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尽到家,狗都没来得及放,先给林诗兰打电话。

他爸妈给他开的门,要不是那张熟悉的小脸和熟悉的声音,他们以为进来个流浪汉。

小狗往房间一放,打完电话的谭尽换了双鞋,马上又要出门。

“去哪啊?”他妈追在后面喊:“你好歹洗把脸,换身衣服啊。”

他像一阵小旋风,呼噜噜进门遛了一圈,瞬间刮走了,叫都叫不回来。

谭子恒载着林诗兰,开车到诊所,谭尽竟比他速度更快。

他到诊所门口的时候,谭尽已经在那儿等着了。

他的造型把谭子恒吓了一跳,他弟活像是去工地不眠不休地搬了三天的砖。

没功夫跟谭尽唠闲嗑,谭子恒喊了林诗兰两声,她依旧昏迷不醒。

他停好车,打开她的座位门,正要将她抱下车。

谭子恒的手还没挨到林诗兰,一道黑黑的人影忽然蹿到他们身边。

“我来抱她。”谭尽把他哥硬生生挤到了边上。

“我来给你搭把手吧。”谭子恒自个儿往前凑。

谭尽粗声粗气地拒绝他:“不用!”

他干脆利落地扛起她,用一种农民工扛沙袋的姿势。

林诗兰耷拉的脑袋靠在他的后背上。

被谭尽衣服臭臭的汗味给熏到了,她没能醒来,手无意识地挥了挥,想摆脱这股气味。

她的力气太小。

谭尽以为她是因为姿势不舒服,在调整。

“没事哦,没事哦,诊所到了。”

他安抚着,拍拍她,胳膊将她圈得更紧。

“……”

谭子恒看不下去了。

他快步跟着,本想着稍稍帮一帮。

当他过去了,一下子看见,谭尽的手臂在流血。

“小尽,你的手怎么了?”

那是之前他救小狗,爬围墙时被划伤的。谭尽暂时没心情去管。他独自扛着林诗兰,已经进到了诊所里。

检查后。

林诗兰的身体没啥大问题。

她是被吓晕了。

一整天淋雨,加上奔波劳碌,她就早上吃了点东西,身体的血糖低,才会在晕倒后很难缓过劲来。

医生给她安排了输液。

“在诊所挂点葡萄糖吧。等症状稍微缓和了,她就能清醒。”

他说着话的时候,林诗兰模模糊糊听到了声音,眼皮微微抬起。

她又看到谭尽了。

他还是一副古怪的样子。

脸黑黑的,他的手捂着受伤的手臂。

察觉到她的视线,谭尽转头看她。

“林诗兰?”手在她眼前晃了晃,他跟她打招呼。

鲜红色的血液糊满他的双手,林诗兰脆弱的小心脏砰砰跳,一口气没接上,意识再度昏厥。

谭尽的大黑脸极速贴近。

撑不住这种刺激,她又睡了过去。

二次犯错的元凶完全对他的罪行一无所知。

她没醒。他只好挠挠脖子,失落地退回原先坐的凳子。

“让我瞧瞧你的伤吧,那儿好像伤得不轻啊。”

医生扶扶眼镜,查看了谭尽的手臂:“情况不乐观。得缝针,估计好了也会留疤。

“行,缝吧。”谭尽表情淡定。

医生好奇:“你是怎么划成这样的?刚才还把那女孩抱起来,你不觉得疼吗?”

他如实回答:“还行吧,是玻璃碎片划到了。被划的时候有点疼,后来没感觉了。”

“啧啧,年轻人真皮实啊,”医生在纸上唰唰添了几笔:“那还得给你补个破伤风针了。”

拿着医生给的单子,谭子恒领着谭尽去找诊所的护士。

要先去交钱,待护士帮谭尽把伤口消毒好了,他们再回来找医生。

谭子恒打开钱包,抽出几张现金。

谭尽本来在一边看。

他哥的黑色菱纹钱包吸引了谭尽的视线。

他对那个钱包印象深刻。

因为,那是林诗兰送给谭子恒的。

“你怎么还在用它啊?”

仿佛只是随口一问,谭尽倚着柜台,甚至没有看他。

“什么?”谭子恒交完诊费,花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你说钱包?”

