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今宵看碧霄,牵牛织女渡河桥。家家七巧望秋月,穿尽红丝几万条。

回宫不久后,就迎来了七巧节,礼部侍郎颇为为难的请示今年的七巧节该如何筹办。

司马萱华这才知道,这时的七巧节尚不似现代的七夕,已然成为了情人节。

这时的七巧节,更像是女儿节,大约只有这一日的晚上,才能在大街上看到那么多未婚和新婚的女子,这些女子诚心乞求巧艺和智慧,当然,也乞求忠贞,美满的爱情。

而宫中则更是讲究,还有专门为七巧节所建的“乞巧楼”,楼高百尺。这一日以锦缎铺设,上可胜数百人,陈以瓜果酒肉,设坐具,以祭祀牛郎织女二星,而妃嫔则要用九孔针五色线向月穿之,穿过者为得巧之侯。此外,还要有宴饮,舞曲,饮乐通宵。

而礼部尚书之所以会为难的请示,一则是因为尚在国丧期内,不易宴乐;二则是因为,宫中如今连一个妃嫔也没有,根本无可以穿针乞巧之人。

若单单是国丧期,不易宴乐,那从简便是。可无妃嫔,这让礼部尚书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拟章程,要知道妃嫔乞巧是最重要的环节。

南齐建国三百年,从没发生过宫中无妃嫔的事。便是新帝无妃,尚有太妃们可行乞巧之事。

但,这一朝,女帝登基,宫中不可能有女妃,更是连男妃也没有,而太妃们,皆为先帝陪葬。此时的宫廷,那叫一个干干净净。

女皇陛下,大手一挥,直接命一切从简,择宗室命妇代行乞巧之事。

阑珊星斗缀珠光,七夕宫嫔乞巧忙。总上穿针楼上去,竟看银汉酒琼浆。

虽然,古人描写的这一画面挺美的,但是,陪着一堆官员,命妇通宵达旦,司马萱华真是承受不来啊!

要知道,这样的节日,还是民间好玩些,乞巧市上有琳琅的物品,年轻的女子会同自己的意中人相约黄昏后,赏月放灯,乞求圆满。

作为第一次历经古人乞巧节的司马萱华来说,这样的日子,怎么样也要溜出宫去,凑一把热闹。不过,乞巧楼上的过场还是要走上一遍,才溜的掉。

虽说了一切从简,但这一日,从清早开始,宫中就喜气洋洋,展开了布置。

然而作为皇帝的司马萱华,还是得照例上朝,批奏折,翻腾到傍晚时分,便被簇拥着登了乞巧楼。

奇的是,陆翔风这一日却似是人间蒸发了般,一直不曾露面。

从早膳开始,司马萱华就在盼着这人的出现,不管怎么说,乞巧节也可以算作是情人节吧!陆翔风作为她的男票,不,准确来说是追求者,怎么着也应该有所表示。

然而,没有,丝毫都没有!

陆大公子一大早就消失不见了,司马萱华又不能将自己渴望瞧见他的欲望,表现的太过明显。只能拐弯抹角问了叶映一句,得出的答案是,陆大公子昨晚半夜就出宫了。

于是乎,女皇陛下,闷闷了一天,在心里给陆翔风狠狠画上了一笔。

及至好不容易熬过了命妇比巧这一环节,众人开始饮宴,聊天,女皇陛下就大摇大摆的先行离去了。

当然,作为王朝的最高统治者,就算众人有所不满,也不敢表露。至于,司马景湛那里,因她早就表明想在这一日,微服出宫,瞧个热闹。是以,司马萱华一撤,摄政王殿下就揽过了大局,让这些人丝毫不敢觉得陛下提早离开有什么不合情理之处。

“去,给朕准备一套贵公子的服饰。”

打楼上下来,司马萱华霸气的朝着桃蓁吩咐。

切,陆翔风不表示就算了,哼,她自己也可以出去玩的很开心。

据说,今天,街上的未婚女子特别多,不如,去试试……

女皇陛下抿着唇偷笑,边上候着的桃夭桃蓁,以及叶映却是面面相觑。

桃蓁小心翼翼的道:“陛下,您,您不是让给您备了那套浅碧的对襟半臂襦裙,怎,怎么又要男子的衣服?”

