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洗脸梳头准备去艾略特邀我的饭局,这时,旅馆的人从前台打电话上来,说他已到楼下。我有点诧异,但还是收拾完就下去了。

我们握手时,他说:“我看我来接你更稳妥些。我不知你对芝加哥有多熟。”

他的这种感觉——美国是个有麻烦的甚至危险的地方,不能让欧洲人单独找路——我已察觉到一些在国外待了多年的美国人都有。

“时间还早,我们能走一会儿吗?”他建议。

外面有点冷,还好,一片蓝天万里无云,伸伸腿脚也很惬意。

我们走路时,他说:“我想,在见我姐姐之前,还是告诉你有关她的一些事为好。她偶尔到巴黎住我那里,不过,我想你当时都不在。我告诉你,今天吃饭人不多,只有我姐和她女儿伊莎贝尔以及格雷戈里·布拉巴宗。”

“那个装修的人?”我问。

“是的,我姐家的房子别提多破了,伊莎贝尔和我想都让她找人重新装修一下。正好我听说格雷戈里在芝加哥,所以就叫我姐请他今天来吃午饭。当然,他不是很有身份的人,但是有品位。玛丽·奥利方的拉尼城堡、圣厄斯的圣克莱门特·塔尔伯特府第都是他装修的。公爵夫人对他非常满意。你要愿意,可以亲眼看看路易莎的屋子。我一直弄不懂,她怎么能在这房子里住这么多年。说到这事,我也一直弄不明白她怎么能在芝加哥住下去。”

布兰得利太太好像是个寡妇,有三个孩子,两儿一女,不过儿子年纪大得多,都结了婚。一个在菲律宾政府里供职,另一个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和他父亲过去一样从事外交工作。布兰得利太太的丈夫曾在世界各地任过职,先在罗马做了几年一等秘书,后被派到南美洲西岸的一个共和国当外交使节,人也死在那边。

艾略特继续讲下去,“她丈夫去世后,我希望路易莎把芝加哥的房子卖掉,可她恋恋不舍。这栋房子属于布兰得利家族已有年头了。布兰得利家族是伊利诺斯州最老户之一。一八三九年他们从弗吉尼亚州出发来到大约六十英里以外也就是现在的芝加哥安顿下来。至今他们还拥有这块土地。”艾略特犹豫了一会儿,看看我是否能听进去,“布兰得利在这儿落户,我想,你也许会说他是农民。但是,我不确定你是否知道,大约在上世纪中叶,中西部开始开发时,很多弗吉尼亚人,你知道,都是些不错人家的年轻一点的子弟被未知的世界所**,离开了自己家乡那奢华的生活。我姐夫的父亲切斯特·布兰得利觉得芝加哥有前途,就进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不管怎样,他赚足了钱,给他儿子那是绰绰有余。”

艾略特的话是没那么说,但从他的态度上可以看出,过世的切斯特·布兰得利离开他继承的高屋大宅和富足良田,进到律师事务所,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但从他积攒的财富来看,在一定的程度上也算是行了。后来有一回布兰得利太太给我看了几张艾略特所说的他们乡下“老家”的生活照,他知道后很是不爽;我看到了一个不太大的木屋,周围是一片荒芜的平地,虽有个漂亮的小花园,但谷仓、牛棚、猪圈却只有一箭之遥。我不禁想到,在切斯特·布兰得利先生抛弃这里的一切到城里找出路时,心里明镜似的。

