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惊险奇遇是如何开始的

叛贼们没有卷土重来—— 树林里也不再有人开枪。船长说,他们已经“搞到了当天的械斗定量”。我们有了自己的地方,可以清清静静地查看伤员的伤势,准备午饭。屋子里惨不忍睹,我和乡绅宁可冒险到门外去煮饭,就算在外面,伤员们痛苦的呻吟声也不断传到耳中,令人不忍卒听。

战斗中倒下的八个人只有三个人还没咽气—— 一名倒在射击孔前的海盗、亨特和斯莫利特船长,三人当中,前两个已经没有生还的希望:海盗死在医生的刀下,而我们竭尽所能也没能让亨特苏醒过来,他从遇袭到现在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他像住在我家店里那个中了风的老海盗似的,呼哧呼哧喘着粗气,而且他被打断了肋骨,跌倒的时候又撞碎了颅骨,苟延残喘了一个白天后,悄无声息地在夜里去见了上帝。

船长的伤势虽然让他受了苦,却并不危险,没有伤及要害。先是约伯·安德森开枪打中了他,子弹穿过肩胛骨,抵达肺部,幸而伤得并不严重;后来又一颗子弹打中了他的小腿,好在只是撕裂了腿上的肌肉。医生说,他肯定能复原,只是接下来的几个星期不能走路,有一条胳膊也不能动,而且最好少开口说话。

我指关节上的伤小菜一碟。利夫西医生给我贴了膏药,还扯了扯我的耳朵。

午饭后,乡绅和医生坐在船长的床边商量对策,等他们谈完,已经是过了正午时分,医生拿起帽子和手枪,别上弯刀,揣上海图,扛上毛瑟枪,从北面翻过围栏,快步穿过树丛不见了。

当时我和格雷坐在木屋的角落里,以回避头儿们议事。格雷看到医生就这么走了,惊骇得烟斗从嘴里拿出来都忘记塞回去了。

“我的海神爷啊,”他说,“利夫西医生疯了吗?”

“当然没有,”我回答他,“依我看,就算我们大家都疯了,他也不会疯的。”

“唔,伙计,”格雷说,“不管他有没有疯吧。可是他要没疯,那肯定是我疯了。”

“依我看,”我说,“医生自有打算。要是我没猜错,他是去见本·甘恩了。”

后来确实证明我猜得没错。当时屋子里又闷又热,围栏里那一小片沙地被正午的烈日晒得炽热。我的脑子里酝酿起另一个念头,这个念头不管怎么说都不合情理。我开始羡慕医生能在凉爽的树荫下行走,身旁鸟儿啁啾,松树散发着清香,而我坐在这里被烤得汗流浃背,衣服都黏在炙热的树脂上,周围流着那么多血,横着那么多死尸,我对这个地方的厌恶几乎和对它的恐惧一样强烈。

我一直在刷洗木屋的血迹,后来又洗刷了午饭的碗碟,越洗越感到厌恶,越洗越羡慕医生。最后,趁着没人注意,我溜到面包袋跟前,往外套的两只口袋里塞满了饼干,准备逃走。

你可以说我是个傻瓜,说我打算采取的行动又愚蠢又鲁莽,不过我一定会万分小心。就算出了什么事,这两袋饼干至少能让我撑到第二天不挨饿。

接着,我拿了两支手枪。我已经有一筒火药和一些子弹了,所以觉得自己武装配备很不错。

其实我的计划本身并不差。我打算沿着那道从东面把锚地和海面隔开的沙尖角往下走,去找我昨晚看到的那堵白色岩壁,看看本·甘恩藏的小船是否还在那里,直到现在,我都认为这件事值得去做。不过我也知道他们不会让我出那道围栏的,所以只能趁人不备溜出去,来个不告而别。这种行事方式太糟了,以至于连这件事本身都变成了错的。但我毕竟是个毛孩子,顾不了那么多,当时只一门心思想离开。

终于,时机来了。乡绅和格雷正忙着帮船长包扎伤口,道路畅通无阻,我撒腿就跑,翻过围栏,蹿入密林。等同伴们发现我不见了,高声喊我的时候,我已经跑远了。

这是我干的第二件傻事,比第一件鲁莽得多,因为我走后只剩下两个没有受伤的人守卫木屋了。不过,这次贸然行动又像上次一样,救了我们大家的命。

我打定主意沿着沙尖角靠海的那边往下走,以免被锚地的人发现,所以径直朝海岛东岸跑去。此时已经下午三四点时分,只是阳光依旧十分明媚温暖。我在高耸的树林中穿梭,不仅可以听到远处海涛拍岸的轰鸣声,还听见树叶的沙沙声和树枝的飒飒声,这说明今天的海风比往日大。很快,阵阵凉风拂面而来,没走几步,我就走出了林地,来到树林边缘的空地上。只见蔚蓝色的大海在阳光的照耀下波光粼粼,一直铺到水天相接的海平线,岸边激浪滚滚,翻腾着白色的浪花。