挑挑眉,斜看她们两眼,司马萱华沉声道:“朕改变主意了不行?哼,穿的花枝招展的有什么好玩的,街上不全是花枝招展的姑娘。去,多备几套男子衣服,你们和朕一块扮成男子,咱们去钓妹子去。”

这般说着,女皇陛下很是猥琐的笑了起来。

直觉钓妹子不是什么好词,那三个倒霉的属下,一个个苦着张脸,叶映试劝道:“陛下,您,您还是穿着女装去吧!”

“哼”司马萱华故意板起了脸,“这是圣旨,你们要抗旨不遵吗?”

“属下不敢/奴婢不敢”

“那还不快去!”

“是”

最终,几个不敢反抗的属下,还是苦着脸扮成了男子,叶映还好说,平日穿着就偏中性,此时,穿一身黑色大氅,倒有几番男子风度。

而桃蓁,桃夭,扮成男子则文文弱弱,有些不伦不类。

至于女皇陛下,穿了一身雪白袍服,上绣淡青似的雅致竹叶,腰系玉带,手持折扇,头发以碧玉簪束起,配上那张莹润的脸,妥妥的俏公子。

女皇陛下在镜前转了几圈,显然很是满意。摇着扇子,就带着自己的两个“小厮”,一个“护卫”,乘着马车晃出了宫门。

“陆公子!”走出宫门不远,就听得车辕上的叶映这般唤道,还顺势停下了马车。

掀开车帘,司马萱华带着丝怒气的探出了头。

陆翔风今日穿着一拢紫衣,玄纹云袖,长身而立,嘴角弯成微笑的弧度,桃花眼灼灼,神色宁静而安详,令人观之心动。

胸膛里那颗心砰砰直跳,司马萱华不由的露出痴迷的笑。

陆翔风唇角的弧度似是又大了些,他伸出一只手,轻唤:“华华,下来!”

回了点神,司马萱华慌忙收起唇角那丢人的笑,板了板脸:“你怎么在这里?”

“自是等你,我带你去看你治下的河山。”陆翔风答得从容,瞧着司马萱华的眼神温柔遣卷,“来,下来!”

神色晃动,司马萱华终于还是挪了挪,冲着陆翔风伸出了手,在他的搀扶下跳下了马车。

“你们几个随意逛逛,稍后自行回宫便是,本公子会送华华回去。”拉住司马萱华的手,陆翔风极是自然的吩咐。

叶映有些迟疑的看向司马萱华,司马萱华脸上有些烧得慌,但她还是硬着头皮:“阿映,她们两个就烦你照顾,让她们玩够了,你将她们送回去。”

“多谢陛下!”听到可以玩够,桃夭很是高兴,连忙道谢。

叶映亦应了一声。

“我带你去看不一样的风光!”

这般说着,陆大公子直接揽住了司马萱华,脚下一飘,人已在半空飞起来。

乞巧夜的京城,灯火通明,人如潮涌马如龙,陆翔风就带着司马萱华飞檐走壁,看了大半的城。

欢声笑语,这是她名下的盛世河山。

“这是京城最高的地方,站在这里,可以看到半个京城的风光!”

停在一处高楼上,陆翔风这般和司马萱华解释道。

放她俯瞰皇城,他从身后缓缓揽住了她的腰,将头轻轻放在她肩上。

“你……”

轻言一声,司马萱华唇角缓缓**开弧度,那弧度越来越大。

“今日怎么穿成这样?”如此问道,陆翔风微抬双眸,瞧着她如玉的侧颜,低声道,“华华穿男装,甚是俊美。”

