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冬天,刚刚结婚的梅云与于瑞又离异,马于两家又大打出手,闹得满城风雨。
梅云与于瑞离婚的原因,仍然是因为刘**,刘**认为于瑞太小气,生活又不太富裕。梅云也对于瑞不满意,于瑞又因她与好几个男人有染,可她常常做比较,这一比较就把于瑞比低了,无论是廉青山,还是曹建英,都远远超过于瑞,更不说林森了。
于瑞却是觉得梅云太**,她与他生活仅仅几个月中,她却与文化馆一位同事勾勾搭搭。闹得学校老师窃窃私语,背地里议论他,于是他联想起梅云的过去,他满肚子不悦,当梅云提出离婚时,他同意了,但到离婚时,马家又反悔了,于瑞决心要离,主动提出起诉。刘**抓住了这句话,依然以戏男不戏女的伎俩,要挟于瑞。于瑞不服,两家为此大动干戈,刘**率领全家人前去于家讨伐,并将于瑞与梅云的全部家产席卷而空,于瑞恼怒与马家大打出手,结果闹到了法庭,这一场官司打了半年,于瑞经不起折腾,主动放弃了官司,因为他还要找对象,还要与人过日子。他也觉得刘**不好斗,斗不过惹不起。惹不起可以躲得起,于瑞认了输,落了一场劳命伤财、人去楼空的结局。
梅云离异后,看看年龄已愈而立之年,再找小伙子已不再可能,万般无奈下,嫁给一位离了婚的局长,局长比她大十几岁,而且有儿有女,儿女业已成人。梅云受尽苦难,但有口无言。当她仔细回想往事时,她才猛然省悟,她这辈子全毁到了妈妈的手中了。
这时的林森,已经今非昔比,他利用冬天不能施工的空闲时间写了大量小说。其中以与梅云的一场婚外恋为题材,写了一部四万字的中篇小说,题为《情怨》。在一大型刊物上发表,一炮打响。《情怨》成了他的成名作。县领导把他调到县文联当了创作员。
由于林森到文联当了创作员,与文化馆在一个院内办公,他便常与梅云碰面,但林森从不理她,看见当作没看见,擦肩而过,当作陌路人。
梅云怅然若失,她痛悔莫及。尽管林森把她当模型写进了小说,但不知为什么,她一点儿也不恨林森,反而为他的成功而感到欣慰。他毕竟是她爱过的人。
刘**不好读书,但听人们说,林森把她写进了书中,气得暴跳如雷,她要告状,她要打官司。高玉保却劝说,不要自寻麻烦,反而毁了自己,马忠也不让告,劝她息事宁人,特别是梅云,显得冷漠,刘**一看没人支持她,只好作罢。当然更重要的是,她也明白,像林森这种成了名的文人是不好惹的。
柳月得到了应有的幸福,全家搬入新盖的砖瓦房,宽敞明亮,她每天精心地伺候丈夫和一双儿女,为了林森的事业她挑起了家里的所有家务活儿。
当梅云后悔不该离开林森之际,林森由于硕果累累,马上调到了自治区文联工作。
林森跨入一个更高的层次,他正鼓足干劲向文学的顶峰冲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