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泪雨凋谢樱花阁
何时樱花雨情怨,朵花缠绵恋雨尘。笑傲书,黯然秋水波波逐,疗熬骨,情然俪水翩翩起。琵琶声色古韵调,宫女三千宠一人。伊人离去,君落魄与野山,君终日暗伤,每每回忆你与君的浪漫过往,嘴角便会扬起淡淡的笑意!
—伊人不见相思泪!
望着窗外飘过的细雨,为何还要想起你,为何还要不停的幻想,我们的一起生活,为何还要无情,决断的留下一个,我伤心的眼睑!看着你远去的身影,心中的感伤犹如裂肺般。多想回头去抓住你的手,想对你说我需要你,我离不开你。可是一切都已烟消云散,记忆的过往随波而逝,流失于无边无涯的断线。你曾看到我的泪,那时你会帮我拭去泪水抚平我心中的创伤,如今你渐行渐远的离开了。我为你留下的美好视线,永远定格在恍惚的记忆里,淡淡地有这么一个人,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谁也不会去打开记忆的伤疤,纵使擦肩而过。
不知何时已懂得的怎么去对一个人好,或许你走后忽然的某一天,某一个地方,想起我们曾经拥有过的快乐,斗嘴的情话,都是那么的熟悉。昨天般的隔世,没有了百般无聊的话题,没有了情欲忘怀,没有了那紧紧拥抱的缠绵,一切都归于平静,或许只有这样心中的感情才会慢慢地消磨掉,以至于尘埃落定后,再也捡不起,随风飘散……可曾记得在记忆深处,我为你许下一个诺言,就是带你去看开满树的樱花。我没有食言,我做到了,只是身边没有了你,双人的旅行,变成了单人的相思。我拍了很多照片,但是照片上都蒙上了灰灰的阴影,那天可能老天的心情和我一样,将朵朵美丽妖娆的樱花打湿在了树下,犹如践踏的感情,无情的摧残,留下斑驳的痕迹。你说过喜欢在樱花树下和我拥抱,那样我们就让众人羡慕死,可樱花开放的季节,你已远走,留下一个孤独的身影,徘徊与爱情码头,在也找不到最熟悉的感情。不知道为什么感情走了就没有挽留的余地,即使在一起有很久,也是无法迷恋的,只有自己静静的尝试着忘记,忘不掉,也不会在世人面前提起,我会埋于心底,让心底的尘埃把你渐渐淹没……
那些樱花的图片被我一张一张的删除,因为我不想让你看到,那满脸踌躇的尴尬。相信你会过的比我好,宝贝……
122、秋天,我们来谈一场恋爱
初秋的雨,淅淅沥沥,轻落在窗子玻璃上,滑成一丝线,串成一珠帘,很是美丽。放下手中的茶杯,向着窗户走过去。弯下腰,把眼睛凑近玻璃,手指划过那些雨滴,瞬间,雨湿漉漉的气息弥漫在了指尖,一直延伸到掌心,直至身上的肌肤起了一层雾气。
天空有些灰暗,**着一缕轻风,吹斜了雨的身子,却怎么也不能相交成一点。是的,风永远只朝着一个方向吹,不管是向西向东还是向南或向北,而这雨跟随着风的步伐,又怎么可能相交呢。如同某些人,某些记忆,虽如这秋雨般的清新,却也永不能相交。望着还沾着湿气着的指尖,忽然的,一点愁,一点善感,袭上心头。
站在季节深处的红尘里,一份悠长悠远的情愫,随着这秋雨,纷飞,坠落。眷恋着某些场面,眷恋着某些情节,还有一些关于生命的承载。虽然,有一些画面,如挂在风里泛黄的银幕,只有一道惨白,但我却深知,那是在静若秋水的光阴里,我一点一点的成长,一点一点理解红尘万丈的初衷,品尝过千百种生活的滋味。
从窗口望过去,看不清楚天空是否有云在走动,却见淡青色的雨烟里旋转着两张熟悉的面孔。那是多年以前,缠绵多情的秋雨里,一个安宁的少女,她淡淡的微笑酷似兰草的香气,她轻碎的步伐婉约如一缕柔风。她就那样,撑着一把布满紫色碎花的伞,抱着一颗愉悦的心,去赴一场甜美的约会。那是多年以前,大雪纷飞的寒冬里,一个翩翩少年,他清澈的双眸仿佛千年的湖水,他灿烂的笑容仿若三月里的桃花。他就那样,双手插在裤兜里,迎着凛冽的寒风,站在厚厚的雪地里,等待着一个女孩的到来。
