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初次邂逅罗丝·摩斯那晚起,马丁一头扎进书堆,疯狂啃读了整整一周,可心底那股怯意,像道跨不过的坎,阻拦着他前去探望罗丝。他无数次鼓起勇气,打算上门拜访,却又一次次在踌躇中败下阵来。他压根儿不清楚啥时候去见她才最合适,也没个能指点迷津的人,满心生怕犯下无可挽回的错,把这段刚萌芽的缘分亲手掐灭。

脱离了昔日那帮狐朋狗友,告别了过去浑浑噩噩的生活,身边又没结识新伙伴,马丁的日子里,除了读书,实在找不出别的事儿可做。他常常一坐就是好几个钟头,沉浸在书的世界里,换作旁人,这般高强度用眼,眼睛早就吃不消,可他不一样,他身子骨硬朗,眼睛也跟着抗造。再者说,他的脑袋就像片撂荒许久的田地,过去在书本知识、抽象思想这块,几乎是一片空白,如今,这片田地正迫切盼着播下种子,焕发新生呢。他的头脑从未被繁重学习折腾得疲惫不堪,此刻面对书本里的知识,就像饿了许久的人见到美食,紧紧咬住,不肯松口。

一周转瞬即逝,马丁却觉得好似熬过了漫长的几个世纪,往昔的生活与陈旧观念,已被远远抛在身后。不过,由于前期知识储备不足,他在求知路上,遭遇了重重挫折。有些专业书籍,需要多年钻研打底才能读懂,可他不管不顾,一头扎进去,妄想一口气吃透。今天,他读着过时的哲学著作,明天,又捧起超时代的前沿理论,这一来,各种相互冲突、矛盾的观点,在他脑袋里搅成一团,让他愈发糊涂。钻研经济学家的著作时,同样状况百出。在图书馆同一排书架上,他找来卡尔·马克思、李嘉图、亚当·斯密和密尔的书,可一个经济学家的理论,刚让他有点点头绪,下一个又全盘推翻,他完全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该信谁的,也搞不清理论间的传承与革新关系。他满心困惑,却又不甘放弃,一心想弄个明白。在短短一天里,他对经济学、企业运营和政治,都产生了浓厚兴趣。

有一回,马丁路过市政厅公园,瞧见一群人围在那儿,里三层外三层的。他好奇凑过去,只见人群中央,站着五六个男人,脸涨得通红,扯着嗓子,争得面红耳赤。马丁站进听众堆里,头一回从这些民间哲学家口中,听到了新奇又陌生的观点。人群里,有个流浪汉,模样邋遢,可说起话来条理清晰;有个工人鼓动家,言辞激昂,充满感染力;还有个法学院学生,时不时抛出专业术语;其余大多是普通工人,虽然文化不高,可也积极参与讨论,各抒己见。

在这儿,马丁初次听闻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和单一税这些概念,惊觉世间竟存在如此多相互交锋的社会哲学流派。他们嘴里冒出一个个陌生术语,马丁听得一头雾水,毕竟他书读得少,这些术语背后涉及的学术领域,他压根没接触过。正因如此,他没法完全跟上他们的辩论节奏,只能连蒙带猜,琢磨那些陌生词句的含义。

除了这些人,还有个黑眼睛的饭店侍者,大谈神智学;一个加入工会的面包师,宣扬不可知论;一个老头,讲着一套“自然即公理”的古怪哲学,把大伙听得云里雾里;另一个老头,滔滔不绝,念叨着宇宙、阳原子和阴原子,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

马丁·伊登听了好几个钟头,脑袋昏昏沉沉,像被灌了铅。他赶忙跑到图书馆,查阅那十多个从没听过的字眼。离开图书馆时,他胳膊底下夹着四本书:勃拉伐茨基夫人的《秘密教义》、亨利·乔治的《进步与贫困》、考茨基的《社会主义精义》,还有安德鲁·迪克森·怀特的《宗教与科学之战》。

倒霉的是,他先翻开了《秘密教义》。好家伙,书里每行字,都挤满了他不认识的多音节生僻词。他坐在**,词典摆在跟前,一晚上查词典的时间,比看书还长。好多生词刚查完,再出现时,他又忘得一干二净,只能反复查。

