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如芬说了不用办酒席, 可这是结婚,唐锦还是觉得要送点礼物表达喜庆,跟陆沉商量一番, 不如买个暖水瓶, 送出去有面子又实用。

唐如芬将行李衣柜锅碗农具搬到了张向东家里, 张向东的瓦房要结实一些, 结婚自然要住到一起了。

办理了结婚登记后,两人只请了几个关系不错的朋友来吃顿饭,唐如芬穿着件干净整洁的衣服, 在灶屋里忙活,手脚麻利地炒了几个菜出来,这样的喜事,她难得舍得焖了干饭, 玉米面揉成窝窝头。

油盐味比较淡,但火候掌握得挺好,味道还算不错。

窗户上贴了几朵红色窗花, 胸口上别着一朵红花,显得喜庆热闹一些。

唐如芬看见水瓶, 擦了擦身上围裙,“你吃饭来就来了,咋这么破费呐。”

“你提回去自己用。”

唐锦将大红色暖水瓶放在桌上, “小姑,你看上面贴了喜字, 结婚的贺礼, 你不收也得收。”

唐如芬赶紧抓了一把糖放到唐锦手里, “这糖吃着可甜了, 橘子味的, 柜子上还有,你吃完了尽管拿。”

几个人围成一桌,唐如芬没有邀请唐大强跟柳春花,过了这么久,她心头依旧有芥蒂,并不想跟他们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临近中午时,唐大强他们却自己来了,还带着儿子儿媳,柳春花走在前面,厚着脸皮道:“哎呀妹子,这样的大喜事,你咋就忘了通知娘家人,我跟大强是你亲哥嫂呀,太生分了啊。”

“你还在不高兴呀,也忒小气了嘛,不就几句话的事嘛,跟亲哥有啥好堵气的。没关系,咱们今天来就是给你长脸面的,让别人知道,你是有娘家的人。”

柳春花才不管唐如芬什么脸色,她只知道,今天肯定饭桌上有肉有菜,脸皮算个屁,过来蹭吃蹭喝才是正经。

再说了她递了两把叶子菜,五个鸡蛋,不算空手来的。

唐如芬表情不悦,现在倒来套近乎了,她稀罕这厚脸皮的过来吗,占便宜比谁跑得都快。

可今天日子特殊,唐华这个侄子没有得罪她,唐如芬还是克制住没有说扫兴的话,吵起来兆头不好,让柳春花跟唐大强进了屋,重新在桌子旁边安排了几根凳子。

四个人一屁股落座,瞥了眼唐锦,清楚唐锦如今是块石头,软硬不吃,嫌弃地略过去,当做没看见一样。

柳春花还捏了下唐大强的手,这个时间就不要浪费口舌了,死丫头喜欢呛人,让唐如芬给听见了,不许他们留下来吃饭咋办。

唐锦跟陆沉对视了一下,汲取到经验了,正午开饭时,在面前盘子里拨了几筷子菜到碗里。

不一会,柳春花跟唐华果然双眼放光,快速拿了个馒头塞嘴里,筷子就朝着盘子里的肉去了。

他们想的是,肉最好吃,先吃到最多的肉,那些沾油的菜等下慢慢吃。

桌上的人不约而同拧起了眉头,大家看着肉菜都流口水都想吃,那肉菜就这么点,总得都尝尝吧,可不会这么没规矩,伸出筷子就在盘子里随便扒拉。

扒拉得那么难看,谁还有胃口吃啊。

“柳春花,你是饿死鬼投胎吗,你当这桌菜都是你一家人的,谁惯着你呀,恶不恶心,一大把年纪了,还没一个小孩懂饭桌上的规矩。”

“有你这种当妈的,难怪呢。”意有所指地瞧了下唐华。

柳春花被当面指出没规矩,羞恼起来,她能有啥问题,哪个坐在桌上不想吃肉的,假惺惺,筷子没有她使得快,就说她没规矩了,呸,装啥含蓄呢。

唐大强在桌下踩了下她的脚,冷冷瞪过去,他最爱面子,让柳春花安分一点,别给他丢脸。

柳春花悻悻的,后面跟唐华就收敛了一点,虽然眼睛依旧紧紧盯在肉上。

唐锦和陆沉都没吃太多菜,有一盘野菜一盘黄瓜没怎么动过,就着这两盘菜,他们用米饭窝头填饱了肚子。

因为柳春花坐在这里,唐如芬没有对唐锦说别的话。

第二天,从别人送的礼中,捡了五只咸鸭蛋给唐锦,将鸭蛋放进坛子里用盐酒泡好的,味道渗入内里,鸭蛋比鸡蛋大,圆滚滚的一只,捏上去挺有份量,表皮是淡淡的青褐色,光滑干净,如鹅卵石一般。

