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真的死了吗?
“魔鬼曾对我说:‘上帝也有他的地狱:就是对世人的爱。’最近我听到魔鬼说这句话:‘上帝死掉了;上帝死于他对世人的同情。’”[10]上面这段话出自尼采,也经常被大家简化成“尼采曾经说,上帝死了”。尼采为什么这样说呢?“上帝”真的存在吗?“上帝”又为什么会死去呢?上帝死后,人又要怎么办呢?
读到这些文字,也许你会感觉自己可能是走错了“片场”,因为上面这一连串的问题背后,似乎都属于形而上的哲学问题,甚至看上去都是没有答案的问题。在围绕现代群体的同一价值基础、普遍特征以及社会架构接连展开讨论之后,为什么我们要在这一部分讨论尼采有关“上帝死了”的论断呢?实际上,尽管以自由与平等为核心的思想观念不断形塑着现代人的内在价值,财产与劳动又为现代人从容地通过职业手段谋取利润、追逐财富提供了正当性基础,而建立在工业化基础之上的愈加繁杂的职业与分工体系为现代人提供了最为关键的生活样态,但是现代人的日常生活世界的生成,还有一个重要的底层逻辑,就是宗教与政治在经历了数千年的分分合合,特别是现代以来的“政教分离”过程之后,塑造了现代群体的基础秩序。或许大家会好奇,尼采的话和政教分离有什么关系?进而,“政治”与“宗教”这两个听上去无甚关联的语词,又有什么内在联系呢?
我们都知道,从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科学与理性成为现代人的重要身份标识与自我认同,而技术进步与商贸的发达又成为现代社会的外在表征,但是我们不能忽略现代性对现代人的根本塑造,即大写的“人”站了起来。前现代社会中的人,其实都是上帝与神的某种“附庸”的存在,宗教在人类的政治与社会秩序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经过了宗教改革和现代性洗礼的现代人已经不再是上帝的附属物,而是有着独立人格、自由思想、平等地位的大写的“人”,在此之上所建立的群体秩序,已然是着眼于现世与此生的政治秩序。这才是尼采所谓“上帝死了”的内在含义。
那么,政治与宗教,在漫长的人类社会的演进中,又是怎样的关系?它们之间的纠葛关系又是如何影响群体秩序的呢?若要理解这些问题,我们先要从通俗意义上理解究竟什么是政治,什么是宗教。
一提到政治,我们很容易联想到权力、政党乃至战争,我们想到的是权谋争夺、纵横捭阖;而一谈到宗教,庄严的基督教堂、神秘的得道高僧则会浮现在我们的脑海,而且蒙上了一层庄严、肃穆乃至不可名状的神秘色彩。对于政治学家来说,政治的本质就是权力的来源、分配与执行;而对于宗教学家来说,宗教的本质则是价值与意义、此世与来生、原罪与救赎这类终极问题。政治与宗教,一个现实一个超脱,一个理性一个迷狂。如果将它们做拟人化的处理,我们很难想象这两个性格迥异的人会在历史中产生怎样的机缘与关联。但是历史的现实却恰恰相反,政治与宗教始终死死地纠缠在一起,这又是为什么呢?
