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山中只剩下呜呜的风声。

突然,远处那个山猫向前一仆,似乎咬到了什么。草丛里传来阵阵挣扎声,小动物的哀叫声。不一会,小山猫得意洋洋地叼着一个比自己身体还大的兔子窜出了草丛。

变故再起,一只纤细的长矛飞出,闪电般地扎在山猫的猎物上,山猫一惊,扔下猎物逃窜。紧接着,飞出长矛的地方站起一个人来,他发出一阵阵欢呼,语声却又像割了脖子的鸡一样嘎然而止。

站起身来的是个印第安人,他留着奇怪的发型,头上两发髻像两个小尖峰,肤色略显青黑,身披披毯,下穿五花斑斓的短裙。

这印第安人身体瘦弱,露在外面的两只胳膊像柴火棒,没多少肉。

欢呼声嘎然而止的原因是,离他不远处有站起了一个人,是罗亦安。他手里挟持者另一位印第安人,这位印第安人手臂软软地垂下,似乎已被罗亦安打昏。

那个印第安人稍一犹豫,罗亦安猛地一跳。他手挟一个成年人,这一跳竟然跳到了那印第安人身边,与其贴面而立。

印第安人发出一阵说不清含义的声音,强尼戈亚连忙上前询问:“你会说印卡语吗?……那么瓜拉尼语?奇布查语?克丘亚语?图皮语?舒阿尔语?”

强尼戈亚得到的是一连串他听不懂的语音,此时,罗亦安已放下了手中的印第安人,双手叉腰,手指不住在皮带上弹动。

“完了”,强尼戈亚回身对探险队员喊:“他们不懂任何一种常用部落语言!”

队员们遗憾地纷纷站起来,塞纳却没回答强尼的话,他还趴在地上沉吟。突然,他开口问:“斯蒂尔,你们以前认识罗恩?”

斯蒂尔被突然而至的问话问傻了,他眨巴眨巴眼,不知该怎么回答。

塞纳继续问:“虽然你们都是爵士介绍来的,之前也许相识,但我发现你们对罗恩很了解,比如这次,罗恩潜入那印第安人身边,你们一点不担心事态发展。这是什么?信心!只有对他很了解的人,才知道他有能力完成这项工作。

而在此之前,我这个雇主就不知道……我说的你们也包括安鲁,我认为这活本该是他干的。爵士说,罗恩是个机械师,我只知道他是个修理工,但这个修理工,也太强悍了吧。”

斯蒂尔张了数次嘴,最后闪烁地说:“博士,我不能告诉你答案,你问的事涉及爵士的隐秘……我只能告诉你,罗恩以前是个很有名的佣兵,而爵士跟他关系非比寻常。你明白?”

“我明白”,塞纳显然想茬了:“贵族总有些不能公开的事,而罗恩就是爵士的‘黑暗之手’,不是么?”

斯蒂尔面无表情,心里却为博士的误解暗自得意。这是他的功劳。他一言不发地起身,趁人不注意向罗亦安使了个眼色。他知道,以罗亦安的听力,完全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

“我明白”,塞纳在他身后犹自嘟囔:“放心,我不会泄露这个秘密的……也许,以后我也会找罗恩帮忙,处理点小事。”

可能是觉得重大发现揭秘在即,塞纳已准备提前预约贵族式生活。所以他听到斯蒂尔的托辞,顿时想到,他也需要一些秘密人手了。

“皮肤发蓝?难道是蓝血人,强尼,我怀疑他们就是韦西博士发现的蓝血人”,罗亦安拍着自己的皮带,提醒强尼戈亚:“他们肯定存在一种与外界交流的语言,你再试试。”

“阿拉乌干语”,强尼戈亚恍然大悟,立刻叽里咕噜与这些印第安人交流起来,这次,印第安人果然听懂了他的话。

塞纳博士带着他的学生走近这名印第安人,好奇地打量他们独特的发型与服装。

“你刚才说什么?”露丝好奇地问。

强尼戈亚的回答澄清了众人的疑问,他面色苍白:“果然,你猜对了,他们果然是蓝血人!”