谭尽点头。

“哦。这是我上大学前,小兰送我的礼物,挺好用的。”

谭子恒打算把钱包收回去,他弟却向他伸出手。

“让我看看。”

谭子恒迟疑着,手没往外伸,反而攥紧了它。

不知为什么,他不太想给。

见状,谭尽更不可能放过这个话题。

“我记得,老爸今年生日送了你一个新钱包,还是个名牌,你不喜欢吗?怎么不用新的呢?”

他笑笑,钱包收进了口袋。

“我就爱用这个,都用顺手了。”

谭尽还想说话,他哥催促他:“要紧事没做呢。你的手臂要缝针,我们走吧。”

处理伤口期间,谭尽全程心不在焉。

脑子在想别的事,手臂传来的痛感,都没能让他的眉头皱一下,仿佛流的不是他的血。

等他这边弄完,林诗兰的吊瓶也快挂完了。

他们回家前,谭子恒顺道去一趟诊所隔壁的小超市。

“你想吃点什么吗?我买些东西回家。小兰的妈妈生她气,不让她回家。今晚她住我们那儿。”

“好。”

谭尽真是一点儿没把自己当病号,不需要休息就站了起来。

“我跟你一起。”

他们买了点吃的喝的。

这回,谭子恒在收银台付钱时,谭尽的目光有意关注着他的钱包。

黑色的钱包里,有一个透明的卡槽,通常用来放相片的。

谭子恒动作很快,但谭尽仍旧看清了……那儿夹着一张小纸质的卡片。

是用淳朴的黑色水笔画的,手绘的卡。

林诗兰字写得好看,但画画,画得巨丑无比。

她极少画画,怕被人笑话。

谭子恒钱包里的手绘卡,正是出自她之手。

她画了一个拿着篮球的谭子恒,旁边站着一个笑脸的,举着祝福标语的她自己。

为了区分男孩和女孩,她画的谭子恒,头上像扎了一头的针;而那个女孩,头发很长,长到了腰。

即便是两个卡通人四肢比例严重失调,表情喜感,但了解林诗兰的他知道,这幅画,她已用了十足的心思。

人物略微失真,可是,画的内容至少能勉强分辨。

谭尽至今记得……谭子恒收到林诗兰的礼物时,他打开钱包,看到卡片,哈哈大笑的模样。

他哥简直是捧腹大笑,笑得半天停不下来,笑得林诗兰都不好意思了。

她要过来夺走卡片,好让他不再笑话自己。

谭子恒这才止住笑,他举高钱包,趁机揉了揉她的脑袋。

“小朋友。已经送出去的东西,哪有要回去的道理?”

林诗兰被他逗得,脸红红,表情愤愤:“钱包送你,卡片还我。”

谭子恒笑容温柔:“为什么要还?我很喜欢。”

呵呵。

谭尽不喜欢。

当时的他,超级不喜欢。

现在的他,超级无敌不喜欢。

明明有很多更好的钱包,那天之后,谭子恒一直在用那个她送的钱包。

他用了很久,却用得很爱惜。钱包的状况,看上去保存得很好。

可是,小钱包的卡槽,对他来说已经不够了。那么多的卡片紧巴巴地挤在一块,钱包被塞得鼓鼓的。

谭子恒也一直没有,把那张丑陋的手绘小卡片拿走。

上面“大学新生活快乐”的祝福语,早已不再适用了。

谭尽熟悉谭子恒。

他哥是一个爱整洁的,非常追求条理的人。

为什么,他会容许这样一张过时的滑稽的卡片,躺在自己每天都会看到的钱包里?

谭尽这么想了,也这么问出口了。

“哥。那张卡片,该换了吧?”

他哥分明听见了,却没有立刻回复他。谭子恒低着头,把找的零钱规规整整放好。

合上钱包后,他冲谭尽笑了笑。

“我不想换。”

拎起买的东西,谭子恒将它们先放回了车上。

谭尽跟着他过去。

他哥解锁了车,直接对他说。

“你坐车里等,我去接小兰。”

谭尽自然不同意:“不行,不知道她醒了没有。我得过去,她没醒的话……”

“我抱她。”谭子恒说。

自己的话被堵住,谭尽蹙紧眉头。

他哥更清晰更完整地,再跟他表达了一遍自己的意思。

“她没醒的话,我抱她过来。你的手刚缝线,注意休息吧,我比你有力气。怎么样,都应该是,我抱她。”

谭子恒将车钥匙给谭尽,往诊所走去。

谭尽原地站着。

咬咬牙,实在是不甘心。

他锁了车,追在他哥后面跑向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