走了一会儿,我们叫了一辆出租车,把我们送到一所褐色砂石房子前。房子脸面不宽但很高,到大门口,要走一段陡立的阶梯。这座房子坐落在一条连接湖滨大道的街上,并排在一溜房子当中,从外表上看,即使是阳光明媚的秋日,也是阴沉沉的,我想知道有谁会对它有眷恋之情。一个高大壮实、满头白发的黑人男管家开了门,把我们引进客厅。我们进来时,布兰得利太太从椅子上起来,艾略特向她做了介绍。她年轻时一定是个漂亮女子;她的五官虽说大一些,但端正好看,眼睛很美。不过,她那张几乎不再特意化妆的灰黄脸,肌肉已经耷拉下来,显然在与中年发胖的博弈中以失败告终。我猜想她不愿意服老,因为她在坐着的时候,腰杆在硬背椅子上挺得笔直;穿着像铠甲一般的紧身衣,这样要比坐在有软垫的椅子上舒服得多。她穿了一件蓝色礼服,边上镶满穗带,高领被鲸鱼骨撑得非常挺括。满头白发烫成小波浪形,打理得非常精致。她的另一位客人还没到,我们一边等一边东拉西扯。

布兰得利太太说:“艾略特告诉我,你走南线来美国的,在罗马停留了吗?”

“停了,待了一个星期。”

“亲爱的玛格丽塔皇后[16]好吗?”

她的提问使我感到有点诧异,我说不知道。

“哦,你没去看她吗?那种非常好的女人。我们在罗马时,对我们厚待有加。布兰得利先生那时是驻罗马使馆的一等秘书。你为什么不去看看她呢?你不会像艾略特那样犯浑连奎里纳尔宫[17]都不能去吧?”

“绝不是,”我笑着说,“事实是我不认识她。”

“不认识?”布兰得利太太说话的声调好像是听错了,“怎能不认识呢?”

“说实话,一般情况下,作家不与国王和皇后过往甚密。”

“可她确实招人喜爱,”布兰得利太太告诫我,好像不去结识这样的皇室成员就太不自量了,“我敢说你会喜欢她的。”

这时门开了,男管家把格雷戈里·布拉巴宗领了进来。

格雷戈里·布拉巴宗,名字不错,但人不浪漫。他个头不高,很胖,头秃得像个鸡蛋,只在耳朵和脖子后有一圈黑鬈发;脸通红,看上去好像要爆出大汗一样,骨碌碌的灰眼珠子,厚厚嘴唇配上一个大下巴。他是英国人,我有时在伦敦波希米亚的宴会上见到他。他是乐天派,很热心,总咧嘴笑,但人不可貌相,他嘻嘻哈哈的亲密只是一种假象,他是个非常精明的生意人。多年来,他一直是伦敦最成功的装饰家。他有一副洪亮的大嗓门和一双表现力惊人的小肥手。他手舞足蹈,满口**,能**起一个持怀疑态度的主顾的想象力,使其几乎无法拒绝他似乎给了你优惠的那份交易。

管家托着一盘鸡尾酒又进来了。

“我们不等伊莎贝尔了。”布兰得利太太拿了一杯酒时说。

“她上哪儿去了?”艾略特问。

“跟拉里打高尔夫去了。她说也许要晚点儿。”

艾略特转向我说,“拉里就是劳伦斯·达雷尔。伊莎贝尔应该是和他订婚了。”

我说:“艾略特,我不知道你喝鸡尾酒。”

他一边呷手里的酒一边冷酷地说,“我不喝,但在这个禁酒的野蛮国家里,你能喝什么呢?”他叹息着说,“在巴黎,一些家开始喝这东西了。不良的交往败坏良好的举止。”

“胡说八道,艾略特。”布兰得利太太说。

她说话的口气非常和善而利落,这使我感到她是个有性格的女人,而且从她对艾略特的愉悦而精明的表情上,我也能猜出她根本没有指望他什么。我想知道她是怎么看格雷戈里·布拉巴宗的。在他进屋时,我就看到了那对专业的眼神,他扫视了一下房间,随后扬起两道浓眉。这的确是个令人惊讶的房间。壁纸、窗帘布、椅套都是一样的图案;挂在墙上厚重镶金画框里的油画明显是布兰得利家人在罗马时买的,有拉斐尔[18]的圣母、圭多·雷尼[19]的圣母、苏卡吕尼[20]的风景、庞尼尼[21]的遗迹。还有他们住在北京时的纪念品:布满雕刻的黑檀木桌和景泰蓝大花瓶。还有从智利或秘鲁买来的物件:硬石刻的胖人和硬陶花瓶。还有一张齐本德尔的写字台和一个镶嵌装饰品的玻璃柜。灯罩是白丝绸,上面不知被哪个欠考虑的艺术家画了一些穿华多[22]式服装的牧羊男女。屋子的摆设着实拙劣但还令人感到温馨,我也不知为什么。房子里有一种家的感觉和常住人的气息,而且你会觉得那些难以置信的破东烂西还真缺不得。因为所有这些不和谐的东西凑在一起才构成了布兰得利太太生活的一部分。

