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维克多并不知道养父的心思,自十六世纪航海时代开始,维克多就一直想要出海远航。可这念头只能在脑海中打转,却不能付诸现实,长达千年的争斗让他看似年轻的皮囊下千疮百孔。

“修这座塔,权当做个念想。”维克多是这么说的。

自从灯塔竣工,小维克多便总爱爬到塔尖,向东眺望,可能够看见的只有茫茫海洋,水天一色,偶尔天边有海鸥飞过,除此之外,再无别物。

时间一长,小维克多便不再对所谓的东方感兴趣,转而潜心种花养羊。维克多将海天看尽,便关上了通向了望塔顶层的门扉,之后数十年,再没有打开过。维克多收藏了极多书籍,堪称汗牛充栋,但小维从来不将目光放在这些书上,倒是在花丛中转来转去,维克多押着他读书写字,等小维克多二十岁之后,才不成天盯着他识字。

得益于维克多,小维不至于成了个漂亮的文盲。

从十七世纪中叶到十九世纪中叶,两百年间,父子一直蜗居在阿尔卑斯山山麓、地中海畔,种花调香、放羊贸易,过得一直很平静。某个清晨,老维克多忽然踏上了望塔的台阶,推开塔尖尘封已久的木门。

那一天,老维克多守在那扇窗边,一直凝视着海天。

“那天黄昏,他递给我一把匕首,让我杀了他,他活得太久,已经不想继续活下去,”维克多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他度过了整个黑暗的中世纪,和教廷之间战斗过上万次,吸血鬼虽然不会死,却也会身体衰弱,活着,就像是苟延残喘。”

老维克多活得太久,他诞生于四世纪,目睹了西罗马的灭亡,在厮杀中浴血走过中世纪,之后的两百年与鲜花为伴,最终长眠在花海里。维克多从此不再是小维克多,他从此孤身一人。

维克多将父亲葬在他热爱的花田中,鲜红的玫瑰艳丽得像血。

在整理养父遗物时,维克多翻出了许多古老的笔记,其中一本极为奇怪,竟然是象形文字,一个个跟画一般。他意识到,这就是养父心心念念的东方文字。

维克多没有姓,他出生时继承生父之名,随后就被抛弃,姓氏自然也在抛弃时离开了他的生命。老维克多说,他是黑暗中不败的战士,他将自己的名字赠予这个婴儿,愿他同自己一样,战无不胜。老维克多也没有姓氏,他的人生轨迹在最初与维克多极为相似,都是天生以血为生,被父母抛弃,后又被人收养。

收养老维克多的那个人,就来自东方。

路易说:“爸,你知道我的前世吗?”

维克多碧绿的眼睛满是温柔,他望着路易,摇头轻笑:“不,我其实并不清楚。”

他将养父的遗物分门别类,所有手札、手记都放在一起,其中文字有些是拉丁文、有些是希腊文,为了读懂这些文字,维克多耗费十多年的时光去学习各类语言。从这些手记中,他慢慢拼凑出养父的童年与梦想。

养父原本有机会跟着收养他的年轻人去东方,可他却拒绝了,即便是死前,他也不曾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只可惜他之后一千多年的生命中,他却再没机会能同那位善人再见,只能在海边修一座朝向东方的了望塔。

维克多读懂了养父的愿望,决心前往东方,以另一种方式去完成这个愿望。

“后来,我依照父亲的笔记,来到广都,却怎么也没能找到笔记中十多米高的桂花树,我听广都城中的人说,整个广都,只有路家的桂花树活了上千年,有那么高大,”维克多笑吟吟道,“正巧那时候你的祖父想送给心素一片玫瑰花海,当作及笄的礼物,我就成了路家的花匠,亲手栽种了那片花海。”

维克多生了一副好皮相,金发碧眼,个子高挑,可惜成天戴着一个帽子,把漂亮的脸蛋遮住,没人能欣赏。

那时候路心素才十一二岁,等玫瑰花海彻底长成,怎么也得五六年。维克多便在路家勤勤恳恳工作了好几年,为路家祖宅修建花草,培育玫瑰花海,每天都很忙,身上也总带着浓郁的花香。

从十三岁到十七岁,路心素愣是一次都没看到他长什么样。维克多也对这乳臭未干的小姑娘不感兴趣,毕竟他的年龄,是路心素的数十倍。

“那……”路易好奇道,“你又怎么喜欢上妈妈的?”