后来,他想出个法子,把词义写在笔记本上,没一会儿,就写满了一页又一页。可即便如此,他还是看得一头雾水,压根没弄懂书里讲的啥。一直熬到凌晨三点,马丁脑袋里乱成一锅粥,眼前的文字仿佛都在跳舞,可他依旧没抓住文章的核心要义。他抬起头,只觉房间像暴风雨中的小船,晃晃悠悠,一会儿上升,一会儿倾斜,一会儿下沉。实在扛不住了,他一把将《秘密教义》扔到墙角,狠狠咒骂几句,拧灭煤气灯,打算睡觉。

尝试阅读其他三本书时,马丁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这倒不是他脑子笨,理解能力差,要是他受过系统思想训练,掌握思考工具,这些内容对他来说,未必是难事。他也意识到这点,一时间,甚至冒出个念头:先把别的书放一放,一门心思读词典,把词典上每个词都吃透。

好在诗歌成了他这段艰难时光里的慰藉。马丁读了大量诗歌,发现那些质朴易懂的诗作,最能打动他的心。他本就热爱美,诗歌里蕴含的美,像一道光照进他的生活,让他沉醉其中。诗歌对他的触动,就像音乐一样,直击灵魂深处。虽说他自己没察觉到,可实际上,通过阅读诗歌,他正在悄悄训练自己的思维,为日后挑战更艰深的知识,打下坚实基础。他的脑袋宛如一张纯净白纸,那些他喜爱的优美诗篇,自然而然地印在上面,没过多久,他就能熟练吟诵那些铿锵有力、意境优美的诗行,从中获得莫大的快乐。

后来,在图书馆书架上,马丁偶然发现盖莱的《古典神话》和勃尔芬区的《寓言时代》紧挨着摆放。这一发现,犹如一道闪电划破夜空,瞬间点亮了他对诗歌的全新认知,自此,他愈发如饥似渴地阅读各类诗歌。

图书馆写字台边的管理员,见马丁来得这般勤快,态度愈发和蔼,每次瞧见他进门,总会笑着点头打招呼。一来二去,马丁壮着胆子,干了件平时不敢想的事儿。他抱着几本书,走到写字台旁,等管理员在借书证上盖章时,结结巴巴地开口问道:

“那个……我有点事儿,想麻烦您指点一下。”

管理员笑容满面,认真倾听。

“要是认识一位年轻小姐,她邀请你去家里做客,一般过多久去比较合适啊?”

马丁紧张得不行,汗水湿透了衬衫,紧紧贴在背上。

“唔,我觉着什么时候都行吧。”管理员随口应道。

“可情况不太一样。”马丁赶忙解释,“她……我……唉,您瞧,说不定我去的时候,她不在家呢。她还在大学里念书。”

“那下次再去呗。”

“我没说明白。”马丁急得脸通红,磕磕巴巴地说,“我就是个粗人,从没接触过啥社交场合。这姑娘跟我,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我就怕自己去了,净出洋相。您说,我是不是想得太多了?”他突然问道。

“不会不会,绝对不会,您别担心。”管理员赶忙安慰,“您这问题,虽说不算参考室的分内事儿,不过我很乐意帮您出出主意。”

马丁满心钦佩,望着管理员。

“要是我也能像您这样,说话不费劲,还这么有礼貌,那就好了。”他由衷说道。

“您说什么?”

“我是说,我真希望自己能把话说得顺溜、得体,像您一样。”

“哦。”管理员这才明白他的意思。

“那到底啥时候去最好呢?下午?别太靠近饭点?还是晚上?要不星期天?”

“我跟您说。”管理员眼睛一亮,“您直接给她打个电话问问,不就清楚了?”

“行,就这么办。”马丁说完,抱起书转身就走。

没走几步,他又折回来,接着问:

“要是跟年轻小姐说话,比如说丽茜·史密斯小姐,是该叫‘丽茜小姐’,还是‘史密斯小姐’呢?”

