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朱元璋为了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到了明朝中后期,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国内外市场繁荣,工商业市镇兴起,白银成为普遍流通的货币。

与民休养生息

从农民起义开始建立大明江山的朱元璋深知农民的疾苦,对蒙元地主阶级有着刻骨的仇恨。明朝初年,为了发展农业、保障农民利益,同时也以此来稳定社会、巩固统治,明朝政府推行了一系列农业新政,如徙富民、抑豪强;释放奴婢,减轻人身依附;实行屯田,奖励开荒;大力提倡兴修水利;惩治贪官污吏,等等。

洪武年间,朱元璋实施了一系列的徙富民政策,这也是明朝独具特色的一项发展农业的措施,极大刺激了农业发展。早在吴四年(1367年),明朝政府尚未建立,朱元璋便从苏州迁徙了大批富民至今安徽凤阳东的临濠府;洪武三年(1370年),又从苏、松、嘉、湖等地迁富民5300户至临濠府,并籍没土地。尽管有人认为,老家在临濠府的朱元璋下诏实施的这两次徙民,似乎有些私心,但事实证明,正是这两次徙民。为原本贫困的临濠府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同时也缩小了江浙和内地一带的贫富差距。洪武三年,朱元璋还诏令迁各地田满7顷以上的富民14300户到京师南京。在频繁徙民的同时,明政府大力发展屯田,“移民就宽乡”既打破了部分地区地少人多的农业发展困局,也加快了垦荒速度,使得耕地面积迅速增长。洪武四年(1371年)是明初移民规模最大的一年。三月,移山后之民17000户到北平耕种;六月,又徙山后民35800户、197200人入籍北平各处卫所和州县;不久,移徙沙漠故元遗民32860户到北平开荒种田,分别落户于大兴、宛平、良乡、固安、通州、三河、武清、蓟州、昌平、顺义等地。其后,洪武九年十一月,移山西及北直隶真定等处无产业的农民,往凤阳垦田;洪武十五年九月,迁广东番禺、东莞、增城诸县元将何真所部降民24400余人到泗州屯垦;洪武二十年十月,命湖广常德、辰州农民家有三丁以上的,出一丁往耕云南;洪武二十一年八月,移山西泽、潞二州贫民往河南就耕;洪武二十二年四月,迁苏、松、杭、嘉、湖、温、台诸府民无田者,到滁、和二州等地开荒,九月,又招募山西地狭民稠府州县之民,赴北平、山东、河南土旷人稀之地耕作;洪武二十四年七月,命户部籍浙江等省、应天诸府富民14300余户,悉徙其家,以实京师南京;洪武二十五年二月,移山东登、莱诸府民贫无产者5635户,赴本省东昌等处编籍耕种。

洪武年间的这些大规模移民,史料记载有户数可查的有7次,涉及人口约60多万。朱元璋之后,移民垦荒运动仍在继续进行,但规模较小。如建文四年(1402年)九月,徙山西民无田者到北平种田,五年内不征税粮;永乐元年(1403年)八月,“靖难之役”后,为了迁都北京,明成祖朱棣迁苏州等十府、浙江等九省富民三千余户,填实北京;永乐二年九月,又移山西居民万户入北京务农。

明初的大规模徙民带来的是耕地面积的迅速恢复和增加,农业也开始复兴。据《明太祖实录》和《明会典》记载,明初15年,每年全国新增耕地面积少则八九百顷,最多的洪武七年,新增耕地面积高达92万多顷。关于明初全国的耕地总面积,在《明太祖实录》和《明会典》中,记载存在较大差距。据《明太祖实录》载,洪武二十四年,户部所报全国耕地面积为3874748顷;《明会典》中记载洪武二十六年,全国耕地面积为8507623顷;而在黄册中,洪武二十四年的数字为8804623顷。一般认为,因《明太祖实录》中所记载为户部统计数据,应该仅是需要征税的农田土地;而《明会典》和黄册的统计数据,则包括了不征税的荒熟田。

耕地面积的增长带来的直接结果是粮食增产。《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十八年,全国本色税粮20889617石;洪武二十五年,这一数据增长到32789800石。而在不到一百年之前的元朝文宗年间,全国税粮仅为1200万石左右。

