宇间多了份成熟。我看到君抱紧欣叫她丫头时,欣莫名又尴尬的表情。忍不住大笑。我的君竟然也有此等愚笨的时候!从此,欣和君便开始了似有似无的交往。
欣是个很温柔的女人。与创造性幼稚的我是完全不同的。她常在我和君的小屋出入,为君收拾房子,做出可口的饭菜,但从不过夜。我就那么每天坐在娃娃堆里,看着她擦拭我的照片,打扫娃娃身上的灰尘,看她不厌其烦的听君讲我和他的故事……
我打了个很大的哈欠,我想我呆乏了,或许应该换个地方。
君和欣的婚礼是那么自然。我甚至没有一丝嫉妒。婚后的欣像以前一样,她没改变房中任何一点小摆设,包括我那堆曾被玲称为垃圾的娃娃们。望着她每日奔波忙碌的样子,我觉得像是一幅温馨而美丽的画。突然间发现我已是那么多余了。可是,我不愿离开君。
欣怀孕了。这令君兴奋不已。初为人父的喜悦是无法言语的。他像当初娇惯我一般宠着欣,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想欣是幸福的。可我又该如何呢?这个的问题一直困惑着我,直到那日。
那天,君外出了。我看到欣站在娃娃堆前摸着肚子自言自语“宝宝,你会很幸福的,因为你有两个妈妈疼。”然后,她摸了摸娃娃的脸蛋:“丫头,你也很疼我们的宝宝的。对么?”我明白了,欣不是自言自语,而是在对我说。
我释然了。站起来,伸了个大懒腰。窗外明媚的阳光透过玻璃照在我的身上,暖洋洋的。我知道,宝宝只会有一个妈妈疼。便起身离开我心爱的娃娃们,我相信,很快会再见的。
数月后,君与欣生下一漂亮的女儿,取名叫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