所谓蓝血人,不是指贵族自诩的“蓝血”,而是安第斯山的一个特殊人种。

1988年,科学家在智利一座海拔6600米的高峰上,发现了一种适应力很强的蓝血人。不久,圣地亚哥加州大学医学院的生理专家韦西,在智利的奥坎基尔查峰发现并证实了“蓝血人”的存在。

这些蓝血人身躯高大,肤色略微发出青蓝色,汗毛的颜色也微微发蓝。他们的血液并不真是蓝色,不过,他们血液中血红蛋白数量很高,这使他们在高山冰川间行走如履平地。

在海拔6600米的高峰,空气中的氧气比平地少一半。健壮的爬山专家在这儿只能生存数周,但这种蓝色的人种却能进行各种剧烈的体力劳动,包括狩猎与奔跑。

“蓝血人”是一个神秘的族群,他们很少与外人交往,由于常人无法在他们的居住地生存,所以人们也对他们的生活习俗了解不多。

这些蓝血人以狩猎为生,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偶尔,他们也会下山拿狩猎品与山里部落交换一些物品。但他们在山下也待不长。因为他们血液中高浓度的血红蛋白,令他们在低海拔的地方昏昏欲睡,医学上把这种现象叫做“醉氧”。

“他在问:你是怎么潜到他身边的?”强尼戈亚向罗亦安翻译说:“他说:他是部落最优秀的猎人,然而,你潜入他身边,他既没有嗅到气味,也没有听到动静,甚至没听到你与巴恰搏斗的声音。”

巴恰,印第安语意思是大地,拥有这个名字的印第安人都以力大无穷著称,但此刻,那位瘦弱的“巴恰”正躺在罗亦安脚下,还在昏迷中。

“我只是掐住了他的颈动脉”,罗亦安谦逊地说:“这活儿,安鲁与斯蒂尔都能做到。”

为了显示和解,罗亦安俯身从草丛里捡起那位印第安人的猎获物,亲热地将之递给这位“最优秀的猎人”。

这猎物是只毛丝鼠,长得像兔子,大小也如兔子,它在中国另有一个特别的名字,叫“龙猫”。

毛丝鼠是世界上所有动物中毛皮最为幼细、致密的动物,它每一个毛孔均生有60至80根长度相同的被毛,几乎看不到针毛。毛被的致密程度,使得任何寄生虫均无法生存。故而它的毛皮极为柔软,轻盈。

此外,毛丝鼠每一根毛从根部到毛稍分三种颜色,美丽异常,并且是人工所无法染色的。故而毛丝鼠皮价格昂贵,平均每张毛丝鼠皮价格大约在80美元左右,而制成的裘皮大衣每件售价高达三万至十万美元。

这仅仅是不含关税的价格,在美国,一辆林肯车售价也就2万美金。而作为奢侈品的裘皮,在中国上的税比汽车关税还重,所以这种裘皮仅流行于北美和欧洲,亚洲各国所见凤毛麟角,目前,中国的拥有量是——零。

“可惜了”,罗亦安遗憾地看着这只毛丝鼠:“它死了,价值80美金;活着,至少价值1000美金。”

毛丝鼠虽然珍贵,但它毕竟是老鼠,很容易饲养,目前它的饲养方式仅美国、加拿大等国掌握。但它每胎只产两只老鼠,种群数量稀少,所以活着的毛丝鼠很好销售,作为种鼠价格从1000美元起,品质好的可以买到5000美元,而同样的钱,可以在美国买一辆半韩国车。同样的韩国车在中国卖到20万元。

这哪是老鼠,这是沉甸甸的金子。可惜……

强尼戈亚不知道怎么向这两个印第安人翻译罗亦安的话,只好生硬的询问:“为什么不捉活的,饲养它不是更好吗?”

那印第安人叽里咕噜说了一通,强尼戈亚翻身翻译说:“他们说,食物有限……”

“把你的猎物送给我,我给你送头驴,怎么样?”罗亦安**说。

一头驴才多少钱,五美元到二十美元左右,一只死的毛丝鼠至少可以换四头驴,如果是活的,罗亦安拿一群驴跟他换还大占便宜。

罗亦安的建议让蓝血人大喜过望。在海拔六千米以上的高山,动植物生长的有限,这些人之所以下到海拔三千米,就是因为出猎三四天,一无所获。一只老鼠也就够一人吃饱,两人不饿,而一头驴却可以让二三十个人吃饱。