“叫‘史密斯小姐’。”管理员斩钉截铁地说,“一直叫‘史密斯小姐’,等跟她更熟络些,再改口。”

就这么着,马丁·伊登总算是解决了心头难题。

“随时都能来,我整个下午都在家。”电话那头,罗丝轻声说道。马丁紧张得声音都在发抖,好不容易问出啥时候能去还书,得到的就是这么个答复。

罗丝亲自开门迎接马丁,她那敏锐的目光,一下就落在马丁笔挺的裤缝上,虽说马丁整个人变化不大,可她隐约感觉,马丁身上多了些不一样的东西。再看马丁的脸,那股蓬勃朝气,像要溢出来,化作浪潮,一波波朝她涌来。

罗丝又一次心头一热,莫名涌起一股靠近他、汲取温暖的冲动,同时,也为自己对马丁产生的强烈反应,感到十分诧异。而马丁这边,当罗丝伸手问好,两人的手触碰的瞬间,他只觉一股难以言喻的喜悦涌上心头,仿佛置身云端,飘飘然起来。他俩的不同之处在于,罗丝外表冷静沉着,内心却也因马丁泛起涟漪;马丁则涨红了脸,从脸颊一直红到耳根,整个人局促不安,跟在罗丝身后,走路都不自在,肩膀一摇一摆,让人瞧着直担心他会摔倒。

两人在起居室内坐下,马丁意外地发现,自己比想象中放松不少。罗丝身上有种奇妙的亲和力,让他不由自主地卸下防备。罗丝这般善解人意,更是让马丁爱得死心塌地。话题从马丁借的两本书展开,谈到他钟爱的史文朋诗集,又说起他读不懂的勃朗宁诗集。罗丝巧妙地引导着话题,从一个跳到另一个,心里却一直在琢磨,该怎么帮马丁提升自我。

自打两人初次见面,罗丝就常思索这个问题,她打心底里想拉马丁一把。马丁身上的特质,激发了罗丝的怜悯与柔情,这是以往任何人都未曾做到的。这份怜悯,与其说是对马丁的轻视,倒不如说是她母性本能的自然流露。罗丝的怜悯绝非寻常,毕竟马丁浑身散发着浓烈的男性魅力,这让罗丝那颗未经世事的处女心,像被重锤击中,泛起层层涟漪,各种陌生念头与情感涌上心头,搅得她脉搏加速,怦怦直跳。

和上次见面一样,马丁那截脖子,再次深深吸引着罗丝,她心里忍不住想,要是把手轻轻放在上面,会是怎样一种感觉呢?这种念头看似荒唐,可罗丝却越来越习惯。她压根没意识到,心底悄然萌生的这份情愫,其实就是爱情。她只当自己对马丁感兴趣,把他看作一个有着诸多潜在优点、与众不同的人,甚至还带着几分居高临下的慈悲。

罗丝浑然不知自己对马丁心生向往;马丁这边,却再清楚不过,自己已然深深爱上罗丝,这份爱意,比他以往对任何事物的渴望,都要强烈得多。从前,他喜爱诗歌,是为了追寻其中的美;可认识罗丝后,那扇通往爱情诗广阔天地的大门,轰然敞开,他对诗歌的理解,也上升到全新高度。

罗丝带给他的启发,比盖莱和勃尔芬区加起来还要多。有一行诗,一星期前的马丁,瞧了也就瞧了,不会多想——“天字第一号的恋人愿为一吻而死”;可此刻,这行诗像生了根,牢牢扎在他脑海里。他惊叹于诗句的精妙与真实,看着眼前的罗丝,马丁打心底认定,自己甘愿为她的一个吻,付出一切。他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天字第一号的恋人,哪怕授予他再高的骑士爵位,都比不上能亲吻罗丝,更让他感到荣耀。在这一刻,马丁终于领悟到生命的真谛,明白自己为何而生。

马丁望着罗丝,听她讲话,思绪愈发不受控制。他回味着在门口与罗丝握手时,那种近乎疯狂的喜悦,满心期待能再握一次。他的目光时不时扫向罗丝的嘴唇,心底涌起一股强烈渴望,想亲吻那两片嘴唇。不过,这种渴望纯净无比,不带一丝下流或庸俗的意味。罗丝说话时,嘴唇的每一个动作,在马丁眼里,都无比迷人,让他沉醉其中;可这嘴唇又绝非普通嘴唇,和他以往见过的、接触过的那些女人的嘴唇,有着天壤之别。

这嘴唇仿佛超脱了凡俗,带着神圣的光芒。马丁对这嘴唇的渴望,与他对其他女人嘴唇的欲望,截然不同。要是能亲吻罗丝的嘴唇,马丁定会怀着崇高、敬畏的心情,如同信徒亲吻上帝的圣袍一般。

他浑然不知,自己心底这份情感,已然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也没察觉,看向罗丝时,眼睛里闪烁的光芒,正是男人陷入爱情、满心渴望时,才会流露的炽热光芒。他更想不到,这光芒如此热烈、充满男性气概,如同一股暖流,直直钻进罗丝心里,在她心底激起层层波澜。