想必,是千年前凤凰不经意地一瞥,已将他们平静的心拨动,已将他们翻涌的情爱掳去。那份痴念,那份眷恋,纯真而洁白,鲜明而张扬。多么美好的年级,多么干净的心思,那年,那天,那地方,花开花落,春去秋来,一直透彻着我的整颗心。
蓦然回首,已是白发秋风的苍茫。昔日的少女,已为人母,昔日的少年,已成人父。生活的琐碎,似乎让我们模糊了往昔的浪漫,生活的忙碌,似乎让我们淡漠了往昔的热烈,我们就象两只陀螺不停地转动,却少了给彼此爱恋的眼神,也少了给彼此温暖的拥抱。
我们,每天忙着工作,每天忙着做家务,每天忙着照料孩子生活,关注孩子的学习,时间过得飞快。然而,我却忽略了你原本黝黑的发丝,于何时混进了些许白发;你也不曾发现我原本白晰的脸庞,于何时多了些讨厌的雀斑。我们相互对望,不由得感慨万分,我们青葱的年华呀,我们热恋时的**呀。我说,要不,那天甩掉家里的‘电灯泡’,就咱俩出去烛光晚餐一回去。你说这注意挺不错的,那就找个时间出来,即使象挤牛奶也要挤出来。我们就这样说好了。
秋天,一个浪漫的季节,一个收获的季节。我于秋水之畔,趟过清瘦的月光,不曾与任何人说起,心中搁浅了多少的情愫,脸上掩藏了多少的期待。花开花谢,几度春秋,是谁在流动的时光里,轻吟浅唱?红尘来去,诗意流年,是谁在蔷薇花盛开月夜里,邂逅一季的温暖?
如果说一场完美的恋爱,需要一个浪漫的多情的季节,那么,我愿在这暖暖的秋日里,和你谈一场恋爱,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我们在蔷薇色的阳光里,在温柔的月光下,我们踩着落叶去散步,我们踏着海浪去唱歌,我们拥着肩去看电影,我们打着伞收集细雨的故事。就让我们的心分分秒秒牵在一起,就让我们的目光时时刻刻放在彼此的眼眸间。
想想都是一件幸福的事儿,就这样吧,让我们暂且忘却生活的繁重,在这个温馨的秋季里,谈一场刻骨的恋爱。
123、开始的开始总是甜蜜的
开始的开始总是甜蜜的
后来就有了厌倦、习惯、背弃、寂寞、绝望和冷笑
曾经渴望与一个人长相厮守,后来,多么庆幸自己离开了
曾几何时,在一段短暂的时光里,
我们以为自己深深的爱着的一个人。
后来,我们才知道
那不是爱,那只是对自己说谎。
你以为不可失去的人,原来并非不可失去,
你流干了眼泪,自有另一个人逗你欢笑,
你伤心欲绝,然后发现不爱你的人,
根本不值得你为之伤心,
今天回首,何尝不是一个喜剧?
情尽时,自有另一番新境界,
所有的悲哀也不过是历史。
爱情总是想象比现实美丽,
相逢如是,告别亦如是。
我们以为爱得很深、很深,
来日岁月,会让你知道,它不过很浅、很浅。
最深最重的爱,必须和时日一起成长。
因为爱情的缘故,
两个陌生人可以突然熟络到睡在同一张**。
然而,相同的两个人,在分手时却说,我觉得你越来越陌生。
爱情将两个人由陌生变成熟悉,又由熟悉变成陌生。
爱情正是一个将一对陌生人变成情侣,又将一对情侣变成陌生人的游戏。
相信爱情可以令一个人改变,
是年轻的好处,也是年轻的悲哀。
浪子永远是浪子。令男人改变的,
也许是上帝的爱或者佛祖的慈悲,但绝对不会是女人。
最不宜结婚的是浪子,最适宜结婚的也是浪子。
往往不是女人改变一个浪子,而是女人在浪子想改变的时候刚好出现。
想男人的一生,不过对女人做两件事:
超乎她想象的好和超乎她想象的坏。
女人用他的好来原谅他的坏。
如果有一天他们不能在一起,不是他太坏,而是她太好。
我们一生之中,要牢记和要忘记的东西一样多。
记忆存在细胞里,在身体里面,与肉体永不分离,要摧毁它,等于玉石俱焚。
然而,有些事情必须忘记,忘记痛苦,忘记最爱的人对你的伤害,只好如此。
时间会让你了解爱情,时间能够证明爱情,也能够把爱推翻。
没有一种悲伤是不能被时间减轻的。
如果时间不可以令你忘记那些不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什么意义?
如果所有的悲哀、痛苦、失败都是假的,那该多好?