因为不管它们各自的本质是什么,也不论它们所关心的究竟是形而上的神圣问题还是形而下的权力问题,它们都关乎秩序这一人类社会的基础,而且也都在用自己的力量和方式不断塑造着这个基础秩序。它们的关系如同言情小说中那些既苦苦相恋又互相伤害的痴男怨女,不断上演着分分合合、相爱相杀的悲喜剧。所谓现代文明中的政教分离,实际上就是《圣经·新约》中的那句“恺撒的归恺撒,上帝的归上帝”。具体来说,就是在西方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原本同时掌握着世俗权力和宗教权力的、有着巨大能量的教会系统“出让了”自己的一部分权力,将世俗社会的统治权力交给了政治领域的君主,而自己“退回”到了纯粹的形而上的宗教领域。那么,这一切究竟又有着怎样的内在逻辑?它又意味着什么呢?在西方世界中所发生的这场政教分离,又对整体的人类世界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呢?这就是本章我们将要重点讨论的问题。
政教纠葛的非意图后果:耶路撒冷的血与沙
无论你是否关注国际新闻,也无论你是否了解世界历史,你一定会知道中东地区那已经延续了数十年的战火和硝烟。我们不妨先来细数一下历次中东战争。
第一次中东战争,缘起于阿拉伯国家不承认联合国关于巴勒斯坦和以色列双方独立建国的决定,同时也由于巴勒斯坦土地极度不公平的分割,最终引发冲突。这场战争于1948年5月爆发,持续到1949年3月,最终以埃及为核心的阿拉伯联军战败,而以色列军队在西方国家的支持下取得了胜利。在这样的情况下,以色列分别和埃及、叙利亚、约旦、黎巴嫩等国签订了和平协定,以色列占领了巴勒斯坦总面积的80%。
第二次中东战争又称为苏伊士运河战争,起源于埃及与以色列关于苏伊士运河和蒂朗海峡的控制权争夺。在英法的支持下,以色列于1956年10月发动战争,双方于1956年11月停火,以色列撤离加沙地区和西奈半岛,但是取得了通过蒂朗海峡的航行权。
第三次中东战争是在巴勒斯坦解放组织成立后爆发的。1964年,巴勒斯坦各界代表在阿拉伯联盟的支持下,组成了巴勒斯坦解放组织执行委员会,并且建立了武装力量“法塔赫”,不断袭击以色列。最终,1967年5月以色列与埃及爆发冲突,先后占领耶路撒冷东城区、约旦河西岸以及戈兰高地,后约旦、埃及、叙利亚先后同意停火,战争宣告结束。
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于1973年10月,当时埃及和叙利亚尝试夺回在之前的战争中失去的土地,这场战争最终在联合国的调停下停战,但是也使以色列国内的强硬派再次抬头,加大了对阿拉伯国家的戒心。
第五次中东战争又被称为以色列入侵黎巴嫩战争,爆发于1982年6月,以色列出兵黎巴嫩,试图消灭在黎巴嫩南部的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第七届联合国大会紧急特别会议通过决议,要求以色列立即停火,并无条件撤军,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则撤离黎巴嫩贝鲁特地区。9月16日至18日,爆发了震惊世界的贝鲁特大屠杀。随后经联合国斡旋,最终各方达成一致,以色列全面撤出黎巴嫩,战争宣告结束。
如果你觉得这五次中东战争结束之后,整个中东地区就走上了和平发展的康庄大道的话,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从1990年的因伊拉克入侵科威特所爆发的海湾战争到2003年英美联军以伊拉克藏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由发动第二次海湾战争为止,伊拉克成了阿拉伯国家与西方世界对垒的又一战场。然而,上述这些,还不够为历史写下休止符。2001年10月至2016年7月,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基地”组织和塔利班的战争持续了十余年;2011年年初,在“阿拉伯之春”的思潮下,叙利亚政府与“伊斯兰国”、叙利亚反对派组织之间的冲突爆发并一直持续至今。
很多国际关系的专家学者,都从意识形态、争夺石油资源、地缘政治等角度对这些问题做过分析。这些分析都有各自的道理,但是在我看来,这些冲突背后,都有着共同的基础逻辑,那就是突如其来的现代性所引发的政治与宗教的全面对决。如何理解这种对决呢?我们不妨先回到前文所提到的“恺撒的归恺撒,上帝的归上帝”。实际上,这里的“上帝”指的是宗教,这点不用解释;而“恺撒”则是当时统治巴勒斯坦地区的最高当局的罗马帝国皇帝的统称,故而用来指代政治。简单来说,就是人的世俗行为与日常生活交由政治权力,也就是国家和政府进行处理;而人的精神世界与灵魂安顿则交给宗教权力,也就是教会进行处理。更具体来说,政治处理人的行为问题,宗教处理人的灵魂问题,二者井水不犯河水。或许你会觉得,这样一种“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式的秩序挺理想的,应该也不难实现吧?实际上,政治与宗教的分离虽然称不上是什么历史悠久的事情,但在现实操作层面也并没有这么简单。只有理解了这一层面,我们才能读懂“耶路撒冷的血与沙”背后的逻辑,也才能理解现代基础秩序背后宗教与政治的“分合作用”。
政治:权力的游戏何以成为群体的秩序?