脸上红成一片,司马萱华心中甜腻腻的,却又庆幸,幸亏他此刻在她身后,看不见她的正脸。

“翔凤,你今日做什么去了?”不好说自己是因为生了他的气,才想扮成男子,去钓妹子,司马萱华转了个话题。

“今日,今日嘛……”浅笑着,他用一种吊人胃口的声调,在她耳畔低喃。

喃着,喃着,便含上了那已然泛红的耳尖。

耳尖处传来阵阵酥麻,脸上烧的更厉害些,司马萱华慌忙去抢救自己的耳朵。

“瞧!”低低的语音带起电流,夺耳朵的手顿住,司马萱华顺着那修长的手指望去。

半空生起层层的孔明灯,她眼眸瞪大,满是惊喜,身后的人却在这一刻松开了她。

司马萱华慌慌忙忙的转身,以他们所站的这栋楼为中心,周边俱都生起了孔明灯,一盏接着一盏,映明了整个京城,同时也探进了她心底,染红一颗芳心。

“有字?”惊喜的呼出声,司马萱华在原地转了好几圈。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大红的孔明灯上,用黑墨写就的这八个字可外清晰,直渗到她脑海深处。

腰再次被人环住,她被迫仰头,近在咫尺的俊颜上是得意的笑。

明明如玉,她听得他用一种虔诚的语调说道:“华华,你要一生一代一双人,我给你,你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也给你,这世上凡你想要,我纵费尽一生,也会为你双手奉上。”

眼角湿润,雾气丛生,司马萱华瞧得陆翔风那一双桃花眼中写满了坚毅笃定。

此时此刻,她再说不出任何话,能做的只是踮起了脚尖,拉低他的脸,以她红唇覆他薄唇,温柔相触,气息互换。

人人都道:薄唇的人最是薄情,哪里是薄情,他们不过是将毕生深情尽付一人,被付的人是修了怎样的功德,才能幸运至此!

满城的男男女女,皆抬头,看着那漫天的孔明灯。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最古老的许诺,也是最珍贵的承诺。

何人有幸,得此深情?

与此同时,皇宫里,乞巧楼上,饮宴的众人,亦齐齐抬头。

司马景湛面上浅笑,这样的手笔,除却陆大公子,还有何人?看来,宝贝妹妹是彻底留不住了!

苏崇光清酒一杯接着一杯的饮,他终于彻底的失去了她,这这样美丽的夜晚。

陛下,臣祝您幸福美满,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遥举一杯酒,他一饮而尽。

莘文殿,韩雪握着韩老头送来的信。

信中言:他为她寻了几门好亲事,要她赶紧回去挑上一挑。

她无父无母,是师父养育长大,婚姻大事自当有师父做主。只是,她心里已然有了自己的意中人,虽然,这些日子看下来,他似是对她无意。

可,怎甘心就这样去嫁一个毫无感情的人?

“韩大夫,您快出来看看。”

司马景湛派来照顾她的宫女慌慌忙忙的跑了进来,不由分说就拽着她往外跑。

“快看,快看!”

被宫女拉到院子里,韩雪顺着她聒噪的声音,抬头,一瞬间呆住。

漫天的孔明灯,红光灼灼,隐隐可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大字。

震撼莫名,她有些向往的伸出手,似是想触碰那八个大字。

总是要试试的?万一,万一他只是不好意思表露心意呢?

“王爷呢?”欣欣然的问身边的宫女。

“还在乞巧楼。”

“哦!”低叹一声,韩雪这才想起,今日是七巧节,是要通宵宴饮的。

“不过,王爷应该快要回来了,陛下吩咐今年从简,过了亥时就结束!”宫女仰着头,一边看着满天的灯火,一边说道。

“是吗?”脸上露出欣喜的笑,韩雪慌忙催促宫女,“去帮我打些热水来,我要沐浴更衣。”

“韩大夫,是要歇息了?”宫女懵懂的问道。

“快去吧!”也不解释,韩雪催促着宫女去办。

她则飞快返回自己的屋子,翻箱倒柜,将这些日子来,司马萱华送来的诸多衣物,首饰翻了出来。

女为悦己者容!

点那孔明灯的人,敢当着天下的面表明心迹,她又怎能不试一试……

幸福都是靠自己追求的,试一试,就试这么一次!

成了,她得所爱;不成,至少她能走的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