可惜,世上有很多假情假义,自己的痛苦、失败、悲哀,却偏偏总是真的。
他纵有千个优点,但他不爱你,
这是一个你永远无法说服自己去接受的缺点。
一个人最大的缺点不是自私、多情、野蛮、任性,而是偏执地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
暗恋是一种自毁,是一种伟大的牺牲。
暗恋,甚至不需要对象,我们不过站在河边,
看着自己的倒影自怜,却以为自己正爱着别人。
爱情和情歌一样,最高境界是余音袅袅。
124、最凄美的不是报仇雪恨,而是遗憾
最凄美的不是报仇雪恨,而是遗憾。
最好的爱情,必然有遗憾。那遗憾化作余音袅袅,长留心上。
最凄美的爱,不必呼天抢地,只是相顾无言。
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
因为有所期待,才会失望。
遗憾,也是一种幸福。因为还有令你遗憾的事情。
追寻爱情,然后发现,爱,从来就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
最浪漫的爱是得不到的。
最浪漫的情话,是当哪个已经跟你分了手的人打电话来问:"你好吗?"
你稀松平常地回答:"我很好。"
而其实你还爱着他,你一点也不好。
男人伪装坚强,只是害怕被女人发现他软弱。
女人伪装幸福,只是害怕被男人发现她伤心.
爱情,有时候,是一件令人沉沦的事情,
所谓理智和决心,不过是可笑的自我安慰的说话。
爱情从来都是一种束缚,追求爱情并不等于追求自由。
自由可贵,我们用这最宝贵的东西换取爱情。
因为爱一个人,明知会失去自由,也甘愿作出承诺。
诺言是用来跟一切的变幻抗衡。
变幻原是永恒,我们唯有用永恒的诺言制约世事的变幻。
不能永恒的,便不是诺言。诺言是很贵的,如果你尊重自己的人格。
爱是有安全感,又没有安全感。
爱是一种震撼,也是一种无力感。
爱是**,也惟有爱能给你力量抗拒**。爱是忠诚,可是爱也会令你背叛。
一个人负心,或许是因为他的记忆力不好。
他忘记了,所以他能够负心;不是因为他负心,所以他忘记了。
以前种种,他并非完全忘记,但他记忆力太差了,往事已经不再深刻,
很快就被新的记忆取代,只记得新人的欢笑,忘记旧人的笑脸。
爱和怀念是两回事。
男人忘不了旧情人,必然是他在过去的岁月里,曾经伤害她,
那一次的过失,他无法弥补。
当明知不可挽回,唯一补偿的方法就是怀念,同时也用对她的怀念来惩罚自己。
自以为是的深刻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说话。
懂爱的女人通常输得很惨。
爱情本来就是残忍的,胜者为王。
感情可以转帐,婚姻可以随时冻结,
**可以透支,爱情善价而沽。
是的,在这细小的都市里,这就是我们的生活。
今天的长相厮守,只是尽力而为而已。
最安全和最合时宜的方式,还是和自己厮守。
一个钱币最美丽的状态,不是静止,
而是当它像陀螺一样转动的时候,没人知道,
即将转出来的那一面,是快乐或痛苦,是爱还是恨。
快乐和痛苦,爱和恨,总是不停纠缠。
所谓缘分,也和发明一样吧,都是源于偶然。
爱情也是一种发明,需要不断改良。
只是,这种发明跟其他发明不一样,它没有专利权,随时会给人抢走。
125、浪漫的哲理故事
老公是学理科的,当初喜欢他,是因为他的稳重,依靠在他的肩上有暖暖的踏实,三年的恋爱,两年的婚姻,而我已倦了。
当初的喜欢,现在倦他的根源,我是个感性的小女人,敏感细腻,渴望浪漫,如孩提时代渴望美丽的糖果。
而他,却天性不善于制造浪漫,木独到让我感受不到爱的气息。
某天,终于鼓起勇气说:我们分开吧。他问:为什么?我说:倦了,就不需要理由了。那个晚上,他只抽烟不说话。
我的心越来越凉,连挽留都不会表达的男人,他能给我什么样的快乐?他说:怎么做你才可以改变?
人说秉性难改,我想我已经不对他抱什么希望了。
望著他的眼睛,我慢慢地说:回答一个问题,如果你能答到我心?就可以,
比如我非常喜欢悬崖上的一朵花,而你去摘的结果是百分之百的死亡,你会不会摘给我?