粮食的增产为明朝统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除了朝廷税粮显著增加外,各地州府也多有余粮。《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年间山东济南府官仓粮食达75万多石,以至于“年久红腐”;《明太宗实录》载,永乐年间陕西官仓存粮近2000万石,“可支陕西官军俸粮十年”;《明宣宗实录》载,宣德年间福建汀州府官仓存粮甚至“可支官军百多年俸粮”。

明初的农业发展主要依赖移民政策和耕地面积的增加,在农具革新方面成就不高,农业技术的发展尚不明显。

与明初以徙民和垦荒为特点的农业发展状态相比,明朝中期的农业繁荣更多倚仗的是新农具的发明、农业技术的革新和新型农作物的种植。

木牛、稻床、绞关犁、拔车等新型农具的出现大大提高了农民的耕种效率。1485年,户部尚书李衍发明了一种用人力犁地的“木牛”,1502年,用于稻谷脱粒的“稻床”出现并逐渐被广泛应用;绞关犁又名代耕犁、代耕架,其形制和结构在《新制诸器图说》一书中已有详细记载;用于灌溉的小型手摇水车“拔车”也出现在这一时期;此外,在与传教士的接触中,徐光启学到了阿基米德螺旋管的制作方法,并加以改进,仿制了用于农田灌溉的“龙尾车”。

除了农具外,在灌溉、耕作技术、农业经营方式等方面,明朝均取得了突出成就。在气候温暖湿润、水源充足的南方,连作、问作、混作等耕种方法被普遍运用,双季稻发展迅速,在福建一带,双季稻和小麦轮作的一年三熟制已经比较普及;在降雨量较少的西北地区,农民用砂石覆盖土壤表层以蓄水保墒,提高土温,这种“砂田”栽培技术直至今日仍在西北部分地区运用;此外,套耕深翻技术、养鸭治蝗虫技术、粒选、“亲田法”、蝗虫防治技术等都见诸于相关农书记载。

农业多种经营是明朝农业繁荣的重要原因之一。明朝中叶,随着国力的强盛、海上贸易和外交的发展,一些高产作物开始传入中国,并在气候、土壤适应的地区开始种植,如玉米、番薯、土豆等。这些作物产量高,适应性强,对水源依赖性不强,因而普及得非常快。此外,一些经济作物的大量种植,不仅为农民带来可观的收入,也在某种程度上刺激了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明朝烟草、花生、棉花、桑、麻等经济作物的种植规模极大,如在江南苏州、松江一带,“邑之民业,首藉棉布”,也就是说,棉花已经成为该区域这一时期最主要韵种植作物;嘉兴、湖州两府,又有“蚕或不登时,举家辄哭”之说,可见在当地蚕桑的种植也超过了水稻。正是在经济作物广泛普及的情况下,中国主要产粮区从原来著名的江南“鱼米之乡”,转移到了湖广一带,从前朝流传下来的那句“苏湖熟、天下足”的谚语,也在明朝变成了“湖广熟、天下足”。

农业的繁荣也为后世留下了许多农学专著。明朝正统至天顺年间,著名农学家马一龙亲自躬耕,依据自己在田间地头的实践经验和前朝农学理论,写成《农说》一书。该书继承了传统的重农思想,并针对当时社会弃农经商的社会现实,阐述了农业的重要性。同时,在《农说》一书中,马一龙还详细记载了自己多年摸索积累的一整套农作物培育和田间管理经验。《沈氏农书》和《补农书》是明末崇祯年间出现的两本农书,主要反映了明朝浙江嘉湖地区农业生产情况。而徐光启所著《农政全书》则是一部重要的综合性农书。

手工业的发展

尽管明朝在经济社会发展上的政策一直是重视农业而轻视商业和手工业,但是统治者的政令显然不能遏止经济发展的规律。手工业在明朝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在许多领域,甚至出现了规模化生产的雏形。如在陶瓷业,明朝出现了吹釉法,使得施釉更加均匀光泽;火药爆破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采矿业;冶炼业中,煤已经成为主要燃料;铜活字在印刷业中普遍使用,不仅能够印刷文字和图案,甚至已经可以批量印刷精美的彩图。