我们刚喝完鸡尾酒,门一下子开了,进来一个女孩,后面跟着一个男孩。

“我们来晚了吗?”她问,“我把拉里带回来了。有他吃的吗?”

“我想有,”布兰得利太太笑着说,“你按下铃,叫尤金添个位。”

“他给我们开的门,我已经和他说了。”

“这是我女儿伊莎贝尔,”布兰得利太太转身对我说,“这位是劳伦斯·达雷尔。”

伊莎贝尔和我快速地握一下手,就赶紧转向布拉巴宗。

“你是布拉巴宗先生吗?我一直盼着见你。你给克莱曼婷·多默装饰的屋子我真喜欢。这屋子太差了吧?好多年来我想方设法叫我妈收拾一下,这回你来芝加哥,我们可有机会了。老实告诉我,你觉得这屋子怎样?”

我知道布拉巴宗最不想回答。他瞟了布兰得利太太一眼,可是她毫无表情,什么也看不出来。他断定伊莎贝尔说了算,随后发出一阵狂笑。

他说:“这房子很舒适,这方面没得说,不过,要我直言不讳,那好,我觉得的确叫人不敢恭维。”

伊莎贝尔高高的个头,椭圆脸,直鼻梁,俊俏的眼睛,丰满的嘴,好像是这个家族具有的特征。她人秀气,但有些胖,我觉得是年龄的缘故,等她长大一点就会瘦下来。她的手长得厚实好看,不过也肥了一点,短裙露出的小腿也过于粗了。她皮肤很好,颜色红红的,这与她先前的锻炼和乘敞篷车回来有直接的关系。她眼里闪耀着青春的兴奋和活力。她容光焕发的健康、嬉笑的愉悦、对生活的享乐、内心流露出来的幸福令人心花怒发。她言谈举止清纯自然,相比之下,艾略特就是再高雅,也显得很俗气。更别提那个布兰得利太太了,她那苍白褶皱的脸,在伊莎贝尔的鲜活稚嫩的衬托下,一看就是疲惫和衰老。

我们下楼去吃饭。布拉巴宗一看见饭厅,眼睛就眨个不停。墙上贴的是深红色的纸,算是模仿布料,还挂着一些画得很糟糕的拧眉绷脸的男女肖像,他们是过世的布兰得利先生的直系祖先。布兰得利也在其中,他留着一撮浓密的胡须,穿着一件有白色上浆领的袍式外衣,身板死挺挺的。布兰得利太太的画像,出自九十年代一个法国画家之手,挂在壁炉台上方。她身着浅蓝色缎子晚礼服,脖子上一串珍珠,头上一颗钻石星。她一只手戴满珠宝,手指轻抚一条花边头巾,此处描绘得细致入微,针脚悉数可见;她的另一只手随意拿一把鸵鸟羽扇子。屋内黑橡木家具给人一种压抑感。

我们坐下来时,伊莎贝尔问格雷戈里·布拉巴宗:“你觉得这家具怎样?”

“我敢肯定花了不少钱。”他回答说。

“是的,”布兰得利太太说,“这是布兰得利先生的父亲送我们的结婚礼物,跟随我们跑遍了世界,什么里斯本、北京、基多、罗马。亲爱的玛格丽塔王后非常赞美它。”

“如果这家具是你的,你把它怎么办?”伊莎贝尔在问布拉巴宗,可是,没等他回答,艾略特替他说了。

“烧掉。”他说。

三个人开始讨论怎样装修这屋子。艾略特非常喜欢路易十五年代的风格,伊莎贝尔希望有一张修道院那种长餐桌和意大利的椅子,布拉巴宗则认为齐本德尔式的家具更适合布兰得利太太的个性。

他说:“我总觉得体现出一个人的个性才是真格的。”

他转身对艾略特说:“你当然认识奥利方公爵夫人啦?”