唐锦拿刀切成四瓣,蛋白细腻,纯粹的颜色,分层明显,蛋黄已经变得橙红,绵软流油,很是诱人,吃进去淡淡的咸味,流心的蛋黄撇去腥味,只剩下咸香。

剩下这么四个,不好保存,干脆一次性吃光算了。

唐锦手中滚着咸鸭蛋,想用蛋黄做出更好吃的东西来,其实她想吃甜甜的芋泥蛋黄酥,只是没有烤炉,蛋黄酥需要烘烤,那做不成了。

她去菜地里摘了一个大南瓜,院墙角落的南瓜熟透长成了老南瓜,橙色的外皮染上一层霜,她选了一个椭圆形的,大刀剖开,去皮去瓤,切成均匀的长条。

南瓜煮熟,汤水都仿佛夹杂着股清甜的味道,不需要煮的太软,不然就失去了应有的口感。

饱满的蛋黄碾成泥状,翻炒激发出香味,倒入南瓜条让每一根南瓜都均匀裹上咸蛋黄,南瓜条变成浅金色,固定成型,看上去清爽又有食欲。

咸味与甜味交织在一起,却并不会觉得奇怪,反而相得益彰,两种柔和的味道揉杂,没有掩盖咸蛋黄本身的香浓,温吞的热气在口中蔓延,外脆里糯,似乎能感受到那层酥脆的表皮微微塌陷下去的口感,南瓜果肉跟蛋黄泥一抿就化。

剩出来的蛋白也不多余,切成小粒,加入稀粥中一起熬煮,给寡淡的稀粥添些味道,米粒一颗颗绽开,熬出米油,米汤稍偏浓稠,最后洒上丁点细盐调味,更是点睛之笔。

陆沉吃了口咸蛋黄焗南瓜,微眯了眼,就是很轻盈的味道,跟零食差不多,就是好吃。

唐锦问:“粥喝得惯吗?”

陆沉其实不喜欢吃蛋白,总觉得蛋白自带一股腥味,如果吃水煮蛋,都是趁热把蛋白给吃了,平时更倾向于吃蒸蛋或者煎蛋。

陆沉点点头,米粒在嘴里融化,几乎吃不到蛋白的味道,唇角勾出愉悦的弧度,“还可以再喝两碗。”

看着陆沉干饭,唐锦也有了胃口,多添了一碗。

……

八月底稻子完全金黄,叶片在水波中轻轻**漾,夕阳西下时,那一片橘红的天空,衬着茂盛的水稻,不远处河水缓缓淌过,折射出绮丽的火焰色彩,是此时最漂亮的景色。

天光微亮就拿上镰刀,队上的人都站在田里甩开膀子干,脚在淤泥中前行着,麻利地割下一把水稻,叶片一裹,缠成一把,专门有人送到田坎上面去。

摸了摸稻穗,今年买农药及时杀了虫,还勤快地下田拔除抢营养的稗子,稻穗重了一点点的,不是瘪瘪的外壳,交给公社之后,他们今年分到的稻米应该要多一些了吧。

这么一想,立刻有了动力,也不嫌弃潮湿了,手里的镰刀使得唰唰作响,人多力量大,短短一个小时,那连绵的金色软床,就空出一个缺口来,悠闲摇晃的稻子不见了,只有绿色的矮桩还留在田里。

水中湿热,不经意间就有蝌蚪青蛙跳过去,田螺也滑腻腻的,其实挺难受,偶尔还有水蛭爬到腿上。

这种软体动物最讨厌,紧紧依附在皮肤上,悄悄摸摸吸血,长得比蚊子都丑,一巴掌还拍不下来,一些种庄稼的老把式,经验很熟练了,裤子口袋里揣一盐或是胡椒粉,揉在腿上,水蛭慢慢就会掉落。

可能是声音太嘈杂,水流晃**,水草中本来就多长虫,被惊动了,摆着身躯游了出来,但身形那么明显,寄居在水田里的没有毒,遇到手脚迅速的,直接被揪住甩晕丢到田坎上。

傍晚洗干净腿脚,手脚都泡得发胀发白,衣服上全都是泥浆点子,全部丢在角落里,洗衣服都费事,打一盆冷水,囫囵着丢进洗衣盆,随便乱搓,将褐色的泥浆淘洗一遍了,才重新揉搓。

唐锦害怕水蛭,而且脚底皮肤嫩,石头能把脚底板硌出血来,她就帮忙运送稻草,跑得团团转,至少不用受伤。

夜晚更深夜静了,她能听见陆沉轻微的呼声,毕竟太疲惫了,呼吸粗重一些难免的,有时候睡着了,还忽然清醒过来。

听见床边有窸窸窣窣的动静,唐锦撑起身一看,就见陆沉在床边抖着腿,小腿抽筋了,像是肌肉拧成一团,大男人也有点受不了。

唐锦问道:“还疼吗?”

陆沉腿脚伸展,大概两分钟后,总算恢复了,重新躺回去,拍了拍唐锦,“没事,不疼了,有点酸而已,先睡吧。”

睡在凉席上,半夜有丝寒凉,这么睡觉可能会感冒,陆沉拎起一条薄被子搭在唐锦身上。

唐锦没了睡意,她手指摸了过去,按在陆沉小腿上,轻轻揉了起来,制住陆沉要爬起来的动作,“我现在睡不着,你不要乱动,我给你按一会,舒服一点,别睡得香喷喷了,腿又抽筋了,白天那么累,晚上总得休息好。”

酸痛的感觉得到缓解,差不多了,陆沉将唐锦揽过来睡觉,他确实是困了,没有了精力,睡眼惺忪,不一会蚊帐内就只有了此起彼伏的呼吸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