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布鲁克林,圣诞是段迷人的时光。欢乐的气氛很早之前便在空中弥漫。节日临近的第一个细微迹象,是莫顿先生开始在各个学校教唱《圣诞颂歌》。不过,最可靠的迹象,来自商店的橱窗。

只有孩子,才体会得到商店橱窗摆满洋娃娃、雪橇和其他玩具时有多美妙。对弗朗茜来说,这种美妙的感觉是完全免费的。能透过玻璃窗尽情欣赏那些玩具,几乎跟真正拥有它们一样棒。

噢,弗朗茜转过一个街角,又看到另一家全是圣诞布置的商店,该多激动啊!啊,那干净明亮的橱窗竟用撒上闪光粉的白棉絮做地毯!橱窗里有亚麻色头发的洋娃娃,还有弗朗茜更喜欢的洋娃娃。那种洋娃娃的发色跟加了很多奶油的上好咖啡一样。洋娃娃们的脸着色完美,身上的衣服也是弗朗茜前所未见的。洋娃娃们笔直地站在薄纸板盒里。几条细线从纸盒背面的洞穿出,绕过它们的脖子和脚踝,帮它们站得更稳。噢,那浓密睫毛下的深蓝色眼睛直直看进了小女孩心里,那完美的小手向前伸着,仿佛在哀求:“求你了,你不想当我的妈妈吗?”弗朗茜从未有过洋娃娃,家里只有个两英寸高、花五美分买来的玩偶。

还有雪橇(也就是威廉斯堡孩子们口中的“轻便有座雪橇”)!一个孩子若有了它,那就跟进入梦想天堂一样!一架画着梦中之花(一种带亮绿色叶片的深蓝花朵)的新雪橇,有漆得乌黑的滑板和光滑的硬木导向杆。那些雪橇不仅全身漆上亮闪闪的清漆,还都印上了名字:“玫瑰花蕾”“木兰”“雪王”“飞行者”……弗朗茜想:“如果能拥有其中之一,这辈子我都不会再向上帝祈求什么了。”

橱窗里还有旱冰鞋。鞋由闪亮的镍、上好的棕色皮带和让人紧张不安的镀银轮子制成。仿佛吹口气,那些轮子就会转动起来。旱冰鞋两只一组地交叉放好,一对对地躺在撒了雪白云母粉、云朵一样的棉花垫上。

橱窗里还有别的奇特商品,弗朗茜简直看不过来。她一边看,一边给里头的每样玩具编故事。应接不暇的视觉冲击和不停动脑的疲惫,令她眼花缭乱,头昏脑涨。

圣诞前一周,云杉便开始运进这片社区。或许是为了方便运输,这些树的枝条都被捆了起来,无法展现舒展开时的风采。摊贩们租下店前路缘那片地,在两根杆子间拉起一条绳子,把树靠在上面。于是,这条大道的一侧便满是斜倚着的芬芳云杉。一整天,他们就在这条大道上走来走去,一边冲因没戴手套而冻僵的手指呵气,一边不抱希望地看着那些驻足的人。一天里,也有几个人买下一棵靠在路边的树,其他人会停下来询个价,检查、审视一番。不过,大多数人只是上前碰碰枝条,偷偷摸摸地扯几根云杉上的松针,释放出些许树香。空气依旧寒冷宁静,满是松树和柑橘的气味。只有圣诞期间,这些商店才会摆上柑橘,赋予这条粗陋街道一小段真正美妙的时光。

这片街区有个残酷的习俗。该习俗与平安夜午夜将至时还未卖掉的那些树有关。据说,如果能等到那时,你不再需要买一棵树,“他们自会把树抛给你”。而此处的“抛”,是真的“抛”。

平安夜午夜时分,即我们亲爱的救世主生辰前夜,孩子们聚在未售出的树前。一个男人会从最大的一棵开始,将它们一一抛出去。孩子们则自愿站出来,承受抛来的树。如果一个男孩没被树砸倒,那棵树就归他所有。如果倒下,他便失去赢得一棵树的机会。只有最强壮的男孩和某些小伙会被选出,承受大树的攻击。其他人则精明地等待,等着出现一棵他们受得住的树。小孩们等一英尺高的小树。而他们若真接住一棵,都会开心地尖叫。