技术革新带来了手工业的进步,同时,在经营方式上的日趋规模化,也带来了后来所谓的资本主义萌芽。

在明朝,冶炼业和开矿业已经涉及金、银、铜、铁、铅、汞、朱砂、锡、煤、矾等多种矿产品,其中冶铁业最为普及,规模也最大。官营手工业先后在江西、湖广、山东、广东、陕西、山西、河南、四川、辽东等地设立了铁冶所。《明太祖实录》记载,早在明朝初年的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工部就曾奏报,当时全国“各处续开炉冶今已三年,而内库现贮铁凡三千七百四十三万余斤”。不过这一时期的开矿和冶炼业还是被官方控制,到了洪武末年,政策开始逐渐放宽,民间采矿冶炼也推动了冶炼业和开矿业的迅猛发展。

纺织业是明朝又一重要手工业,其官营织造中心位于江南一带。

一般了解的江南纺织业规模是从清朝的江宁织造开始的,而在南京设局织造宫廷所需丝织品,早在明朝便已经出现。据记载,明朝初年便在浙江、南直隶、北京、山东、福建、四川等地设立多处官营织染局,南京、苏州、杭州是当时最为重要的三个织造中心,朝廷派有提督织造太监主管。在明朝中后期,随着棉花、蚕桑等经济作物在江南的大面积种植,民问纺织业开始崛起。明朝的纺织业不仅脱离了城市的限囿,而且逐步在松江、苏州、嘉兴等地农村形成了生产和贸易相对集中的市镇。

如当时作为丝织业中心的苏州,明末时期至少有3万机,《明神宗实录》记载,当时苏州“生齿最繁,恒产绝少,家杼轴而户纂组,机户出资,机工出力,相依为命久矣”。也就是说,其时“机户”雇用“机工”从事规模化的丝织生产已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明朝早期官营造船业极为发达,中期以后,民间造船业的发展也带来了海上贸易的繁荣。其中官营造船业最典型的代表便是郑和七次下西洋所乘的宝船,明朝诸多史料中都有记载。

尽管郑和的七次远航涉及到的航海技术不仅仅是造船技术,但不可否认,作为航海最主要工具的船舶制造技术对其航海起到决定性作用。郑和的宝船主要制造于南京,据《同治上江两县志》记载:“都船厂在仪风门,即宝船厂,永乐三年三月命郑和等行赏占城。”对于当时的造船规模,《龙江船厂志》中提到:“洪武、永乐时,起取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南直隶(今江苏)滨江府县居民四百余户,来京(指南京)造船,隶属提举司,编为四厢。一厢出船木梭橹索匠;二厢出船木铁缆匠;三厢出舱匠;四厢出棕篷匠。”《明史·郑和传》记载:“宝船六十三号,大船长四十四丈,阔一十八丈。”如果折算成今天的计量,郑和的这艘宝船长近140米,宽超过了55米,实在是一个庞然大物。今天南京下关的龙江包船厂遗址已经不复当年的喧闹,但是从“上四坞”、“下四坞”等作塘和水道的规模来看,当时造船厂的场面是非常恢宏的。除了外型庞大以外,郑和宝船在技术上也有创新,采用平底使船的吃水浅,且在海上航行时候可以压住巨浪,首尾翘起,靠岸方便。

手工业的繁荣和规模化带来的是贸易的频繁和经济发展,特别是在明朝中后期,随着政策的解禁,手工业大面积兴起,不仅提高了百姓收入,也使得商品经济获得了迅猛发展。

明朝手工业分官营与民营两种,其中官营又分中央管辖和地方管辖两大系统。明朝前期,将官营手工业视为关系到封建统治和国计民生的大事,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整套庞大而复杂的生产与管理体系。