他说:明天早晨告诉你答案好吗?我的心灰下去
早晨醒来,他已经不在,只有一张写满字的纸压在温热的牛奶杯子下。
第一行,就让我凉透了。
亲爱的,我不会去摘,但请容许我陈述不去摘的理由:
你只会用电脑打字,却总把程式弄得一塌糊涂,然后对著键盘哭,我要留著手指给你整理程式;
你出门总是忘记带钥匙,我要留著双脚跑回来给你开门;酷爱旅游的你在自己的城市都常常迷路,我要留著眼睛给你带路;
每月“老朋友”光临时你总是全身冰凉,还肚子疼,我要留著掌心温暖你的小腹;
你不爱出门,我担心你会患上自闭症,留著嘴巴驱赶你的寂寞;
你总是盯著电脑,眼睛给糟蹋得不太好了,我要好好活著,等你老了,给你修剪指甲,帮你拔掉让你懊恼得白发,拉著你的手在海边享受美好的阳光和柔软的沙滩,告诉你一朵花的颜色,像你青春的脸......
所以,在我不能确定有人比我更爱你以前我不想去摘那朵花......
我的泪滴在纸上,开成晶莹的花朵,抹净泪,继续往下看:
亲爱的,如果你已经看完了,答案还让你满意,请你开门吧,我正站在门外,手提著你喜欢吃的鲜奶面包......
拉开门,我看见他的脸,紧张得像个孩子,只会把捏著面包的手在我眼前晃晃。
是的,是的,我确定,没人比他更爱我,所以我不想要那朵花。
这就是爱情或者生活,被幸福平静包围时,一些平凡的爱意,总被渴望**浪漫的心灵忽略,爱在他因你而起的许多个微小不足道的动作?,从来就没有固定的模式,只要爱,可以是任何一种平淡无奇的形式。
花朵、浪漫,不过是浮在生活表面的浅浅点缀,它们的下面才是我们的生活。
126、最麻烦的字
王鼎钧先生《灵感》一书裡有一则很有意思的故事:一位作家教文盲的太太认字,他把所有要教的字都制成名条贴在具体的事物上,以利太太温习。“电灯”黏在电灯上,“桌子”摆在桌上……教啊教的,教到了“爱”这个字。“爱”字没处贴,只好抱住太太亲嘴。两人亲热了一阵子,太太总算把这个字记住了。她说:“认识了这么多字,数这个字最麻烦。”
127、只属于你的女主角
朱莉·安德鲁斯一生都在寻找爱自己的人,却不知她付出的爱更伟大。她让丈夫多活了30年,成就了终身事业。
2011年2月,76岁的英国女演员、《音乐之声》女主角朱莉·安德鲁斯被授予格莱美音乐终身成就奖,以此作为对曾活跃于电影、音乐、百老汇等多个舞台的歌舞剧皇后的肯定。
然而这一次,她只能独自站在领奖台上,再无人陪在身边分享荣耀。那个拄着拐杖、需要她搀扶的男人已经在几个月前去世。她曾陪他走上奖台、一起接过奥斯卡终身成就奖的小金人,那是40年婚姻生活最辉煌的片段。
一生追求爱的朱莉,最大的梦想早已不在舞台银幕,“我希望能躺在爱人怀里去世”,这个梦想注定永远是梦。
青梅竹马给不了爱
1959年5月,23岁的朱莉嫁给了青梅竹马的男友托尼·沃尔顿。最熟悉的人也许能给
自己想要的安全感吧。她想。
作为母亲婚外情的产物,朱莉·安德鲁斯生活在继父的阴影下。继父是一位多才多艺的演员,但也是一个思想肮脏的酒鬼。从继女9岁起他就实施性骚扰,小女孩不得不每晚将房门反锁才敢合眼。
母亲虽竭尽所能给她所需的爱,却仍无法填补她的孤独和不安。她不得不用事业转移自己的注意力。15岁那年,继父在偶然间发掘了她的表演才能,7年后,她在百老汇演出的《窈窕淑女》大获成功。
一夜成名的朱莉依然感觉不安。她需要的不是名利,是有个男人发自内心的爱。她把一切的爱都寄托在老公托尼身上,希冀对方回应同样热烈的爱。
爱得太炙热,会压垮对方。托尼了解朱莉,他愿意爱对方,但给予的爱里惟独没有男女之爱,“我们就像兄妹一样亲密。”当事人在很多年后回忆,不堪重负8年后,他离开妻子。这段婚姻的唯一产物是女儿艾玛。