弗朗茜十岁、尼利九岁的那年平安夜,妈妈同意让他们下去,生平第一次尝试接树。那天,弗朗茜早早就挑好了自己想要的树。整个下午和晚上,她一直站在那棵树附近,祈祷那棵树别被买走。她很高兴,它始终待在那儿,直到午夜。那是这片社区里最大的一棵树,足有十英尺高,价格太贵,没人买得起。它的枝条都用新白绳捆住,最后当然露出完美无瑕的树顶。

男人首先就搬出了这棵树。弗朗茜还没来得及开口,社区内的小霸王——十八岁的普克·珀金斯便走上前来,命令那人把树抛给他。男人很讨厌珀金斯这副胆大狂妄的样子,四下扫了眼,问道:“还有人想来试试吗?”

弗朗茜走上前。“先生,我来。”

卖树人顿时嗤笑出声。孩子们也窃笑不已。几个围过来看热闹的大人则粗野地放声大笑。

“嘿,一边儿去。你太小了。”卖树人不同意。

“我和我弟弟。我俩一起,就不算太小了。”

她把尼利拉上前。男人看着两人:一个十岁的瘦丫头,饿得双颊凹陷,下巴却还有些婴儿肥;一个一头金发、蓝眼睛滴溜滚圆、满脸天真和信心的小男孩尼利·诺兰。

“两个人不公平!”珀金斯嚷道。

“闭上你的臭嘴。”男人警告道。这种时候,一切都是他说了算。“这些小孩真有勇气。其他人,往后站!他俩要在这棵树上大展身手啦。”

其他人闪出一条歪歪扭扭的小道。弗朗茜和尼利站在尽头,大块头抱着大树站在另一头。那场面活像个“人形漏斗”,弗朗茜和弟弟就是“漏斗的下端尖嘴”。男人伸展了一下粗壮的胳膊,准备把那棵巨大的树抛出去。他觉得:站在小道尽头的两个孩子,看起来真小啊。出手的刹那,抛树人竟有种穿越客西马尼[55]之感。

“噢,基督耶稣,”他的灵魂备受煎熬,“我干吗不直接把树给他们,说声‘圣诞快乐’,就让他们走。对我来说,这树还有什么用?今年卖不掉,又不能留到明年去。”他站在那儿琢磨这些时,孩子们也一脸严肃地看着他。“可是,”他又自我辩解道,“我要那么干了,其他所有人都会指望我也把树白送给他们。明年,谁都不会再来买一棵树,都等着我白送呢。我可没那么慷慨!这种树都能白送?不,我没那么慷慨,完全做不出这样的事。我得为自己考虑考虑,为我的孩子们考虑考虑。”终于,他下定决心。“噢,见鬼!那两个孩子得活着,得习惯这世道,也得学会付出和接受惩罚。上帝啊,也不能说‘付出’,而是‘索取’。‘索取’‘索取’,这该死的世界一直都在‘索取’!”他用尽全力把树抛了出去,心里却一片哀号,“这真是个该死、腐朽又令人作呕的世界!”

弗朗茜看到树离开他的双手。刹那间,时间和空间都失去了意义。整个世界都静止了,只有某个黑黝黝的庞然大物破空而来。那棵树径直朝她飞来,抹去了她有生以来的所有记忆。一切都不存在——空无一物,只有可怕的黑暗和某个越来越大、飞速砸向她的东西。树砸中两人时,她踉跄了几步。尼利立马往下跪倒,却被她拼命拉了起来。树“嗖”的一声蹿来,而后轰然倒下。眼前一片幽暗,绿绿的,到处都是针。接着,弗朗茜感到被树干砸中的那侧脑袋传来一阵尖锐的疼痛。她发现,尼利也颤抖不已。

