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子十二月初二日,上海《新闻报》中云:“日本人在上海事业,计现在开纺织业者、银行业者九家,海运业十四家,贸易业八十四家,其它实业七十八家,教育十三校,宗教事业十所,医事业五十六家,法律界四家,出版事业廿四家,外人招聘机关六处,艺术界廿三家,娱乐界十家,公共事业十六所,驻在官宪八厅。”云云。此亦中国人所宜知,可以备后来考查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