转角遇到真正的男主角
1967年,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在十字路口出现了。
朱莉永远忘不了与布莱克·爱德华兹相遇的情形。她每次开车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都会见到同一个男人从对面开车过来。他们一连打了好几次照面。
“这真是位有趣的先生。”她决定停下车去和对方打个招呼。
看到迎面走来且主动与他打招呼的人时,有受宠若惊的惊喜。朱莉·安德鲁斯,好莱坞和百老汇最红的女演员。“她是多么漂亮、温柔和聪明。”事后,布莱克向朋友描述当时的感受,“我想追求她。”
布莱克45岁,1961年因执导由奥黛丽·赫本主演的《蒂凡尼早餐》一夜成名。他同样是好莱坞的宠儿,长相英俊,少许的傲慢更增添了他的男人魅力。
面对朱莉的退却,布莱克拿出对待事业的疯狂执着,他比朱莉大13岁,比她的前夫懂女人心。“我能给予你的,不仅是每个女人都想要的甜蜜爱情,我亦会如父兄待你,让你每日欢喜。”
1969年,朱莉走进第二段婚姻。
决不放弃你
与布莱克的才华同样有名的是他顽固且刚愎自用的脾气。1969年,他执导了由妻子主演的电影《亲爱的莉莉》,该片严重亏损。更糟的是因为坚持要拍完电影,他与电影公司的关系恶化。
这是厄运的开始,布莱克的事业接连下滑,常常在家里大发脾气。与之相反,妻子的事业达到巅峰:她接连演出了一系列精彩作品,是好莱坞最大的一棵摇钱树,各个领域的片约像雪片般飞来。
“我绝不会放弃你的。”她一次次拒绝了可以让事业更上一层楼的机会,守卫在丈夫身边。“朱莉疯了,她竟然只接丈夫的剧本。”有人为她的选择遗憾,也有人幸灾乐祸,更多的人则猜想:单靠妻子的人气,布莱克的事业还能走多久?
翻出那个时期的电影,影迷们看到的是一个多面娇娃。“所有人都认为你该是圣母,是天使,可我知道你不想被局限,你需要颠覆。”布莱克为妻子创造了不同类型的角色,拍摄了《10》、《SOB》等影片,朱莉的表演走上了一个新台阶。
但这不是影迷想看到的朱莉·安德鲁斯。布莱克被戴上“票房毒药”的帽子,没有电影公司敢与他合作,一次次的失败让他失去理智与制片方挑起事端,法院的传票一张接一张。
“你想毁了朱莉吗!”终于有挚友看不下去。布莱克毁掉的不仅是自己的事业,也在毁掉妻子的事业——昔日的“歌舞剧皇后”坐上了冷板凳。
心有不甘的布莱克终于向命运低头,长期疲劳的工作让疾病肆意吞噬着他,而更可怕的是,对事业的失落和绝望以及对妻子的愧疚和自责,让他患上了无可救药的抑郁症。
一塌糊涂的事业,必须寸步不离照顾的丈夫,朱莉撑不下去了。她早已不奢望丈夫再像婚前一样给她所需的爱,只希望丈夫能好好地活着,让她至少有个精神上的依托。她哀求布莱克:“我想到瑞士去,我想住在瑞士,远离这些疯狂的事情。
放下,然后东山再起
远离好莱坞的生活依然被布莱克的疾病拖累。朱莉像照顾孩子那样,每日牵着丈夫的手出门散步。她把布莱克放在视线所及处,防止他自杀。布莱克有过数次严重的自杀未遂前科。
在又一次吞服安眠药被妻子及时阻止后,他看到了妻子的眼泪。坚强、乐观、总是忙碌着的朱莉在拿走装满安眠药的药瓶后,躲在楼下的厨房小声哭泣。
“你只要活着,就是我最大的幸福。”布莱克回想起离开美国前妻子说的话。朱莉爱他,可以为他牺牲事业,为他放弃大好前程,为他独自承受所有的苦难。如果仅仅是活着就可以带给深爱的妻子快乐,那他有什么理由做不到?
