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张花容失色的小脸霎时惨白惨白,他半咬着下唇,眼眸里竟然沾染了水雾。
他可怜楚楚道:“姑娘,在下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何一定要死命追着在下不放手呢?”
此言一出,大街上人潮皆向孟长歌这处涌来,人群**,皆在窃窃私语。有好管闲事的老大爷看不过去了,站出来指责。
“姑娘,你不能因为这位公子长得好看就逼着人家娶你啊,都说门当户对,你的样貌与这位公子的不匹配啊!”
“是啊是啊,你长的这么磕碜,就别霍霍人家公子啦!”
等等?她长得磕碜?
这孟长歌就不答应了,她怒视面前楚楚可怜的小白脸,那双惊慌中又带着无辜地琥珀色眸子里正清晰地折射出她的脸。哦,她想起来了,她出门时在脸上画了颗大黑痣。可即便是这样,这张脸的底子还是不错的好伐,居然敢说她长得比他丑?再说了,有这么比的吗?
不过归根到底,还是得怪孟长歌长得不行。
不过她为什么要纠结她的长相?
显先又被他带沟里去,孟长歌闭了闭眼,忽视那一圈指指点点的人群,嘴角牵出一丝笑意,问道:“白雪呢?公子不是许诺下一次见面就把白雪给我的么?”
那头愣了愣,吞吐道:“在下的意思是在下下一次见到姑娘时,将白雪给姑娘,可如今,是姑娘先见到在下了...”
孟长歌冷言道:“少给我绕口令,我不管谁先见到谁,总之今天我一定要见到白雪!”
“姑娘,你怎可如此蛮不讲理,这白雪本就是我的宠物,不能因为被你看上了,就威逼我把它交给你吧。”
孟长歌一愣,突然觉得他这话好像挺对,现在看来,楚离是白雪的主人,而孟长歌只是看上了白雪,不仅想方设法偷白雪,偷不到还要加以威胁,这不就是地痞流氓之所为么?
心下刚为之所动,却又看到了那张无辜的脸,心中之厌恶陡然而增,她似乎看到他那副天真无邪,纯良无害的无辜模样就觉得讨厌,若问为什么,可能他面相欠揍吧。
“少废话!”
言罢,手下的力又加重了几分。
“啊——”无辜地声线响彻了整条街,孟长歌感觉手下的物体全然失了力气,那张纯良无害的小脸陡然无力地朝地低落了下来。
孟长歌心中一惊,这是——
死了?
孟长歌松开扣着他膀子的手,他面朝大地重重向前坠去,以一个“大”字形趴在了地面上。
四周人群一看这景象,纷纷吓得退开三米远。
孟长歌倒吸一口凉气,眨了眨有些错愕的眸子,随后蹲下身去,细细观察他的脸,鼻尖细微的呼吸声柔弱,这白白净净的小脸上沾了些许灰尘。
不会吧,她就压了下他的手臂,这就昏迷了?
也太弱了吧!
孟长歌托着腮正想着怎么才能让他醒过来,却不知身后一只大手在她不留神的时候抚上她的头,不等孟长歌反应,那只手使劲按下了她的头,孟长歌重心不稳,向前趴去。
鼻尖抵住鼻尖,感受到他温热的呼吸送进她的鼻中,一双琥珀色的眸子弹开,就如同倒映在水底的月光般晶莹剔透,那纯净而又无暇的光彩仿若有照进人心里面的魔力,便也跟着那双眸子安静起来,直看的孟长歌心中一震。
那头的人儿嘴角牵出一个弧度,眼底闪过得逞的笑意。
孟长歌深吸一口气,一拳打在他好看的左眼上。
“嗷”大手从孟长歌头部移开,随即便捂着自己的左眼嗷嗷直叫。
“姑娘,你怎么又打人呢!”
孟长歌不理他,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道:“一个大男人躺在地上装死,本姑娘还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哪里哪里,姑娘之蛮不讲理也是不遑多让。”
才片刻功夫,他已从地上爬起来,小脸上的灰尘早已消失,衣衫也被整理的妥妥当当,又是一副清朗俊逸的翩翩公子模样,只是左眼的淡淡淤青暴露了他刚刚无赖而又无耻的行径。
孟长歌翻了个白眼,低哼了一声偏过头不再看他,却见那人潮却并未散去,而是对于刚刚孟长歌当街殴打俊美公子的行径表现出了强烈的不满。
浅蓝色衣摆浮动,楚离不知何时站到了孟长歌身侧,他生的修长,高过孟长歌一个半头。
“各位,很抱歉对大家撒了谎,这位姑娘是在下的未婚妻,原本在下嫌她丑陋不肯与她成亲,不过刚刚那一拳打醒了在下,在下认为女子不应只有美丽的外表,还应贤惠顾家,在下这便准备回家与她成亲了,大家都散了吧!”