罗丝被这光芒搅得心烦意乱,这光芒不止一次悄然闯入她的思绪,打断她的讲话,让她不得不停下,努力找回中断的思路,重拾未说完的观点。罗丝向来口才出众,讲话流利,可如今面对马丁,却屡屡失态,要不是她觉得马丁特殊,恐怕早就困惑不已了。罗丝本就对外界的细微变化极为敏感,马丁就像一阵来自异世界的微风,轻轻拂过她的生活,对她产生这般大的影响,倒也不足为奇。

罗丝心底一直藏着个问题,就是如何帮马丁,正想着怎么把话题引到这上面,没想到马丁先开了口。

马丁攥着电话听筒,掌心全是汗,话筒里罗丝的声音像块含在嘴里的薄荷糖,清清凉凉的。“下午在家”四个字,让他想起码头工人接到派工通知时的雀跃,可又比那多了份小心翼翼,像捧着个随时会碎的玻璃罐。

推开摩斯家的雕花铁门,马丁的皮鞋跟敲在台阶上,声音发闷,像在敲自己的胸口。昨儿晚上,他对着镜子练了二十遍“史密斯小姐”,可这会儿,看见罗丝开门时露出的半只绣花茶鞋,那些话全忘了,喉咙里只滚出个“你”字。

“伊登先生,请进。”罗丝的笑像图书馆玻璃上的阳光,明晃晃的,却不刺眼。马丁注意到她今儿换了条蓝裙子,领口别着朵小白花,跟他在码头捡的那朵被踩扁的月季不一样,这花干干净净的,没沾半点泥星子。

客厅里的墙纸是淡绿色的,像春天的草地,墙角立着个大瓷瓶,比希金波森家的腌菜坛子漂亮十倍,瓶里插着几枝不知道名字的白花,花瓣上有水珠,像是刚从露水地里摘的。马丁不敢坐沙发,那绒面看着比他的床垫软和,怕一屁股坐下去,就陷进去起不来了。

“想喝点什么?茶还是咖啡?”罗丝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惊得马丁忙不迭站起来,后腰撞上了桌角。“不、不用!”他慌忙摆手,袖口扫到桌上的银质相框,相框里的全家福晃了晃,罗丝的弟弟阿瑟穿着西装,领带打得板板正正,像画里的小王子。

罗丝递来一本《英语语法大全》,指尖掠过书脊时,马丁闻到股若有若无的薰衣草香,跟她借给他的诗集一个味儿。“从动词开始吧。”她在他身边坐下,裙角蹭到他的裤腿,那触感轻得像海鸥的翅膀扫过甲板。

“你说‘youwas’,应该是‘youwere’。”罗丝的铅笔尖点着书页,马丁却盯着她的指甲,修剪得圆圆的,粉白粉白的,不像他姐姐的手,指甲缝里永远嵌着洗衣水的蓝垢。

“哦,对,were。”马丁跟读,可舌头像打了结,“w-e-r-e”在嘴里滚了好几圈,才勉强吐出来。他想起在码头跟老乔学骂人的光景,那些脏话从牙缝里蹦出来,要多顺溜有多顺溜,哪像现在,连个“were”都咬不准。

“还有‘Iseen’,得说‘Isaw’。”罗丝又说,“seen是过去分词,不能单独用,得跟助动词一起——”

“啥是过去分词?”马丁挠挠头,觉得这词儿比“三角积分”还难懂。

罗丝愣了愣,笑了。那笑不是嘲笑,倒像码头上的阳光,晒得人暖烘烘的。“没事,慢慢来。”她翻开新的一页,“咱们先学动词变位,就像——”她顿了顿,“就像你们水手结绳结,得按步骤来,错一步,绳子就松了。”

马丁眼睛一亮。这比喻他懂。打水手结时,第一步绕绳,第二步穿环,错了就系不紧,会出人命。“懂了!”他一拍大腿,震得沙发上的靠垫晃了晃,“动词变位就是打绳结,得按规矩来!”

罗丝被他的动作逗得直笑,马丁却红了脸,慌忙把拍大腿的手收回来,在裤腿上使劲擦了擦——那手刚在图书馆翻完《航海手册》,指缝里还沾着铅笔灰。

“对,就是这个意思。”罗丝忍住笑,“比如‘do’,现在时是‘do’,过去时是‘did’,过去分词是‘done’——”

“那‘喝’呢?”马丁突然问,“‘喝威士忌’的‘喝’,过去时是啥?”