在通俗意义上,大家对政治的理解可能更多地停留在“心计”“权谋”等字眼上。当然,如果按照一般的学术理论来展开,往往又会将人类政治的历史进步概括为从“君权神授”到“天赋民权”的演化,并且将这样一种变化视为文明进步的表现,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识”。然而,理解“政治”二字却并非只有这一个维度。究竟什么是政治?它是一套权力的游戏,还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秩序生成呢?
如前文所说,洛克的《政府论》从理论上勾画了现代文明中的政治权力与社会秩序的基本轮廓。在洛克看来,人类最初处在一种自然状态之中,而在自然状态中的人类受到的乃是最初的平等与自由的自然法规约—在第二章中我提到,平等是人人都有同等享受自然资源以维持自我保存的权利,而自由则是每个人都可以在生活中、劳动中充分施展自己的自由意志。但是,洛克同时指出,这样一种状态由于缺少明文法的约束,同时加之人趋利避害乃至贪婪的本性,实际上很容易造成这样一种局面:每个人都可以以自己的自由为名侵害他人的生存,自然状态很容易因为缺少明文法的规定而被破坏。进而,洛克指出,人类必须结成政治契约,组成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实际上每个个体是让渡了自己的一部分权利给政府,并且与政府形成了一种契约。由此,构造了现代政治的基本格局。对于政治共同体而言,政府有着两项基本职能:一方面,要保证政治共同体内部的秩序,不陷入战争状态;另一方面,要确保本共同体的利益不被其他的政治共同体所侵害。
这样一种有关现代政治的设计奠定了现代国家的基本形态。但是,如果我们就此认为这就是“政治”的本质,那就想得太简单了。实际上,与资本主义几乎同时兴起的现代政治还有一点与古典政治截然不同。为什么这样说呢?亚里士多德有句名言:人是城邦的动物。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地说,政治的作用是要培养城邦公民善良的内心和勇敢的品性,因此,“good”(善)成了英语世界中非常重要的词语和概念。所以,古典政治的核心理念,在于培养人的内在心性与品格。但是现代政治是非常典型的“停在表面”的政治,只通过法律、契约、制度、政策等规范人的行为,而并不去直接触及人的内心。换言之,现代政治,只看行为与结果,不问动机,由此形成现代秩序的内在基础。如此一来,一个新的问题出现了:人内心的心性、价值、道德都归谁管了呢?这就和宗教有着密切的关系了,同时也和我们这一章集中讨论的政教关系有关。
政教分合:争斗与妥协的双螺旋结构
“宗教”这个词要比政治更难解释,甚至至今都没有完全一致的界定方式。涂尔干曾经这样说道:“有种很普遍的看法,认为一切宗教都具有超自然的特征。这意味着,各类宗教事物都超出了我们知识的范围,超自然世界是一个神秘的、不可知的、无法理解的世界。”[11]宗教毫无疑问地带有神秘主义的色彩,同时更是有着处理彼岸世界与统摄人灵魂世界的效果。实际上,在人类文明的历史演进过程中,无论是伊斯兰文明还是基督教世界,宗教都曾经长时间地在人类秩序生成中起到过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规定了人存在的意义,规定了人死后的命运,同时一样规定了人此世生活的样式。简单来说,宗教也并不仅局限于“灵魂安顿”和“彼岸世界”,而是要进一步规范人在世俗生活中的行为举止,所以才会有我们常常在欧美电影中看到的修道院和宗教裁判所,也才会有历史上那些自诩为正统的宗教对异教徒的驱赶与裁决。此外,像伊斯兰教、印度教之类的宗教,一直都深深扎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世界—直到今天,印度都还是一个以种姓为核心的社会;而在阿拉伯国家中,还存在着女性被禁止进入公共剧院和体育场观看比赛或演出,在公共场所也必须蒙面的规约;有些伊斯兰国家甚至至今保留着一夫多妻制的婚姻形态。与其说这些是某种日积月累形成的文化或者习俗,还不如说这是宗教对世俗生活所做出的界定与规范。在现代社会来临之前,世界上很多文明一直保持着“政教合一”的形态,尽管在有些历史时期,会出现政治权力与宗教权力的对抗、冲突,但这两者就像是对“爱”充满着执着信念的人,都希望可以从行为到心灵、从身体到灵魂全部地占据人类这种动物。