他们在瑞士过了几年平静的生活,还收养了两个越南孤儿。精神好的时候,布莱克又开始创作剧本。在这期间,朱莉似乎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然而,好胜的布莱克并不打算这样过一辈子,他决定东山再起。
1996年,73岁的布莱克带着60岁的朱莉重返百老汇舞台。他将震慑好莱坞的作品《维克多·维克多利亚》搬上了百老汇舞台,女主角仍然由妻子担任。
让他在我怀里死去
朱莉已经60岁,年轻的观众已经不记得她。她面临的挑战不只是才华横溢的后辈们,也是自己。
在排练中,她的腿上装着塑料撑护,常常为了完成高难度动作扭伤、摔倒,身上到处是伤。布莱克虽心疼妻子,却不能降低要求。他也背负着巨大的压力。在此之前还没有一部电影被改编成音乐剧后取得过巨大成功。
朱莉·安德鲁斯成功了!她的演技,她多年积淀下的精湛演技征服了挑剔的观众。“绝对是个天才!”苛刻的评论人用“完美”形容这次演出。
成功接踵而至。2004年,布莱克用一尊奥斯卡小金人洗刷了所有耻辱。长年的病痛让他必须在拐杖和妻子的搀扶下才能走上领奖台。当接过代表第76届奥斯卡终身成就奖的小金人时,他把所有的感谢都献给妻子:
“朱莉·安德鲁斯,我爱你,是你的爱成就了我的今天。”
最幸福的事是躺在爱人怀里死去。最悲伤的事是目送爱人闭上眼睛。2010年12月15日,一生“自私”的布莱克享受了前者,把永远的悲恸留给妻子。
“他是我所认识的人中最特别的,我对他的思念无以言表,他将永远活在我的心中。”一生追求爱的朱莉,给予爱人此生最难忘的爱。
128、纸条上的浪漫
她在22岁那年就嫁给了他,年长4岁的他,一直给她温暖呵护,生活平淡幸福。没承想,有了孩子之后,他们的生活开始彼此交错,用她的话说,我们俩如同太阳追逐月亮。
他和她,是公交驾驶员。工作单一、紧张、枯燥,并且极少有休假。为了方便照顾孩子,他们决定错开上下班时间—他从早上6点到下午1点半,而她则从下午l点半一直到晚上10点。
E-mail、QQ、MSN,这些现代人必不可少的沟通工具,于他们,则是没有实际价值的陌生词汇。因为方向盘连着乘客性命,所以连用手机打电话、发信息都成了不太可能的奢侈。去年底,一位同行司机因为工作时间打电话,一时分心,连人带车撞到路边的树上,造成一起不小的事故。自此,他们索性上班时不再带手机。
那天下午,他刚刚到家准备开门,瞬间抬眼看到门上贴的一封简短的纸条书信。“孩子他爸”,温馨亲切的称呼,让他在面对大半天熙攘的乘客和冰冷的公交车之后,顿觉温暖妥帖。再往下读,她写道:“孩子晨起有些发烧,打过针后送去幼儿园了,你下午早点去接。”
数年来,因为早出晚归和日常家务的消磨,他们极少有夫妻之间的软语呢喃,往往是她半夜下班回来,他为赶早班早已熟睡。这张小纸条的出现,唤起了他沉睡已久的情愫。当晚,她疲惫不堪踏进家门的时候,只见他笑脸相迎,赶忙将热气腾腾的鸡蛋羹端上桌子。
一封简短书信带来的慰藉,让他们第二天倍觉神清气爽,平日里无数次路过的城市风景,陡然变得那么真切鲜活。
自此,一封封简洁温馨的书信在他们之间传递。她把生活中的琐碎繁复和对他细腻深沉的爱用一张张小纸条来承载表达:孩子他爸,我帮你买了一双拖鞋,记得试穿一下合不合脚;亲爱的,今天儿子学会跳绳了……落款永远是他心中时时牵挂的“红”。而他,则回馈给她时时的叮嘱和浪漫的惊喜:红,昨晚帮孩子辅导功课很晚了,今天上班一定要注意安全……新;红,过年时,咱们和工友换个班,带儿子去广场看灯吧,谈恋爱时的感觉,我现在还历历在目……新。
2007年的冬天,她如往常一样上班,驾驶着公交车刚刚出站,却因为一位乘客的无理要求而受尽屈辱,她委屈得眼泪纵横……
回家后,看着早已熟睡的丈夫,她忍不住写了一封信放在桌子上:“孩子他爸,今天一位乘客蛮不讲理,骂了我,还抢夺方向盘,差点出车祸,我好委屈好害怕……”
第二天晚上,她驾驶末班车刚进站,远远就看见他与儿子站在寒风中等她,儿子上前挽着她的手说,爸爸做了好多好吃的东西,就等妈妈回来吃呢。她看见路灯下的他,矢口不提她遭遇的委屈与不快,但眼神闪烁,怜惜与关切一览无余。家中的两个男人都为她打气,让她泪湿眼眶,心中的委屈一散而尽。
回家后,她看到他留下的纸条书信:红,你受委屈了,我们的工作就是这样,别和那种人计较太多,我们要诚实宽容地生活,享受属于我们的快乐时光……