几个大一些的男孩把树拉开后,发现弗朗茜和弟弟手牵着手,站得笔直。尼利脸上的擦痕不断往外淌着血。那双困惑的蓝眼睛和被鲜红血液衬得更加白皙的皮肤,都让他看起来更像个婴孩。然而,他们在微笑。他们赢得了社区内最大的一棵树,不是吗?一些男孩高呼“万岁”,几个大人也鼓起了掌。卖树人尖声夸道:“好啦,讨厌的小杂种,赶紧拖着你们的树滚蛋。”

弗朗茜自能听懂话开始,就没少碰到脏话。对这些人来说,污言秽语其实毫无意义,不过是这些词汇贫乏、不善辞令之人宣泄情绪的方式而已。这些话已经成为一种方言,能根据说话者的腔调和语气,具备诸多含义。因此,弗朗茜此刻听到他们喊“讨厌的小杂种”,反而对那个温和的男人露出灿烂的微笑。她知道,他其实在说:“再见,愿上帝保佑你们。”

把那棵树拖回家着实不易。姐弟俩只能一寸一寸地挪。他们还被一个男孩拖后腿。那小子追在旁边边跑边喊:“免费搭车啰!上车啦!”然后,他就跳到树上,让两人拖着他一起走。不过,后来他终于玩腻,跑了。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花这么长时间才把树弄回来,也是件好事。这拉长了他们的胜利时光。听到一位女士说“我从没见过这么大的树”时,弗朗茜满脸放光。一位先生在他们身后喊:“你们这俩小孩肯定抢银行了,才买得起这么大一棵树吧。”街角的警察拦住他们,仔细查看了一番树,郑重表示可以出十美分购买。如果他们能负责把树运到他家,则可以给十五美分。虽然知道他在开玩笑,弗朗茜还是差点儿抑制不住满心的骄傲。她说,哪怕出一美元,她也不卖。警察摇摇头,说她真傻,竟拒绝这样的交易。他提价到二十五美分,弗朗茜仍笑着摇摇头:“不卖。”

这就像在演一幕圣诞剧,背景是街角,时间是寒冷的平安夜,角色是一个好心的警察、弗朗茜的弟弟和她自己。弗朗茜知道所有对白。警察的台词全都说对了,弗朗茜快活地接住了所有尾白[56],而所有对白间的微笑,就是舞台指示。

要把树从狭窄的楼梯拉上去,他们不得不喊爸爸帮忙。见爸爸直接跑下来,身子并未歪歪斜斜,弗朗茜松了口气:还好爸爸没喝醉。

爸爸看到树多大时的惊讶模样,让弗朗茜非常开心。他还假装说不相信这棵树是他们家的。虽然知道这一切都是闹着玩,弗朗茜仍卖力游说爸爸,心里乐开了花。爸爸在前面拉,弗朗茜和尼利在后面推,三人终于开始奋力将大树拖上狭窄的楼梯。约翰尼兴奋得禁不住唱起了歌,完全不顾此刻已是深夜。他唱的是《平安夜》。狭窄的墙壁吸收了他清亮甜美的声音,略略停顿,便回**开来。一扇扇门打开缝隙,一户又一户人家聚到楼梯平台,快活又惊讶地看着这件他们生活中始料未及之物。

弗朗茜看到提莫姐妹一起站在门口,灰白的头发还缠在卷发器上,浆洗过的褶裥饰边睡衣从宽大的晨衣下露出来。她们也用尖细的嗓音,跟着约翰尼唱了起来。弗洛茜·加迪斯、她妈妈和她那个马上就要死于肺痨的弟弟亨尼也站在自家门口。亨尼在哭。约翰尼看到他,唱歌的声音立马小了。他想:亨尼如此伤心,或许是歌声惹的吧。

弗洛茜穿着礼服,正在等护花使者带她参加午夜后不久便会开始的化装舞会。她一身克朗代克舞厅姑娘的打扮:纯黑色长筒丝袜、马蹄跟浅口便鞋、一边膝下绑了条红色吊袜带,一只手里晃**着个黑色面具。她笑看着约翰尼的眼睛,一只手按住屁股,摆出一副自以为魅惑的样子,斜倚在门框上。约翰尼开口了,但除了逗笑亨尼,别无他意。

“弗洛茜,我们这棵圣诞树缺了个天使。你要不要赏光扮演一下?”

