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的话题常常陷入舆论旋涡,本是英雄的见义勇为者,事后却常常被反咬一口。如何保护和鼓励见义勇为,维护见义勇为英雄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关乎社会道德与司法公信的严肃问题。

对这一严肃问题,中国几千年的古代史上,其实有经验可借鉴。

01

两宋文化发达,文豪更是数不胜数,其中,一位祖师爷级别的文豪证明了文人也能做拔刀相助的英雄,他就是柳开。

在宋朝散文发展史上,柳开是开天辟地般的人物,他质朴厚重的文风,洗尽唐末五代散文的浮华风格,堪称宋朝“古文运动”的鼻祖。“唐宋八大家”中宋朝的那几位,几乎都是循着柳开的道路前进的。

不过,与宋朝文人普遍的文弱形象不同的是,柳开高超的武艺,足以与其文学才华争辉。天资聪颖的柳开一生都醉心于剑术,练就一身精湛剑法。十三岁那年,柳开家里闹贼。强盗大模大样入院打劫,全家人吓得不敢动,却见柳开抄起剑就冲上去,几下就把强盗杀得狼狈逃窜。少年气盛的柳开,还不依不饶一顿狂追,活活砍下强盗的两根脚指头,从此成名,再没强盗敢上门。

如果说这番表现,还只是为保护家人做出的正当防卫,那么后来赶考路上的柳开,就把一派少年侠气展现得淋漓尽致。柳开半路投宿在一家馆驿,刚睡觉就听见有人号哭,原来当地有个恶人,竟强迫主人家把女儿许配给自己。柳开听后暴怒,设套把这恶人骗上门,一剑杀掉。杀了还不算,又把恶人尸首扔锅里炖汤。

事后,柳开不仅没有摊上官司,“炖恶人”的事迹反而成了柳大英雄的一段佳话,就连宋真宗都赞其“真豪杰之士也”,甚至给他保媒完婚。

如果说柳开的待遇有其“大师”身份的加成,那么明朝一位穷书生的遭遇,就更能体现古代王朝对见义勇为的态度。

02

许镃,明朝嘉靖九年(1530年)生,云南石屏县人。作为首辅高拱的爱徒,许镃的家世非常普通,学业也相对一般,在当时诸多学子里显得十分普通。

但这位看似普通的许镃,却有一副耿直的热心肠,平时说话办事就是个直筒子脾气,就连他那同样暴脾气的老师,都曾经被他气得直哆嗦。但谁家遇到了困难事,哪怕许镃自己吃不上饭,也要全力帮助别人。正是这仗义脾气,让他早年惹了大祸。

当时许镃刚考取秀才,闲来无事,跑到县里集市上逛了一圈,却正见有人欺行霸市。许镃上前劝架,不料恶人不依不饶,竟连许镃也一起打骂,这下可把许镃的暴脾气点燃了,立刻还起手来。虽说许镃的拳脚功夫比不上柳开,但胆色丝毫不逊,一番胡打乱踢,竟把恶人打断了气。

摊上人命官司的许镃不跑不躲,大大咧咧来到县衙自首,把县令都吓得不轻。一开始,县令还暗示许镃,说这事跟你没关系,你大好前程可不能因这恶人而毁,赶紧去躲几天吧。没想到许镃却直直地回了一句:“生亲手杀人,如何教他人认罪得?”唏嘘不已的县令随后主动向两家说和,让许镃平安脱罪。不久后许镃科场登第,大好前途总算没耽搁。

许镃为官后,以清正廉洁著称。早年做地方官,在地方志里留下“真民之父母”的美誉,后来做御史更是“治绩卓异”。许镃打恶人的事,在当时流传甚广,无论官场还是民间,人们一说起这事就对许镃赞不绝口,这早年间的一时冲动,竟成了这位官员的光环。

03

其实,早在春秋战国时代,见义勇为的重要意义就已深入人心。比如孔夫子就曾有过类似经历:“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鲁人必多拯溺者矣。’”见义勇为的模范意义,自古就这么强大。

所以,秦朝就有了关于见义勇为的法律条文,规定如果群众能主动帮助逮捕盗贼,不但会得到官府的奖励,甚至连盗贼身上的财物也归见义勇为的英雄所有,堪称名利双收。

类似的奖励措施,从秦汉到唐宋都有各类名目。唐宋时期的法律更是规定,倘若犯罪分子进行反抗,见义勇为者不但可以做出防卫措施,更有权将犯罪分子当场处决。十三岁的柳开敢提剑追杀强盗,就是有这法律武器撑腰。

到了明朝,见义勇为不但奖钱,更能奖官。据《大明令》规定,老百姓只要抓获强盗一名、窃贼两名,就能获得赏银二十两。抓获五名以上的强盗,领头的见义勇为英雄更会被授予官职。所以,纵然只是一名文弱书生,许镃依然敢于站出来见义勇为,他慨然自首的底气,也正是来自于国家法律对见义勇为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