他们的爱,一直这样温暖地传递。
那天,因为接收到纸条书信传递的信息,又和同事换班,他们终于有机会共同参加儿子的家长会。儿子的作文这样写:“我的爸爸妈妈都是公交车司机,他们从未一起送我上学、接我放学。每次,我只看到一个人的笑脸:早晨爸爸走了,晚上妈妈回来了。睡梦中,有人在亲吻我,可我分不清哪个是爸爸的吻,哪个是妈妈的吻……他们用纸条书信来传达关心和爱,那些纸条是爸爸妈妈幸福快乐的见证……”
这一对凡尘夫妻,是石家庄公交集团的司机王红和杨国新,他们被评为石市公交集团的最佳恩爱夫妻。时至今日,承载他们生活点滴和浪漫爱情的书信纸条足足有1500多张。细心的她,按照时间顺序,把纸条一一铺平,收集起来,装满了4只鞋盒。
在充斥着电子邮件、飞信和QQ的今天,她望着他们彼此写下的纸条,这些他们相濡以沫的爱情凭证,让她内心温暖。她想,年老的时候,一定要把这些纸条逐一拿出来,和丈夫慢慢看,慢慢回忆,追寻那份属于他们的浪漫和艰辛。
129、真花与糖花
假若有幸,上天给我六十个与他相守的年头,那么六十枝美丽香甜的玫瑰,定会将满头白发的我,带回到当年温暖芬芳的回忆中去,让一轮甲子之后的我,还会为他的花和他的笑而扑通扑通地心跳……
我的一位闺中密友婧,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而且不可一世。她曾经对我讲她的感人肺腑的爱情史;婧说她在深圳工作的时候,有男孩子在她生日时给她送上一打红玫瑰。她不收,扭头就走、那男孩居然“咕咚”一声,当着众人的面,单膝跪下,以这种在中国人眼里看来荒唐又可笑的古典西洋仪式,双手捧着那个包扎得极其精美的玫瑰花球,向她庄严求婚:于是她才收下了那束花。后来,也就顺理成章地嫁了他。
她告诫我:有人送花,不要随便拿!得让他跪下!
我觉得很好笑,在她面前又不能笑。我轻轻地叹口气,说:算了啦,又不是英国女王,
是的,我也不是她那样的美丽女孩,也没有不可一世。我的要求很简单,只要是一朵玫瑰,从他的真诚的手里递过来,就足够了。也许,还应该再深深地凝望我一眼吧。
这辈子,我还没收到过几枝玫瑰花。即便有人送,也多是在生日凑个热闹,或是一些朋友的友情表示。而玫瑰花,尤其是那种血色鲜红的含苞欲放的长茎玫瑰,应该是永远的爱情的表白。那种花不是轻易可以送,更不是轻易可以收的。
因为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花,所以心底常常存着一个念头:要是有那样的一个人,送我那样的一朵花,我一定会好好地把它风干,藏起来,留着它,守着它,用我今生不凋谢的关怀来回报永远不凋谢的它,还有,把它递到我手中的他。
那天,交往了近一年的网友,要求与我见面,约了个地点。我心里跌跌宕宕地激动,起起落落地不安。
暗暗地在想,见我的第一眼,他一定会从身后变出一枝玫瑰递到我面前,这样,我就可以做我的风干花,并且很有理由地去陷入相思了。
是的,我只要一朵。我从来就不喜欢一打半打的花、扎成一大束的花看着并不很美,不如单枝的花昂首风中,倒有一种笑向春风第一枝的绝代风华,况且,我若要做风干花,不可能把所有的花都珍藏起来,只能挑个一枝两枝。那剩下的花怎么办呢。留,也不能;弃,亦不舍。我又怎么能辜负了它们。
一朵花,是一颗心;一束花,共同分担着那颗心。所以,一朵对我来说足够了。就像一生一世一个人。
我终于面对着他了是他,我的初恋。可是,沒有花,没有我的玫瑰。
我知道一定有一种火烫又委屈的神情在我看他的目光中蔓延。他低下头去,笑着说今天加班了,匆忙开车过来什么都没带。
我白了他一眼,不生气了。在买花与见我之间,当然后者更重要。不能怪他。可是,心里空落落的。
第二天,他陪我逛街了,购物中心里的每家店,我都进去钻一钻。他步履沉重地跟在我身边,脸上有一种视死如归的悲壮表情。而我老是蹦蹦跳跳,隔着商店里的衣服架子,嘻嘻地观察他的神色。
然后我们走过一家糖果店。花色花样的巧克力和糖豆,都是我喜欢的东西,所以一定进去看看。那阵子快到复活节了,到处都是兔子鸭子和小蛋蛋。我就在兔子群中穿梭着,观赏着满店想吃而又不大敢吃的甜东西。
绕来绕去,我发现他不在我身后了。四下一看,发现他正蹲在糖果柜台的一角,饶有兴致地研究着什么东西。无论看什么,他总是很专注的样子。所以我们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就是他那执著专注的目光,把我卷入了爱河无底的漩涡。