实际上,两位蓝血人下到这个海拔,本应该猎获更多的猎物,但他们的武器实在简陋,所能猎获的只有小动物,牵一头驴回去,这超出了部落狩猎的历史纪录。

狂喜之下,那位印第安人连连道谢,并按最隆重的印第安礼节向罗亦安致敬。此时,那位名叫巴恰的“勇士”也渐渐苏醒,听到他的同伴儿,皮卡索一同介绍,也忘了被打昏的仇恨,一齐向罗亦安道谢。

“其实”,毕竟是沾了人家的便宜,罗亦安不好意思地说:“如果你们捉只活的,我可以给你们一群驴,可惜,这只是死的。”

由于毛丝鼠的裘皮质量极佳,从十六世纪起,它就被当作皇家特贡产品。西班牙人在美洲大肆捕杀,让野生的毛丝鼠濒于灭绝。唯有一个美国人,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当宠物带去美国的十余只毛丝鼠,繁衍延续下来。

到了上世纪五十年代,由于在低海拔地区已无法捕捉毛丝鼠,其毛皮愈来愈少,导致价格猛烈上扬,北美和欧洲才刮起一股饲养狂潮。但是,印第安人捕捉毛丝鼠,却不是为了卖钱。

“他说:曾经有个白人也跟他们说过同样的话”,强尼戈亚翻译说:“那是在十年前,可十年过去了,那个白人并没回来收购毛皮。他们问,你愿意拿这群驴换他们储存的毛皮吗?”

强尼戈亚喘了口气,补充说:“他们认为,他们已经等了那个白人十年,从道理上来说,他们有权跟其他人达成交易。”

强尼戈亚翻译的话不是原话,印第安的原词说得很古朴,这段时间,罗亦安的“腰带”已弄懂了蓝血人所采用的语言,他能听懂蓝血人说的原话。强尼戈亚在翻译后,将他们的语言加入了很多现在因素。

不过,这些细节问题不是罗亦安感兴趣的,他深吸一口气,问:“你们有多少张鼠皮?”

说完他又迟疑的加上了一句:“存放了十年的鼠皮,还能用吗?”

强尼戈亚并没有翻译这句话,他反而替蓝血人解释说:“罗恩,他们有一千余张毛丝鼠皮……你知道的,海拔六千米之上空气稀薄,这就相当于什么?相当于你们的真空保鲜。别说存放十年,存放五百年的羊驼围巾都有。”

那是,在秘鲁博物馆里就有一件这样的展品,五百年前一个献祭雪山的印第安少女,其尸骨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被发掘出来,那位少女身上披的羊驼围巾尚鲜艳如新。

“这群驴的价值远远不够”,罗亦安回答:“我可以加上我的猎刀,你帮我问问,他们还需要什么?游艇?直升机?枪支?”

这批毛皮价值十万美金左右,而在美国,一个民用直升机的价格大约在四万七千美金。蓝血人所储存的鼠皮购买两架直升机还绰绰有余。用十头驴去换,简直是地球文明中黑心的典范。罗亦安可不愿被后人指名道姓地漫骂。

塞纳知道毛丝鼠裘皮的价格,罗兰也知道,但其余人对这种年产量不足百件的顶级奢华品压根没有认知。所以他们全懵然地看着强尼戈亚与两名印第安人讲价。可惜印第安人所知不多,强尼戈亚只得费力地寻找他们知识范围内的物品,寻求稍微公平的交易。

“天快黑了”,塞纳不满地插嘴:“我们耽搁了太多时间,强尼,你问问他们部落是否有印地华塔纳,上面是否记载了一个名叫‘索罗亚’的城市?”

索罗亚,印第安语的意思是彩虹。玛雅文明有立柱记事的习俗,这种祭祀柱被称为“印地华塔纳”。印第安人一般每隔20年建一座石柱碑。9世纪末,印第安城邦文化突然衰落,立柱记事由此中断,原因不详。

塞纳的插话正在半途中,强尼戈亚一翻译过去,两名印第安人立刻把脸阴沉下来,连讲价也不愿谈了。

“他们说,如果这时交易的一部分,他们宁愿放弃交易”,强尼戈亚翻译说。

塞纳的脸色也沉了下来,他正想张口,罗亦安拽了拽他的袖子,不动声色地说:“他们有祭祀柱,祭祀柱上记载了索罗亚城,他们的神态告诉了我……强尼,这话不用翻译。博士,何必这么急切,我们完全可以在交易时察看那些‘华塔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