在中央,相关手工业行业分属工部、内府和户部管理。

工部四司工部是手工业管理的主要机构,在明初废除丞相一职以后,工部尚书都是直接对皇帝负责,可见朝廷对工部的重视。据《明史·职官》记载,工部设尚书一名,“掌天下百工营作,山泽采捕,窑冶、屯种、榷税、河渠、织造之政令”,同时设“侍郎佐之”,分左右侍郎各一人。

工部下设四个清吏司,明初为总部、虞部、水部、屯田四司,洪武二十九(1396年)年修订为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每个清吏司的行政主官为郎中,另设副职,称外郎,相关工作官员称主事。

营缮清吏司的最主要职责是“掌宫府、器仗、城垣、坛庙经营兴造之事”,也就是说,官方的主要建筑工程,都是由营缮清吏司负责;此外,他们还负责皇帝和皇后、太子、亲王世子、皇妃的卤簿、仪仗、乐器,以及物料和工匠管理。营缮司下设营缮所,同时还在各地拥有琉璃厂、黑窑厂、神木厂、台基厂,以及重都城、清匠司等,几乎都是官营手工业中的最重要部分。

虞衡清吏司的职责是“典山泽采捕、陶冶之事”,如保管及核查陶瓷器皿,管理铸器、铸钱方面事宜,制造、验收军装、兵器,采集鸟兽的皮张、翎毛、骨角用于制造军器、军装和礼器,管理冶课、颜料、纸札等项事宜。虞衡清吏司的分司和下属机构主要有宝源局、试验厅、军器局、皮作局、颜料局、街道厅等。如明代最大的铁冶厂遵化铁厂便由虞衡清吏司管理;颜料局专门负责掌管、供应颜料;街道厅负责维修京城内外损坏的街道、桥梁等。

都水清吏司“掌川渎、陂池、桥道、舟车、织造、衡量之事”。也就是说,主要掌管的是舟车、纺织、衡量等行业。

屯田清吏司主管屯田事务,其中也包括了营建帝王陵寝和职官坟茔。

内府四司八局十二监所谓内府,是指明朝时期直接服务于皇帝的内府四司,下设八局十二监,计有24个衙门。

内府是明代官营手工业的重要组成部门。下设四司为借薪司、钟鼓司、宝钞司、混堂司,其中以宝钞司与手工业关系最为密切,负责“掌造粗细草纸”,“以备宫人使用”。据记载,明朝宝钞司设造纸作房72间,工匠600多人,每年生产草纸72万张。

内府八局指兵仗局、银作局、浣衣局、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除浣衣局和司苑局外,其他各局都与手工业有着密切联系。兵仗局掌成造皇宫各类卫士及锦衣卫所需各式盔甲兵器以及一部分火器;银作局掌打造金银器饰,如金银钱、金银豆叶、金银锭等等;巾帽局掌造内宫诸人纱帽、靴袜及预备赏赐巾帽之事;针工局掌成造宫中诸人的衣服、铺盖;内织染局掌染造御用及宫内应用缎匹;酒醋面局掌宫内食用酒醋、糖酱、面豆诸物。

内府十二监包括司礼监、内官监、御用监、司设监、御马监、神宫监、尚膳监、尚宝监、印绶监、直殿监、尚衣监、都知监等。其中内官监和御用监与官营手工业关系密切,内官监的职责主要是掌管成造婚礼妆奁冠舄、伞扇衾褥、帐幔仪仗及内官内使贴黄诸造作,并宫内器用首饰与架阁文书诸事,参与国家大型建设工程的主持工作,管理住坐工匠,下又设木作、石作、瓦作、土作、搭材作、东行、西行(铁器作坊)、油漆作、婚礼作、火药作等“十作”。御用监负责造办皇帝所需的室内摆设及玩乐用品,还负责一部分兵器的制造,即近侍长随以及各营的总兵官所用的盔甲和绣春刀。

户部户部是明朝主管国家财政的最高权力机构,在户部职责中,与手工业相关的主要有制钞业、制盐业、铸钱业几项,和工部、内府相比,相对较少。

除了中央管理机构外,明朝在全国设立13个布政司,下属有杂造局、织染局、军器局、宝泉局,各局设大使、副使掌管。具体各局设置一般视各地手工业发展程度不定,但总体而言,明朝早期的织染、铸钱、制瓷和矿冶等行业,基本都为官营垄断。