弗洛茜原本都想回句下流话,说她要是飞得像天使那么高,**都得被风吹跑。不过,她还是改变了主意。那本是棵多令人骄傲的大树啊,此刻却如此谦卑地被人拖着走。那棵树、那些笑容灿烂的孩子、邻居们难得的善意,以及走廊里低低亮着的灯,所有这一切,似乎都生出某种东西,让她羞于将心中那个回答宣之于口。最后,她只是说道:“呀,约翰尼·诺兰,你可真会开玩笑。”

凯蒂双手紧扣在身前,独自坐在顶层的最后一级台阶上。她听到歌声,盯着下方,瞧见他们缓缓把树拖上楼,陷入了沉思。

“他们觉得它好极了,”她想,“他们觉得这样很好——免费得到一棵树,爸爸又是全力配合他们,又是唱歌,邻居们也那么高兴。多好啊!他们觉得自己着实幸运,大家都还活着,又是一年圣诞节啦。他们看不到自己住在一条肮脏的街上,跟一群并不怎么好的人待在同一所肮脏的房子里。约翰尼和孩子们都看不到,我们的邻居只能在这般污秽肮脏的环境里寻找快乐,是件多么可悲的事。我的孩子必须摆脱这些。他们必须比约翰尼、我,以及周围所有人强。可这要如何实现?每天从那些书里读一页和往锡制储钱罐里存钱,远远不够。钱!有了钱,会不会好点儿?没错,钱能让事情变得容易些。但不行,光有钱还不够。街角那间酒馆都是麦克加里蒂的,他就很有钱。他老婆还戴钻石耳环呢。可她的孩子没有我的孩子乖顺聪明。因为有奚落穷人小孩的资本,那家人可真是又坏又贪婪。我曾见过麦克加里蒂的一个女儿拎着袋糖果站在街上吃,一圈饥肠辘辘的孩子盯着她看。我瞧见那些孩子看着她,心里都在哭泣。而等到再也吃不下,她宁可把剩下的扔进排水沟,也不愿给他们吃。噢,不,光有钱还不行。麦克加里蒂的女儿每天都戴不同的发夹,每个发夹五十美分,够我们一家四口吃一天啦。可她的头发又稀又少,还是淡红色的。我家尼利的济特帽虽然破了个大洞,又被拉变了形,但他那头金色鬈发又浓又密。我家弗朗茜虽然没有发夹戴,但她的头发又长又闪亮。钱能买到这些东西吗?不能。所以,肯定有什么比钱更重要的东西。杰克逊小姐在街坊文教馆任教。她就没钱,做的都是慈善工作,还住在顶楼的一间小屋子里。虽然只有一条裙子,但她始终将它洗得干干净净,熨得整整齐齐。跟人说话时,她总会直视对方的眼睛。久病不愈的人听她一席话,似乎都能好起来。杰克逊小姐不仅懂得多,还很有同理心。她能住在肮脏的社区,却像剧中的女演员般优雅干净。她跟麦克加里蒂太太真不一样啊。后者尽管那么有钱,却胖得要死,还跟给丈夫送啤酒的卡车司机们暧昧不清。所以,她跟没钱的杰克逊小姐到底有何区别?”

凯蒂想到一个答案。这个答案非常简单,闪电般划过她的脑海,就跟突然感到一阵头痛一样。教育!就是它!是教育让二者有了天壤之别!教育会将他们拉出污垢和尘土。有证据吗?杰克逊小姐受过教育,麦克加里蒂太太没有。啊!这就是妈妈这么多年要告诉她的事。只不过,玛丽·罗梅利没有找到这个清晰明白的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