言罢,那人群居然真的奇迹般地散了去。
孟长歌冷言:“你本事不小啊!”
“不及姑娘本事大,楚离还未请教姑娘芳名?”孟长歌偏头,对上他一张笑意盈盈地脸,他许是怕孟长歌看不到他,愣是俯下了身与她面对面。
孟长歌翻了个白眼,拒绝回答。
顿了顿,她又转过头去看他,他似乎很惊喜,那双琥珀色的眸子里跳动着喜悦。
真烦,看到他的眼睛。
孟长歌想都未想,就抬手覆上了他的眼睛,眼珠在她的手心下眨动了几下。孟长歌前世未出嫁前就经常与表弟表哥去醉香楼吃酒,对男女之防从不在意,但似乎楚离却未曾想到她此举,身体不由得一怔。
“我知道即便是我今日把你打残,你也不会把白雪给我,而且正如你所说,白雪是你的宠物,我若强行向你讨要白雪,确实有些蛮不讲理,所以,就按照你上次的约定,等你下一次见到我时,愿意的话就把白雪借我一用。如此,可好?”
楚离乖巧答应道:“好,在下答应姑娘的事一定会做到。”
“先别急着高兴。”孟长歌勾起一抹邪笑,不怀好意道:“想让我今日放过你,你得先跟我去个地方!”
眼珠子又在孟长歌手心底下跳动了几下,那头天真无邪地问道:“什么地方?”
“五里墩梅花村。”
孟长歌拿下手,走到了刚买下的马边,对着身后的蓝衣公子道:“去买匹马,跟着我走。”
却不见淡蓝色身影动弹,半响,他开口道:“我的手伤了,骑不了马。”
孟长歌吃惊转头,问道:“那怎么办?”
那双琥珀色的眸子眨了眨,随后绽开一个纯良无害的笑容,道:“姑娘你带我呗!”
“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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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感受到腰上被一只温热的手掌慢慢覆上,孟长歌偏头阴冷的看向身后之人,眸中的杀意仿佛能刺穿那人的天灵盖。
那双手慢慢从她腰上退去。
“梅花村”三字出现在孟长歌的视线中,她停了马,冷道:“下马。”
还没等楚离准备好,就被一只纤细的手臂提起衣襟丢下了马。楚离踉跄了几下,看着孟长歌英姿飒爽地从马上翻下来,心中不禁腾起仰慕之意。
“看什么看,信不信把你眼珠子挖下来!”孟长歌整理了一番衣裙,随后又交代道:“你,去第二户人家,见着那一家老小就上去砍,他们若问你是谁,你就说你是孟府二小姐的手下。”孟长歌将集市上买的大刀递给了楚离,“记住,只能砍伤,不能砍死。”
楚离接过大刀,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问道:“那砍完之后呢?”
“砍完之后你就跑。”
“跑?去杀他们又不把他们砍死不是很奇怪?”
“不奇怪,随后,你佯装把这东西落下。”孟长歌从袖中掏出一只乌鸦的长羽递给楚离。
楚离诧异地点头,随后扛起大刀就向着村子里跑,孟长歌尾随其后。
现下还未到中午,许家夫妇正在择菜,那刚上学堂的男娃正围着一口井转圈圈。没有防备的,楚离扛着把大刀就闯进了她家院子。
孟长歌躲到一旁偷偷观看。
楚离大刀一竖,大喝道:“拿命来!”
那男娃儿“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那对夫妇皆吓得连连后退,却不忘将男娃护在身后。
“你....你是谁?为什么要杀我们?”
“好吧,反正你们也要死了,就不妨告诉你们,我是孟府二小姐的手下,二小姐派我来取你们的性命!”
“二小姐?二小姐为何要杀我们?”
“这我怎么知道,可能是二小姐近来心情不好,杀人取乐吧!少说废话,拿命来!”
说罢,楚离便挥舞大刀向他们三人砍去,那许家家主眼见躲不掉,便从后面抄起一把铁锹,向着挥舞大刀的楚离就死命拍了上去。
也不知那楚离是不是佯装的,他被那铁锹拍的硬生生向后退了好几步。
那许家家主一看有戏,随即又抄起铁锹疯狂地向楚离那处拍打,大概是楚离实在忍受不了这屈辱,举起大刀就是一个挥手,将铁锹连同许家家主一同挑飞,刀刃划在了许家家主的手臂上,鲜血染红了他的整条膀子。
楚离脚步一愣,随即听到许家夫人大喊,“救命啊,杀人啦——”
他低眉心虚地往两边看了看,随后扛起大刀转身逃跑,顺手从袖中扔下那根乌鸦的长羽。楚离一路跑回马边,孟长歌却未曾动身。
她看着那男娃上前捡起了那根羽毛,许家夫人闪着泪花道:“儿啊,还不快去写封信,把这羽毛与那信一起寄给你姐姐。”
孟长歌闻言,满意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