“玛丽吗?最亲密的朋友之一。”

“她要我装修餐厅,我去了一看,就说乔治二世风格。”

“太对了。上次在她那儿吃饭,我就注意到了那间屋子,雅极了。”

谈话在继续,布兰得利太太在听,但你说不清她在想什么。我说得很少,伊莎贝尔的未婚夫拉里,我忘了他姓什么,干脆声都没吭。他坐在桌子的另一边,在布拉巴宗和艾略特之间,我不时看他一眼。他看上去很年轻,个头和艾略特差不多高,就差一点到六英尺,身材消瘦,四肢松软。是个有讨人喜欢相的男孩,不英俊也不丑,非常腼腆,没有出类拔萃的地方。我觉得我感兴趣的是,从他进屋子,就没说上几句话,但却显得非常自如,而且拿出一副好奇的样子,好像是和大家交谈,但却不开口。我注意到他的手,长长的,就他的个头而论,也不算大,形状很美很有力。我想画家一定愿意画这双手。他体格略瘦,但看上去并不文弱,相反,应该说干练顽强。他的脸宁静庄重,晒得黝黑,所以几乎没有颜色;他的容貌,端端正正,但并不出众;他的颧骨凸出,庭穴凹进;深棕色的头发,有点波浪;他的眼睛看上去比原来的要大,因为深深地陷在眼窝里,而且睫毛又浓又长。他的眼珠颜色很特别,不是伊莎贝尔和她母亲、舅舅共有的那种富丽的浅褐色,而是非常黑,使虹膜和瞳子变成了一个颜色,这给了他的眼睛一种特别的强光。他有一种动人的自然优雅,难怪伊莎贝尔对他倾心。她时不时地就看他一会儿,从她的表情中我好像看出不但有爱,更有溺爱。两人的四眼相碰时,他的眼神里有一种柔情,看着真美。没有什么比看见年轻人的相爱更动人了,这使我这个已届中年的人羡慕他们,同时不知为什么,还替他们感到难受。这很愚蠢,因为我知道,他们的幸福根本没有障碍;他们的经济状况宽裕,你找不出什么理由他们不结婚,而且婚后一直幸福地生活下去。

伊莎贝尔、艾略特和格雷戈里·布拉巴宗还在谈论重新装饰屋子的事,他们要从布兰得利太太嘴里得到至少是一句同意应该弄一弄这房子的话,可她只是和蔼地笑了笑。

“你们不要催我,我需要时间考虑。”她转身对那男孩说,“拉里,你怎么看这一切?”

他环顾一下桌子,眼里有微笑。

“我觉得怎么做都行。”他说。

“烦人你,拉里,”伊莎贝尔喊道,“我特地跟你说要支持我们。”

“假如路易莎伯母愿意保持原样,那还动什么呢?”

他的话真是说到点子上,非常合乎情理,不禁让我笑了出来。当时,他瞧瞧我,也笑了。

“不要因为你说了句犯傻的话,就把嘴咧成那样。”伊莎贝尔说。

可是他的嘴咧得更大了,这时我注意到他有一副又白又规整的小牙。在他看着伊莎贝尔的眼神中,有种说不出来的东西使伊莎贝尔脸红起来,呼吸也急促了。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她在疯狂地爱着他,虽然说不出来,但我有这种感觉在她对他的爱恋中有一种母性的东西。这么年轻的一个女孩子身上有这种东西有点出乎意料。她努嘴微微一笑,把注意力再次集中到了布拉巴宗那里。

“别理他。他很蠢,完全就是白痴。除了飞行,他什么都不懂。”

“飞行?”我说。

“大战时,他是一名飞行员。”

“我还认为他那么年轻没当过兵呢。”