“‘drink’的过去时是‘drank’,过去分词是‘drunk’。”罗丝回答。

“哦。”马丁点点头,在心里默记:“Idrankwhiskeyyesterday”——“我昨儿喝了威士忌”。要是老乔知道他现在在学怎么用英语说“喝威士忌”,准会笑掉大牙。可马丁不在乎,他只想有天能跟罗丝说:“Idrankcoffeewithyouyesterday”——“我昨儿跟你一起喝了咖啡”。

学了半个钟点,罗丝起身去续茶,马丁这才敢松口气,往沙发背上靠了靠。他瞥见茶几上的银盘里放着块巧克力蛋糕,奶油上有罗丝的叉子印,心里突然冒出个荒唐念头:要是能舔舔那叉子,是不是就能尝到她的味道?

“在想什么?”罗丝端着茶回来,吓了马丁一跳。他慌忙坐直,膝盖撞上茶几,银盘里的茶匙“叮”地响了一声。“没、没啥!”他结结巴巴,耳朵根烧得发烫,生怕她看透他那粗鄙的心思。

罗丝没多问,又翻开语法书。阳光从窗棂斜射进来,在她头发上镀了层金边,马丁看得入神,忽然想起码头的老水手说过,美人鱼的头发就是这样闪着金光,会勾走男人的魂。

“伊登先生?”罗丝的声音把他拉回现实。

“嗯?”

“你刚才说的‘马尿’,以后别用了。”罗丝认真地说,“那是俚语,不文雅。可以说‘酒精饮料’或者‘酒’。”

马丁脸红得更厉害了。“知道了。”他低声说,想起昨晚在码头,老乔递来的酒瓶上印着“Gin”,他当时还跟人打赌,说这词儿念“金”,现在才知道,原来念“gin”,跟“琴”一个音。

学完语法,罗丝带他参观书房。书架上摆满了烫金封面的书,比图书馆的还多。马丁不敢伸手碰,怕手上的老茧刮花了书皮。他一眼瞅见《天方夜谭》,那是他唯一读过的“高雅”书,还是在旧货摊花两毛买的破本子。

“这本书我看过!”他脱口而出,话一出口就后悔了,怕罗丝笑话他看的是旧书。

没想到罗丝眼睛一亮:“真的?最喜欢哪个故事?”

“《阿里巴巴》。”马丁挠挠头,“尤其是‘芝麻开门’那句,特带劲,像咱们水手喊号子,一喊,门就开了。”

罗丝笑了:“对,像号子一样有力量。”

这句话像把钥匙,“咔嗒”一声,打开了马丁心里的门。他忽然觉得,罗丝不是高高在上的仙女,而是能听懂他说话的人——虽然她穿得干干净净,住的房子漂漂亮亮,但她能明白“号子”和“开门”的联系。

临走时,罗丝送他到门口,塞给他一本《牛津高阶词典》:“有不懂的词,就查这个。”马丁接过书,触到她指尖的温度,像攥住了块烧红的炭,烫得他心直跳。

“谢谢。”他轻声说,不敢看她的眼睛,怕自己会忍不住伸手摸她的头发。

“明天还来吗?”罗丝问。

“来!”马丁脱口而出,声音响得像在甲板上喊“左满舵”。他慌忙压低声音:“来,只要你——只要你有空。”

“我下午都在。”罗丝笑笑,“明天教你介词。”

马丁点点头,转身走下台阶。四月的风带着暖意,吹得他脸颊发烫。他摸了摸怀里的词典,硬硬的,像块航海时用的罗盘,虽然现在还看不懂刻度,但他知道,只要跟着这罗盘走,总有一天能找到属于自己的航线。

街角的报童在叫卖《奥克兰明星报》,马丁摸出硬币买了一份。头版上写着“工人罢工要求涨薪”,他扫了一眼,翻到副刊,上面登着首诗,标题是《致远方的你》。

他轻声念出声,发现自己的发音比昨天清楚多了。路过希金波森家的店铺时,姐夫在里头骂骂咧咧,他没停下,继续往前走,嘴里还在念那首诗,仿佛那每一个词,都是罗丝教他打的新绳结,虽然难,却扎实,一个接一个,能把他从阴沟里拉上来,拉到有阳光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