随着政策的放宽和经济发展,明朝中期开始,民营手工业迅速发展并在某些方面超过了官营手工业。如《明宪宗实录》中就有记载,成化年间,就曾因工匠不得力,下令在民间“雇觅高手造作供应”。

由于官方的垄断,制瓷业的顶尖技术一直由官营手工业掌握,如景德镇的官窑,生产了大量精美瓷器。不过在民间,也有许多制瓷高人的记载和传说,不论是否属实,从中也可看出当时民问制瓷技术的发展。万历年间,在景德镇最为著名的制瓷人不是官窑的工匠,而是民间隐者吴十九。吴十九本姓吴,又名吴为,出生于制瓷世家。吴十九一生淡泊名利,隐居作陶,善仿永乐宣德瓷器,足以乱真。代表作有流霞盏和印幕杯的薄胎瓷。据说他所制的流霞盏色明如朱砂,杯则洁白晶莹,均薄如鸡蛋之幕,重量只有半铢。今故宫博物院藏有吴十九所作的公窑娇黄凸雕九龙方盂,有铭文:“钧尔陶兮文尔质,龙函润珠旭东壁,万历吴为制。”他不仅在制瓷上取得了巨大成就,而且聪颖博学,工诗善画,与当时的许多诗人书画家均有往来。明代诗人李日华曾赠诗吴十九:“为觅丹砂斗市廛,松声云影自壶天。凭君点出流霞盏,去汛兰亭九曲泉。”明代万历年间任御史的樊玉衡赠诗:“宣窑薄甚永窑厚,天下知名吴十九。更有小诗清动人,匡庐山下重回首。”

明朝的民营手工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有家庭手工业和作坊手工业两种。家庭手工业从家庭副业发展而来,也可以说是传统的“男耕女织”的发展,是当时数量最大、最为普及的一种形式。徐光启在《农政全书》中对家庭手工业大量出现的原因分析道:“上供赋税,下给俯仰。若求诸田亩之收,则必不可办”,于是各种家庭开销“全赖此一机一杼”。也就是说,家庭手工业不仅为家用提供了消费品,同时也可以用生产的产品抵交官税,还能够通过交换、买卖,获取一定经济利益。

明朝时期的家庭手工业,已经不仅仅是自给自足,而为家庭带来了更多的经济利益。于慎行在《谷山笔尘》中就说:“吴人以织作为业,即士大夫家,多以纺织求利。”可见,若不是纺织能够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士大夫家是不屑于去经营的。

与家庭手工业相比,作坊手工业规模较大,目的也更为明确,直接以生产产品进入市场交易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最初,作坊手工业大多由家庭手工业发展而来。曾任大名知府的张瀚,在《松窗梦语》一书中讲述自己的家史说:“毅庵祖家道中微……购机一张,织诸色纻币,备极精工,每一下机,人争鬻之。计获利当五之一,积两旬,复增一机,后增至二十余。”这种从“购机一张”到“增至二十余”的过程正是家庭手工业向作坊手工业发展的过程。不过在后来,随着作坊手工业的大面积出现和利益驱使,许多商人开始直接投资兴办作坊,这些也被视为中国早期资本主义萌芽的重要标志。

对明朝的民营手工业,政府一般通过事先审批、征收税款来管理,同时对一些禁止涉及的行业也有明确禁令。

明朝对民营手工业的税收主要有货币形式的门摊税和实物形式的抽分。如洪武年间规定:“凡诸色人等踏造酒曲货卖者,须要赴务投税方许货卖。”对于不交的,也有一定处罚:“违者并依匿税科断。”宣德元年,又规定,裱褙铺月纳钞30贯,油房、磨房每座月纳门摊税500贯。在京的缎子铺月纳钞120贯,油、磨、糖、机、粉、剪裁、刺绣等作坊每月30贯,等等。.抽分则主要针对一些家庭手工业,在生产时并不征税,而一旦进入市场交易,“薪炭、竹帚、锄柄、担秠,例当抽分”如果藏匿不报税,则要“一半入官”。