我知道他只会对我有这样的凝视,也只有我,会抬起我那双不大也不亮丽,却十分清澈坦**的眼睛与他相对。
可是,他现在在看什么呢,那种窃喜的表情,让我觉得有些奇怪了。我朝他那儿走过去,走了两步,停下了。
我看见一簇鲜艳的玫瑰,就摆放在他凝视着的面前。好漂亮的玫瑰啊。每一朵,都是轻轻敛着花辦,呼之欲出的样子。是我喜欢的,我从来不喜欢怒放着的花朵,觉得它们太灿烂,因而不会太长久。我一直就喜欢这样微微颤着的花骨朵儿,就因为它还没开,让我觉得它还有明天。
现在他面前的这一簇玫瑰,看上去尤其稚拙而娇嫩。看清楚了,是那种发泡的奶油糖做成的花儿,是专为女孩子的花儿,因为它们是由一整块的糖做成的,所以没有细密的花辦,也没有扎人的花刺,支撑着糖花朵的,是一枝细细长长的绿色的塑胶花茎,茎上有一片心形的叶子,还用粉色的细缎带拴着一张很小的金色卡片,那一定是专为写那永远的三个字用的。而它的大小,好像也仅仅够写那三个字。真是很体贴的设计。
它们看起来是那么可爱,那么浑成得没有雕饰。简单而明白,可又别样风情。就像他给我写过的那些深挚而又平实的信,和我为他写的那些如低语般柔情却又不加修饰的诗。
一缕花香般的微笑从我心底飘起来,我满含笑意地望着他。我知道他要做什么了。
他回过头来笑一笑。这是我最喜欢看的他的表情。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总是很亮,会有一种光彩,而嘴角有些微微下弯,使他文绉绉的面庞,无端生出些山高冰长的气概。
在他望着我笑的时候,我的胸中总是被一种甜蜜而温润的东西渐渐溢满。
他回过头去,托了托眼镜,又仔细地看了一回,从花簇当中抽出一枝来。我早看清了,是几十枝当中最鲜艳动人的一枝。他很快地去收银机上付了钱,然后朝我走过来。把那枝糖花儿放到我手里,说:“给你的。”
我低着头,努着嘴,慌乱起来。一溜烟地走到店门外边去,就好像怕别人多看我几眼似的。
我感到心里有一滴很晶莹的东西落下来了,滴落在心扉之上,撞得水花四溅。因为心里是火热滚烫的,所以一忽儿,这一滴晶莹便已蒸腾起水雾,将我的整个人,都烘托着冉冉地向上飞升。而渐渐飞去的很高的天上,便是我长久以来期待着的二十多年来情感归依的天堂,和对我微微笑着的,我的梦郎、
他赶上来,对我说:“吃了吧。”我说不吃,现在不吃。
特地找了个盒子来装那朵花,并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在包里。然后把它带回去,翻出个细长的玻璃花插,把它插在里面,放在写字桌上看了好几天。
没有想到过他会有这么柔情蜜意的表示,而且表示得这么别出心裁。一直觉得他是个沉默而坚韧的人,虽然不乏温情,但也不觉得他有多么浪漫或热烈。
是的,他给我一朵玫瑰,而且要我永远保留它。我咽下它,它就与我的身体,与我的生命同在了。它会随着我的血脉,走遍我身体和生命的每一个角落,让我在今生今世,以及或许会有的来生来世都拥有它,想着他。
来生来世,以及千生万世,都是冥冥之中的期待,而爱情,则与神与佛与轮回,与一切的宗教或信仰一样,是一种信则有、不信则无的自由心证。我盼,所以我信;我信,所以我爱。
过了些天,天渐渐热起来。在一个晴朗美丽的黄昏,我轻轻地解开花上的缎带和玻璃纸,轻轻地放它在嘴里。奶糖的甜香一下子弥漫了我的小屋。
然后,打电话告诉他,吃掉了。
我说,在真花与糖花之间。我还是比较喜欢后者。因为我不喜欢娇柔易谢的美丽,我喜欢真真切切的甜蜜与温柔:
是的,他给我的这些甜蜜温柔的记忆,是我们今生将会相续的理由,至少在我们以后的岁月里,还常常会回味这一朵可以吃可以歌可以梦的玫瑰。爱的表达,在我们这里有了一种不一样的仅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方式。以后的每一年,我都会叫他送我这样的花朵。一年一朵,两年两朵……假若有幸,上天给我六十个与他相守的年头,那么六十枝美丽香甜的玫瑰,定会将满头白发的我,带回到当年温暖芬芳的回忆中去,让一轮甲子之后的我,还会为他的花和他的笑而扑通扑通地心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