苌楚斋随笔
当前位置:
首页
›
其它小说
›
《苌楚斋随笔》
卷七 刘玉嫒命名之异
“嫒”字左旁从女,女人用之为名则可,不谓男人亦有用之者。乾隆三十六年刊本《砀山县志》十四卷,为知县刘玉嫒等监修,是以“嫒”为名。但不知其何所取义,以女人名为名也。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