民营手工业禁止生产的产品主要是一些皇家用品,如绣有龙凤的各种纺织品、青花瓷等,此外如历代一样,货币是严禁私铸的。对于违反规定的处罚是相当严厉的,在当时,“凡民间织造违禁龙凤文纻丝纱罗货卖者,杖一百,段匹入官”;违规织造蟒、飞鱼、斗牛等图案的,“工匠处斩,家口发充边军”;“禁江西瓷器窑场烧造官样青花白地瓷器”,违者首犯凌迟,籍其家产,知情不报的连坐;“凡民间私铸铜钱者绞,匠人罪同”,“私铸铜钱为从者问罪,用一百斤枷枷号一个月,民匠舍余发附近充军”。

商业的空前繁荣

商业的繁荣是明朝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大特点。特别是在明朝中叶以后,尽管政府仍坚持“重本抑末”的方针,但商品经济却在深度和广度上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商人数量不断增加,社会财富也在迅速增加,历史上著名的徽商和晋商两大集团,也正是在明朝中后期达到了顶峰。

商业的发展为明朝政治和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经济基础,也逐步改善了百姓生活,同时滋生了明末的奢靡之风。如在商业发达的江南、安徽、山西一带,都有着“十万不称富”的说法。明朝的商业主要以南北贸易为主,同时郑和下西洋之后,也开辟了南洋贸易线。明人李鼎在《李长卿集·借箸编》中描述当时京杭大运河水运的繁忙说:“燕赵、秦晋、齐梁、江淮之货,日夜商贩而南;蛮海、闽广、豫章、南楚、瓯越、新安之货,日夜商贩而北……舳舻衔尾,日月无淹。”频繁的南北贸易往来不仅增加了社会财富的积累,也加强了南北文化、风俗的交流。

以徽商、晋商为代表的商帮的形成与崛起,是明朝中后期商业发展的重要特征,也是推动明朝商业发展和繁荣的最主要力量。

徽商是当时徽州府一带商人和商人集团的总称,前朝又称新安商人,主要集中在今安徽省歙县、休宁县、祁门县、黟县、绩溪县和江西婺源一带。徽人经商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东晋时期便有商人活动。《晋书》中称徽人好“离别”,常常外出经商。

在唐朝之间,徽商的贸易主要以当地的竹、木、瓷土、生漆等产品为主。到了唐朝,祁门一带的茶业逐渐发展起来,并且驰名全国;在宋朝,宣纸也成为徽州府一带的重要输出产品。唐宋时期,茶叶、歙砚、徽墨、澄心堂纸、汪伯立笔等产品相继问世,极大地推动了徽商的发展。

一大批早期著名徽商就出现在这一时期,如宋朝时祁门有程承津、程承海兄弟,分别被称为“十万大公”和“十万二公”,合称“程十万”;朱熹的外祖父祝确,因他经营的商店、客栈占徽州府的一半,号称“祝半州”,等等。

明朝成化年间,徽商开始涉足盐业市场,不仅给一向以经营盐业驰名的山西、陕西商人以沉重打击,也开启了徽商长达300多年的黄金时代。盐业巨大的利润很快让徽商在嘉靖年间发展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顶峰,这个徽商黄金时代一直持续到清朝乾隆嘉庆年间。在这一时期,经商已经成为徽人的“第一等生业”。据记载,当时徽州府一带的成年男子,七成以上都在经商。徽商的足迹东至淮南,西达滇、黔、关、陇,北抵幽燕、辽东,南到闽、粤一带。郑和下西洋之后,南洋贸易线开辟,徽商的身影又很快出现在了东南亚各国。

徽商商业资本之雄厚、从贾人数之庞大、活动区域之广、经营行业之多,都是罕见的。徽商最鲜明的特色是“贾而好儒”、“贾儒结合”,从本质上说,徽商的本质是儒商。在明朝时期,徽商一般又分为“儒贾”和“贾儒”两种,儒贾以经商为名而行儒教之事,贾儒以崇儒为名而行经商之事。尽管目的不同,但是两者都是商与儒的结合,这一时期的徽商,既是颇具文化的文人,又是具有经商才能的商人。明代人汪道昆所著《太函集》一书是徽学研究的重要史料,其中就提到“贾为厚利,儒为名高”的说法,可见当时的徽商实是名利双收。