“他是年轻,根本不够当兵岁数。他做得很过分,逃离了学校,来到加拿大。他说了一大堆谎话,他们相信了他十八岁,他就进了陆军航空团。停战时,他在法国作战。”

“伊莎贝尔,你在烦你妈妈的客人呢。”拉里说。

“我从小就认识他,他回来时一身戎装,外衣上挂着所有那些漂亮的勋章,看上去帅呆了。所以,我就坐在他家的门阶上,可以这么说吧,直到他答应娶我,我这才叫他消停。竞争好残酷呀。”

“真的吗,伊莎贝尔。”她母亲说。

拉里倾身对我说:“我希望她说的每一句话你都不要信。伊莎贝尔确实不是个坏女孩,可她撒谎。”

午饭结束,稍后我和艾略特就走了。这之前我告诉过他,我要去博物馆看画,他说他带我去。我不大喜欢和别人一起去美术馆,可我没法说我更喜欢一个人去,所以就让他陪吧。在路上,我们谈到了伊莎贝尔和拉里。

我说:“很难得看见两个年轻人这样相爱。”

“他们太年轻结婚还早。”

“为什么?年轻谈恋爱结婚才叫乐趣呢。”

“别丢人现眼啦。她十九岁,他刚二十。他还没有工作。他有点小收入,一年三千块,路易莎告诉我的;而路易莎毕竟不是什么富婆,她的钱只够她自己花。”

“是啊,他可以找份工作。”

“就是呀。可他不想找工作。他好像无所事事很心安理得。”

“我敢说他在战争中吃了不少苦头,也许想休息休息。”

“他待了一年,可算不短了。”

“我觉得他像是个很不错的孩子。”

“哦,我对他毫无成见。他的出身和类似的事都很好。父亲是巴尔的摩市人,过去是耶鲁大学罗曼语副教授,大概如此。母亲是一费城老教友派信徒的后裔。”

“你是在说他父母过去的情况,他们都过世了吗?”

“是的,他母亲在分娩时死的,父亲大约在十二年前去世。他是他父亲的老同学抚养大的,那个人是麻汾的一位医生。路易莎和伊莎贝尔是这样认识他的。”

“麻汾在哪儿?”

“那是布兰得利的老家。路易莎经常在那边过夏天。她可怜这孩子。纳尔逊医生是个独身汉,连抚养孩子最起码的事都不懂。路易莎坚持把这孩子送到圣保罗教堂去,而且总把他接出来过圣诞节。”艾略特像高卢人那样耸耸肩,“我想她会料到这种必然结果的。”

这时,我们走到了博物馆,注意力也就转到了画上。艾略特的学识和审美再次打动了我。他领着我在那些屋子里转来转去,仿佛我是一群旅游的人。没有哪位美术教授像他那样讲起那些画来更使人受益。我决定自己再来一次,好随意逛逛,玩得开心,因此,现在一切由他吧;过了一会儿,他看了看表。

“咱们走吧,”他说,“我在博物馆里从未待过一个小时。这还得是一个人的欣赏力能挺得住。我们改天再来看完它。”

我们分手时,我热情地向他道谢。或许我这样做更明智,但确实很恼火。

我向布兰得利太太道别时,她告诉我第二天伊莎贝尔要请她的几位年轻朋友来家吃晚饭,然后去跳舞;如果我愿意来,等那些孩子走后,我和艾略特还可以聊聊。

“你那是在抬举他,”她接着说,“他在外国待得太久了,感到在这里十分孤寂;似乎找不到一个跟他志同道合的人。”

我接受了邀请;当我和艾略特在博物馆台阶上分手时,他对我说,他很高兴我答应了下来。

“在这座大城里,我就像迷失的灵魂。”他说,“我答应路易莎跟她住六个星期,我们从一九一二年以来就没见过面,但是我是在数日子过,直到能回巴黎。那里才是世界上文明人能住下去的地方。我亲爱的朋友,你知道他们在这儿是怎么看我的吗?他们把我看成一个怪人物。真是野蛮人。”

我笑了,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