我从来没见过金银岛周围有风平浪静的时候。即使烈日当空,没有一丝风,蔚蓝色的海面波平如镜,整条海岸也总是巨浪翻腾,日夜轰鸣。恐怕岛上没有一处地方听不到浪涛击岸的声音。

我心情雀跃,一路沿着岸边的海浪往前走,直到估计已经够靠南了,才借着几簇茂密的灌木丛作掩护,小心翼翼地爬上沙尖角的脊背。

我身后是大海,面前是锚地。海风已经渐渐停了,仿佛因为刚才刮得太猛,风力都耗竭了。取而代之的是轻柔的气流,忽而从南面刮来,忽而从东南方向刮来,卷着大团大团的浓雾。位于金银岛背风处的锚地水平如镜,水面呈铅灰色,跟我们昨天进港的时候一样。伊斯帕尼奥拉号倒映在平静的水面上,从桅杆到吃水线清晰可见,海盗旗挂在斜桁的尖头上。

一只舢板停靠在大船边上,西尔弗站在舢板船尾—— 他化成灰我都认得出来,另外两个人扒着大船的后舷墙,其中一人戴着红色的睡帽—— 就是我刚才看到的那个一只脚跨过围栏的坏蛋。他们有说有笑,距离我至少一英里,所以我一句都听不清。突然,从那边传来一声恐怖怪异的尖叫声,乍一听吓我一跳,不过我很快就反应过来是弗林特船长在叫,远远望去,甚至可以根据它鲜艳的羽毛,推断出它此时栖息在主人的手腕上。

不一会儿,舢板就撑离大船,朝岸边划去。戴红色睡帽的人和他的同伴从房舱升降口走了下去。

此时,夕阳西沉,落在望远镜山后面,雾气迅速弥漫,东方已是暮色四合。我知道,要想今晚找到那艘小船,必须抓紧时间了。

抬眼望去,已经可以看到高耸的白色岩壁俯瞰灌木丛,但是沿着沙尖角走下去还有大约八分之一英里的路程。我钻进灌木丛,不时手脚并用,花了很长时间才爬到岩壁跟前。我的手触到粗糙的岩壁时,夜幕已经开始降临。岩壁下面有一小块长着绿草的凹地,凹地四周是沙汀和茂密的灌木丛,灌木丛高仅及膝,在这一带长势特别好,将凹地遮蔽得严严实实。凹地的中央果然有一顶山羊皮缝缀的小帐篷,样子有点儿像在英格兰四处流浪的吉卜赛人随身携带的羊皮帐篷。

我跳进凹地,掀开帐篷的边缘一看,里面正是本·甘恩自制的独木舟—— 没有比它更原始的东西了:用韧木制作的斜边船架十分粗糙,底下撑着一块山羊皮,羊毛朝里包着船架。小舟小得可怜,就连我坐进去都太挤了,很难想象怎么载得起一个成人。独木舟的横梁安装得极矮,船头有类似脚踏板的东西,还有一支划船用的双头桨。

我以前没见过先祖布立吞人制作的那种兽皮小船,后来倒是看到过一只。本·甘恩这艘小舟就像人类有史以来制作的最原始、最拙劣的兽皮小船—— 只有这么说,你才能清晰地了解它的样子。不过,它无疑具备兽皮小船的最大优点:轻便灵活,便于搬动。

你大概认为,既然小舟已经找到了,我也该回到自己的岗位上去了。不过这会儿我心里另有打算,而且越来越觉得非去做不可,就算斯莫利特船长来了也阻挡不了我。我打算在夜色的掩护下,悄悄把伊斯帕尼奥拉号的缆绳割断,让它随波漂走,漂到哪儿算哪儿。我断定,反叛者早上遭到迎头痛击后,只想着起锚出海。要是叫他们逃不成就好了。看到他们连一只舢板都没有留给守在船上的人,我感觉这事儿做起来没什么风险。

我坐下来等着天黑,顺便拿出饼干来饱餐了一顿。今晚太适合实施我的计划了,可谓千载难逢的良机。浓雾遮蔽了整片天空。夜色越来越暗,最后一缕微光也消失了,金银岛彻底笼罩在黑暗之中。我扛起独木舟,打着趔趄穿过刚才吃饼干的凹地。此时,整个锚地只能看到两个点了。

其一是岸边的篝火,打了败仗的海盗们正在沼泽地纵酒畅饮;其二是隐约透过黑暗的一丝微光,那是伊斯帕尼奥拉号停泊的位置。船在退潮的时候转了个方向,现在船头朝我。船上唯一的亮光是房舱里的灯光,我所看到的仅仅是明亮的灯光透过后窗投在雾幕上的投影。

已经开始退潮了,我需要穿过一条长长的泥沙带,期间有几次整只脚都陷进了泥沙里。我蹚了几步水,才来到正在退去的水边。我使出几分力气,麻利地把小艇底朝下放在水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