晋商的历史较徽商要更早一些。早在先秦时期,山西南部一带便已经出现比较频繁的贸易活动,太原、平陆、平遥、汾阳一带已经成为重要的商品集散地。在其后1000多年里,晋商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并逐步南推,形成了与徽商南北呼应的局面。唐朝时候,山西太原已经是一座“朗朗闻街鼓,晨起似朝时”的繁华商业都市,而晋商形成规模主要在宋朝。

明朝中叶以后,晋商得到进一步发展,经营项目不断增加,除了早期的支柱项目盐业外,还有粮食、棉布、茶叶、丝绸、铁器、木材、马匹、套磁、金融典当等。明朝全国较大的商业城市有33座,其中山西就有太原、平阳、蒲州三处。明代人沈思孝在《晋录》中描述当时山西一带的富豪称:“平阳、泽、潞富豪甲天下,非数十万不称富。”

尽管晋商在南方的贸易中比徽商势弱,但是他们却在北方贸易上占尽优势,不仅比较早地开辟了与俄罗斯的陆路贸易线,在明朝末年也已经开始在东北地区频繁活动。晋商经营的重要特点就是善于与官僚合作,不仅一直在将北方的马匹牲口贩往南方,又将南方的纺织品和手工艺品销往漠北。据说当年努尔哈赤在进关之前所写下的对明朝政府的“七大恨”,就是由晋商带入关内的。

晋商首创的票号极大地方便了古代的贸易往来,票号商人是晋商中的杰出代表,后世的许多票号商人,都将汇通天下作为自己的经商理想。尽管明朝时期票号商人尚未出现,但是明朝山西一带的商业繁荣,为后来票号商人的出现,作好了充裕的资金准备。

明朝商业的地域性商帮特征非常明显,除了著名的徽商和晋商之外,广东、福建、江西、洞庭湖流域、龙游等地,均以地域为中心,以血缘和乡谊为纽带,形成了实力雄厚、互帮互助、经营领域相近的商帮。这些商帮的形成不仅有利于垄断某些地区和行业的商业贸易,也直接导致了工商业市镇的崛起。

明朝工商业市镇的形成和崛起是全国性的,其中以商品性农业和手工业发达的江南地区居多,许多当时形成的专业性贸易市镇,经商风气一直延续至今。如当时松江府的朱泾镇、枫泾镇、七宝镇、朱家角镇,苏州府的璜泾镇、南翔镇、娄塘镇、外冈镇、盛泽镇、震泽镇,湖州府的南浔镇、乌青镇、菱湖镇、双林镇,嘉兴府的濮院镇、王店镇、王江泾镇等等。

资本主义在中国的萌芽迹象最早出现在明初江南一带的纺织业中。当时的江南一带,已经有些富人开始购买机器,雇用工人,算是资本主义手工工场的雏形。至万历年间,苏州的手工业者“计日受值,各有常主。其无常主者黎明立桥以待唤”,这其中主要是一些从事纺织业相关行业的手工业者,他们已经脱离了生产资料,以出卖劳动力为生,具备了工人的特征。

随着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一些有了资金积累的手工业者开始专门购置机器和原料,雇用工人劳动,而自己不再参加劳动,此时,他们已经从小商品生产者中分化出来,成为手工场主。还有一些商人,他们只准备原料,交给工场加工,付给加工费用,这部分商人可以称为包买商。

所有这些都已经初步具备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雏形,然而资本主义最终却未能发展起来。明朝是汉族统治的最后一个封建社会,封建制度的各种弊端已经不断呈现,如明朝政府重农抑商的基本思想,到明朝中后期已经完全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也正是因此,明朝在经历了农业和商业极大的繁荣与辉煌之后,也开始从世界先进国家迅速走向了落后。16世纪初到17世纪中叶的100多年里,西方各国正在经历资产阶级革命,而明朝强大的封建社会制度,却将中国一步步推向落后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