维克多垂眼,杯中红茶泛起波纹:“她对我笑的时候。”

路心素无疑是个美人,看起来清清冷冷,仙女一样,内里最是柔软。她对自家这个高大的花匠好奇很久了,却总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她最爱的那片玫瑰花海就是这个花匠一朵一朵种下,几万亩花田,全由这人一手打造。

花田中尽是大马士革的玫瑰,每到花开时节,花香几乎要覆盖整个广都。这些花种都是维克多从地中海畔带来,十字军东征时,这些玫瑰盛开在鲜血满地的大马士革,老维克多穿过花海,将花种带回,两百多年后,他将大马士革的玫瑰种在了地中海畔。

这些玫瑰经过数百年的精心培育,可以说是玫瑰中的帝王。老维克多热爱这些重瓣花,花瓣质感如同东方的绸缎,他也长眠于玫瑰花海中。这是父亲最钟爱的花朵,这里是父亲最向往的土地,他希望大马士革的玫瑰能代替父亲,盛开在他至死不忘的广都。

路心素情窦初开时,便对这位花匠有了好感,即便他或许年长自己十多岁。维克多修剪花枝时,路心素总爱跟在他身后。

“你为什么不看我?”路心素问。

花匠的声音低沉好听,似乎只有二十来岁:“为什么要看你?”

“这些玫瑰,都是你一株一株种下的吗?”

维克多停下修剪花枝的动作,背对路心素,叹息:“你已经跟着我好几天了,到底想做什么?”

“我就想看看你。”

即便不看,他也能想到女孩失落的模样,可那又能怎么样?女孩子还没长大,只是对他好奇罢了,维克多心想。

路心素的兄长路澹川素来爱玩,不但自己玩,还庇护着妹妹,让她与自己一块玩。路家清贵,有时候也迂腐,路家长辈原本打算路心素及笄后就给她说亲,让她嫁出去相夫教子。路澹川不以为然,与父亲一拍即合,都决定将妹妹送到九峰书院读书,那时候书院已变成学堂。

路澹川、路心素兄妹俩的父亲眼界与族中那些老古板截然不同,他已经隐隐察觉到时代将天翻地覆,绝不是简单的改朝换代,便允许自己一双儿女离开家族千年来确立的圆圈,而自己坐镇后方,将他们护得滴水不漏。

自从在学堂读书,路心素每日都会在花海中流连,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是热爱这片盛开的玫瑰,还是因为花海中忙碌的那个人影。

正值玫瑰盛开的时节,学堂也放了假,路心素沿着花海中的小径,前往小木屋,寻找那个沉默的花匠。玫瑰如红云,堆在翠绿的叶上,她没看见木屋中的人,或许是出去又修剪花枝。

她在花间漫游,忽然发现有玫瑰坠落,她俯身捡起,不知不觉怀中竟捧了一堆。

“你在干什么?”

听见花匠的声音,路心素站在玫瑰花丛中,转头望来,冲他粲然一笑,美人如花,如隔云端。

维克多愣在当场,他头一次意识到,几年前的小女孩已经变成大姑娘了。

“我才知道,原来你头发是金色的,真好看。”

百年过去,美人已逝去,美人的笑颜如在眼前。

后来他们结婚,生下了路易。维克多没有姓,路易便随母亲姓路,路心素已经知晓维克多吸血鬼的身份,便希望同为吸血鬼的儿子能活得轻松自在,便取名易,这一合起来,就是路易。

当路心素把名字告诉维克多时,维克多吓了一跳,差点以为路心素不知什么时候学会了读心术,连维克多以前的名字都已经知道。当路心素得知前因后果后,捂嘴轻笑,路易这个名字便这么订下。

“后来你出生,十岁的时候,这家伙突然出现在桂花树下,”维克多看着一边安静喝茶的狸花猫,“我才意识到,你或许和笔记里那位善人有点关系。”

在老维克多的笔记中,清楚地记载了那位善人身边有一只奇怪的老虎。它白毛黑纹,眼睛颜色如阳光,似有九尾,其声如雷霆滚动,可变为人,为人时一头白发,夹杂少许漆黑,非常俊美,一看就知道并非凡人。

维克多与路澹川将路易的异常瞒了下来,不愿让路心素担心,路心素极疼爱路易,路易十岁之前身体不好,一旦生病,路心素整夜整夜睡不着,总是守在路易床边,不肯离开。

维克多不愿让路心素劳力伤神,就与路澹川一并将昆仑君和路易前世的事情瞒了下来,昆仑君告诉维克多,路易本该诞生在一百年后,路家先祖受过路易善逝恩惠,愿意让善逝投生在路家,受路家庇护。

“那猫先生和你们达成了什么约定?”路易问,“猫先生失忆,好多事情都不记得。”

维克多吃了个糕点,舔去唇上的奶油,他道:“小路易,你记得那片花海大多数玫瑰是什么颜色吗?”

“红和粉。”

“昆仑君说,菩提是忘川水灌溉长大,也就是说,那片花海下,有忘川。”