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宗教权力(教主)在同世俗政治权力(君主)的较量中都居于上风,个中原因实际上也并不难理解。在理性与科学尚未发达,大写的“人”尚未站起来的时代,君主本身都是神的附属物,也就很容易成为教会权力的附庸。直到以思想启蒙、技术进步为核心内容的现代社会率先在西方社会登上历史舞台,西方文明出现了“政教分离”的历史过程。所谓政教分离,就是之前我们所说的“恺撒的归恺撒,上帝的归上帝”。这又带来了一系列具体的变化:“君权神授”的宗教理念被“主权在民”的政治观念所取代,以平等的选举权利为核心内容的代议制民主也成了西方的主要政治制度;现代文明将法律作为规制个体行为的基础秩序与规范。这一切被我们称为“进步”和“文明”的现象,其背后都蕴含着这样一个事实:现代西方政治,以制度和法律的方式来规范人的行为,而这种规范和治理只关涉人的行为,与心灵和道德则不直接发生关联。那么,心灵和道德怎么办呢?很简单,交由宗教进行处理。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宗教与政治这对相爱相杀的“情人”以现代为起点,开始分道扬镳。
如果文明演进的故事到此为止,那么“世界和平”就不会再是上帝的头号难题。当西方现代政治以一个快乐的单身汉形态展现着自由带给他的新生和力量的时候,这场以“民主政治、市场经济、法治体系”为核心的现代化进程开始向世界范围扩散。在这一扩散的过程中,只处理人的行为的、停在表面的政治,遭遇了来自不同文明的强烈抵抗。例如,很多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信仰的国家尽管在形式上实行了现代政治体系,但宗教在国家的政治运行中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讲到这里,一个新的问题又浮现出来了:为什么政治与宗教,在西方现代化的进程中可以分离呢?实际上,伟大的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一百多年前提出了类似的问题。韦伯一生著述极多,多到至今《韦伯全集》还没有完整的中文译本。他写了如此多的书,只是为了回答资本主义文明为何率先在西方产生这一问题,而且他从非常有趣的角度进行了回答。
一方面,韦伯发现,“工业”的最大特点是将生产过程切分为各个可以精确计算和精确控制的环节,这就带来了更为细密的职业分工,也就是我们今天经常说的“专业化”;而专业化带来了生产效率的飞速提高,由此,现代人开始尝试将专业化的逻辑贯串到日常生活的全部方面,在政治、文化等方面也不例外。因此,“分离”与“各负其责”成了现代性带给人类社会的重大变化。
另一方面,韦伯还发现,17世纪之后基督新教的改革开启了西方宗教的“祛魅”过程。所谓“祛魅”,也就是宗教世俗化的进程。简单来说,经过了宗教改革的基督教,不再将积累财富、追逐利润视作人性的贪婪加以排斥,而是积极鼓励,并且做了这样一种设定:人在此生不断积累财富,乃是证明自己是上帝的选民,证明着上帝的荣耀。如此一来,改革后的基督教不再像其他宗教那样,以遥远而不可见的“天堂”来塑造人的心灵和行为,而是以这样现实的方式让宗教以“隐秘”的方式进入世俗生活的各个角落。
所以说,现代性促成了西方社会中政治与宗教的分离。然而,这种分离并不彻底,也不完美,特别是当现代性试图将这样一种分离方式施加于其他文明之上的时候,遭遇了顽强而激烈的抵抗。“阿拉伯之春”还是“阿拉伯之冬”也就成了一个待解的命题。
政治与宗教,在不同文明、不同历史时期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并持续上演着分分合合的悲喜剧。在人类文明的序列进入“现代”这个节点之后,这两者的分离趋势越发明显,也在不同文明土壤中不断生产着紧张、冲突甚至战争—它们走得太远了,以致在很多时候忘记了“本是同根生”的历史渊源。
延伸阅读
[法]埃米尔·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渠东、汲喆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德]马克斯·韦伯:《宗教社会学·宗教与世界》,康乐、简惠美译,上海三联书店2021年版。
杨庆堃:《中国社会中的宗教:宗教的现代社会功能与其历史因素之研究》,范丽珠译,四川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